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暂行规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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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暂行规定主讲人:魏东兵财务报销暂行规定主讲人:魏东兵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财务报销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的原则。要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三)坚持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类经费的审批人在所分管的经费项目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审批,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批签字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四)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使用项目、用途和标准开支,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套用资金。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财务报销的基本原则第二章第二章财务报销的审批人及审批权限财务报销的审批人及审批权限第三条第三条一一预算内各预算内各类类经费经费开支审批人开支审批人经费名称审批人学校经费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本单位业务经费各二级学院院长(含主持工作)学生管理相关经费书记(含主持工作)本部门经费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项经费分管校领导第二章财务报销的审批人及审批权限第三条经费名称审批人二、二、审批人审批人因公发生费用的审批因公发生费用的审批注意两个问题:注意两个问题:1、各项经费支出审批实行回避制度,经手人、验收人、审各项经费支出审批实行回避制度,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均不能相同,如遇直系亲属当事人应主动回避。批人均不能相同,如遇直系亲属当事人应主动回避。2、学校各类经费的审批人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各项财务学校各类经费的审批人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和学校财务综合预算,不得越权审批。制度和学校财务综合预算,不得越权审批。经费名称经费名称审批审批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因公发生的费用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因公发生的费用校长校长其他校领导因公发生的费用其他校领导因公发生的费用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二级学院审批人因公发生的费用二级学院审批人因公发生的费用二级学院书记或院长二级学院书记或院长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等审批人因公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等审批人因公发生的费用发生的费用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二、审批人因公发生费用的审批经费名称审批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第四条第四条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日常运转业务经费、二级学院以前年日常运转办公经费、日常运转业务经费、二级学院以前年度剩余分成及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度剩余分成及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项目经费、科研奖励经费等,在符合制度规定和指标控制项目经费、科研奖励经费等,在符合制度规定和指标控制额度内的支出,由本部门、本单位审批人签字报销。额度内的支出,由本部门、本单位审批人签字报销。日常运转办公经费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差旅费、电话日常运转办公经费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差旅费、电话费、文印及邮寄费、专用资料费、报刊费、会务培训费、费、文印及邮寄费、专用资料费、报刊费、会务培训费、机动费。机动费。日常运转业务经费主要包括:实验费、图书资料费、学术日常运转业务经费主要包括:实验费、图书资料费、学术活动费、科研所经费、学生活动专家咨询费、学生活动费、活动费、科研所经费、学生活动专家咨询费、学生活动费、学生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经费。学生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经费。第四条第五条第五条学校当年预算内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转项目经费、学校当年预算内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转项目经费、各类专项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及往来经费的支出,按照各类专项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及往来经费的支出,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的原则金额审批一万元(含)以下一万元(含)以下主管部门审批人主管部门审批人一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一万元以上至十万元(含)以下(含)以下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1)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报销报销(2)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校领导为一人的,由校长审批后报销为一人的,由校长审批后报销第五条学校当年预算内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转项目经费、各类第六条第六条预算外开支项目预算外开支项目由经办部门提出可研报告(含经费预算和执行方由经办部门提出可研报告(含经费预算和执行方案),提交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案),提交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签审签单项项目金额单项项目金额审批人审批人十万元(含)以下十万元(含)以下 