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保障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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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第四章,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保障,4.1,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法发展基本概况,4.2,电子签名法,4.3,电子合同法,4.4,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4.5,电子交易过程中法律责任归属,1第四章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保障4.1 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法发,2,学习目标,?,了解电子商务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了解电子签名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掌握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了解电子合同的概念以及如何保证电子合同的安,全使用。,?,了解电子资金划拨的特点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掌握电子支付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了解电子交易中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的相,应规定。,2学习目标?了解电子商务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了解电子签名,3,基本概念,?,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法,?,法律责任,3基本概念?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法?法律责任,4,案例:,?,首例游戏虚拟财产纠纷案,由于网络游戏的发展,全国各地在,2003,年发生,了多起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被盗事件。网络游,戏“红月”玩家李某,辛苦获得的装备在一夜之,间消失,为此,他将“红月”经营者北极冰科技,公司告上法庭,成为了我国首例游戏虚拟财产的,纠纷案。,4案例:?首例游戏虚拟财产纠纷案由于网络游戏的发展,全国各地,5,电子商务对现代法律的挑战,?,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在电子商务实施中,交易信息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传递,的,那么,电子要约和承诺的构成、生效条件是什么?,电子合同的形式是什么(口头的、书面的、还是其他)?,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什么不同,?,无纸电子合同争议发生后,没有原件的打印,合同是否,具有证明力,?,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传统合同法难以回,答和解决的,要求我们必须研究制定新的合同法规则或,建立电子商务法。,5电子商务对现代法律的挑战?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在电子商务,6,电子商务对现代法律的挑战,?,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互联网是大容量信息存储和传递的平台,有一部,分信息都是从网外媒体上得到的,有一部分是其,他网站转载的,还有一部分是原创的。那么未经,过同意和支付报酬就使用网络信息的网站或用户,就构成著作侵权。如经过同意和支付报酬后使用,,那么网站将难以发展,而且每件作品的使用均得,到作者同意也很难操作。如何保护作者权益和维,持网站信息的丰富多样性之间寻求平衡,是著作,权法的新任务。同时,传统商标法也遇到的新问,题,网络上的商标有一种是数据电文形式的动画,图像,商标法是否可以直接纳入调整范围?,6电子商务对现代法律的挑战?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互联网,7,电子商务对现代法律的挑战,?,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商务活动的支付手段较早实现了专门计算机网络,的电子化支付,如信用卡支付、网上结算、电子,资金划拨等。网络支付越来越普及,传统银行法,中货币发行、支付风险、支付责任等规定就很难,直接套用于电子支付行为。在电子支付过程中,,电子货币的发行人是哪些机构,电子支付的安全,性有谁保障,支付中出现现金冒领等损失由谁承,担等都应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7电子商务对现代法律的挑战?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商务活动的,8,?,电子商务对证据法的挑战,在传统的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形式、,证据的证明力等都与纸质介质的证据有一定的关,系。而数据电文若没原件,诉讼中的举证方法如,何确定?数据电文作为证据,它是独立的证据种,类,还是传统证据的某一种形式?数据电子证据,的排他性、防伪造型问题如何解决等等,是现有,的证据法难以回答的。,8?电子商务对证据法的挑战在传统的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证据,9,?,电子商务对消费权益保护法的挑战,法律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为了维护交易双,方的实体平等。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一系列的权利。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消费者行为更信用化、,理性化、个性化,同时在虚拟的网络市场中,消,费者更关注自身权益能否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现有消费者保护法,无法对网上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知情权、退货权、隐私权等提供充分的保,护。所以,应当考虑电子商务消费者的消费特点,,制定新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9?电子商务对消费权益保护法的挑战法律强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10,?,电子商务对税法的挑战,现有的税法和税种主要建立在商务主体开发的传统商务,模式之上的。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和账册都存储在纸质,介质上,营业主体都有固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利于税,务部门的核查、监控及催收。在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营业主体的地点和经营范围不固定,数据信息易于删除、,修改、复制等。这为税务部门获取电子商务的真实交易,资料带来极大的不便。此外电子商务中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的界线意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区分,这对,网上交易征税时税种的确定带来的困难。为适应电子商,务交易的特点,有必要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10?电子商务对税法的挑战现有的税法和税种主要建立在商务主体,11,电子商务法的产生,?,法律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或社会行为的行为,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自身的规范要求导,致电子商务法的产生。,?,电子商务法顾名思义,就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1电子商务法的产生?