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政策与法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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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投资政策与法规东盟投资政策与法规Invest in ASEAN Invest in ASEAN(Vietnam Vietnam)越南越南东盟投资政策与法规Invest in ASEAN(Vi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中国鼓励企业中国鼓励企业“走出去走出去”政策政策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走出去”的纸质政策四、云南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鼓励措施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六、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第一部分 中国鼓励企业“走出去”政策一、中国东盟自由贸一、中国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着CAFTA的正式启动。1.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参与CAFTA建设的指导文件,其内容主要是,双方将在经济、贸易和投资上加强合作,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环境,为区内各国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创造条件。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2002 早期收获计划是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的第一个计划,同时也是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最先实施的降税计划。(1)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范围;(2)早期收获计划的降税方式。2.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是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该协议除了规定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外,其余的所有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1)正常产品的降税模式;(2)敏感产品的降税。3.货物贸易 2004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中国 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订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时规范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1)中国与东盟承诺减让的具体领域;中国承诺减让表;东盟承诺减让表。(2)后续工作。4.服务贸易 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订了中国东盟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始于1992年,目前俄主要合作领域有:交通、能源、电信、男女工业合作、环境、人力资源开发、卫生、贸易和投资合作等9个方面。1.贸易投资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是贸易投资的重要指导文件,其主要的优先领域毁容措施包括:海关制度、检疫检验措施贸易物流等。2.农业领域农业是GMS经济合作计划下另一个优先领域之一,对解决地区成员国农村的贫困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投资优惠政策 大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六国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政府间协议;2005年7月,在昆明召开的GMS经济合作的领导人会议上,各国签署了GMS电力贸易运营协议第一阶段实施原则的谅解备忘录。2006年4月,在万象各国审议了电力贸易运营协议最终研究报告和拟由各国签署的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实施过则的谅解备忘录。3.电力合作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六国签署了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走出去走出去”的纸质政策的纸质政策 1.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融资的主力银行,开发银行在大力支持国家基础设施领域发展的同时,还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业务,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2.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也是中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主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中国金融体系对企业“走出去”的纸质政策 (1)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措施(2)境外投资贷款管理办法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境外投资贷款主要从贷款对象、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程序以及贷款申请材料方面进行规制。第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也是主要从贷款对象、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程序以及贷款申请材料方面进行规制。3.中信保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信保承保国家风险和买卖风险。其中国家风险包括买方国家收汇管制、政府征收、国有化和战争等;买方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和买方银行风险。(1)中国进出口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措施 四、云南省对企业四、云南省对企业“走出去走出去”的投资鼓励措施的投资鼓励措施 近年来,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企业“走出去”的战略,云南加大了对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特别是企业对包括越南在内的次区域国家进行投资的鼓励。