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租赁行业政策调整营改增税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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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及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解读2017.1生活服务业及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解读2017.1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租赁行业政策调整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租赁行业政策调整营改增税3一、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3一、生活服务业政策解读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生活服务业征税范围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生活服务业的特点1、户数多2、规模小3、门类细生活服务业的特点1、户数多2、规模小3、门类细生活服务业的特点减税效应明显1.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实行的是3%的征收率,与之前的营业税税率5%相比有了很大的下降,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减税效果会非常明显,从而对大部分的生活服务业的企业来说,均能达到减税的效果。税负下降幅度为(5%-3%/(1+3%)/5%=41.8%。生活服务业的特点减税效应明显生活服务业的特点减税效应明显2.一般纳税人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则需要考虑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现在我们举例进行比较。比如拿100元的营业额来说,不考虑其他税费,应缴纳营业税5元(1005%),“营改增”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则应缴纳增值税5.66元100/(16%)6%,当进项税额为0.66元时,此时应缴纳增值税5元(5.660.66),因此进项税额应达到销项税额的11.66%(也就是0.66/5.66)以上时,才能达到减税的效果,所以“营改增”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要着重关注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随着“营改增”在全行业铺开,企业租入的办公或营业用房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而且不动产租赁的适用税率为11%,大于生活服务业的税率6%,因此更具有减税的效果。生活服务业的特点减税效应明显生活服务业注释1.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生活服务业注释1.文化体育服务。2.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2.教育医疗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生活服务业注释(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注:正列举文化事业建设费网吧暂时不做文化事业建设费费种登记。财税字1997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生活服务业注释3.旅游娱乐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4.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注:会员计划、积分兑换服务所有权、管理权的分离商店销售、娱乐服务常住客?生活服务业注释外卖适用增值税税率:17%。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4.餐饮住宿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外卖适用增值税税率:17%。5.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5.居民日常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6.其他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6.其他生活服务。生活服务业注释简易征税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比赛、会展等)简易征税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差额征税的规定试点有关事项一、(三)销售额。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差额征税的规定试点有关事项一、(三)销售额生活服务业的问题1、某些生活服务业是基于现金交易的,营业税下税务合规水平不高(例如餐饮服务)2、难以区分生活服务的消费是出于公司商业目的还是个人消费(例如住宿服务)3、部分生活服务是为了满足公众基本需求,通常由政府提供扶持及补贴。(优惠政策)生活服务业的问题二、租赁行业政策调整5.租赁服务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二、租赁行业政策调整5.租赁服务租赁行业政策调整5.租赁服务(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租赁行业政策调整5.租赁服务租赁行业政策调整5.租赁服务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租赁行业政策调整5.租赁服务特定行业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预征,5%征收)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预征,11%一般计税)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特定行业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特定行业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3.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预征,5%征收)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定行业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不动产经营性租赁行业规定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是否否是否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是是否否是否采是否采取简易取简易征收征收简易简易一般一般一般一般是是5%不动产所在地国税预缴,5%机构所在地国税简易申报否否5%机构所在地国税简易申报是是3%不动产所在地国税预缴,11%机构所在地国税一般申报否否11%机构所在地国税一般申报纳税人性质单位还是个人单位单位个体工个体工商户商户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否属是否属于住房于住房非住房非住房住房住房非住房非住房住住房房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所在地与机构与机构所在地所在地是否同是否同一(县、一(县、区)区)是否是是5%减按1.5%不动产所在地国税预缴,5%减按1.5%机构所在地国税简易申报否否5%减按1.5%机构所在地国税简易申报5%不动产所在地地税简易申报5%减按1.5%不动产所在地地税简易申报住房住房非住房非住房例:光明公司是西湖区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出租南昌县厂房一处,月租金10万元。请问营改增后收取了3个月租金,如何预缴和申报?如光明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南昌县国税局预缴10*3(1+5%)*5%=1.43万元在机构所在地西湖区国税局申报该业务应纳税额10*3(1+5%)*5%=1.43万元,应补缴税0元。如光明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同上例:光明公司是西湖区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出租南昌县厂房一处,月租金10万元。请问营改增后收取了3个月租金,如何预缴和申报?如光明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南昌县国税局预缴10*3(1+11%)*3%=0.81万元在机构所在地西湖区国税局申报该业务应纳税额10*3(1+11%)*11%=2.97万元,应补税2.97-0.81=2.16万元。例:新华公司是西湖区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出租南昌县住宅一处,月租金5000元。请问营改增后收取了3个月租金,如何预缴和申报?在不动产所在地南昌县国税局预缴5000*3(1+5%)*1.5%=214元在机构所在地西湖区国税局申报该业务应纳税额5000*3(1+5%)*1.5%=214元,应补缴税0元。例:李某是西湖区居民,在营改增前出租南昌县不动产一处,月租金5000元。请问营改增后收取了3个月租金,如何申报?如果是住房,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南昌县地税局申报应纳税额5000*3(1+5%)*1.5%=214元如果是非住房,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南昌县地税局申报应纳税额5000*3(1+5%)*5%=714元不动产经营性租赁行业规定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是否2016差额征税的规定试点有关事项一、(三)销售额。5.(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本目有关时间的规定较2013年106号文件有变化】(106号文规定)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差额征税的规定试点有关事项一、(三)销售额(106号文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减增值税项目3其他项目4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减增值税项目3其他项目4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基本程序】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的第1次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进行备案。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办税服务厅签收纳税人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1份返还纳税人,相关资料信息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提示纳税人,当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备案。如不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报送资料】备案时报送以下资料: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2.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基本程序】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的第1次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一、教育(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报送资料】1、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发放的办园许可证。2、物价主管部门核准收费的批准或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报送资料】1、普通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经省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经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物价主管部门核准收费的批准或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一、教育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三)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报送资料】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四)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报送资料】1、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3、学校提供的统一账户证明材料。(五)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三)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二、医疗(一)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报送资料】1、除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外,应报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三、养老(一)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报送资料】养老院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其他养老院类的养老机构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殡葬(一)殡葬服务。