法律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或社会行为的行为,12,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性,电子商务立法是社会发展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本质要求,电子商务立法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电子商务立法是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电子商务立法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促进了社会发展,12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性电子商务立法是社会发展和电子商务快,13,4.1,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法发展基本概况,4.1.1,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沿革及发展,?,早期的电子商务国际立法,主要围绕电子数据交换,EDI,规则的制定展开,?,81,年欧洲国家推出第一套网络贸易数据管理文件,贸易数据交换指,导原则,为电子商务立法研究和应用奠定基础,?,1990,年,3,月,联合国正式推出了,UN/EDIFACT,标准,统一了世界贸易数据交换中的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Internet,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高潮,96,年通过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2001,年,3,月,23,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电子签字,示范法,?,2005,年,12,月,9,日,联合国又公布了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134.1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法发展基本概况4.1.1国际电子,14,自,1996,年联合国电子商业示范法制定以来,,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纷纷制定立法:,?,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制定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和“电信业附录“的产生,?,国际商会,1997,年,11,月,6,日通过了国际数字,保证商务通则,?,一些地区性组织如欧盟,1998,年发表了欧盟,电子签字法律框架指南、,1999,年发布了,数字签名统一规则草案,14自1996年联合国电子商业示范法制定以来,一些国际组,15,4.1.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内容和特点,?,立法主要内容,P/85,市场准入,税收,电子商务合同,电子支付,安全与保密,知识产权,隐私权的保护,154.1.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内容和特点?立法主要内容P,16,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而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是国家实现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电子商务税收中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遵循的原则,:,?,中立、高效、明确、简便、有效、公平和灵活,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探索,16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17,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1,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2,作品数字化和网络作品法律地位,:,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数字化作品受著作权法同等,保护,3,电子商务中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有,(,1,)在发现侵犯自己著作权的内容后可以控告侵权人;,(,2,)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侵权内容,要达到这个目,的,著作权人需要先履行一项义务,即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17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1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18,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4,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1,)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2,)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18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4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19,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5,数字化作品和网络作品的法定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19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5数字化作品和网络作品的法定,20,电子商务隐私权法律保护,1,隐私权法律保护渊源,2,电子商务下隐私保护准则,3,个人资料收集和使用规范问题,20电子商务隐私权法律保护1隐私权法律保护渊源2电子商务,21,4.1.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内容和特点,?,其特点有:,国际立法的超前性,提供宽松、简约的电子商务的法制环境,电子商务立法修改的频繁性,214.1.2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内容和特点?其特点有:国际,22,4.1.3,我国涉及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立法,1.,我国涉及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在现代社会的各种环节中,商品的交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相对于生产、分配及消费而言,,交换体现了动态的效益价值。而交换秩序则是实,现交换价值的基本前提。这种基本前提在法律上,就表现为对交易安全的保护。交易安全较之静态,的财产安全,在法律上亦体现了更丰富的自由、,争议、效益与秩序的价值元素。,224.1.3我国涉及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立法1. 我国涉及交,23,我国现行的涉及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四类:,?,综合性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保护交易安全的条文。,?,规范交易主体的有关法律。,如公司法、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规范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包括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财产保险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监督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如会计法、审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23我国现行的涉及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四类:?