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知识产权管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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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沈备军软件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管理Softwar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软件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机构对自己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软件知识产权的内容及其保护的法律依据软件的表达(如程序代码、文档等)方面的权利著作权(或称版权)软件的技术设计(如程序设计方案、处理问题的方法、各项有关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专利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权软件的名称标识方面的权利商标权软件知识产权管理的对象软件企业的核心资产需求构架软件构件,包括数据结构,算法,文档性能模型和分析业务案例、市场分析、市场旁证,成本/时间估算软件开发的工具和过程测试用例、计划和数据商标商号等本节内容著作权的管理专利权的管理商业秘密权的管理软件贸易合同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字、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又称版权。著作权是一种专有的无形财产权。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创意和表达分离的原则,即著作权保护创意的表达,却不保护创意本身。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如非法开发、使用或向计算机信息系统输入计算机病毒、逻辑炸弹等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客体如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著作权法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发表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有偿地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者(如出租装有必要软件的计算机)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为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讨论孙子兵法两位摄影者先后在同一角度拍摄黄山的日出,拍摄出相似的两张照片某作家为红楼梦写的续集,写得相当差杂技建筑授课民间文学参照他人软件的技术功能,独立地开发出表达不同的程序对他人软件的程序进行未授权的改编、修改一位软件工程师在受雇佣企业中开发ABC软件,并偷偷地在ABC软件中署名 受著作权法保护吗?为什么?他人软件的合法使用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许可使用通过签订软件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软件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一般原则:属于作者,即软件开发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特殊情况职务开发软件合作开发软件委托开发软件指令开发软件职务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自然人在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企业享有,而企业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予以奖励: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主要使用了企业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条件所开发;并由企业承担责任的软件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职务发明及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规则合作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定书面合同约定若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若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若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若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利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开发者。委托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委托开发软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按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归受托人指令开发软件,即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若无明确规定的,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软件著作权的时间限制软件著作权起始日: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不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但可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软件,以增加法律上的初步证明。软件著作权终止日:作者(自然人)有生之年加五十年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首次发表后五十年技术保护措施与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是著作人为了防止他人非经授权接触或使用其作品而采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例如:用户想要安装和运行软件,必须输入密码,或要求输入验证盘,或安装密码狗,或安装License通过电子水印、设置打印或修改密码等,用户无法在未授权下进行打印、修改、复制、发行文档相关法律条款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视为侵权不能损害用户和社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本节内容著作权的管理专利权的管理商业秘密权的管理软件贸易合同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专利权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根据国家颁布的专利法授予专利申请者或其权利继承者在一定的期限内实施其发明以及授权他人实施其发明的专有权利。专利法能有效地保护程序所体现的设计者的创意,进而能排斥相同或相似的独立完成的软件设计。思考:用专利法何护软件有什么优点和缺点?专利权的特性 专利权具有鲜明的独占性 专利权的客体是公开的 专利权具有法定的授权性 专利权的效力具有局限性 地域限制 时间限制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权能限制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法保护的客体能够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技术方案。