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资本生产过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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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资本的生产过程重点掌握劳动力成为商品与货币转化为资本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率工资的本质一般掌握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一般了解资本的原始积累绝对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关系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三阶段导言从本章开始进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本章阐述资本的生产过程,即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第4章阐述资本的流通过程,即剩余价值的实现过程;第5章阐述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即剩余价值的分配过程;第6章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规律。3.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五种生产方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两个途径3.1.1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过度时期:1618世纪产生于封建社会生产方式下的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所谓小商品生产:是指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并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的作用会使小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1)行东与帮工、师傅与学徒的分化一部分成为使用雇工的资本家、另一部分人沦为出场劳动力的雇佣工人;原有的手工作坊便逐渐变成资本主义手工工场。(2)商人包买商与分散的手工业者包买商:是向小手工业者贷给或供给原材料以至工具,给予一定酬金或工钱,然后收取成品转向市场销售的商人,又称包买主。原始的商业资本家变成了工业资本家。(3)农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一方面,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地主与农民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变成单纯的契约关系,少数富裕的农民开始购买土地并雇工经营,贫困的农民因失去土地而以出卖劳动力为生;另一方面,城市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开始向农村扩展,成为租地农场主资本家雇佣农业工人,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由此产生。3.1.2资本原始积累单纯的小商品生产者缓慢的两极分化满足不了资本主义生产的两个条件(自由劳动力商品和货币积累)。早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大都是通过资本的原始积累发展起来的。所谓资本原始积累,是发生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之前的初始资本的形成过程,而不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进行的资本积累,其实质是用暴力剥夺直接生产者,使生产资料和货币财富在资本家手中迅速积累的过程。这个过程从15世纪末开始,一直延续到19世纪初。资本原始积累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小商品生产者土地的剥夺;二是货币财富的积累。“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三百年的暴力掠夺,自耕农的消灭和农民公有地的消失。一方面土地所有制变为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另一方面,为城市资本主义工业提供了大批雇佣劳动者。至于货币财富的积累,则主要是通过在海外进行奴隶贸易、贩卖毒品和殖民贸易以及在国内发行公债、增加捐税实现的。马克思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补充:“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所以表现为原始的,因为它形成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前史。”资本原始积累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提供了最初的和必要的前提。马克思考察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历史,认为资本原始积累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资产阶级用侵略、征服、残杀、掠夺和奴役这些充满着血与火的文字,写下了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第一页。马克思主要考察英国圈地运动,进而认为:“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对正在形成的资本家阶级起过推动作用的一切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情;但是首要的因素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这种剥夺的历史在不同的国家带有不同的色彩,按不同的顺序、在不同的历史时代通过不同的阶段。”3.2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作为自我增殖的价值,最初总是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但货币并非天然就是资本,也并非所有货币都是资本。3.2.1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商品流通货币是媒介货币产生使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转变成商品流通,其流通公式为:WGW.商品生产者是为买而卖,追求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货币只是充当转瞬即逝的交换媒介。资本流通(价值增殖):货币是增殖手段,是起点与是终点以价值增殖为目的资本流通公式是:GWG,这里的货币所有者是为卖而买,追求的既不是使用价值,也不是和一般的价值,而是价值增殖,货币不再是交换媒介或流通的中间环节,而是运动的起点和终点,是价值增殖的手段。资本就是能使价值增殖的货币。3.2.2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其解决既在流通又在不在流通领域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即等价值交换和价值增殖的矛盾。