综合性法律,24,2.,我国涉及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我国的计算机安全立法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12,月,23,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了军队,通用计算机系统使用安全要求,?,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刑法,第一次增加了计算机犯罪的罪名,?,1998,年,8,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242.我国涉及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我国的计算机安全立法工,25,3.,我国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1,)国际,Internet,出入信道的管理,96,年国务院令第,195,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对国际联网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入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2,),域名管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结构。顶级域名为,CN,,二级域为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域名命名的限制原则。,?,域名注册的申请和审批。,?,注册域名的变量和注销,:,3,)市场准入制度,4,)电子邮件管理,5,)安全责任,253.我国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1)国际Intern,26,电子商务中域名法律保护问题,?,域名(,Domain Name,),又称网址,是表征登录,到互联网的用户主机所在位置的一组字母或者汉字、,数字和连接符以及实点构成的字符串,1,域名的法律定位,:个人的域名权是民事权利,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经营性的域名权是经营者权利,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2,域名所有权人的法律保护:域名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域名可依法进行持有、建立并经营相关网站或网页、获,取经济利益、放弃、闲置、捐赠、转让、许可、合作等,活动。任何非法干预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权利人,有权获得行政、司法救济,26电子商务中域名法律保护问题?域名(Domain Name,27,电子商务中域名法律保护问题,3,域名申请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必须遵守我国对互联网络的有关法规;,申请人对自己选择的域名负责;,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并,且在申请人了解的范围内,保证其选定的域名的,注册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申请人应当保证,此域名的注册不是为了任何非法目的;,在申请被批准以后,申请人就成为该注册域名,的管理单位,必须遵照本办法对该域名进行管理,和运行。,27电子商务中域名法律保护问题3域名申请人的法律责任:申,28,电子商务中域名法律保护问题,4,恶意抢注域名法律禁止,恶意域名抢注都具有以下几个特征:,被抢先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知名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商,业标志相同或相近;,抢注的域名数量众多;,域名抢注通常与域名贩售相联,即抢注者或者公开出,租或出售抢注的域名,或以此为要挟,迫使知名商标、,商号或其他商业标志的权利人商价买回被抢注的域名。,28电子商务中域名法律保护问题4恶意抢注域名法律禁止恶意域,29,4.,我国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首次赋予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05,年,2,月,8,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重要配套规章,,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信息产业部部令的形式发布。,同年,3,月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同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同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94.我国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2004年8月2,30,4.2,电子签名法,4.2.1,电子签名的有关概念,?,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电子签字(,Electronic signature,)”含义: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相关的签名人和表明签,名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电子签名的效力:,电子签名具有同书面签名一样的法律效,力,“证书”系指签名人与签名制作数据之间关系的某一数据电文或其,他记录。,“签名人”系指持有签名制作数据的人,代表本人或所代表的人行,事。,“认证服务提供人”系指签发证书或可能提供与电子签名有关的其,他服务的人。,“依赖方”系指可以根据某一证书或电子签名行事的人。,304.2电子签名法4.2.1电子签名的有关概念?2004年,31,联合国电子签字法在起草“电子签字”的定义时,,主要考虑了三个问题:,?,概念的广泛性,?,不偏重任何技术的原则,?,电子签字的实质,31联合国电子签字法在起草“电子签字”的定义时,主要考虑,32,4.2.2,电子签名的适用前提与适用范围,1.,适用前提,鉴于电子签名的推广需要有一个过程,电子签名法,没有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中必须使用电子签名,而是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但明确规定当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后,当事人“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24.2.2电子签名的适用前提与适用范围1.适用前提鉴于电,33,2.,使用范围,?,电子签名法使用排除法确定了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考虑到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电子签名法规定在一些特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不适用关于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的规定。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四个方面:,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332.使用范围?电子签名法使用排除法确定了电子签名的使,34,4.2.3,电子签名的法定要求,?,电子签名的目的是要达到传统书面签名的基,本功能,然而电子签名的方法有多种形式,,不同公司推出的技术标准也有所差异,因此,要在法律上建立一个基本要求,凡达到该要,求的电子签名才是有法律效力的。,344.2.3电子签名的法定要求?