传染病防治法课件

上传人:磨石 文档编号:242965419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PPT 页数:50 大小:2.7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传染病防治法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传染病防治法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传染病防治法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PPT,学习交流,*,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传染病防治法,Law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fectious Diseases,1,PPT,学习交流,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是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一类疾病,它可以在人间、动物间或人与动物间传播。,2,PPT,学习交流,(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PPT,学习交流,(二)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过程,1950,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动秋季种痘的指示,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4,PPT,学习交流,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施行。,1991,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并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5,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5,PPT,学习交流,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二、传染病防治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三、传染病的预防,四、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五、,疫情控制,六、医疗救治,七、监督管理,八、保障措施,九、法律责任,6,PPT,学习交流,(三)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适用。,7,PPT,学习交流,二、传染病防治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一)立法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8,PPT,学习交流,(二)传染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9,PPT,学习交流,(四)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的法定传染病共,37,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在,2008,年将手足口病列入丙类传染病,,2009,年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使得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2013,年月日起,我国将人感染,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管理。,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甲型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自年月日起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由,“,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调整为,“,乙类传染病乙类管理,”,。,10,PPT,学习交流,甲类传染病的病种(,2,种):,鼠疫、霍乱,-,实行强制管理,11,PPT,学习交流,乙类传染病的病种(,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禽流感,。,-,实行严格管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被列为乙类传染病,但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12,PPT,学习交流,丙类传染病的病种(,11,种),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手足口病,。,-,实行监测管理,13,PPT,学习交流,增减病种的权限,增加或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国务院,增加或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按照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14,PPT,学习交流,二、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15,PPT,学习交流,(一)传染病预防的措施,1,、开展卫生宣传教育,2,、消除各种传染病传播媒介,3,、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4,、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16,PPT,学习交流,5,、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1,)健康检查制度,(,2,)消毒管理制度,(,3,)菌种、毒种管理制度,6,、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7,、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8,、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作用,17,PPT,学习交流,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18,PPT,学习交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19,PPT,学习交流,(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1,、疫情报告人,义务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或者医疗机构报告。,20,PPT,学习交流,责任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21,PPT,学习交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22,PPT,学习交流,2,、 疫情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23,PPT,学习交流,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6,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24,PPT,学习交流,3,、疫情的通报和公布,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开疫情,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25,PPT,学习交流,三、传染病控制的法律规定,定义:是指当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为了阻止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而采取的措施。,26,PPT,学习交流,(一)一般性控制措施,1,、 隔离治疗,2,、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4,、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27,PPT,学习交流,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28,PPT,学习交流,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29,PPT,学习交流,(二),紧急措施,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30,PPT,学习交流,(特殊措施),宣布疫区:,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31,PPT,学习交流,疫区概念:,疫区是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或者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传播时可能波及的地区。,32,PPT,学习交流,疫区封锁,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2,、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33,PPT,学习交流,尸体处理,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34,PPT,学习交流,四、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规定,(一)传染病监督机关及其职责,1,、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如铁路、交通部门)卫生主管机构。,35,PPT,学习交流,2,、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的职责,(,1,)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2,)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3,)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36,PPT,学习交流,(二)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及其职责,1,、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设立,各级各类卫生监督机构设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由合格的卫生专业人员担任,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证件。,37,PPT,学习交流,2,、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职责,(,1,)检查、监督、指导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2,)进行现场调查,并写出书面报告;,(,3,)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4,)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任务;,(,5,)及时提出预防、控制传染病措施的建议;,38,PPT,学习交流,(三)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及职责,1,、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设立,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由本单位推荐,39,PPT,学习交流,2,、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职责,(,1,)宣传本法并检查本单位和责任地段内本法的执法情况;,(,2,)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3,)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意见;,(,4,)定期汇报工作。,40,PPT,学习交流,五、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41,PPT,学习交流,(,一)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42,PPT,学习交流,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他预防、控制措施的,43,PPT,学习交流,2,、行政处分,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情节轻微的。,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和政府有关主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拖或者流行的,44,PPT,学习交流,(二)刑事责任,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45,PPT,学习交流,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他预防、控制措施的,有以上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46,PPT,学习交流,刑事责任,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47,PPT,学习交流,案例,:,1993,年,7,月,15-19,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建材工业学校师生中陆续发生腹泻病人,在校的,209,人中有,144,人发病,发病率为,70,。,48,PPT,学习交流,其原因是该校的生活饮用水储水池内设有直径为,125,毫米的溢水管,并且直接与下水管道相连接。由于近日来下水管道堵塞,下水井的水位增高,污水经溢流管倒灌入储水池而造成水质严重污染。水质检验结果为每毫升水中细菌总数,250000,个,每升水中大肠菌群,230,个。,49,PPT,学习交流,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50,PPT,学习交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市场营销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