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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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解解 读读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民政局 陈娜陈娜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解 读1【简要背景】简要背景】1.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991999年出台。年出台。2.2.养老养老服务形势的发展服务形势的发展3.3.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出台的出台 许可办法共6章31条2940个字。(从制定到出台,费时1年多;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部内外征求意见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次;共涉及国务院27个机构、37个地方民政部门。收到意见建议150多条。)【简要背景】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出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设立许可的的申请申请、受理受理、审查、决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适用本办法(第第2 2条)。条)。【适用范围】3【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定义】定义】1.1.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的机构(第三条)第三条)。2.2.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和和互助型养老场所互助型养老场所等不适用本办等不适用本办法法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3.3.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包括包括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民政部贯彻两个办法的通知)民政部贯彻两个办法的通知)1.1.明确内涵明确内涵 2.2.明确范围。明确范围。【养老机构定义】1.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4【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第四条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管理部门】5【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第五条第五条 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应当遵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公开、公平和公正是现代行政程序中的三项重要原则。2.除依法保密的外,公开包括规定公开和行为公开:许可机关做出的各种规定必须让公众知晓(第21条);行政机关实施的许可行为,均应通过公开文件发布或在办公场所张贴等,使相对人了解。【基本原则】第五条 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应当遵循公6【设立条件设立条件】第六条第六条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活动场地;(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人员;(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五)床位数在(五)床位数在1010张以上;张以上;(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该条是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3条的细化。2.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3.资金,按照登记机关要求。4.床位数10张(基于现实和域外经验)。【设立条件】第六条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7【举办者、举办者、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第七条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1.1.举办者:组织和自然人。举办者:组织和自然人。2.2.许可者:民政部门许可者:民政部门 3.3.明确了地域管辖,明确了地域管辖,以拟设养老机构住所地为关联点,以拟设养老机构住所地为关联点,由住所地民政部门受理设立申请,实施许可。由住所地民政部门受理设立申请,实施许可。【举办者、许可机关】8【许可权限许可权限】第八条第八条 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民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住所在市辖区的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住所在市辖区的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老机构的设立许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委托市辖区人民政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第九条第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发挥实训、示范功能的养老机构,可以到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范功能的养老机构,可以到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请设立许可。前款规定的许可事项,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民前款规定的许可事项,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政部门实施许可。第十条第十条 涉外。涉外。【许可权限】第八条 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91.1.明确了主要的审批权限在县、设区的市(第明确了主要的审批权限在县、设区的市(第8 8条第条第1 1款款和第和第2 2款)款);2.2.两种特殊情形两种特殊情形(1)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同级民政部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同级民政部门;(投资兴办的含义投资兴办的含义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审批部门(审批部门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2 2)涉外;)涉外;方式方式合资、合作合资、合作 审批部门审批部门省级民政部门举办省级民政部门举办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解读课件103.3.委托委托 (1 1)两个委托)两个委托 省级以上部门实施的,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举办;省级以上部门实施的,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举办;设区的市可以委托区级民政部门实施;设区的市可以委托区级民政部门实施;(2 2)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区别)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区别 (行政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行政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3 3)委托的权利和责任)委托的权利和责任 a a必须必须公告公告受委托机关和委托权限。受委托机关和委托权限。b b受委托机关受委托机关不得再不得再委托。委托。c c委托机关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负责监督委托机关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负责监督(权利委托、义务权利委托、义务不委托不委托)。)。引起行政争议,引起行政争议,委托机关委托机关被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被告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委托机关委托机关 3.委托 11民政部民政部许可权限:国务院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许可权限:国务院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省民政厅局省民政厅局许可权限:涉外养老机构;省级政府投资兴办许可权限:涉外养老机构;省级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民政部委托许可;的养老机构;民政部委托许可;设区的市民政局(如杭州)设区的市民政局(如杭州)许可权限:住所在市辖区的养许可权限:住所在市辖区的养老机构;省民政厅局委托许可(包括涉外养老机构和省级老机构;省民政厅局委托许可(包括涉外养老机构和省级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不设区的地级市民政局不设区的地级市民政局许可权限: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许可权限: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省民政厅局委托许可(包括涉外养老机构和省级政府投资省民政厅局委托许可(包括涉外养老机构和省级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兴办的养老机构);不设区的县级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如临安市)不设区的县级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如临安市)许可权限:许可权限: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设区的市辖区民政局(如上城区)设区的市辖区民政局(如上城区)许可权限:设区的市民许可权限: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委托许可政部门委托许可。