电子签名的目的是要达到传统,35,4.2.3,电子签名的法定要求,1.,可靠电子签名的推定,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提出了认定可靠电子签,名的四个基本条件,且四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354.2.3电子签名的法定要求1.可靠电子签名的推定电子,36,2.,可靠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是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当一个电子签名被认定是可靠的电子,签名时,该电子签名就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了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获得法律,效力,为电子签名的实际应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使得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活动,或其他活动成为可能。,362. 可靠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37,4.2.4,电子签名人的行为规制,?,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这里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避免他人擅自使用其签字生成数,据;,在发生下列情况时,毫无任何不适当的迟延,向签字人,按合理预计可能依赖电子签字或提供电子签字辅助服务,的任何人员发出通知:签字人知悉签字生成数据已经失,密;或签字人知悉的情况引起签字生成数据可能已经失,密的很大风险;,在使用证书支持电子签字时,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确,保签字人作出的关于证书整个周期的或需要列入证书内,的所有重大表述均精确无误和完整无缺,374.2.4电子签名人的行为规制?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38,从电子签名人的角度看,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建立完善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管理制度,妥善放,置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严格控制网络内部用户的,越权访问;,?,设置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物理隔离器之类的安,全装置,并经常更新;,?,定期评估网络、操作系统等自身的安全性,发现,系统漏洞并及时更改;,?,加强备份和灾难备份工作,定期更换电子签名制,作数据。,38从电子签名人的角度看,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应注意以下,39,4.2.5,电子签名依赖方的行为规制,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联合国电子签字示范法第,11,条规定了电,子签字依赖方的行为:,采取合理的步骤核查电子签字的可靠性;,在电子签字有证书证明时,采取合理的步骤;,核查证书的有效性或证书的吊销或撤销;,遵守对证书的任何限制,394.2.5电子签名依赖方的行为规制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40,4.3.1,电子合同的有关概念,?,电子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就是数字化形式表现的合同,?,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大多是互不见面的。所有的买方和卖方都在虚拟市场上,运作的,其信用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传统合同的口头形式在贸易上常常表现为店堂交易,并将商家所开具的发票作,为合同的依据。而在电子商务中标的额较小、关系简单的交易没有具体的合同,形式,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例如利用网络直接购买软件。但这种,形式没有发票,电子发票目前还只是理论上的设想。,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字所代替。,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即区别或概括为:(,1,)意思表示采用的形式不同;(,2,)确认当事人身份的方式不,同;(,3,)确认合同行为法律要件的方式不同。,?,电子合同的分类,?,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以及电子格式合同。,404.3.1电子合同的有关概念?电子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41,2,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1,)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按照要约和承诺的,程序达成协议的行为和过程。,电子合同中的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电子合同成立,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412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1)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按照要,42,2,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2,)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422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2)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就合同的订,43,4.3.2,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1.,联合国有关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规定,联合国电子商业示范法第,9,条规定,“在任,何法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适用在任何方面均不,得以下述任何理由否定一项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仅仅以它是一项数据电文为由;,?,如果它是举证人按合理预期所能得到的最佳证据,以,它并不是原样为由。,434.3.2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1.联合国有关电子合同法律效,44,2.,我国有关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规定,?,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的要求: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第五条规定了数据电文符合原件,要求的规定。,442.我国有关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规定?电子签名法第三条,45,2.,我国有关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了符合原件的要求:,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第六条规定了数据电文符合文件保存的要求,:,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452.我国有关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了符合原件,46,4.4,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电子资金划拨的当事人大致有三种人:资金划拨人或指,令人(,sender,)、接受银行(,Receiving Bank,)、受款,人或称受益人。