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技术入所得税优惠政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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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股权激励技术入所得税优惠政策,股权激励技术入所得税优惠政策,背景,为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相关激励者的税负,促进科技成果转换,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背景 为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对非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对企业或个人,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股权激励纳税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行递延纳税政策,2016年9月1日起,啥是递延纳税,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取得股权激励和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时候不用纳税,啥时候转让啥时候纳税。,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对非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对企业或个人实施符合,股 票 期 权,股 权 出 售,股 权 期 权,限 制 性 股 票,股 权 奖 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时代,为留住优秀人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施以人力资本为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的主要方式,员 工 持 股 计 划,股 票 期 权,国税函,2006902,号,财税,2005,35,号,财税,2009,5,号,国税函,2009,461,号,200,5,200,6,200,9,200,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原股权激励政策,(为与财税2016101号文件规定的新政策区分,以下简称“旧政”)主要由以下四份文件组成,适用于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非上市公司,目前仅部分条款失效。,国税函2006902号财税2005财税2009国,股票(权)期权,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条件才可以处置该股权,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基本概念,财税,2016101,号,对适用该文件的三类股权激励行为的解释。,股票(权)期权 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 限制性股,或“施权价”,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或“购买日”,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或“执行”,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授予日,行权,授予,价,关键词,或“施权价”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调整后,员工之后转让该股权获得的增值收益,则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征税。,企业给予员工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员工应在行权等环节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345的七级累进税率征税。,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由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两个环节征税,合并为只在一个环节征税,即在行权环节暂不征税。,待今后股权转让时一次性征税,统一适用,20,的税率。,政策,比较,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享双重优惠,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股权变现能力较弱,未来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较大,他们希望给予进一步税收优惠。,调整前,调整后员工之后转让该股权获得的增值收益,则按“财产转让所得”,行权等环节,转让环节,税目:,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财产转让所得,适用3-45%的7级累进税率,按照股票(股权)实际购买价,格与公平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适用20%的税率,对转让收入高于取得股票,(股权)时公平市场价格,的增值部分,旧政策:,两个环节纳税,旧政纳税环节图示,行权等环节转让环节税目:税目:适用3-45%的7级累进税率按,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转让股票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2.,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税款,。,旧政,转让,环节并非所有情形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符合,财税,2009167,号,规定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按照取得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确定。取得股票当日为非交易日的,按照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依次按照净资产法、类比法和其他合理方法确定。,-,按照取得股票(权)的上年末净资产确定。,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平市场价格,非上市公司股票(权)的公平市场价格,净资产法,如何确定公平市场价格,-按照取得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确定。取得股票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适用递延纳税,在,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取得成本为零,适用递延纳税时如何确定取得成本,适用递延纳税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权奖励 适用递延纳税时如何,下面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新政策下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享受的优惠及注意事项。,例,1,假如李先生为非上市境内高新技术居民企业,A,的技术骨干,,2014,年,3,月,来到,A,公司工作,,A,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根据,A,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李先生于,2016,年,10,月,1,日,从,A,公司获得了,100,000,股,的股权奖励,并且,A,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当日,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的公平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由于,A,公司符合,10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实行递延纳税政策。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A,公司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了递延纳税有关情况。,4,年后,即,2020,年,10,月,1,日,,李先生处置了所有,100,000,股,的股权,处置日股权的公平市场价格为,每股,22,元。根据新旧政策的相关规定,李先生的这笔股权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分别如下表所示:,下面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新政策下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享受的优,注:(,1,)在旧政策下获得股权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票奖励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1,000,000/1245%-13505,),12=287,940,;(,2,)在转让股权时,旧政策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取得成本,+,合理税费),20%=,(,2,200,000-1,000,000,),20%=240,000,;(,3,)在转让股权时,新政策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取得成本,+,合理税费),20%=2,200,00020%=440,000,;(,4,)在旧政策下,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单位:元,旧政策下的税负,新政策下的税负,节税额,应税时间,收入性质,应纳税额,应税时点,收入性质,应纳税额,获得股权时(,2016-10-1),工资薪金,287,940.00,转让股权时(,2020-10-1),财产转让,240,000.00,转让股权时(,2020-10-1),财产转让,440,000.00,合计,527,940.00,440,000.00,87,940.00,节税比例,16.66%,新旧政策税负计算比较表,注:(1)在旧政策下获得股权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条件,借,鉴国际经验,该政策要求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必须同时满足,7,个条件,以鼓励长期投资,防止逃漏税款。,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条件借鉴国际经验,该政策要求非上市公司股权,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前,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国税发,2005205,号,“,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解释,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C(制造业),F(批发和零售业),H(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13)66货币金融服务,(14)68保险业,(4)16烟草制品业,(5)17纺织业(除178类非家用纺织制品制造),(6)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7)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8)22,造纸和纸制品业(除第,223,类纸制品制造),(9)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除第,314,类钢压延加工),(12),住宿和餐饮业,(10),批发和零售业,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举例,说明:,该目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编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C(制造业)F(批发和零售业)H(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不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仍按旧政计算纳税,递延纳税期间,非上市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同时符合条件的,应于情况发生变化之次月,15,日内,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旧政(财税,200535,号)计算纳税。,符合条件与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股权激励分别计算。,同一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时:,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再取得时:,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国税函,2006902,号、财税,200535,号,不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仍按旧政计算纳税递延纳税期间,非上市公司,名词解释,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次及以前各次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附税率表确定。