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四-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与方法-《工程结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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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工程结算,单元四 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与方法,单元描述,工程结算编制过程一般分为准备、编制和定稿三个阶段,实行各类别人员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编审签署制度,共同对工程结算成果文件质量负责,本章也主要从这三个阶段对工程结算的内容进行阐述,根据编制结算的不同阶段按照相应的编制程序,采用合适的方法编制结算书。,能力目标,能够按照承包合同和施工过程资料,采用相应的编制程序采用合适的方法编制结算书。,知识目标,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与方法,按照程序采用合适的方法编制结算书。,学习任务1,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根据增减变化内容,按照规定的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任务书,能够按照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及项目施工合同要求,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能力目标,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按照相应的编制程序编制结算书。,知识目标,工程结算的概念,工程结算是指项目竣工后,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结算方式,向业主结清双方往来款项。工程结算在项目施工中通常需要发生多次,一直到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还需要进行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竣工结算。从而完成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在此主要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阐述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与方法,进行工程备料款、工程价款和完工后的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编制原则,1、工程结算按工程的施工内容或完成阶段,可分为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合同终止结算和专业分包结算等形式,在编制工程结算时可根据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进行编制。,2、当合同范围涉及整个建设项目时,应按建设项目组成,将各单位工程汇总为单向工程,再将单向工程汇总为建设项目,编制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3、实行分阶段结算的建设项目,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分阶段结算,出具各阶段结算成果文件。在竣工结算时再将各阶段结算成果文件汇总,编制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4、进行合同中止结算时,应按已完合格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和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编制合同中止结算。实行专业分包结算的工程项目,应按专业分包合同要求分别编制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总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将各专业发分包工程结算汇总在相应的单位工程或单向工程结算内,进行工程总承包结算。,工程结算的编制原则,5、工程结算的编制还应区分施工合同类型及工程结算的计价模式采用合适的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工程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模式的,应在原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商洽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工程项目采用单价合同模式的,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工程项目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规格分部分项工程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6、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的编制原则,表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工程结算编制过程一般分为准备、编织和定稿三个阶段,实行编制人、审核人和审定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编审签署制度,共同对工程结算成果文件质量负责。,工程结算编制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1、收集与工程结算相关的编制依据,主要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等;,2、熟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3、掌握工程项目发承包方式、现场施工条件、应采用的计价标准、定额、费用标准、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机械台班价格变化等情况;,4、对工程结算编制依据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5、召集工程结算编制人员对工程结算涉及的内容进行核对、补充和完善。,工程结算编制阶段的工作内容,1、根据施工图或竣工图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现场踏勘,并做好书面或影像记录;,2、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工程量;,3、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和计价办法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或其他项目进行计价;,4、对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以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编制综合单价或单位估价分析表;,5、工程索赔应按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和计算方法,算出索赔费用。,6、汇总计算工程费用,包括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初步确定工程结算价格。,工程结算编制定稿阶段的工作内容,1、工程结算审核人员对初步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2、工程结算审定人员对审核后初步成果文件进行审定,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3、工程结算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审定人员分别在工程结算成果文件上署名,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或造价人员执业或从业印张;,4、工程结算文件经编制、审核、审定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成果文件上签字或盖章;,5、最后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署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张,工程结算文件算正式完成。,在上述三个阶段中需要尽量规避信息不对称现象。,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的程序,1、熟悉理解合同文件。,2、计量资料的搜集和整理。,3、审核工程量。,4、严格套价取费。,5、重视索赔工作。,提交竣工结算要求,1、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核对。发包人经核实,认为承包人还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应在上述时限内向承包人提出核实意见,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提交给发包人复核后批准。