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十万元至二十万元(含)十万元至二十万元(含)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二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上 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第六条预算外开支项目单项项目金额审批人十万元(含)以下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单张票据金额单张票据金额审批人审批人不超过不超过5000元的元的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审批超过超过5000元的元的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二级项目负责人审核、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单位审批超过超过10000元的元的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科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科研处审核、分管科研校领导研处审核、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审批经与科研处沟通,项目负责人发生的费用,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批经与科研处沟通,项目负责人发生的费用,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批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单张票据金额审批人不超过5第七条第七条审批人的职责审批人的职责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对单位或项目经费的预算及业务的真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对单位或项目经费的预算及业务的真实性、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性、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在支出审核上应认真审查经办人办理业务是否经过批准、在支出审核上应认真审查经办人办理业务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预算金额,发票日期、内容是否与批准的经济业务相同,是否超预算金额,发票日期、内容是否与批准的经济业务相同,需要办理入库手续的,是否有入库单,是否有验收人签字。需要办理入库手续的,是否有入库单,是否有验收人签字。严禁虚构经济业务、虚列支出、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严禁虚构经济业务、虚列支出、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分管校领导对单位或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及规定限额以上分管校领导对单位或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及规定限额以上的预算调整、资金支出负的预算调整、资金支出负领导监督领导监督责任。责任。主管财务校领导对规定限额以上的预算调整和资金支出负主管财务校领导对规定限额以上的预算调整和资金支出负审核监督审核监督责任。责任。第七条审批人的职责第三章第三章报销的基本程序报销的基本程序一、一、流程流程1、报销人把票据分类粘贴在、报销人把票据分类粘贴在单据贴存单单据贴存单上上;2、经手人、验收人、部门或单位审批人在贴存单上签字、经手人、验收人、部门或单位审批人在贴存单上签字;3、向财务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提交原始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原始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4、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对报销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报销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5、财务复核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及更正、财务复核人员进行现场复核及更正;6、如果报销总额在如果报销总额在5000元元以上,财务处副处长签字;以上,财务处副处长签字;10000元以上,财务处处元以上,财务处处长签字;长签字;7、如果报销总额在如果报销总额在110万元(含)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万元(含)由分管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由分管万元以上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财务校领导审批;8、财务审核人员审核、填制记账凭证、加盖个人印章,由报销人在记账凭证上、财务审核人员审核、填制记账凭证、加盖个人印章,由报销人在记账凭证上规定的位置签字。规定的位置签字。9、出纳人员对报销凭证核对无误后,支付报销款项,并在报销凭证上加盖有关、出纳人员对报销凭证核对无误后,支付报销款项,并在报销凭证上加盖有关业务专用章、个人名章。业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第三章报销的基本程序一、流程注意问题注意问题1、对同一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同时付款到同一个单位的分别粘贴的、对同一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同时付款到同一个单位的分别粘贴的票据,按累计金额达到的审批权限审批票据,按累计金额达到的审批权限审批2、预算外经费的经济业务报销,无论金额大小,报销人员必须持有、预算外经费的经济业务报销,无论金额大小,报销人员必须持有分管财务校领导的批示。分管财务校领导的批示。3、经济业务的经办人是指具体经办业务的个人。未参与该项业务的、经济业务的经办人是指具体经办业务的个人。未参与该项业务的人员,不得在报销凭证的经办人栏处签字。人员,不得在报销凭证的经办人栏处签字。4、验收人应根据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凭证载明的可盘点物品的品种、验收人应根据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凭证载明的可盘点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单价进行验收,检验物品和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在验规格、数量和单价进行验收,检验物品和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在验收凭证上签字。验收人应对所验收物品的真实性负责。收凭证上签字。验收人应对所验收物品的真实性负责。5、批准人不能直接经办业务,即批准人和业务经办人员不得为同一、批准人不能直接经办业务,即批准人和业务经办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人。