早在2001年,中央成立了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从2005年起,云南省财政设立省级“走出去”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鼓励和支持云南省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此外,在税收上也实施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四、云南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鼓励措施 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 中国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已分别于2004年7月、2005年10和2007年1月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一)(二)(三)。在2004年中国发布的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就详细列举了对越南的投资导向产业。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服务业;5.其他产业。五、中国对越南投资产业导向 六、河口六、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 越南老街省老街市与中国云南省河口县一江之隔,是越南与中国交往的主要国际口岸。1.越南政府的优惠政策越南政府对老街口岸经济区实施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实施最低的土地税率并在前15年免税;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合作企业办理土地征用等手续;颁布引进人才到老街工作的优惠政策;实施换地取工政策。2.老街省的优惠政策老街省充分利用其中央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注意发挥自身的优势,进行全面规划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口岸经济区的全面建设。六、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建设框架下投资优惠政策 老街省人民委员会于2002年底颁布了关于设立4个重点经济区并提供有关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1)在老街口岸经济区设立4个重点经济区,即:老街国际口岸区、金城商贸区、沿海北工业区和新坡东南方工业区。(2)口岸经济区优惠政策长期免交土地租用费;政府负责拆迁工作并承担全部或部分拆迁费;基础设施建设和审批手续的优惠;税收政策的优惠;老街-河口的客货运输工具可按照经营合同规定进入对方。老街省人民委员会于2002年底颁布了关于设立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一、鼓励吸引外资的产业二、限制和禁止外资的企业三、鼓励投资的地区 第二部分 产业政策一、鼓励吸引外资的产业 一、鼓励吸引外资的产业一、鼓励吸引外资的产业 2006年9月22日越南政府颁布108/2006/ND-CP号协议书,详细列举了越南鼓励吸引外资的行业。1.特别优惠投资领域(1)关于新材料、新能源、高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产品以及机械制造的生产领域;(2)关于养殖种植、农林水产加工、盐加工,生产人工种子、新植物种子和家畜种群的领域;(3)关于高技术的使用及环保、新技术的研究等领域;一、鼓励吸引外资的产业 2006 (4)关于劳动密集型的领域;(5)关于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的建设与发展的领域;(6)关于教育、医疗、体育事业的发展领域;(7)其他生产和服务的领域。2.优惠投资领域(1)关于新材料、新能源、高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产品以及机械制造的生产领域;(2)农林水产的养殖、种植和加工领域,盐加工,人工种子、新植物种子及牲畜品种的生产领域;(4)关于劳动密集型的领域;(3)先进新技术与工艺的使用,环保及新技术的研发。(4)关于劳动力的使用;(5)关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6)教育、培训、卫生、体育和民族文化等领域的发展;(7)传统工艺的发展;(8)其他生产和服务领域。(3)先进新技术与工艺的使用,环保及新技术的研发。二、限制和禁止外资的企业二、限制和禁止外资的企业 2006年9月22日越南政府颁布108/2006/ND-CP号议定书,详细列举了越南有条件的投资领域和限制投资的领域。1.有条件的投资领域广播电视业、文化产品的制造、出版、发行;矿产的开采与加工;房地产的经营等。2.禁止外资的领域危害国防,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危害越南文化历史遗迹,道德和风俗的项目;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资源和环境的项目;从国外进入越南的有毒废弃物的处理等。二、限制和禁止外资的企业 200 三、鼓励投资的地区三、鼓励投资的地区 投资法明确规定越南的投资优惠地区,如社会经济条件困难的地区、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科技区和经济特区,越南政府将在税收、亏损转移、固定资产折旧、土地使用、投资扶持等方面给予优惠。如河江、高平、莱州、老街、北件、宣光太原全省各镇各县;永福的立石、三阳、平川三县等。三、鼓励投资的地区 投资法明确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外商投资政策与法规外商投资政策与法规一、外商投资政策二、外商投资相关法规三、会计、审计、统计、保险制度 第三部分 外商投资政策与法规一、外商投资政策一、外商投资政策一、外商投资政策 1、越南加入WTO的投资政策调整(1)越南的承诺2008年正式开放货物贸易市场,大幅度下调进口关税税率。在未来5年内取消与商品国产率及出口商品有关的工业补贴。取消对农产品出口补贴。按时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两部法律,确保履行非区别对待原则。不干预国有企业经营活动。外资企业享受与本地企业一样的商品经营权。确保政府政策出台的透明度。保护知识产权和著作权。遵守WTO有关卫生检疫方面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加入WTO后的一个时期内越南同意仍将被视为非市场经济体。一、外商投资政策 1、越南加入WTO的投资政策(2)越南政府吸引外国投资的政策措施关于规划工作:关于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关于投资促进: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关于劳动工作:(2)越南政府吸引外国投资的政策措施关于规划工作:2、越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保税区等的优惠政策 (1)越南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工业区(IZ)是指由越南政府成立或越南政府允许成立的专门从事工业品生产和为工业生产提供服务的生产区。出口加工区(EPZ)是指由越南政府成立或允许成立的专门从事出口生产或为出口产品生产和出口活动提供服务的具有特殊地理界限的工业区。