,提交竣工结算要求,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认为有误的,无异议部分按照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提交竣工结算要求,5、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6、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28天内核对完毕,核对结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不一致的,应提交给承包人复核,承包人应在14天内将同意核对结论或不同意见的说明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人。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异议后,应再次复核,复核无异议的,或复核后仍有异议的,按相应规定办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的竣工结算文件已经承包人认可。,提交竣工结算要求,7、对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指派的专业人员与承包人指派的专业人员经核对后无异议并签名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除非发承包人能提出具体、详细的不同意见,发承包人都应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名确认,如其中一方拒不签认的,按以下规定办理:,若发包人拒不签认的,承包人可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并有权拒绝与发包人或其上级部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重新核对竣工结算文件。,若承包人拒不签认的,发包人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承包人不得拒绝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8、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提交竣工结算要求,9、发包人以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涵义及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对竣工结算作了如下规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以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工程竣工结算的涵义及要求,4、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可以催告甲方支付结算价款。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乙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乙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赏。,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担保管责任。,工程竣工结算的涵义及要求,6、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要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竣工结算=预算(或概算)+施工过程中预算或预付及已结工程价款或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算工程价款,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原则,1、已具备结算条件:竣工图纸完整无误,竣工报告及所有验收资料完整无误。业主或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结算项目逐一核实,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不符合不予结算,需返工的,应返工后结算。,2、实事求是,正确确定造价。施工单位要有对国家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作用,1、工程竣工结算可作为考核业主投资效果,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2、工程竣工结算亦可作为双方统计部门确定建安工作量和实物量完成情况的依据;,3、工程竣工结算还可作为造价部门经建设银行终审定案,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实现双方合同约定的责任依据;,4、工程竣工结算可作为承包商确定最终收入,进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1、原施工图预算及其工程承包合同;,2、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资料;如象基础竣工图和隐蔽资料等。,3、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图纸会审记要、施工记录、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签证后的工程量清单;,4、预算定额及其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审查工作通常由业主、监理公司或审计部门把关进行。审核内容通常有以下几方面:,1、核对合同条款。主要针对工程竣工是否验收合格,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结算方式是否按合同规定进行;套用定额、计费标准、主要材料调差等是否按约定实施。,2、审查隐蔽资料和有关签证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审查设计变更通知是否符合手续程序,加盖公章否。,4、根据施工图核实工程量。,5、审核各项费用计算是否准确。主要从费率、计算基础、价差调整、系数计算、计费程序等方面着手进行。,结算款支付,1、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3、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不予核实,不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的,视为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14天内,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结算款支付,5、发包人未按照第3条、第4条规定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56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步骤为: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建设单位认可并审批交付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1、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2、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若经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3、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最终结清,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发包人对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修正后,应再次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支付申请。,2、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3、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清款。,4、若发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核实,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最终结清,4、若发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核实,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5、发包人未按期最终结清支付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6、最终结清时,如果承包人被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抵减发包人工程缺陷修复费用的,承包人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补偿责任。,7、承包人对发包人支付的最终结清款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最终结清,8、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9、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及时对工程合同外的事项如实纪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更改变其有效性。