注意问题二、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二、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见财务服务指南(见财务服务指南34页页)我们总结了十八种情况,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耗材、资我们总结了十八种情况,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耗材、资产与营具、设备日常维修、设备大修、新建工程、房屋建筑产与营具、设备日常维修、设备大修、新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的日常维修、房屋建筑物大修、因公接待费、因公出国物的日常维修、房屋建筑物大修、因公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中介费费、图(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中介费费、图书经费、人员经费、租车费。书经费、人员经费、租车费。就常见的情况,举三个例子就常见的情况,举三个例子(一)办公用品的报销,需提供附有售卖方销售明细的税务(一)办公用品的报销,需提供附有售卖方销售明细的税务发票。需验收人验收签字。发票。需验收人验收签字。商场或超市必须附购物小票,商场或超市必须附购物小票,除除商场或超市外可附盖有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明细单。商场或超市外可附盖有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明细单。二、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二)差旅费的报销,需提供差旅费审批单、反映城市间(二)差旅费的报销,需提供差旅费审批单、反映城市间交通费发生情况的票据、住宿费发票、会议或培训通知、交通费发生情况的票据、住宿费发票、会议或培训通知、调研考察情况说明等票据。调研考察情况说明等票据。反映城市间交通费发生情况的票据指火车票、汽车票、反映城市间交通费发生情况的票据指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船票,均应为往返双程票据,没有往返双程票据飞机票、船票,均应为往返双程票据,没有往返双程票据的应提供能证明业务实际发生的说明;以上票据不能以代的应提供能证明业务实际发生的说明;以上票据不能以代开票形式代替;城市间交通由学校派车或租车的,差旅费开票形式代替;城市间交通由学校派车或租车的,差旅费审批单的审批人应严格把关,并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住审批单的审批人应严格把关,并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住宿费发票要能反映住宿天数、人数和住宿标准;科研调研宿费发票要能反映住宿天数、人数和住宿标准;科研调研出差要附调研申请表。出差要附调研申请表。(二)差旅费的报销,需提供差旅费审批单、反映城市间交通费发生(三)劳务费的报销,需提供接受劳务费人员名单、身份(三)劳务费的报销,需提供接受劳务费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注明劳务费发生原因,若为税后劳证号码、银行卡号码,注明劳务费发生原因,若为税后劳务费应提供税前金额。外请专家讲座费,需附专家简介、务费应提供税前金额。外请专家讲座费,需附专家简介、讲座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幻灯片首页(均加盖报销单讲座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幻灯片首页(均加盖报销单位公章)。位公章)。评审费、咨询费,需附专家简介、参加人员、评审或评审费、咨询费,需附专家简介、参加人员、评审或咨询内容(均加盖报销单位公章)。咨询内容(均加盖报销单位公章)。(三)劳务费的报销,需提供接受劳务费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银注意几个问题:注意几个问题:采购金额在采购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至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的需附合同或协议。万元的需附合同或协议。采购金额在采购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协议。万元及以上的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协议。资产单价超过资产单价超过1000元入固定资产、元入固定资产、500-1000元入低值易耗并附国资元入低值易耗并附国资处开具的入库单据。目前,国资部门掌握在单价处开具的入库单据。目前,国资部门掌握在单价800元入固定资产。元入固定资产。用科研经费购买仪器设备,金额在用科研经费购买仪器设备,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需要提供论证报元及以上的,需要提供论证报告单复印件。告单复印件。政府协议供货的需提供协议供货审批单。政府协议供货的需提供协议供货审批单。公开招投标的需提供中标通知单。公开招投标的需提供中标通知单。议价的需提供议价证明单。议价的需提供议价证明单。不适宜招标的要附不适宜招标审批单。不适宜招标的要附不适宜招标审批单。注意几个问题:第四章报销凭证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原始凭证(含自制凭证)要合规、合法1、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必须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监制印章及单位财务专用章;一式多联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工程项目结算必须使用建筑行业发票。第四章报销凭证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原始凭证(含自制凭证2、除国家特种票据为个人名称(如火车票、飞机票、船票等)外,一般发票一律填写单位全称;廊坊师范学院,填写单位名称不完整或填写“个人”以及其他名称的不予报销。一般发票应具备的内容:单位名称、开票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一致或有涂改的,均不能报销,发票“报销联”为报销凭证。2、除国家特种票据为个人名称(如火车票、飞机票、船票等)外,3、使用外汇付款的支出,需有金融机构出具的付款汇款证明。取得的国外发票或收据,必须翻译成中文,并由翻译人签字,财务处根据付款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后报销。3、使用外汇付款的支出,需有金融机构出具的付款汇款证明。取得4、未具体标明所购物品名称、单价、数量、规格而使用物品分类通称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耗材、劳保用品、图书、教材、租车费、租赁费、维修费、清洁用品、会议费、印刷费(包括打印、复印、装订等)等的发票,要求以供应商电脑打印的明细清单或附发票清单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发票)专用章作为报销凭证。购买实物需要入库的(如图书、设备、其他低值易耗品等)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经验收人签字,出具验收入库证明。商场或超市购物须提供机打小票才能报销。