,现行的电子资划拨多为贷方划拨,即债务人作为指令人,,向其代理行(接受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其中,指令人,与接受银行的概念是相对而言的,付款人是付款银行的,指令人,付款人银行为接受银行;付款人银行又是中介,银行的指令人,中介银行则是付款人银行的接收银行,,依此类推,直至款项最终到达受益人,形成一个资金划,拨链。,464.4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47,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1.,电子资金划拨的无因性,电子资金划拨的无因性是与维护网上银行的快捷、,方便与稳定性密不可分的。若因为基础原因关系,不合法而否定整个电子资金划拨行为,将致使划,拨行为所涉多方当事人的行为照于无效,从而使,网上支付失去其快捷、方便、稳定的特点而丧失,存在的根基。,47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1.电子资金划拨的无,48,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指令人的权利和义务,指令人有权要求接受银行按照指令的时间及时将,指定的金额支付给指定的收款人,如果接受银行,没有按指定完成义务,指令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损失。指令人的义务一般,可以归纳为:,?,一旦向接受银行发出指令后,自身也受其指令的约束,,承担从其指定账户付款的义务;,?,在需要的情况下,不仅接受核对签名,而且在符合商,业惯例的情况下,接受认证机构的认证;,?,按照接受银行的程序,检查指令有无错误和歧义;并,有义务发出修正指令,修改错误或有歧义的指令。,48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指令人的权利和义,49,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3.,接受银行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银行的权利,?,要求付款人或指令人支付所指定的资金并承担因支付而发生的,费用,?,拒绝或要求指令人修正其发出的无法执行的、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的指令,?,只要能证明由于指令人的过错而致使其他人,包括指令人的现,任或前任雇员或其他与指令人有关系的当事人,假冒指令人通,过了认证程序,就有权要求指令人承担指令引起的后果。,2,)接受银行的义务,?,按照指令人的指令完成资金支付,?,就其本身或后手的违约行为,向其前手和付款人承担法律责任,49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3.接受银行的权利和,50,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4.,收款人的权利义务,收款人具有特别的法律地位。在电子支付法律关,系中,他虽然是一方当事人,但由于他与指令人、,接受银行并不存在支付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款人不能基于电子支付行为向指令人或接,受银行主张权利,收款人只是基于和付款人之间,基础法律关系与付款人存在电子支付权利义务关,系。在这一点上反映出电子支付与票据支付法律,关系类似。,50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4.收款人的权利义务,51,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5.,指令人与接受银行之间的责任,指令人与接受指令银行(接受银行)之间形成一种电子,资金划拨业务的代理关系,这种关系可能因为指令人,(付款人)开户、登记注册或委托合同而建立起来。实,际上,在电子支付存在一个指令链或委托支付链,因而,就形成一权利义务关系链,每一对当事人之间形成代理,关系并受业务代理契约约束,而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则因,无契约约束而难以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代理行就其,后一系列划款行为向指令人承担责任。因此,对指令人,与代理行之间权利义务规范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且这种,规范也基本上代表存在代理关系的其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研究。,514.4.1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5.指令人与接受银行,52,5.,指令人与接受银行之间的责任,1,)指令人指令要件及其安全性,支付指令须符合以下几个主要条件,?,除规定资金划拨的时间外,支付指令不得附有任何其他条件,?,指令必须由发送方通过互联网直接向特定的接收银行或其代理人的电子,资金划拨接收系统发出,?,指令中的金额必须是固定或可确定的,?,支付的受益人为特定的对象,?,要求接收银行无条件付款的指令,?,指令人代理行接收到一项付款指令时,除审查该项支付指令是否具备形,式要件、客户是否存在有足够的资金外,还须对该指令予以认证,鉴别,发出支付指令客户的身份的真实性。,2,)假冒指令的责任:安全程序规则,安全程序是指在客户与银行约定使用的密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认证,手段。客户承担未经授权的支付指令造成的损失,必须满足,4,个条,件。,P/100,3,)支付指令有误时的责任承担,支付指令错误包括三种:支付指令表述有误、支付指令错误、支付,指令执行错误,525.指令人与接受银行之间的责任1)指令人指令要件及其安全,53,4.4.2,电子资金划拨的终结问题,?,如前所述,电子资金划拨类似于票据关系,,电子资金划拨一旦完成即具有不可撤销性。,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篇规定:受益人的,账户被贷记后,即使受益尚未提取贷记的款,项,其提取贷记款项的权利也不可剥夺。一,旦受益人银行支付了受益人,该支付即,具有,终结性和不可撤销性,。这就是接受人终结原,则。,534.4.2电子资金划拨的终结问题?如前所述,电子资金划拨,54,4.4.3,退款保证与间接损失,?,在支付指令接收人不当履行支付指令造成划,拨未能完成应适用退款保证原则。,?,该原则的内容是:,在资金划拨未能完成的情况下,该划拨行为所涉,及的每一个指令发送方有权得到相当于支付指令,本金及其应计利息的退款。,544.4.3退款保证与间接损失?在支付指令接收人不当履行支,55,4.5,电子,交易过程中法律责任归属,4.5.1,电子商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电子商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参与电子商务的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权的,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责任是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基本措施,其基本特征为:,第一,民事法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二,民事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第三,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554.5电子交易过程中法律责任归属4.5.1电子商务中的民,56,1.,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交易,买卖双方不履行合同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违约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不履行,指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二是履行不当,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当事人违约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取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是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的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违约的,就要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错,只要违反了合同约定,,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561. 