,最终结清,10、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1、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学习任务2,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及编制程序,采用合适的方法,编制调整预算,本任务内容主要按照工作结算分类来讲解如何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任务书,能够按照工程结算的编制程序进行工程的编制,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能力目标,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采用合适的方法编制结算书。,知识目标,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模式,工程结算的编制按工程量清单法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2、工程结算编制时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或项目特征发生变化,以及变更工程新增工程的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合同中已有相同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综合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3、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变更新增的措施项目,以发承包双方会谈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其中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的措施项目费按以下方式结算:,与分部分项实体消耗相关的措施项目,随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工程量的变化,依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相对独立的措施项目,应充分体现其竞争性,一般固定不变,按合同价中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约进行结算;,与整个建设项目相关的综合取定的措施项目费用,可参照投标时的取费基数及费率进行结算。,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4、其他项目费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结算:,计日工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工日单价进行结算,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在分部分项发中相应的单价进行调整,计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专业工程结算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分包工程价进行结算,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暂列金额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分别列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中。,5、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费用应依据施工图,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其费用列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或措施项目费中。,编制与复核,1、工程竣工结算应根据下列编制依据复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2013);,工程合同;,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文件;,其他依据。,编制与复核,2、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3、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如下规定计算:,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编制与复核,4、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暂估价应按如下规定计算:,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应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编制与复核,4、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施工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编制与复核,5、规费和税金应按如下规定计算: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6、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编制与复核,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完美现象,使得遵循上述依据的结算编制仍然存在着偏差。因此,需要借助以往编制的经验,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进行测算引入一定的弹性,应做到:,收集资料,向委托人提出资料要求,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投标报价商务文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目的:找出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结算单价组成、风险:措施是否包干、材料调整、人工费调整要求、工期延误奖惩措施、质量处罚条款、找出项目特征描述是否与施工图一致,或者是否漏项,或者价格明显偏低的采取一些变更措施或者取消。,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对应合同是否有未提及的内容);,签字齐全的竣工蓝图(需要所有变更签证及核定单均逐 一修改到竣工图中)、施工照片、以及现场施工草图、施工记录(以便更清楚的了解现场施工情况确定资料是否遗漏);,图纸会审记录;,编制与复核,收集资料,向委托人提出资料要求,地基验槽记录(如有基础工程施工则需提供、最好同时 提供地勘报告);,抄测记录(原始地貌抄测记录、如有土石方工程或基础 施工则需提供);,建筑工程隐蔽记录,需附图齐全(涉及到节点详图的具 体做法);,设计变更(请整理并编号,使用表格汇总每张设计变更 的具体内容,并确认是否按此实施和执行结果,执行结果一般是由监理或甲方签字);,技术核定单需附图齐全(涉及到具体实施细节或节点详 图的具体做法的组价依据,请整理并编号,使用表格汇总每张技术核定单的具体内容,并对照设计变更和签证编号,核对是否一致,并确认是否按此实施和执行结果,执行结果一般是由监理或甲方签字);,编制与复核,收集资料,向委托人提出资料要求,经济签证核定单(原则上是一张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单 后面应附现场收方单和经济签证单,请整理并编号,使用表格汇总每张经济签证的具体内容);,11,现场收方单(应能反映现场实施情况及变更的一些记 录、有草图及数据的收方单);,12,材料认价单(最好附材料检测报告、合格证、发票),需提供目前施工所用的材料规格、材料品牌清单,如果有大宗材料认价采购的,完善认质认价手续,特别品牌、规格、档次。材料进出台账(特别是监理审批数量及检测数量要注意与结算数量不能差异过大,只能多不能少)以上资料均需签章齐全(涉及到需要签章的各个相关部分及人员均需要完善相关签章手续);,编制与复核,收集资料,向委托人提出资料要求公司规费证;,13,公司规费证;,14,安全评价书(此评价书涉及到结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5,如涉及施工工期与施工合同中相关处罚条款的报告、往 来函件均需要提供(编号列表统计),以便更清楚的研究合同相关条款,以便提出索赔。,16,施工大事记(确定各个施工环节的时间节点及确定是否 有政策性文件可以实施调整),编制与复核,熟悉资料,找出资料问题,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使用铅笔在资料上注明,并在资料清单上注明问题,整理到电子表格中,及时记录并将整理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投标清单项目特征及清单项目与图纸进行逐一核对,如投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而图纸内有相应做法的,在招标文件或招标清单编制说明中未提及的,应考虑为清单漏项,将漏项的逐一摘录到电子表格中记录,以免工程量计算和结算组价时遗漏。,开始按整理齐全的资料进行工程量算量、并将隐蔽资料、变更、核定单、签证等按资料清单逐一计算,保留计算过程资料,并列出详细的计算书和备注说明。,编制与复核,核对完算量及变更签证后进行组价,研究施工合同,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组价,填写结算编制说明。,整理结算对比表,与施工合同的投标清单进行核对,逐项列出调整原因。