4、未具体标明所购物品名称、单价、数量、规格而使用物品分类通5、各部门、各单位所管理使用的经费不得报销校外招待各部门、各单位所管理使用的经费不得报销校外招待费、过路桥费、加油费及车辆维修保险费等,如遇特殊情费、过路桥费、加油费及车辆维修保险费等,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列支;况需经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列支;各部门、各单位必要的公务接待,在校内食堂接待的就餐各部门、各单位必要的公务接待,在校内食堂接待的就餐费,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二级学院经分管费,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二级学院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校领导批准,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从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动经费额度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从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动经费额度内列支。内列支。5、各部门、各单位所管理使用的经费不得报销校外招待费、过路桥第十四条财务处只对作为报销联的发票给予结算报销。对不符合要求、过期、作废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对专项经费支出报销,只对立项后的票据进行报销;对有规划期完成的项目,当年度的经费开支应在当年度报销(进修费等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划期结束后的当年度12月31日经费收回学校。第十四条财务处只对作为报销联的发票给予结算报销。对不符第十五条原始凭证的内容要完整、真实必须将单位的名称、填制日期、金额(大小写相符)、服务项目或物品名称等内容填写齐全;涉及实物的还应填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一次购物品种较多,一张发票填写不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供货单位填制物品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作为附件,在正式发票上注明附件张数,作为报销凭证。第十五条原始凭证的内容要完整、真实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须由出票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章。原始凭证金额有误的,应当由出票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第十六条原始凭证有错误的,须由出票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第十七条部分费用项目需使用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学校空白凭证有关规定执行,自制原始凭证应规范整齐,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可打印,制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打印或盖章。学校内部的业务活动可使用校内自制凭证;学校与校外发生的经济业务使用税务监制(可以为税务代开发票,并加盖印章)和财政监制票据。第十七条部分费用项目需使用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学校空白凭证第十八条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由经办人亲自办理,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涂改或代填代借。财务报销暂行规定课件第十九条发票遗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发票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出票单位记账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印章,由双方经办人注明原因并签字,经部门或单位审批人、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确实无法取得证明(如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清情况,经报销单位主管领导和分管财务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可代作原始凭证处理。第十九条发票遗失第二十条发票粘贴(样板见财务服务指南58页)经办人员在签字、报销前应根据业务性质和项目进行发票的分类整理,并按顺序粘贴整齐,每张单据贴存单上粘贴的票据一般不超过十张,对不同性质或多次发生的业务,应分别填制报销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比例报销的开支项目,应将构成项目总额的所有票据粘贴在同一张报销单上一次报销。第二十条发票粘贴(样板见财务服务指南58页)第二十三条查询真伪业务经办人和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对发票的真伪负责。发票真伪查询方式: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和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区号+12366)查询。对于手开发票或票据金额为5000元(含5000)以上的,要求打印或手机拍照查询结果。第二十三条查询真伪第二十四条结算年度学校各种经济活动资金结算必须在预算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12月20日以前结算;各项专项经费按上级要求资金支出进度完成。第二十五条发生并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自取得原始凭证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销工作。假期不顺延。第二十四条结算年度第五章结算资金的管理第三十条为保证资金安全,财务处对外不提供空白支票。第三十一条经办人在领用支票时,应向会计人员准确提供对方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及用途等内容。支票不得转借或抵押。第三十二条经办人领取支票后,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十日内)。第三十三条经办人对汇往外地的款项的发票负责催要。目前,我校已使用公务卡报销,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不再报销现金、不再预约现金。前期借款抓紧还款。教师进修(培训)期间,学杂费由个人垫付,报销项目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结算资金的管理第三十条为保证资金安全,财务处对外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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