2、越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保税区等的优惠政策(2)越南高新技术区、保税区及其他经济区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区:a、根据越南政府2004年4月5日颁布的第53/2004/QD-TTg号决定的新规定,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在整个项目运营期间可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并从盈利之时起,享受4年免税和随后9年减半(即“四免九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而高技术区内的高新技术服务类项目,则自盈利之日起算,享受头8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b、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越南籍员工与外籍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享受同等纳税标准。C、外国投资者和越南国内投资者享受统一的租地价格;投资者可以土地使用权价值及与该土地使用面积相关联的财产作抵押,依法向在越南经营的金融机构贷款;对高新技术研发和高科技人才培训的项目,可根据政府规定免缴土地使用租金。d、在出入境和居留方面,外籍员工及其家属可申请签发与其工作期限相等的多次入境签证;越南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外籍员工在居留、租房、购房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e、高新技术项目投资者根据其他投资优惠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享受最高的优惠政策待遇。(2)越南高新技术区、保税区及其他经济区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 关税优惠政策:a、自国外进入保税区的商品免交进口税;b、进入保税区的越南本地商品在对外出口时,以及进入保税区的外国商品进口到越南内地时,将根据进出口税法办理;c、在保税区生产、加工、装配的商品对外出口时免交出口税;d、在保税区生产、加工、装配的商品如使用国外进口原料、零配件,在进口到越南内地时只需交纳构成该商品的进口原料、零配件的进口税 保税区 关税优惠政策:保税区 对在国家级经济开放区和国家级口岸经济区投资的项目,除实行土地零批租政策外,可享受10%的优惠税率,且从盈利年度起获4年免征和9年减半征税,从项目投入生产经营时算起优惠税率期限为15年其他经济区 对在国家级经济开放区和国家级口岸经济3、对鼓励投资项目进行再投资的优惠政策 根据越南投资法相关的规定,对鼓励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时,将返还用于再投资的利润的全部或部分所得税。越南政府根据再投资的领域、地区形式和期限确定用于再投资的利润所得税的返还比例。3、对鼓励投资项目进行再投资的优惠政策 二、外商投资相关法规二、外商投资相关法规 越南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规有:投资法土地法劳动法进出口税法海关法矿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等。1.投资法投资商自主投资权限扩大;给予外商的投资形式扩大;投资商的权益获得充分的保障;外过投资商有权诉诸国外的组织和仲裁机构;投资法规定的鼓励措施适用于国外投资商;取消违反“政府补贴的协定”的各项优惠或禁止政策;给予地方更大的投资权限。二、外商投资相关法规 越南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规 土地法对外商在越投资的相关规定如下:(1)土地使用者应遵循的原则;第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和土地用途;第二、节俭、高效、保护环境和不损害周围土地使用者的正当利益;第三、土地使用者按照本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时限自己在使用期限内的权利与义务。(2)在越投资者租赁土地的规定;(3)关于独资企业租赁土地的规定。2.土地法 土地法对外商在越投资的相关规定如下:2.土地 1995年生效的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工资、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纪律、劳动安全与卫生、各种类型劳动的另行规定、社会保险、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外商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并参照执行。3.劳动法 1995年生效的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工资、越南海关法规定,当货物、行李、外汇、越南盾、邮件、各类物品和其他进出口财产,出入境、过境越南的搅动工具经过越南边界时董遥遥按照该法的规定接受越南海关的管理和检查。4.海关法 越南海关法规定,当货物、行李、外汇、越南盾、5.进出口税法 1991年12月通过的进出口税法对征收进出口税的对象、进出口税的计算、税率、免征税、减征税和缓征税进行了规定。6.入境、出境、居留、旅行管理法 7.矿产资源法 8.环境保护法 5.进出口税法三、会计、审计、统计、保险制度三、会计、审计、统计、保险制度1.会计、审计和统计工作;2.度量、货币、会计记账和统计单位;3.财务报告;4.保险规定。三、会计、审计、统计、保险制度1.会计、审计和统计工作;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金融政策金融政策一、越南金融体系与政策二、越南外汇管理 第四部分 金融政策一、越南金融体系与政策一、越南金融体系与政策一、越南金融体系与政策 越南金融体系包括居金融领域主导地位的银行体系、证券市场、以借贷为主的金融服务类机构、资产风险公司、保险机构等。1.银行(1)银行体系。越南银行资金主要来自民间。(2)外资商业银行准入条件。(3)外资商业银行的开放政策。开展银行的业务包括: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公众资金;提供所有类型的贷款及金融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和承诺等。一、越南金融体系与政策 越南金融体系包括居金融 2.证券(1)证券市场的发展。越南现有两家证券交易中心。一是2000年7月28日开业的胡志明市证券交易中心(主板),二是,2005年3月8日开业的河内证券交易中心(中小板)。(2)证券市场对中国企业的开放政策。根据越南加入WTO和CAFTA有关承诺,中国证券企业可以在越南设立办事处,或股比不超过49%的合资证券服务企业。到2012年中国证券企业可在越南设立独资证券服务企业或分支机构。2.证券 3.保险根据越南加入WTO和CAFTA有关承诺,中国保险企业可在越南提供的服务包括:直接保险服务;再保险服务;保险辅助服务;保险附属服务等。3.保险 (1)金融业务范围。根据越南国家银行规定,金融公司可办理一年期以上存款业务和各种期限的贷款业务,可开展有价证券,债券抵押和外汇业务。(2)外国信用机构的准入条件。外国信用机构在越南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公司条件是在提出申请的前一年年底,该外国信用机构的总资产超过100亿美元。4.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 (1)金融业务范围。4.