,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不含本次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国税函,2006902,号,财税,200535,号,名词解释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纳税期限延长至,12,个月,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重大变化相比,新政策基本维持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行的税收政策,即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款的计算,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纳税期限延长至12个月 与非上市,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给纳税人以递延纳税的选择权,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应就评估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并允许在5年内分期纳税。,调整前,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增加递延纳税的政策选择。无论投资者选择适用哪一项政策,被投资企业均可按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税前摊销扣除。,调整后,积极意义:,大幅降低企业和个人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税收负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给纳税人以递延纳税的选择权企业或个人以技术,Step 1,Title in here,其他,技术成果,Title in here,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Title in here,计算机软件,著作权,Title in here,生物医药,新品种,Title in here,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Title in here,植物新,品种权,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技术成果适用范围,Step 1Title in here其他Title in,非货币性资产,财税,2014116,号,投资,所得税处理,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财税,201541,号,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1.116,号,文,2.,33号公告,3.,41号文,4.,20号公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本次调整前政策简介,非货币性资产财税2014116号投资所得税处理税务总局,5年,评估,居民企业,停止,计税基础,4.,原计税成本加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5.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投资收回,或注销企业的,1.,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对非货币性资产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确认所得,3.,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或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116,号文,、,33,号公告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简介,5年评估居民企业停止计税基础4.原计税成本加每年确认的非货,5年,1.,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备案,,,不超过,5,年内自行申报,缴纳,41,号文,、20,号公告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简介,主管,原值,3.,取得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不能正确计算的,可核定;股权投资按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执行。,4.,地税机关:不动产所在地;被持股权的企业所在地;其他,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评估,2.,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减,除,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停止,5.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的,5年1.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备案,不超过5年内自行申报缴,查账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评估值合理,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当为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技术成果评估值明显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企业技术投资入股关注要点,查账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评估值合理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当,下面的例子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A,企业以其持有的专利技术(取得成本,1000,万)评估作价,2000,万元,,投资到,B,公司,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依据财税,2014,116,号文件的规定,,A,企业应该在专利技术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10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同时按照文件规定,允许在,5,年,内分期纳税。,按照最新的,101,号文件的规定,只要,A,企业不转让这笔投资股权,就可享受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以投资入股时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同样可以选择递延纳税,这些优惠政策将大幅降低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税收负担,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规定,无论投资者选择适用哪一项政策,被投资企业均可按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税前摊销扣除。,下面的例子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如何计税,李某2016年9月以其所有的某项专利技术投资作价100万元入股A企业,获得A企业股票50万股,占企业股本的5%。若李某发明该项专利技术的成本为20万元,入股时发生评估费及其他合理税费共10万元。假设后来李某将这部分股权以200万元卖掉,转让时发生税费15万元,李某应如何计算纳税?,按原政策计算:,李某技术入股当期需缴税,应纳税额(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20%14万元,转让股权时李某也需缴税,应纳税额(200万元100万元15万元)20%17万元,两次合计,李某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1万元。,按递延纳税政策计算:,李某入股当期无需缴税。,待李某转让该部分股权时一次性缴税。转让时应纳税额=200万元(20万元10万元)15万元20%31万元,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如何计税 李某2016年9月以其所有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适用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企业,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是不是上市公司,国发201349号规定:“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除特殊规定外,一般适用非上市公司相关税收政策,如财税201448号、财税2015101号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相关政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执,原文: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原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原文:适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文:前款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不适用上市,公司政策,适用非上市,公司政策,与上市公司,执行同样的政策,适用非上市,公司政策,财税2009167号,财税,2014,48号,财税,2015,101号,财税,2016,10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相关政策,原文:对个人在上原文:全国中小企原文:适用本通知原文:前款所,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1,)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除(,1,)外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相关政策,财税201510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相关,处置递延纳税的股权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征税规定执行,视同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股权优先转让,,,股权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不与其他股权合并计算,转增股本收入,以及以该递延纳税的股权再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当期缴纳税款,非上市公司在境内上市,转让股权,转增股本,或再进行投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同时适用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个人因股权激励、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股权后,非上市公司在境内上市的、个人转让股权、转增股本和再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等情形。,处置递延纳税的股权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征税规定执行视同享受,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1079,号,以企业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国税发,1997198,号,所称,“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实际上是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国税发,1997,198,号,国税函,1998289,号,以企业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国税函,1998,333,号,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递延纳税的备案事项,15日,30日,个人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应于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应于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权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于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递延纳税股票(权)转让、办理纳税申报时,扣缴义务人、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一并报送能够证明股票(权)转让价格、递延纳税股票(权)原值、合理税费的有关资料。,递延纳税期间:,转让及纳税申报时:,递延纳税的备案事项15日30日个人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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