,整理计算书、资料清单、结算书、竣工结算资料,编制 结算报送甲方。,编制与复核,编制要求,工程结算一般经过发包人或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方可进行。,工程结算应以施工发承包合同为基础,按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对原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工程结算应核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工程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有疑义的工程实体项目,应视现场条件和实际需要核查隐蔽工程。,建设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构成的,应按建设项目划分标准的规定,将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编制相应的工程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编制与复核,编制要求,实行分阶段结算的工程,应将各阶段工程结算汇总,编制工程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实行专业分包结算的工程,应将各专业分包结算汇总在相应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结算内,并撰写编制说明。,工程结算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由电子文本要求的应一并报送与书面形式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工程结算应严格按工程结算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方法,由于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的特点。,因此,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审核的质量和效率。,按竣工结算审核范围分类,1、全面审核法,2、重点审核法,3、对比审核法,4、分组计算审查法,5、筛选法,按竣工结算不同编制基础分类,1、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对增减项目和费用等,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后,编制的调整预算。,2、包干承包结算方式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按照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编制的竣工结算。依据合同规定,尚若未发生包干范围以外的工程增减项目,包干造价就是最终结算造价。,3、以房屋建筑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是双方根据施工图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经计算确定出每平米造价,在此基础上,按实际完成的平方米数量进行结算。,按竣工结算不同编制基础分类,4、以投标的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如果工程实行招、投标时,承包方可对报价采取合理浮动。通常中标一方根据工期、质量、奖惩、双方所承担的责任签订工程合同,对工程实行造价一次性包干。合同所规定的造价就是竣工结算造价。在结算时只需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奖惩费用和包干范围以外的增减工程项目列入,并作为“合同补充说明”进入工程竣工结算。,按竣工结算方式分类,承包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按月结算 即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工程进度款,按竣工结算方式分类,承包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按结算时间分类,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款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节点有很多,常见的有开工前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行中的进度款,工程结束后的结算款。,对于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做好月形象进度报表签证,承包人应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如果没有约定的往往在每月的25日之前把自己的工程量完工月报表交给发包人签收,如果发包人签收后没有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还可以发催款函。承包人没有做形象进度报表,或者做了但是没有交付给发包人签收的,将来不能主张延期付款的滞纳金,也不能向发包人催讨。,按结算时间分类,给发包人签收要做到:签收人是发包人中有签收资格的人(如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工程师、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有条件的还需要加盖发包人的单位公章。如果发包人同意签收的,承包人应当注意签收回执上应该注明送审价/总造价的金额。如果发包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拒绝签收,承包人应当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并请社会公证见证机构进行认证(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到了该计算工程款的时间节点,承包人应当组织送审资料给发包人审核,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不答复的,工程造价款的结算以建筑商送交发包人的结算书造价为准。,按结算时间分类,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合同中约定了以送审价为结算价,第二是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的答复期限有明确的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送审资料后应该及时审核,发现有异议的部分,应该和承包人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委托具有审价资格的机构进行工程审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送审价和材料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工程预付款及扣回,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 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工期长短、市场行情、供求规律等因素,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甲方应于开工前7日支付给乙方。,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 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可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备料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当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在确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工程进度款:,根据已完工程量的项目名称、分项编号、单价得出合价;,将本月所完全部项目合价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费小计;,按规定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按规定计算主材差价或差价系数;,按规定计算税金;,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用固定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比用可调工料单价法更方便、省事,工程量得到确认后,只要将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作。,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 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并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建安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建安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就是要把各种动态因素渗透到结算过程中,使结算大体能反映实际的消耗费用。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动态结算办法。