民政部许可权限:国务院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12【筹建指导筹建指导】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根据申请人筹建养老机构的需许可机关根据申请人筹建养老机构的需要和条件,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等方面提供指导和要和条件,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支持。1.1.取消了原办法中的筹建许可。取消了原办法中的筹建许可。2.2.考虑举办养老机构在立项,用地等方面的实际需要,考虑举办养老机构在立项,用地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办法创办法创设了筹建指导制度设了筹建指导制度,用提供行政指导的方式为申请人提供,用提供行政指导的方式为申请人提供所需所需咨咨询等服务。询等服务。3.3.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自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自20132013年年3 3月月1111日起施行)第日起施行)第1010条:条: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前,筹建人可以向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提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前,筹建人可以向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筹建咨询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为筹建人提供行政指导。交筹建咨询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为筹建人提供行政指导。【筹建指导】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根据申请人筹建养老机构13【设立申请设立申请】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资料:(一)设立申请书;(一)设立申请书;(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件;(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设立申请】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141.申请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机构名称;3.竣工验收证明;环评;卫生防疫;消防合格;4.资金证明文件;5.兜底条款(不可随意扩大)。1.申请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5【设立许可设立许可】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20个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以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以下简称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下简称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书面通知申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请人并说明理由。1.1.时间要求,按照时间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第4242条条规定,确定规定,确定202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的审查期限。的审查期限。可可延期延期1010日(经机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日(经机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2.2.审查方式审查方式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并并实地查验。实地查验。3.3.经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要及时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经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要及时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书面通知通知,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设立许可】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16【依法登记和禁止性规定依法登记和禁止性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并依法登记。未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取费用、收住老年人。、收住老年人。1.1.目前,先许可后登记。目前,先许可后登记。2.2.不得收费。不得收费。【依法登记和禁止性规定】17【设立许可证设立许可证】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设立许可证应当载明机构名称、住所、设立许可证应当载明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有效期限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有效期限等事项。事项。设立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设立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立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法律效力。设立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规定。规定。民政部、省民政厅都发了文件,里面有具体要求。民政部、省民政厅都发了文件,里面有具体要求。【设立许可证】第十五条 设立许可证应当载明机构名称、18【换证与换证与延续】延续】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设立许可证有效期设立许可证有效期5 5年年。设立许可证有效期。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届满3030日前,养老机构应当持设立许可证、登记证书副本、日前,养老机构应当持设立许可证、登记证书副本、养老服务提供情况报告到原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养老服务提供情况报告到原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许可机关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按照设立条件作出是否许可机关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按照设立条件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换证与延续】第十六条 设立许可证有效期5年。设立许19【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本办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到分支机构住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到分支机构住所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申请设立许所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续。可手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分支机构另有规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分支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从其规定。1.1.鼓励设置分支机构,主要目的是鼓励设置分支机构,主要目的是体现了鼓励、扶持养老体现了鼓励、扶持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指导思想。机构品牌化、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指导思想。2.2.除外条款,但目前除外条款,但目前民非单位不能设立分支机构民非单位不能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20【许可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手续。养老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养老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续。手续。1.1.设立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养老机构须办理变更手续。须办理变更手续。2.2.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变更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变更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到原许可机关,就变更事项在设立许可证上做出相应修改。到原许可机关,就变更事项在设立许可证上做出相应修改。3.3.养老机构如果养老机构如果变更住所变更住所,就必须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就必须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 续。续。住所变化,通常会涉及收住老人的安置,因此作了严格规定。住所变化,通常会涉及收住老人的安置,因此作了严格规定。