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二、医疗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五、助残(一)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二)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报送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六、宗教(一)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七、文化(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二)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五、助残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资产(一)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报送资料】1、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2、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二)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报送资料】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为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2、与住房保障对象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价格规范证明材料。(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报送资料】1、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开具的军队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资产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资产(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九、物流(一)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二)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三)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资产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十、金融(一)利息收入。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2.国家助学贷款。3.国债、地方政府债。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8.2016年12月31日前,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以及中和农信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独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十、金融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十、金融(二)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三)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四)部分金融商品转让收入。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五)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备案报送资料】(一)保监会对保险产品的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复印件);(二)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三)保险产品费率表;(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十、金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十、金融(六)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七)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各自经批准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以下称资产公司),在收购、承接和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和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开展的部分业务,免征增值税(九)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十)对符合条件的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十一、技术(一)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二)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规定执行,其中税务机关的备案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为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备案报送资料】(一)免税的项目、依据、范围、期限等;(二)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备案登记表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十、金融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其他(一)婚姻介绍服务。(二)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四)个人转让著作权(五)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六)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应申报免税收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其他应申报免税收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其他(七)随军家属就业。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报送资料】安置企业应提供:1、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共同出具的加盖部队公章的“安置随军家属达到规定比例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清单。3、职工名单,安置随军家属名单,符合安置比例要求的用工情况说明。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应提供: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八)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报送资料】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九)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免征增值税。(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删除了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八、其他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减增值税项目3其他项目4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基本程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执行税收优惠的第1次纳税申报时提请税务机关备案。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办税服务厅签收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1份返还纳税人,相关资料信息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参照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基本流程(纳税服务规范2.3版)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基本程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执行税收优惠的第1次纳税申报【报送资料】备案时报送以下资料: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2.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及税收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证明资料。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报送资料】备案时报送以下资料: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三)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报送资料】(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2)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其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减增值税项目3其他项目4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基本程序】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的第1次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进行备案。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办税服务厅签收纳税人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1份返还纳税人,相关资料信息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提示纳税人,当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备案。如不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基本程序】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的第1次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1、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报送资料】(1)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2)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报送资料】(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1、对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报送资料】(1)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2)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招重点群体,符合条件的【报送资料】(1)新招用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企业与新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重点群体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1、对自主就业退役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减增值税项目3其他项目4三、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1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2扣(一)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二)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一)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个人出售住房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个人出售住房政策外,其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例: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赞助费、支教费、择校费;收取高于指导价格的服务收入;不符合条件的门票收入等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税收减免管理办法(2015年43号公告)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培训布置工作一、移交户税控收款机能换则换,向纳税人说明更换增值税升级版的目的意义。二、4月20日前,确认地税代开税控装置安装到位,税控设备购置各地自行向服务单位采购,只能用金税盘,数量由地税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尽量设置大一点,地税代开时纳税人不需要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三、4月25日前国税局负责完成同级地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操作及相关政策培训工作,使用现有代开软件培训。四、4月25-28日前地税要测试代开发票工作(实为真票,省局会后台处理)。培训布置工作一、移交户税控收款机能换则换,向纳税人说明更换增五、抓紧时间开展对内、对外培训工作,对外月3万以上纳税人培训要100%覆盖,对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培训要点1、增值税基本政策规定2、发票怎么使用、开具3、如何申报纳税4、分行业的一些政策此项工作省局稍后会下发培训PPT。六、关注省局运维网,及时对防伪税控、货运税控系统进行插件更新。七、熟悉A、B级纳税人取消认证后电子底账系统的操作。五、抓紧时间开展对内、对外培训工作,对外月3万以上纳税人培训八、自助办税终端升级工作。九、税控设备发行操作员KEY如缺少,以设区市为单位到省局信息中心领取。八、自助办税终端升级工作。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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