金融公司 5.越南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1)银行实力普遍较弱。(2)证券市场规模有限。5.越南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二、越南外汇管理二、越南外汇管理 越南政府曾与1998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外汇管理的议定书,后又出台新的外汇管理条例,对外汇管理做了改革,以推动越南经济发展,完善越南外汇管理体系。1.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管理是:鼓励外商按照外国在越南投资法规定,从海外向越南汇入外币投资资金;外国投资现金须汇入在越南经营银行的账户,并按越南职能部门发放的投资许可证规定的目的使用;拥有外国投资资金的经济组织,须向国家银行报告投资资金和汇出利润情况。二、越南外汇管理 越南政府曾与1998年10月 2.对出入境外国人的外汇管理越南外汇管理条例对出入境时所带外币现金越南盾现金和国际标准黄金做出了规定。3.对越南边境地区的外汇管理越南政府总理于2000年12月8日颁布越南边境地区和口岸经济区域邻国货币管理规定的决定。该决定所指的邻国货币包括:在与中国相邻的边境地区和口岸经济区域使用人民币;在与老挝相邻的边境地区和口岸经济区域使用基普;在与柬埔寨相邻的边境地区和口岸经济区域使用瑞尔。2.对出入境外国人的外汇管理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劳动用工及土地政策劳动用工及土地政策一、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当地员工的政策二、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外国人的政策三、土地使用政策第五部分 劳动用工及土地政策一、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当地员工的一、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当地员工的政策一、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当地员工的政策 1.工资待遇(1)越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市内:100万越南盾/月(约500元人民币/月);河内市和胡志明市郊外、海防市内、下龙市、广宁省和市、平阳省、巴地头顿省:90万越南盾/月;其他地区:80万元越南盾/月。(2)工资待遇(全国平均)普通工人:50-70美元/月;半熟练技术员:70-80美元/月;熟练技术员:80-100美元/月;工程师:150-200美元/月;生产部经理:400-500美元/月;会计师:200-300美元/月。一、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当地员工的政策 1.2.试用期、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及加班费关于员工的试用期,技术性工作不超过60天,一般性工作不超过30天,临时性工作不超过6天。越南政府规定,周一到周六为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星期日休息一天。大多数行业的雇用单位与职工可就职工的加班时间进行协商,但是每天加班不超过4小时,每年最多不超过200个小时。关于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最低为工资的1.5倍;周末休息日加班费为最低工资的2倍。2.试用期、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及加班费 3.社会保险、医疗保险(1)社会保险根据越南政府2006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雇用单位比照总工资额,职工比照本人的工资额,按不同的比率分别承担社会保险费。(2)医疗保险越南投资政策与法规课件 4.年终奖及服装费5.员工意外事故补偿6.员工解聘及事业保障金7.退休年龄、退职金8.假期9.劳动争议的解决越南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争议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案件数量增长迅速。越南劳动争议的处理制度主要是:(1)个人争议处理程序;(2)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4.年终奖及服装费 5.员工意外事故补二、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外国人的政策二、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外国人的政策 1.外国人的雇佣(1)外国人雇佣比率越南政府规定,企业能够雇佣的外国人人数不得超过全体员工的3%。(2)雇用比例的例外。2.外国人就业条件根据越南政府的上述决定及相关部委的决定,在越南国内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年满18周岁;健康的体质;没有犯罪记录;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的须取得劳动许可证。二、越南对外资企业雇佣外国人的政策 1.外国人3.劳动许可证的办理(1)劳动许可证的申领。申请劳动许可的条件劳动许可证的颁发劳动许可证的期限劳动许可证的发行费颁发劳动许可证的例外(2)劳动许可证的延期。(3)补发劳动许可证3.劳动许可证的办理三、土地使用政策三、土地使用政策 根据2004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越南土地法的规定,到越南投资的外商可租用越南的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联营企业中的越方可以以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合资联营。1.土地租用手续(1)申请租用土地文件(2)对于已经拆迁的土地租用(3)对于尚未拆迁的土地租用(4)联营企业的土地租用。三、土地使用政策 根据2004年7月1日开始 2.外商使用土地的程序和手续(1)变更土地用途(2)转让土地使用权(3)出租、再出租土地使用权(4)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登记。2.外商使用土地的程序和手续3.各类土地使用成本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1)土地使用成本城市土地租金,有五类,根据不同的类别有不同的价格城市以外的土地水面租金(2)办公场所的租赁费用。3.各类土地使用成本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用4.外商直接投资可享受的优惠地租(1)土地租金的优惠外资企业、合营各方在投资项目用地围栏之外,投资建设工人宿舍和基建工程的,可享受租地的最低租金标准及各种税收减免的最优惠待遇,且不计算各种系数。土地租金最低标准亦适用于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及工业区围墙外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投资项目。(2)土地租金的减免(3)其他4.外商直接投资可享受的优惠地租 谢谢大家!谢 谢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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