马克思认为,等价交换的原则必须坚持;同时,价值增殖又必须实现。否则,以等价交换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就不可能转变为以价值增殖为目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马克思提出了保证上述两原则同时实现的条件:既在流通领域,又不在流通领域。正常情况下,流通领域不会产生价值增殖;离开了流通领域,生产者只能和自已发生关系,他最多也只能创造超出个人消费需要的剩余产品,而不会实现价值增殖。3.2.3矛盾的解决:劳动力的买卖资本家必须在流通领域按照等价值交换的原则买到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这种生产要素在生产领域能够创造超过其自身价值的价值,然后资本家再将包含了价值增殖的商品在流通领域同样以等价交换的方式卖出去,从而使价值增殖得以实现。这种特殊的商品就是劳动力商品。所谓劳动力,是人的劳动能力,人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作为特殊商品,与普通商品相比,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劳动力特殊的价值不是生产的结果劳动力具有价值,但它不是生产过程的结果。它是生产为保证劳动者正常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消费资料而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括如下四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即劳动者养育的家属必需的一定量的生活资料。(3)劳动者的教育培训费用。(4)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劳动力的特殊使用价值创造价值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更是不同于一般商品。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过程),而劳动不仅具有创造价值的能力,而且只要在劳动生产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之后,劳动就能创造出超过劳动力本身价值的价值。只有当劳动力成为商品后,货币才有可能转化为资本,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才能得以解决。劳动力成为商品必须具德两个条件:(1)劳动者是自由人。(2)劳动者一无所有。既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生活资料。这两个条件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封建社会末期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以及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已经形成了。3.3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3.3.1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1)劳动过程资本主义生产首先是商品生产,而商品生产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抽象地考察劳动过程:三要素劳动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是人类劳动加于其上的任何东西。其中有:自然资源、原料等两大类。劳动资料也称劳动手段,是劳动者置于自已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已的活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特或物的综合体。其中最重要的的生产工具、建筑物、道路、桥梁、运河等。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生产资料是生产过程所需要的一切客观条件,包括土地、森林、河流、矿藏、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运输工具、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其中有些生产资料既可以作为劳动对象,也可以作为劳动资料。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特点劳动及其结果均为资本家所有除上述劳动过程的一般属性外,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还有自已的两个特点:第一,工人是在资本家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第二,因为资本家是企业的所有者,是他预付了全部资本购买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使用权,作为劳动过程结果的产品自然归资本家所有。(2)价值形成过程为买而卖,没有增殖资本主义生产首先是商品生产,资本家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也要生产价值,而且之所以生产使用价值,也仅仅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形成过程的举例:棉纱生产,预付70美元,其中20美元购买棉花,10美元购买了一个纱锭,40美元购买了一个工人的劳动力1天的使用权。先假定:这个价值形成的过程与一般商品生产没有本质的区别棉纱价值:70美元由棉花转移价值:20美元由纱锭转移价值:10美元4小时劳动创造的新价值:40美元预付资本:70美元购买棉花:20美元购买纱绽:10美元支付工资:40美元3.3.2价值增殖过程为卖而买资本主义生产作为商品生产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仅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而且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所谓价值增殖过程:不过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资本家的生产既不是自给自足的生产者,生产目的不是获取直接满足个人需要的使用价值;也不是一般的为买而卖的商品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通过等价交换间接地取得满足个人需要的使用价值。他是为卖而买单纯追求预付资本价值增殖的资本家。如何增殖?目光聚焦在所购买的劳动力商品上。再延长工作4个小时。价值增殖过程棉纱价值:140美元由棉花转移价值:40美元由纱锭转移价值:20美元8小时劳动创造的新价值4小时有酬劳动创造的价值:40美元4小时无酬劳动创造的价值:40美元预付资本:100美元购买棉花预付:40美元购买纱锭预付:20美元为购买劳动力的1天使用价值支付工资:40美元工人劳动分成两部分有酬与无酬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雇佣工人的劳动分成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两部分,必要劳动是工人为自已劳动力价值所必须进行的劳动,是有酬劳动;剩余劳动是工人在补偿了劳动力价值之后为资本家进行的无酬劳动。价值增殖过程剩余价值、剥削实质所谓价值增殖过程,就是超过了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之后的价值形成过程。