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的解决方案。专利法不保护的客体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包括数学方法以及一切属于以人的抽象思维、主观意念或者感觉为特征的非技术性方案。计算机程序代码本身并不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而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举例:不符合专利条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使用计算机求解圆周率的方法使用计算机自动测量动摩擦系数的方法必须依赖于人的智力的参与才可完成的,如专家系统举例:符合专利条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硬件构成了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生产装置或生产方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专利。嵌入软件同设备仪器结合在一起的计算机程序,可以作为一项产品发明的组成部分,连同整个产品一起申请专利,如智能仪表、遥控器、手机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善的发明例如有关地址定位、虚拟存储、文件管理、信息检索、程序编译、多重窗口、图象处理、数据压缩、多道运行控制、自然语言翻译、程序编写自动化等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把汉字编码方法与该编码方法所使用的特定键盘相结合而作为计算机系统处理汉字的一种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或者计算机汉字信息处理方法用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优点和著作权相比,具有以下优点:专利法可保护软件产品最核心的技术构思与逻辑,而著作权法对此无能为力;专利法强调对功能性的保护,当软件和工业产品结合并表现为机器或制品的特性时,软件就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获得专利的软件产品需公开全部的技术方案,能有效避免他人进行还未正式定性的逆向工程,避免不必要的诉讼;专利法鼓励人们对产品或方法进行改进;专利法所强调的独占权与著作权法有限的作品排他权形成鲜明对比;专利法的法定保护期限要短于著作权法,这与软件的平均商品寿命周期短相一致。用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缺点专利法所要求的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比较长,而且对发明的新颖性要求比较高。这对于商业寿命周期比较短的软件产品,申请专利就有些得不偿失;计算机软件的三性很难审查。软件专利审查对技术性要求比较高,而且软件涉及各个领域且数量众多,这要求审查员具有极好的计算机专业知识,但在实践中这比较困难;审查员技术资料不足,使得审查员难以对审查的新颖性做出判断。本节内容著作权的管理专利权的管理商业秘密权的管理软件贸易合同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如果一项软件的技术设计确实达不到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条件,或者由于不愿意公开自己的技术从而不愿意拿出来申请专利,可作为软件开发者的商业秘密而受到保护。与软件相关的商业秘密一项软件的尚未公开的源程序清单 一项软件的尚未公开的设计开发信息 如需求规约、开发计划、整体解决方案、算法模型、体系结构、数据格式说明、处理流程、测试计划、测试结果 软件的营销信息如管理诀窍、成本信息、销售信息、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市场策划、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禁止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值得注意的侵权行为原职工变更工作或组建在业务上具有竞争性的公司,并临走时带走了无权带走的软件商业秘密。即使新软件中包含了很多新内容以及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经费,也不能摆脱盗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责任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了软件商业秘密后,并进行违反合作协议的使用或透露软件使用许可获得者,在获得商业秘密后开发一种具有竞争性的软件产品竞争对手通过各种途径,获取软件商业秘密竞业避止竞业避止,是指企业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内(最长期限为二年),不得从事与原企业的商业秘密相关的工作受企业“竞业避止”条款约束的员工在跳槽时将会受到影响,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在确定补偿时要考虑三个因素:考虑跳槽者所在岗位的重要性,可向企业索要“不竞争津贴”或“保密津贴”考虑因执行“竞业避止”条款带来的损失,即从事新工作与原工作的差额,按一定比例向企业索要补偿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如果企业确实困难,可以缩短企业“竞业避止”时间讨论如果你从跳槽到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要求你“竞业避止”,并签定的协议,但未支付补偿费。公司向你起诉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你需要支付吗?如果没有签定“竞业避止”条款,你可以在新公司中使用你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披露呢?许可他人使用呢?本节内容著作权的管理专利权的管理商业秘密权的管理软件贸易合同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软件贸易的法律依据 软件贸易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EDI、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依靠合同,使双方建立起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接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监督,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软件贸易的主要方式出售软件复制件;提供软件的权利行使许可;转让软件知识产权;受委托开发;提供系统集成服务以及技术服务等等 软件复制件的发行方式 商业软件(business software)自由软件(freeware)共享软件(shareware)共有软件 捐赠软件 商业软件商业软件是指通过软件贸易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商品化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其功能、性能已经过严格测试,具有相当高的可靠性,使用方便。供应商不仅应该向用户提供软件复制件(包括用户使用文档),也还应该向用户提供包括版本更新的技术服务。商业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其权利人通常都保留自己的权利,商业软件的用户,仅获得该软件的使用许可。自由软件自由软件是指通过网络在线服务、电子公告板或者从一个用户传给另一用户等途径自由地传播,允许个人和企业使用而不必支付使用许可费的一类软件,又称开源软件。这种发行方式是美国MIT的R.M.Stallman于1985年首先倡导的,其宗旨是便于学术交流、推动技术发展而不是商业目的。任何个人和企业不可以将自由软件从事获利的商业行为,自由软件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其权利人也保留对该软件的权利。