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57,2.,电子商务中银行的责任,?,在电子商务中,银行承担责任的形式通常有,三种:,(,1,)返还资金,支付利息,(,2,)补足差额,偿还剩余额,(,3,)偿还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572.电子商务中银行的责任?在电子商务中,银行承担责任的形,58,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否为用户提供可信赖的服,务对发展电子商务意义重大。随着网络服务,者提供越来越多的增值服务之后,其责任风,险也加大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风险主,要有:,传播诽谤他人信息的责任;,传播非法和有害信息的责任;,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提供中介服务产生的责任等。,583.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否为用户,59,4.5.2,电子商务中的行政法律责任,1.,电子商务中的行政法律责任基本特征,电子商务中的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在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的法律关系中,负有进行电子商务行政职,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和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其基本特征是:,?,电子商务行政责任是基于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而形成的;,?,电子商务行政责任的主体包括负有电子商务行政职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和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电子商务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594.5.2电子商务中的行政法律责任1.电子商务中的行政法,60,2.,电子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电子认证机构对登记者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登记者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监督登记者按照电子商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从事有关的经,营活动;,制止和查处登记人的违法交易活动,保护交易人的合法权益。,登记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报告国家工商局撤销登记等处罚:,(,1,)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后非法侵入机构的计算,机系统,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2,)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3,)利用认证机构提供的电子证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602.电子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电子认证机构对登记者履行,61,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1),电子认证制度概述:,电子认证,就是指由认证机构以加密技术为基础,,以电子签名、数字证书、数字摘要等为手段,向,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各方提供身份确认、文件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确认等服务的活动。,电子认证制度就是指由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在认定从事网络交易企业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过,程中发挥公证的作用,以避免和减少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交易进行诈骗活动,61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1)电子认证制度概述:电子认证,62,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2),认证机构的法律问题,:,认证机构的准入问题,认证机构的权利、义务,?,第一,为了确保电子签名人身份的真实可靠,要求认,证机构为电子签名人发放证书前,一方面必须对签名,人申请发放证书的有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同时还必,须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实质性查验。,?,第二,为了防止认证机构擅自停止经营,造成证书失,效,使电子签名人和交易对方遭受损失,草案还规定,了认证机构暂停、终止认证服务的业务承接制度,(,第,二十六条,),62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2)认证机构的法律问题:认证,63,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3,)对证书持有人的法律规范:,证书持有人的义务,?,第一,真实陈述的义务。第二,私密钥控制的义务。,证书持有人的法律责任,63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3)对证书持有人的法律规范:,64,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4,)证书信赖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一,证书信赖人应该要熟悉电子认证的一些业,务操作规范和相关制度,了解和遵守证书的使用,目的。,第二,在信赖证书持有者的证书之前,应该采取,一些合理的步骤来确认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应查验证书是否被中止签发或被撤销,是否还,在有效期内。,第三,遵守任何有关证书的限制。,641)电子认证有关法律制度(4)证书信赖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一,65,2,)验证服务提供商的行为规范,按其所作出的关于其政策和做法的表述行事,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确保其作出的有关证书整个周期的或需要列入证,书内的所有重大表述均精确无误和完整无缺;,提供合理可行的手段,使依赖方得以从证书中证实下列内容:,a.,验证服务提供商的身份;,b.,证书中所指明的签字人在签发证书时拥有对签字生成数据的控制;,c.,在证书签发之时或之前签字生成数据有效,提供合理可行的手段,使依赖方能在适当情况下从证书或其他方面证实,下列内容:,a.,用以鉴别签字人的方法;,b.,对签字生成数据或证书的可能用途或使用金额上的任何限制;,c.,签字生成数据有效和未发生失密;,d.,对验证服务提供商规定的责任范围或程度的任何限制;,e.,是否存在签字人依照规定发出通知的途径;,f.,是否提供了及时的撤销服务;,g.,验证服务提供商应提供签字人依照规定发出通知的途径,应确保提供及时的,撤销服务;应使用可信赖的系统、程序和人力资源提供其服务。,652)验证服务提供商的行为规范按其所作出的关于其政策和做,66,3.,公安机关对计算机安全保护和监督的职责,?,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进算计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663.公安机关对计算机安全保护和监督的职责?