由此形成的价值增殖即剩余价值,实质是雇佣工人创造的价值中超过劳动力价值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体现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价值增殖过程的关键点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差别一般价值形成过程之所以能够转化为价值增殖过程,关键在于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这种商品具有一种特殊的属性: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前者取决于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后者取决于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所持续的时间。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采取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的形式。3.3.3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作用不同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作用是不同的。不变资本转化价值、价值量不变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资本在使用价值的生产中,其物质形态的使用价值(棉花)在工人的具体劳动的作用下转化为新的使用价值(棉纱),而在价值形成过程中,这部分资本只是把自身原有的价值借助纺纱工人的具体劳动转移到新的使用价值中,其本身的价值量没有发生变化,这部分资本称为不变资本。不变资本是资本家为购买生产资料而支出的货币。可变资本创造新价值及剩余价值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这部分资本,其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创造了新的价值,而且创造了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剩余价值。这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价值量发生了变化的资本,称为可变资本。可变资本是资本家为购买劳动力而支出的货币。划分的基础及意义劳动价值论、产生了剩余价值各种变化了的形式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是由马克思首先划分的,这显然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因为既然只承认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资本当然也就被限定为只能转移旧价值而不能创造新价值了。而正是由于马克思区分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才对剩余价值率或剥削率做出了独特的界定,由此才产生了利润率与剩余价值率的差别,也才有了资本有机构的概念以及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本书作者的观点(我有我的与其不同的解释)当然,如果只承认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创造的,又该如何理解:“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或“资本是自行增殖的价值”这个有关资本定义的全称判断呢?显然,即使承认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创造的,如果没有不变资本,即没有作为劳动接收器的劳动对象和作为劳动的传导器的劳动资料,再多的可变资本、再长的劳动时间,也不会创造任何价值,更遑论剩余价值了。因此,无论是可变资本借助不变资本创造剩余价值,还是不变资本(特别是劳动对象)借助于可变资本实现自身价的价值增殖,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都可以看作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我的劳动价值论价值是作为争取人的权力一个范畴,或者是作为分配社会财富的一个范畴。从逻辑上看,只有增加社会财富的的行为才会被认为是增加了价值,才会认为是社会必要的劳动。自然物和生产资料均时现实存在着,对自然物给予价值分配或对生产资料给予超过其价值的分配,都无益于社会财富供给的增加,因此,从必要角度来看,对自然要素和生产资料的价值承认不应超出其本来应有的价值。我的劳动价值论但对于劳动力,它能让现有的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进行改造而更适合人的需要,从而增加了社会财富或效用,因而要承认其价值。根据其所创造的财富增加量而给予其承认。因为,价值量是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社会分配多少必要劳动时间于某产品的单位量,决定了某商品的价值。当社会承认的商品价值量超过C+V时,就有剩余价值,否则就没有剩余价值。在简单商品经济下,这个剩余产品归小商品生产者,不过,在简单商品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不是它的追求。我的理解这两句话只是资本属性和特点的描述如何理解这两种说法:“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或“资本是自行增殖的价值”?我认为:前面一句,说的资本的属性,资本是一种价值,其本质就是追求剩余价值。后一句话,指的是资本这种属性是其存在和发展必然,资本的属性要求它必须不断追求增殖,不停地增殖,否则就会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我的观点价值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不能依据其作用来分析的这两句话,都是对资本属性或特点的描述,并不是指商品价值是由资本创造的。根据马克思的一贯立场,商品的价值只能由活劳动创造,资本的增殖是通过活劳动来达到的。能否创造价值,不是根据在使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判断的,它不是一个物质的范畴,而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由此,只要他人或社会的角度能增加财富的,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才有价值或价值的增殖。从这个意义上看,不变资本并不会增加社会财富,它本来就存在那里。只有活劳动,才能为社会为他人创造出新财富,进而社会才会承认其新增的价值。我的劳动价值论生产资料中所含的劳动已在以前生产环节计算了其创造的价值,如果物化劳动也参与价值的创造,那么就会存在着价值重复计算的成份,而且分工越发达,重复计算就越多,这样就会虚增了价值量。我的劳动价值论以人为本:创造财富的关键是人的劳动,生产的目的也是满足人的需要。因此,劳动的分配也是依据各要素对财富(这里指能满足人类需要的对人有效用的各种东西)供给增加的必要程度来分配的。社会必要劳动在一个社会中是一定的,社会必要劳动如何分配,应该是符合时间节约规律和按比例侵分配规律的要求社会必要劳动主要由资本额决定有限社会必要劳动应分配给对财富供给所必要的程度,对于自然物,不分配,对于生资料只分配相当于其劳动凝结的部分,不给予增值,对于活劳动则依据社会的需求(按比例分配规律作用)进行分配社会必要劳动的分配的具体操作可以是个人决定的、社会计划决定的或通过价值规律作用强制地决定的我的劳动价值论在商品经济下社会必要劳动表现为价值这个范畴从财富创造的必要性来看,依据上述一般原理:自然物无价值,生资资料仅转移价值,但不增值;活劳动新创造价值。