自由软件的软件许可协议自由软件促进会(open source initiate association,OSIA)执行认定OSIA的自由软件认定标准发布的自由;开放源代码;允许源代码可以被修改和允许发布衍生作品;不得贬低其他自由软件许可证。至今经自由软件促进会认证OSIA的自由软件许可证已达54种之多,其中著名的包括:GPL、LGPL、MPL、BSD、Apache、Eclipse共享软件共享软件与自由软件一样,可以利用各种途径自由地传播,但通常附有一个用户注意事项。用户通过一个阶段使用之后,如果希望继续使用,就应向供应商办理使用注册手续,并交纳一定费用。然后用户就可以得到该软件的最新版本的复制件、使用说明、和相应的技术服务。这种发行方式是美国微软公司的R.Wallace在80年代提出的,其目的是鼓励用户试用,满意后再支付费用,我们也可看作是一种软件促销的手段。共享软件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共有软件即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修改权、发行权出租权、翻译权网络传播权等专有权利)有效期已满的软件,以及著作权利人不准备使之商品化而明确放弃著作权的软件。捐赠软件即著作权人把该软件捐赠给教育机构或其它非盈利机构,获得捐赠软件的机构并没有获得该软件的著作权,而只是使用权,为防止非法使用,要请著作权人明确许可合同的详细内容。软件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应签订软件使用许可合同通过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卖方向买方提供一份软件复制件供其使用。最终用户则获得在使用许可合同上所规定的使用该复制件的一些权利,并得到卖方今后提供技术服务的保证使用许可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软件使用许可证是使用许可合同的常用形式常见的软件使用许可方式单人与单机许可把一份软件使用许可给某一个特定的个人或单机字体许可有两种类型,即基于打印机的许可和基于CPU的许可,前者在输出设备上许可使用字体软件,并许可与该输出设备相连接的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后者把字体软件许可给计算机,而不是输出设备。共同许可允许有限的用户同时使用一项软件。网络许可许可处于一个局域网上的每个成员使用。通常在许可合同中会禁止将软件复制件装入多个服务器。场地与企业许可有地理范围上的限制,购买软件使用场地许可也称为“金色磁盘”,是一种无限制使用许可,但需每年续签合同共享软件、自由软件许可常见的软件使用许可问题是否允许客户逆向工程?是否向用户提供源代码?如果不提供,万一开发商公司关闭了,软件如何维护?对于一般的个体用户,是否都要签订许可合同?手续都否简化?有关逆向工程的约定 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是软件开发过程反向进行的过程,以便理解和分析该软件,从中提取各种设计考虑,从而了解该软件作为商业秘密的全部构思。逆向工程的常见目的:针对某一程序分析其功能和性能针对某一程序中存在的缺陷予以诊断和排除针对某一程序开发其附属产品(attaching product)针对某一程序使之更加完善针对某一程序分析是否侵犯其它程序的版权针对某一程序开发其替代产品或竞争产品一般认为,前5种情况下的逆向工程属于合理使用,而最后一种情况下的逆向工程是否合理使用,则争议较大,尚未有法律明确规定。因此贸易双方应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用合同法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源代码接触机制 软件供应商往往只提供计算机程序的目标代码,而不提供源代码。但由于某种原因软件供应商要终止该项业务,用户出于维护和更新相关功能性能,要求接触源代码就是合理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使用许可合同中就需要有一个表示能够接触源代码的机制。在国外软件贸易实践中出现了第三方保存程序源代码和开发文档。拆封式(tear open)使用许可合同这种使用许可合同可用固定的条款内容印好后,放在所发行的软件包装盒的表层,再加以透明薄膜封装,人们能够透过薄膜看到许可合同的条款。顾客在拆开透明包装之前必须认真阅读许可合同上的条款。一旦拆开透明包装,就被认为已同意接受许可合同上的条款。也可不用透明薄膜,而把许可合同直接印在包装盒上。拆封式使用许可合同的条款一般较为简单,以一张纸为限,简单扼要地反映权利人要求同客户建立的最基本约定。本节内容著作权的管理专利权的管理商业秘密权的管理软件贸易合同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商标权的含义 商标权是指一定的民事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某个特定商标的资格或能力“一定的民事权利主体”,就是并非所有的民事权利主体都能享有商标权,如国家机关不能作为商标权的主体自然人,在一般情况下也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外国人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商标权的产生导致商标权产生的“事实”有两种:一是使用二是注册我国实行注册原则仅有使用的事实而未到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一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商标权的基本表现形态 未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权驰名商标权 SoftwareSoftwareSoftwareSoftware$500$2001)未注册商标权权利人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但未将该商标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属于经济性质的权利,一般不具有法律意义,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是各国法律明确予以保护的主要对象。注册商标权的限制在时间方面一次注册的有效期只有10年,但权利人可以不间断续展注册商标权可能会被撤销 在地域方面对注册商标权的保护仅限于其注册国在使用范围方面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3)驰名商标权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影响面广、权利高度确定以及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等特点。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延及驰名的服务商标禁止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法律依据:我国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讨论新东方厨师学校是否侵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权?我能用“联想”注册饭店的商标?一家计算机公司1980年开始使用了“联想”商标,但未注册,现在还能用吗?(注:联想公司成立于1984年)域名域名是指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域名不是知识产权,是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应保护域名所有人的使用、转让等权利。各国法律不同,无统一合约域名和商标相同点都有识别功能都是无形财产使用相互关联,把商标作为域名不相同点域名的弱显著性VS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域名的可相似性VS商标的禁止相似性域名的弱限制性VS商标的强限制性域名的全球性VS商标的地域性域名的唯一性VS商标的多重性域名注册组织的不审查政策VS商标的严格审查网络域名相关纠纷网络域名包含了他人注册商标的英文单词或字母所发生纠纷网络域名恶意抢注引发的纠纷网络域名与商标权中的商号冲突的纠纷我国的域名侵权认定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被告域名或其他主要部分构成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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