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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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2020.04.02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和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全力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2目录一、支持防护救治二、支持物资供应三、鼓励公益捐赠四、支持复工复产目录一、支持防护救治 3一、支持防护救治1.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一、支持防护救治 1.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42.个人取得防疫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支持防护救治2.个人取得防疫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5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上述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该项政策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1.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6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问:我公司是一家支持疫情防控的物资生产企业,正扩大产能开展生产,1月紧急购进了大量原材料,改造一条生产线,有很多进项抵扣不完,请问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答:你公司可以在2月份完成1月所属期申报后,对1月份新增的增量留抵税额申请退税。1.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1.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7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该项政策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2.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8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问:我公司是货运企业,疫情发生以后我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紧急向疫情重点地区运送了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请问这笔运输收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吗?答:自2020年1月1日起,你公司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也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2.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9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10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问:我公司是一家长途客运公司,因疫情的影响,客流量大幅下滑,请问有没有税收扶持政策?答:自1月1日起你公司提供长途客运服务取得的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也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11二、支持物资供应【特别说明】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二、支持物资供应【特别说明】12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生产能力应急征用通知作为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依据。4.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二、支持物资供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13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问:我公司为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为了应对此次疫情,积极相应政府号召,因扩大产能的需要,新购置了价值600万的生产设备,此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有无相关优惠政策?答:此项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特别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2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因此,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于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次填报,即可享受相关优惠,并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核算有关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台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生产能力应急征用通知等资料留存备查。4.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二、支持物资供应【举例说明】4.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14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1.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15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问:我公司通过本市某慈善基金会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地区捐赠300万元,能否全额于税前扣除?答: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并将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1.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16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2.直接捐赠全额税前扣除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17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问:我公司外购了一批N95口罩,无偿捐赠给湖北省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某家医院,请问该笔捐赠业务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企业以实物对外捐赠的,需按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列支视同销售成本,并以捐赠物品的公允价作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金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2.直接捐赠全额税前扣除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2.直接捐赠全额税前扣除18三、鼓励公益捐赠前两项捐赠扣除政策有两大亮点前两项捐赠扣除政策有两大亮点 一是突破税前扣除金额限制,之前规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税前扣除,此次新政策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二是突破了捐赠渠道的限制,之前规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的捐赠,才可以作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新政策允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三、鼓励公益捐赠前两项捐赠扣除政策有两大亮点19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捐赠物资免税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20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1】问:我公司购买了一批方便食品,通过红十字会无偿捐赠,用于抗击疫情,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是不是要先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红十字会给我公司开了一张接受捐赠票据,请问该票据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吗?答:你公司无需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你公司取得了红十字会开具的接受捐赠票据,能够证明你公司的无偿捐赠行为,因此可以作为无偿捐赠的证明材料。请你公司将接受捐赠的票据留存好,以备查验。3.捐赠物资免税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1】3.捐赠物资免税21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2】问:我公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了一批自产的护目镜,用于防控新冠疫情,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应当如何开发票?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发生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你公司开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3.捐赠物资免税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2】3.捐赠物资免税22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3】问:我公司是一家汽车厂,向湖北省几家疫情防治定点医院捐赠一批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防疫,请问如何享受消费税优惠?答:你公司向定点医院捐赠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防疫,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自主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即可享受免税优惠,不需要办理免税备案手续。需要提醒的是,你公司应将捐赠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防疫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好,以备查验。3.捐赠物资免税三、鼓励公益捐赠【举例说明3】3.捐赠物资免税23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6号)规定: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作为受赠人接收。4.境外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三、鼓励公益捐赠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24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该项政策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同样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是指为居民个人快递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1.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等免征增值税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25四、支持复工复产【举例说明1】问:我公司是一家快捷酒店,由于疫情的原因,1月底以来基本空房,营业额下降得厉害,加上人工等成本压力很大,请问有没有税收扶持政策?答:自2020年1月1日起,你公司提供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举例说明2】问:我公司是一家快递企业,由于疫情的原因,很多市民无法出门,主要依靠我们的快递小哥上门配送居民生活必须的用品,而企业这段时间的成本开支也大幅上升,经营压力很大,请问有没有税收扶持政策?答:自2020年1月1日起,你公司为居民个人提供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1.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等免征增值税四、支持复工复产【举例说明1】1.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26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2.四个困难行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27四、支持复工复产【举例说明】问:我公司为咖啡连锁店,受此次疫情影响较大,能否适用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的政策?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咖啡馆服务属于餐饮业。因此,如你公司2020年度以餐饮等政策规定的困难行业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且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50%以上的,若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发生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可由5年延长至8年。2.四个困难行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四、支持复工复产【举例说明】2.四个困难行业延长亏损结转28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29四、支持复工复产【举例说明】问: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制造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但是因为经营规模小,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所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答: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3.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四、支持复工复产【举例说明】3.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0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的文件要求,上海市从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2020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4.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31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的文件要求,2020年2月至12月,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即由10.5%降至10%;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例由11.5%降至11%。2020年26月,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减征时限,对上海市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5.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32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被政府应急征用或减免租金的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减免税,无须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6.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33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生活服务业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结束后顺延3个月为止,对本市生活服务业中提供娱乐服务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按其实际缴纳费额的10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每一季度申报期后,自收到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推送的提示信息5日内,在线填报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补贴申请书。市财政局根据缴费人补贴申请以及市税务局提供的相关缴费数据,在申请次月10日前按本市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拨付补贴资金。7.财政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34四、支持复工复产7.财政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四、支持复工复产7.财政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35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关于本市承担商品储备业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公告(沪财发20203号)规定:对接受本市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储备商品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并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一)与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承担储备任务的书面委托协议,或相关储备文件,或管理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收购、存储协议;(二)取得财政储备经费、补贴的管理文件,或相关协议,或单据、凭证;(三)承担储备任务的自用房产、土地的权属证明及房产原值说明情况;(四)承担储备商品业务情况等相关资料。8.本市承担商品储备业务企业免征印花税、房土两税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关于本市承担商品储备业务企业享36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2020年第15号)规定: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本公告自2020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9.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四、支持复工复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37其他相关案例【其他相关案例1】问:我集团公司为防控疫情,购入口罩及消毒液一批(价值100万元),供员工上班期间使用,相应支出能否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疫情防控、保护员工安全健康购入的口罩及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发生的支出,可以作为劳动保护支出于税前扣除。其他相关案例【其他相关案例1】38其他相关案例【其他相关案例2】问: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个人考虑捐赠现金和物品,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30%进行扣除吗?答:不是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其他相关案例【其他相关案例2】39其他相关案例【其他相关案例3】问:个人通过机关单位统一组织的捐赠,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答:可以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其他相关案例【其他相关案例3】40感谢聆听感谢聆听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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