如果活劳动创造的价值超过不变资本的转移价值,则有剩余价值。至于其他的范畴,诸如自然资源被人为控制即存在私有的情况下,资本的所有者也需参与价值分配,这些人的分配只是从劳动力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中分割,但他们本身不创造价值(即对社会财富供给增加的角度来看,不需要支付报酬,虽然它们很重要。但另一方面,正因为他们很重要,在存在着个别所有制的情况下,它们的所有者也会参与到剩余劳动的分享)。3.3.4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绝对量没有必要像书描述那样,强调一个工作日或是几个工人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之比。m=m/v也可表示为: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比。m=剩余劳动/必要劳动也可表示为:无酬劳动与有酬劳动之比。m=无酬劳动/有酬劳动剩余价值率所表示的是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剩余价值的绝对量是一个企业全体雇佣工人在单位工作日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等于剩余价值率乘以预付可变资本总量。M=m/vV=mV3.4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方法绝对与相对提高剩余价值率的方法即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有两种:一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二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下图:一天或一定时间计)不变资本(物化劳动)不变资本(物化劳动)可变资本(必要劳动时间)可变资本(必要劳动时间)剩余价值(剩余劳动时间)剩余价值(剩余劳动时间)通过生活资料整体效率提高,可个别厂商生产效率提高来实现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3.4.1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生产率不变,工作日延长(1)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的定义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靠绝对地延长工作日长度,从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以这种方法增加的剩余价值就是绝对剩余价值。(2)工作日的长度劳动时间长度取决于力量对比工作日的(自然)长度是可以确定的,但工作日本身(劳动时间)是一个不定量。一方面,资本有有权延长工作日。另一方面,劳动者也有权要求把工作日限定在一个正常的长度内。无论是资本家延长工作日的做法,还是雇佣劳动者缩短工作日的要求,双方权利都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也就是说,这里存在着所谓“二律背反”两种经济规律或法律互相否定。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起着决定作用。现实工作日的长度,取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阶级斗争的对比。3.4.2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生产率提高下缩短劳动时间(1)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定义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注: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或个别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相对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2)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借以实现的机制超额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以劳动力价值降低从而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为前提的。因此,只有不断提高生产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相关的部门从整体上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才能降低劳动力价值从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这句话,我认为不正确。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也可以起到这个作用。个别生产率提高,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可以使单位时间内创造更多价值,从而使得工资部分所包含的价值以更少的个别劳动时间来补偿。)而这种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结果,是通过单个资本家追求超额剩余价值这一机制实现的。超额剩余价值生产率提高后超过平均水平的剩余价值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单个资本家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直接目的和结果一都不是相对剩余价值,而是超额剩余价值。所谓超额剩余价值,是指劳动生产率较高的企业单位商品个别劳动耗费低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但可以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出售,由此获得高于本部门平均水平的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正是在各个资本家不断提高劳动生产力竞相追逐超额剩余价值以及在超额剩余价值不断产生又不断消失的过程中实现的。我的理解:绝对、相对剩余价值与超额剩余价值的区别与联系?联系:都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区别:绝对、相对,主要是从整体的角度考虑,从整个资本家的角度来考虑;而超额剩余价值,则是从个别资本家的角度来考虑。整体是建立在个别的基础上的,因此,超额是基础,是机制。整体是规律,是前提,个体力量毕竟有限,个别效率再高也不能完全抵消整体水平的过低效率,因此,整体生产率的提高到一定水平是剩余价值生产存在的历史前提。(3)相对人剩余价值生产的三个阶段截止马克思生前,资本主义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经历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三个阶段。简单协作众多劳动者聚在一起,无分工但有协作简单协作是指众多劳动者在同一生产过程或在不同的但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在同一资本家指挥下协同劳动。