【许可事项变更】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21【终止情形终止情形】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养老机构自行解散,或者无法继续提供养老机构自行解散,或者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应当终止,并将设立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服务的,应当终止,并将设立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终止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终止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1.1.养老机构终止的原因养老机构终止的原因自行解散自行解散或或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无法继续提供服务。2.2.规定规定终止必须把设立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终止必须把设立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这就这就意味着养老意味着养老机构在法律上已经机构在法律上已经丧失丧失提供养老服务的资格。提供养老服务的资格。3.3.第第2 2款款明确明确了进行清算的要求了进行清算的要求。由于相关登记法律、法规中,已由于相关登记法律、法规中,已经经有有对清算的具体规定,对清算的具体规定,该款该款只是原则性只是原则性提出提出。【终止情形】第十九条 养老机构自行解散,或者无法继续提22 清算一般包括三步:清算一般包括三步:第一步是确定清算人,组成清算组第一步是确定清算人,组成清算组,对养老机构的财产,对养老机构的财产进行清理,编制有关清算的会计报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进行清理,编制有关清算的会计报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告债权人,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以及代表养老机构参与相关民事诉讼活动等。以及代表养老机构参与相关民事诉讼活动等。第二步是组织清算第二步是组织清算。主要是通知债权人在限定期限内申。主要是通知债权人在限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将养老机构的全部财产作价现金,并按照国家规报债权,将养老机构的全部财产作价现金,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债务。定的清偿顺序偿还债务。第三步第三步是是制定清算报告制定清算报告。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织要。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织要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的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的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各财务数据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签字各财务数据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签字。清算一般包括三步:23【停止服务停止服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养老机构因分立、合并、改建、扩建等养老机构因分立、合并、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服务的,或者因解散等原因终止服务的,原因暂停服务的,或者因解散等原因终止服务的,应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务。1.1.终止要提出申请;终止要提出申请;2.2.向原机关申请;向原机关申请;3.3.要有老年人安置方案;要有老年人安置方案;4.4.要和管理办法第要和管理办法第2727条条相结合。相结合。【停止服务】第二十条 养老机构因分立、合并、改建、扩24【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许可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公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关许可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公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对许可机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对许可机关信息公开的要求。【信息公开】25【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许可机关依法许可机关依法对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对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等设立许可证载服务范围等设立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变化情况明事项的变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接受和进行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配合监督检查。许可机关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对有关事项进行监许可机关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对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1.1.检查的义务和范围;检查的义务和范围;2.2.不得收费。不得收费。【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 许可机关依法对养老机构的名称26【设立许可撤销设立许可撤销】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或者其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撤销许可:许可:(一)许可机关工作人员(一)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作出准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予许可决定的;(二)(二)超越法定职权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三)(三)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四)(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准予许可的;的养老机构准予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许可的其他情形。(五)依法可以撤销许可的其他情形。许可机关发现养老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许可机关发现养老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撤销。许可机关依法撤销许可后,许可机关依法撤销许可后,应当告知相关登记管理应当告知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机关。【设立许可撤销】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27解解 读读-1 本条的制定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本条的制定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6969条。条。1.1.第第一款(一款(5 5种情形)种情形)规定了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对养老机构设立许规定了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行为的监督,体现了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其中,可行为的监督,体现了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其中,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是指许可机关指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滥用手中的职权或者超越自己的职权,致使养老机机构或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滥用手中的职权或者超越自己的职权,致使养老机机构或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玩忽职守是是指许可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指许可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2.2.第二款第二款规定了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许可的,也要撤销。规定了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许可的,也要撤销。欺骗手欺骗手段段是是指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人明知自己的申请不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故意指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人明知自己的申请不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故意采取弄虚作假的方法,造成行政机关在审查过程过产生错觉,骗取行政机关采取弄虚作假的方法,造成行政机关在审查过程过产生错觉,骗取行政机关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贿赂手段贿赂手段是是指申请不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或者资格,指申请不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或者资格,却通过向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金钱、财务等方式,取得行政机关做出却通过向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金钱、财务等方式,取得行政机关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行为。