公安部计算机管,67,4.,新闻出版机关对电子出版物管理职,责,?,新闻出版署主管全国的电子出版物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电子出版物出版事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并指,导实施;,审核批准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单位的设立;,管理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工作;,指导、监督全国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查处违禁电子出版物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的管理工作。,审批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设立,查处违禁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实行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674.新闻出版机关对电子出版物管理职责?新闻出版署主管全国,68,5.,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防范管,理职责,?,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预防、打击利用或者针对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反坐活动,预,防、处理各种安全事故,提高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水平,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的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同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检查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和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事故。,685.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防范管理职责?金融机构计算机,69,4.5.3,电子商务中的刑事法律责任,?,目前中国的电子商务系统正处于规范化的形成中,,不仅缺乏完备的技术和管理手段的支持,而且缺乏,健全的法律保护。,?,在电子商务领域,由于急剧增加的社会财富,从而,成为电子商务领域里各种犯罪的诱因。,?,电子商务中的刑事责任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由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与刑事,制裁相联系的法律责任。,犯罪行为是对法律秩序最严重的破坏,与此相适应,刑,事责任也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负刑事责任的人往往要受到刑罚处罚。它不仅可以剥夺被判刑,人的财产,还可以剥夺其人身自由、政治权利、甚至可以剥夺,其生命。,694.5.3电子商务中的刑事法律责任?目前中国的电子商务系,70,1.,电子商务犯罪的主要特征,?,犯罪的高智能性,?,犯罪的隐蔽性强,?,内部人员的犯罪的可能性较大,?,共同犯罪较多,?,社会危害性大,701.电子商务犯罪的主要特征?犯罪的高智能性?犯罪的隐蔽性,71,2.,我国电子商务犯罪的类型,1,)盗窃电子资金的犯罪,2,)电子商务诈骗的犯罪,3,)侵犯电子商务秘密的犯罪,4,)非法截取、复制数据类商品的犯罪,5,)非法侵入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712.我国电子商务犯罪的类型1)盗窃电子资金的犯罪2)电子,72,3.,我国现行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我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增加了三项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条文:,刑法第,285,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第,286,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第,287,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规规定定罪处罚。,723.我国现行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我国1997年修订的,73,导入案例解析,?,2005,年,4,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2006,年,7,月,6,日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从,上述两个文件重新审视本章的导入案例,可,以发现本案审理的一些问题。,1,)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2,)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问题,3,)电子通信中的错误问题,73导入案例解析?2005年4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电子签名,74,本章小结,介绍了世界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立法状况。,电子签字系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相关的签字人和表明签字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对电子签名法的概念以及部分规定进行了说明。电子,签名法的出台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效力。,在电子合同的安全应用中,必须解决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数据电文符合原件要求、是数据电文符合文件保,存要求的问题。,对电子支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从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以及刑事法律责任三个,角度,对电子商务中的法律责任归属进行了分析。,74本章小结介绍了世界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立法状况。电子,75,思考题,?,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讲稿,P/7,?,简述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主要内容。,P/85,?,试论述我国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P/86,?,什么是电子签名,P/92,,电子签名的使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P/95,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可靠性?,?,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有哪些区别,如何保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P/95,?,试论述电子支付中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P/98-99,?,电子商务犯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我国电子商务犯,罪的类型有哪些,?,75思考题?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讲稿P/7?简述国际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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