简单协作无论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如抬重物1+12工场手工业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工场手工业是以手工技术和雇佣工人的分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分工是工场手工业的主要特征。工场手工业的专业化极大地提高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劳动生产率。16世纪中至18世纪末。如制针机器大工业机器+分工协作机器大工业是以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18世纪30年代起。极大地提高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3.4.3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关系马克思的研究方法分析综合相结合马克思在研究剩余价值生产时,出色地采用了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他首先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假定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抽象地分析了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然后又在该卷第四篇假定工作日不变的情况下抽象地分析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在分别完成了上述两篇抽象分析后,马克思最后在该卷第五篇又把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具体的考察,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从一定观点看来,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的区别似乎完全是幻想的。相对剩余价值是绝对的,因为它以工作日的绝对延长超过工人本身生必需的劳动时间以上为前提。绝对剩余价值是相对的,因为它以劳动生产率发展到能够把必要劳动时间限制为工作日的一个部分为前提。”课本的解释首先,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的绝对性。相对剩余价值是以绝对剩余价值为前提的。(工作日的绝对延长至必要劳动时间以上)其次,分析绝对剩余价值的相对性。绝对剩余价值是以相对剩余价值为基础的。(以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到一定程度为基础。)最后,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区别,仅仅是众观察者的角度看才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时点上,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也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也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区别仅仅在于,如果观察者在考察时点是假定工作日不变,则单纯由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必要劳动时间缩短所增加的剩余价值就是相对剩余价值;如果观察者在考察的时点上假定劳动生产率不变,则所增加的一定是绝对剩余价值。我的不同理解,不同于课本的观点1.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从一定观点看来”,是指从动态的观点来看,而不是书中所说,从一定时点来看。相反,从某一时点来看,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区别是明显的;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两者是互为前提,融为一体的。因为我的不同理解:2.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绝以剩余价值生产为前提我的理解是,只有当存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时,生产者才能积累资本,才能不断提高生产率,才有可能产生相对剩余价值。这一点与书的解释不同。(假定工作日自然时长为12小时)必要劳动时间8小时剩余劳动时间4剩余劳动时间6小时必要劳动时间6小时延长4小时资本积累生产效率提高我的不同理解:3.绝对剩余价值又是相对的。我的理解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成为可能,只有在生产率提高到某个程度,即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劳动时间的一部分时,或者说必要劳动缩小到小于最大的工作时间时,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才有可能。因此,生产率提高进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必要劳动12小时,绝对剩余价值不可能效率提高,必要劳动减少为8小时延长4小时,绝对剩余价值成为可能3.5工资马克思认为,只有揭示工人出卖的并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工资也不是劳动的价格而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马克思前述的剩余价值理论才能最终成立。3.5.1工资不是劳动的价格工资不是劳动的价格,因为工人出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1)劳动不是商品,因此没有价值和价格。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但劳动本身没有价值。2)如果劳动是商品,就必须在购买前已经存在。而如果工人能够使他的劳动独立存在,那他出卖的就是劳动产品,而不是劳动了。3)如果劳动是商品,那么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或者违背价值规律,或者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本身。(这里注意:隐含着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我对劳动不是商品的理解1.劳动是创造或形成商品的一个要素,劳动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含。劳动不能成为商品,这样就变成了劳动商品衡量其他商品,劳动价值决定商品价值,那价值又是什么?2.劳动产品、劳动、劳务或服务不能等同。劳动产品和劳务或服务强调的生理消耗所产生结果,给人们带来的效用,劳动强调的是生理消耗的过程,强调的是付出;3.5.2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格一种假象劳动虽然不是商品,从而工资也决然不是劳动的价格,但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格,这又是为什么呢?显然,科学的任务不仅要透过现象发现其本质,还要揭示事物的本质是如何表现为现象尤其是表现为假象的。形式上看,类比于非商品的购买首先,从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交换内容来看,买者付出一定的货币,卖者付出与货币不同的物品,至于这种商品是什么似乎无关紧要。