,按实际价格结算法,按主材计算价差,竣工调价系数法,调值公式法(又称动态结算公式法),学习任务3,工程造价固定结算方式,工程实务中,工程造价(工程款)结算的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而作为建设基本法的建筑法对工程造价的结算问题没有从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规定,导致了在工程实务中造价结算纠纷迭起。本任务要求了解工程造价的固定结算方式。,任务书,能够初步认清工程造价(工程款)结算的问题。,能力目标,1.了解现行工程造价固定结算方式。,2.了解固定价结算的法律实务,知识目标,现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1、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价格的分类:,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价格中应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调整的范围和方法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酬金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从而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现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可调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成本加酬金。”,现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现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现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中对“合同价款与支付”也确立了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这三种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供发、承包双方选择适用,更进一步约定了三种工程造价结算方式的细节。约定:“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5、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合同价款与支付”、通用条款也针对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三种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作出了与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基本相同的约定。,固定价结算的法律实务,对于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报酬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工程造价”、能否直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固定价结算的规定和能否进行司法鉴定等问题在法律界尚且存疑。,1、固定价的种类,固定价在工程实务中又叫作“包死价”、“包定价”、“一口价”、“闭口价”等。按照上述法律性规定的划分,固定价分为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两种类别,而固定单价又分为综合单价和工料单价。,固定价结算的法律实务,1、固定价的种类,固定总价,即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的价格(如合同总价500万),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约定总价不再调整的价格方式。根据工程行业的习惯,这种价格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情况。,固定单价,即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单价(如350元/方),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约定的单价不再调整的价格方式。固定单价包括综合单价和工料单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投标报价和施工图预算的计价方法可分为:,工料单价单位估价法。,综合单价估价法。,固定价结算的法律实务,2、固定价的法律理解,首先,固定总价的“固定”是建立在风险范围内确定工程量(项)基础上的。没有确定的工程量(项)就谈不上固定总价的问题。因此,在签定固定总价合同时,确定的工程量(项)就是合同约定的工程量(项),如果是清单报价的工程则是清单内的工程量(项)。所“固定”的价格是约定范围(清单)内的工程量(项)的价格。即是说,固定总价合同中,固定的是量(项),而不是绝对固定价。在固定总价模式下(风险范围内),量(项)变化,总价变化。,其次,固定单价“固定”的是价而不是量(项)。在固定单价模式下,量(项)变化,单价不变化,总价变化。,固定价结算的法律实务,2、固定价的法律理解,再次,工程造价的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分摊,这是工程行业的惯例。一般来说,发包人承担量(项)的风险,承包人承担价的风险,从而在工程建设的量、项、价三者之间构建平衡,达到公平分摊风险的法律精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就规定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最后,影响固定价结算的还有合同约定的因素和工程自身的实际情况(最一般的情况为设计变更)。,固定价结算的法律实务,3、固定价的调整,约定风险范围(幅度)外,固定价应予调整。,工程量(项)不确定的固定总价应予调整。,“三边工程”固定总价应予调整。,方案(扩初)固定总价应予调整。,施工图预算包干范围外的价款应予调整。,工程变更情况下固定总价应予调整。这种情形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质量标准变更。,其他情况下固定总价应予调整。,学习任务4,分包工程结算,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最复杂和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分包工程管理,其中涉及业主、咨询工程师(设计、监理、工程造价等)、总承包商及分包商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通过本任务应明确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业主及咨询工程师的关系,分包工程结算索赔的处理原则。,任务书,1.能理清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业主及咨询工程师的关系。,2.能依据分包工程结算索赔的处理原则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目标,1.掌握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业主及咨询工程师的关系,2.熟悉分包工程结算索赔的处理原则,3.掌握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结算常见问题及防范方式,知识目标,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的关系,分包商与总承包商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在相应的分包合同中应都有明确的约定。如从市场的角度看,工程分包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总承包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他既要对业主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有关义务。分包是相对于总承包而言的。,分包商与业主的关系,由于分包合同只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协议,业主与分包商之间并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分包商不能就付款、索赔等问题直接与业主交涉,一切与业主的往来均须通过总承包商进行。业主只是负责按照总承包合同支付总承包商工程款并处理相关索赔,而分包商则是从总承包商处再按分包合同取得其应得部分及索赔处理。分包商的利益紧紧的与总承包商联系在一起。,分包商与咨询工程师的关系,咨询工程师(包括设计、监理、工程造价等)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权利来源于业主,一般情况下,业主与分包商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咨询工程师管理项目的各种行为通常须通过总承包商再转达。有时,咨询工程师在征得总承包商的同意后,可能就一些技术问题直接与分包商进行交往,但咨询工程师应该将有关函件抄送总承包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尤其当涉及付款或进度计划等时,以便总承包商在适当的时候提出意见或采取相应的行动。,分包工程结算索赔的处理原则,1、分包商与总承包商,2、分包商与业主,3、分包商与咨询工程师,4、分包商与分包商,感谢您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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