准予许可决定的行为。3.3.第三款第三款体现了体现了与登记管理机关之间的衔接与登记管理机关之间的衔接。民政部门撤销设立许可的,应。民政部门撤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将撤销情况告知登记机关,以便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机构的撤当将撤销情况告知登记机关,以便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机构的撤销和注销手续。销和注销手续。解 读-1 本条的制定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628【设立许可证注销设立许可证注销】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关应当注销注销许可,并予以公告:许可,并予以公告:(一)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一)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养老机构依法终止的;(二)养老机构依法终止的;(三)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的;(三)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的;(四)被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吊销登记证书的(四)被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吊销登记证书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的其他情形。(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的其他情形。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许可后,应当告知相关登记管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许可后,应当告知相关登记管理机关。理机关。【设立许可证注销】第二十四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29注销、撤销与撤回的区别注销、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1.1.注销注销是指行政机关注明取消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结是指行政机关注明取消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结束后由行政机关办理的手续。通常是工商、民非登记的必要束后由行政机关办理的手续。通常是工商、民非登记的必要环节环节,标志着经行政许可的特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结束终止,标志着经行政许可的特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结束终止,而不论是因为许可实施中具有违法因素,还是被许可人主动而不论是因为许可实施中具有违法因素,还是被许可人主动想结束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想结束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例如许可期满、依法中止等)。例如许可期满、依法中止等)。2.2.撤销撤销由由行政机关做出决定行政机关做出决定,其事由通常是行政许可的,其事由通常是行政许可的实施中为违法因素,即违法导致行政许可的撤销。实施中为违法因素,即违法导致行政许可的撤销。撤销许可的情形具体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撤销许可的情形具体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准予许可决定,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职守做出准予许可决定,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等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等情形。另外,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形。另外,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其所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可的,其所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3.3.撤回撤回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一是申请人在申请人在申请过程申请过程中对其行中对其行政许可申请的撤回,政许可申请的撤回,二是二是行政机关因为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行政机关因为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变化而对其行政许可决定的撤回。而对其行政许可决定的撤回。均要书面通知。均要书面通知。注销、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1.注销是指行政机关注明取消30【举报处理举报处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许可机关举报,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许可机关举报,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举报处理】31【养老机构违法行为养老机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当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3 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的;(一)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设立许可证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设立许可证的 1.1.本条制定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本条制定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8080条。用列举方式规定了养老条。用列举方式规定了养老机构的违法行为情形机构的违法行为情形。2.2.关于关于3 3万元最高罚款数额万元最高罚款数额。不少人不少人认为过低,不能产生威慑力。认为过低,不能产生威慑力。但只能维持现有的表述但只能维持现有的表述。理由是理由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行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199619961313号)的规定,办法作为部门号)的规定,办法作为部门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能超过3 3万元万元.【养老机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养老机构有32【擅自设立养老机构擅自设立养老机构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许可机关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许可机关责责令改正令改正;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擅自设立养老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未经许可设33【许可机关违法行为许可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违法的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行政机关违法的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许可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许可机关及34【对本办法施行前有关事项的处理对本办法施行前有关事项的处理】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养老机构,符合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养老机构,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续。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养老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养老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1 1年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五保供年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在实施后养服务机构应当在实施后2 2年内完成整改。年内完成整改。1.1.之前的,也要符合该办法。之前的,也要符合该办法。2.2.时间规定时间规定【对本办法施行前有关事项的处理】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35【实施日期实施日期】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本办法自20132013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实施日期】36 谢谢!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解读课件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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