正如罗马法描述了四种契约形式,即“我给,为了你给;我给,为了你做;我做,为了你给;我做,为了你做”,虽然内容不同,但形式上没有差别,也就是说,资本家付出货币购买劳动者商品,与资本家付出货币购买劳动者服务(或劳务)之间,以及与商品生产者之间物物交换或劳务交换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差别,所以,工人出卖的到底是劳动还是劳动力,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这样,劳动力的价格也就很容易被看作劳动的价格了。计算方法误导:似乎按劳动质与量计酬其次,工资是按劳动日或劳动小时计算的,这样,虽然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日价值,但很自然地表现为日劳动的价值。至于在实行计件工资的场合,每干一件活付给一笔钱,劳动力的价值也就自然表现为劳动的报酬。支付方式:事后支付似乎是以劳动结果支付最后,工资是事后支付的,特别是当工人因劳动表现优劣而得到资本家奖惩,以至于事后支付的工资或高或低时,工资作为劳动价格或劳动的报酬,就更加令人确信无疑了。3.5.3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本质与表现的不一致)概括地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而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但是又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劳动的报酬。工资实质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3.6问题讨论3.6.1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一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都把劳动者一无所有当作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但劳动者一无所有仅仅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并不一定是一无所有。我对此问题的理解:没有必要予以争论。马克思在分析时,只是以抽象的方法来说明原理罢了。这种假设并不影响结论的正确性。这里强调的应该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是在他的个人选择中选择出卖劳动力是最佳的选择或者是唯一的选择。3.6.2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属性反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的理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和社会的主人,如果劳动力成了商品,岂不否定了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劳动力成了商品,劳动者得到的收入就仅仅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这就等于否定了按劳分配。上述两种理由恐怕都不能成立首先,在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成员,当然是公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但公有制的一个特点是财产不能分割和量化到个人。劳动者作为公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权利和身份,只是在共享生产资料收益上体现出来,这和劳动者把自已的劳动力作为商品转让给公有制企业并不矛盾: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只能处于一般生产要素的从属地位。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劳动资源当然要通过劳动市场才能得到有效配置,劳动力如果不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仍然由国家或劳动人事部门实行计划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要素市场就是残缺不全的,时间节约规律和社会总劳动按比例分配规律就不可能借助于市场和价值规律得到实现。马克思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有着极其严格条件限制,即使在公有制中都不可能完全体现。在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只能理解为按劳动贡献分配,它和按其他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是并行不悖的。我的理解:注意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贡献分配的区别我的理解:按劳分配中的劳,是在非商品条件下的一种计量消费分配的工具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在关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中所履实现的分配原则,这时商品经济已不存在,但因生产力不够高度发达或人们的思想道德还不够高,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仍不能按需分配,仍需按劳分配。这里的按劳分配,是根据指在整个社会按比例分配社会必要劳动的前提下,个人按其劳动时间分配,以此占有整个消费基金中的相应份额。这里的劳,是不需要与效益挂钩的,不需要与商品交换挂钩的,它只不过是一种计算工具罢了。这里按劳分配,并不是对劳动产品的全部分配,而只是对消费品的分配。生产资料是由整个社会管理机构分配的。我的理解:按劳动贡献分配,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建立在价值实现的基础上的收入(不一定是消费品)分配按劳动贡献分配,则是与市场经济中的其他要素一样,是当作商品参与生产过程,对应的,根据竞争原则和价值规律,决定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要素在内的收入份额。这同社会主义没有必然关系,但同商品经济有必然关系。按劳动贡献分配,并不是说把劳动形成的所有价值都分配给劳动者的意思。劳动创造或形成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要与其他生产要素一起参与分配。而这个分配的量的规定性取决于价值规律和竞争原则。3.6.3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循环论证?1)劳动力价值被界定为维持劳动者生存必需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2)所谓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是一个不确定的量,它往往取决于工人的支付能力。3)工人的支付能力取决于工人的劳动能力和这种劳动能力的价格。以上有关劳动力价值的界定是否存在着循环论证呢?按照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而劳动力价值是由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但是如果承认工人的需要不仅仅限于维持其生存需要,而是受历史和道德因素的制约,包含着发展和享受的需要,那么劳动力价值就是一个不确定的量。正是由于劳动力的价值难以确定,工人与资本家才围绕工作日的长短不断地展开斗争。甚至马克思本人也承认,“工作日不是一个不变的量,而是一个可变量”“工作日是可以确定的,但它本身是不定的。”而当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的力量对比达到平衡时,工作日的长短又是如何决定的却无法论证。我的观点不存在循环论证问题(不存在循环论证的问题)生活必需品的价值究竟是多少,表面是取决于工资(既工人的支付能力),而实际上是取决于双方的竞争力量对比以及其他一些因素。退一步讲,即使工资(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决定于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这个必要生活资料的多少也受工资(即支付能力)的影响,这也是常有的事,两个因素相互影响就是辩证法。我的理解:工作日的长短同样是双方力量竞争的结果工作日的长短是由工人与资本家双方力量对比决定的,也就是要看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力量对比,究竟是多少比例,看实际结果就行了,这个量是在客观规律作用下背后决定的。但这个量也是有一个上下限范围的,即必须让资本家获可接受的利润,又能让工人获得可接受的按当时社会所决定的普遍生活水平。3.6.4工人出卖的到底是劳动力还是劳动下面对马克思有关劳动力商品的分析提出一些质疑:1)如果说劳动不能独立存在,劳动力又何尝能够独立存在?人们只能看到具体的活生生的劳动者,不可能看到独立存在的劳动力。我的理解是:劳动力是单独存在的劳动只有与生产要素结合在生产过程中才能使用;而劳动力的体力和脑力等在进入劳动之前就已存在,当然在劳动过程中也会进一步改变。2)劳务也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工人可以出卖劳务,为什么就不能出卖劳动?并非所有进入市场买卖的商品都必须是事先独立存在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劳务(service)。工人出卖劳务与出卖劳动至少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差别。除了劳务以外,期货也不是在成交之前就已独立存在的,还有定制和定购等。我的理解是:劳动不能单独存在而劳务则可以我的理解是:劳务与劳动不相同,劳务强调结果,虽然在交易前不单独存在,这一点与劳动一样,但劳务的承担者是要承担风险且有独立决策权的;而劳动不需要承担经营风险且必须服从资本家的监督管理。因此,劳务具有独立存在的法律地位,可以成成交换的商品;而劳动不具独立存在的法律地位,不能成为独立交换的商品。期货是在交割前有独立存在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对象的,是单独存在着的。3)企业或雇主到底是根据工人的劳动能力还是根据工人实际付出的活劳动付给工人报酬?表面看,企业或雇主在聘用员工时,最初会根据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以往的工作业绩乃至身高、体魄和相貌等确定一个工资标准,由此似乎可以认定这就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但是,在试用期结束后,乃至在以后的长期聘用中,企业或雇主都会根据员工的实际劳动贡献、劳动表现、劳动态度、劳动绩效调整其工资水平,或以津贴和奖金形式作为按劳动贡献分配的补充。这是否能够说明,劳动者实际出卖的不是劳动力,而是劳动?我的观点:上述观点并不能构成对劳动力价值论的否定。我的反驳:劳动只能在生产存在,而劳动力在交换前就存在着关于1)点,劳动不能单独存在是指只有在被雇佣后劳动得以展开。在交换之前,劳动者仅有劳动力(劳动能力或潜力)而无劳动。我的反驳:出卖劳务的人是独立生产者,出卖劳动的人是雇佣劳动者,独立存在性大不相同。关于2)出卖劳务与出卖劳动能力是不同的,出卖劳务的人,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按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市场进行的;出卖劳务所得,就是其劳动所得。而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它只在劳动务市场上出卖其劳动力,而非劳务或劳产产品,劳务或劳动产品是归雇主所有,并由雇主出卖。根据劳动贡献分配只是激励手段,并不否定资本剥削的性质关于3)根据劳动者的贡献多少给予津贴或奖励,只是激励劳动者积极性的一种措施,其劳动力价值或工资并不包括全部劳动者全部价值,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实马克思这么费劲写出资本论巨著,就是为了揭示这些现象背后的本质的。我认为,马克思做到了。3.6.5剩余一般、特殊和个别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诸如资本、剩余价值、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等被界定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范畴,这无疑是受到了当时的历史局限。马克思曾说过,“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这一段话揭示了人类认识事物所遵循的一个普遍规律和思维方式,它至今仍然适用于我们对剩余价值等这些特殊的商品经济范畴的认识。剩余一般:劳动产品维持劳动费用根据马克思一般和特殊、个别的辩证法,我们对剩余这个概念做出如下界定:1)剩余一般:产出品大于投入品的余额,即剩余产品。这是任何社会都存在一般概念,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永恒的自然概念。正如马克思所说:“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剩余特殊:产出品价值投入品价值2)剩余特殊:产出品价值大于投入品价值的余额,即剩余价值。这是剩余一般在商品经济中的特殊有现,是商品经济共有的概念,并非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特有。剩余个别:剩余价值的公享、自享、他享和共享3)剩余个别:根据剩余价值的归属划分为公享剩余价值(全社会分享)、自享剩余价值(由创造者独享)、他享剩余价值(被他人无偿占有)、共享剩余价值(若干主体分享)。这些是剩余价值在特殊的社会生产方式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社会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形态。3.6.6资本一般、特殊和个别马克思认为资本不是物,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剩余劳动的关系。给资本下的定义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剩余价值又是雇佣劳动者创造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由此说来,资本也就成了资本主义特有的范畴。根据马克思的论述,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资本的。社会主义中的资本和剩余价值如何称呼呢?社本、公本?个人必要价值、公共必要价值。支配价值论资本这个范畴包括多重规定,至少应该从以下三个层次去理解:资本一般资本特殊资本个别第一层次是资本一般:物质资本?所谓资本一般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我们把它叫作物质资本。就是人类把劳动和土地(自然资源)结合起来生产出来的一种产出品,但这种产出品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生产更多的产出品,还要再投入生产过程中,因此又是一种投入品。这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生产资料(不包括土地)。迂回生产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本的生产力来自于迂回生产力。资本一般从人类社会一产生就有了。我的理解:资本一般就是过去生产节省下来的,用于生产的资料,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但属于使用价值属性上的范畴。第二层次是资本特殊价值形态资本一般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表现为资本特殊。这时资本就不再单纯表现为物质资本,它实际上是一种可以买卖的价值资本。采取货币形式的资本可以说是商品经济的范畴,相对于以前所说的资本一般,它是一种特殊的形式。第三层次是资本个别资本主义生产中的资本商品经济有多种形态。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资本可以叫做资本个别。马克思把它叫做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是一家之言。这种一般、特殊、个别的关系是普遍的。3.6.7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是否为生产劳动以及是否创造价值国内经济学界形成了窄、宽两源观点。窄派: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窄派的观点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才创造价值。这种观点虽然能够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诸多论述的支持,但也和马克思有关“凡是与资本相交换的劳动,即能够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观点相悖。宽派:物质内容与价值属性区别开来宽派的观点承认从生产的物质内容来看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但强调从生产的社会形式来看,只要能够为资本家带来利润,或更一般地说,只要符合一定的社会规定性(如满足一定社会的生产目的),无论是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还是非特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这种观点虽然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相一致,并且能够建立国际通行的国际收入核算体系的需要,但是由此造成的生产的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两分法,恐怕违背了马克思辩证法的精髓。本书认为,只能用一般、特殊和个别的辩证法,从不同层面揭示生产劳动范畴的不同规定性。生产劳动一般:使用价值生产从劳动过程的角度来看,只要结果是一个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包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使用价值(包括物质的使用价值或物质产品和精神的使用价值或精神产品),其劳动过程就是一般生产过程,其劳动也就是生产劳动一般。生产劳动特殊:生产商品,创造或形成价值从商品经济这一社会生产的特殊形式来看,只有生产出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即生产商品的劳动,或者说,只有创造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就是所谓的生产劳动特殊;生产劳动个别:创造剩余价值进一步说,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种商品生产的个别形式来说,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即生产劳动个别。根据一般、特殊和个别的辩证法,生产使用价值(既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非物质生产)的劳动不一定是生产价值的劳动,一定是首先是生产价值(或商品)的劳动,而生产价值的劳动,一定是首先生产使用价值(既包括物质的也包括非物质的)的劳动(既包括物质生产领域的,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领域的)。阅读材料徐康宁:500年前的那场血腥与机缘古罗马时代,意大利是毛纺业的发源地,并在世界上最先达到毛纺业的辉煌期。但是,意大利的羊毛和毛纺业并未改变历史。到中世纪西班牙成了欧洲羊毛大国,然而,西班牙的羊毛也未改变历史,也没使这个国家真正强盛起来。1415世纪,世界上羊群比较多的地方是在西欧,包括英国。中世纪的英国的气候和地理条件确实适合养羊。五百年前的英国,经济地位实在不高,没有什么工业可言,只能作为原料输出国,向佛兰德供应羊毛。由于羊毛毛衣市场逐渐繁荣,养羊成为有利可图的行业,养羊的收入超过农业种植的1倍。英国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始于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16世纪头30年是圈地运动的高潮。大量的农田被用暴力或半暴力的方式圈了起来,耕地变成了牧场,农民在瞬间失去土地,成了牧场的帮工,或无所事事,到处闲逛。托马斯莫尔乌托邦中首次提到英国的羊吃人说法。其实,圈地运动客观上也有积极的意义。圈地一开始就把农民的土地加以圈占,把农民从耕地上赶出去。圈地运动先在公地上进行的,而公地由于经济学上所讲的外部性,即使没有圈地运动也会消亡。中世纪的英国实行的是以“敞田制”(open fields),供全体居民使用,谁都可以在公地上放牧、打柴。圈地运动使小农生产方式即刻消亡,取而代之的是大农场作业方式,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改善了英国养羊业的规模效应。很快英国便发展本国的毛纺业。英国有比较发达的水系,有利于大量毛纺工业工场开建。给英国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为英国日后成为强盛的工业国创造了第一个条件。英国的羊毛财富,是否与英国的工业革命以及作为大国的崛起有着某种内在联系呢?是不是暗含着一个重大机缘呢?关于工业革命为什么出现在英国,为什么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强国,有多种理论解释。首先,是技术革命说。其次,技术创新说。英国在由落后的农业经济向先进的工业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不仅有大量的技术发明,不仅有及时的制度演进,而且还有资本主义生产赖以存在的规模经济生产范式、以及维持规模经济生产范式的自然条件和生产组织条件。工业革命不可能诞生在那些缺失规模经济生产范式的国家,即便这些国家有较多的技术发明和成熟的制度条件。仅靠贸易的强盛是不能成为长久的强国的。人口太少形成不了规模经济效应是古希腊败于制度要落后得多斯巴达的原因之一。世界另一个大国有可能成为最早的欧洲强国,却没有成功,就是法国。原因在于缺失规模经济生产范式。法国的小农经济极其强大,农户的土地和作业始终得到严格保护。中国古代科技十分发达,为什么没有出现像英国那样的工业革命,使国家强盛起来?中国始终没有能形成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必备的规模经济生产范式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技术发明、制度演进、规模经济生产范式都是资本主义初期经济社会转型成功必须具备的条件,不能首先产生规模经济生产范式的国家,只能等待这种生产范式的传播或侵入,成为跟随式转型国家。历史上能否产生规模经济生产范式,一定意义上也和所在国家的物产以及如何利用这种物产进行生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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