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中广影视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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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声 明1第一节 项目基本状况5一、公司基本信息5二、公司主营业务5三、项目尽职调查概况6其次节 尽职调查程序与方法7一、尽职调查程序7二、尽职调查方法7(一)公司业务调查7(二)公司治理调查8(三)公司财务调查10(四)公司合法合规调查11三、调查证据的来源与采信依次13第三节 公司符合股票挂牌条件尽职调查14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14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实力14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16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17五、主办券商举荐并持续督导19第四节 尽职调查具体状况21一、公司合法合规调查21(一)依据和结论211、股东主体适格212、出资合法合规213、公司设立与变更224、股权245、控股股东与实际限制人246、董监高与核心员工297、合法规范经营32(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39二、公司业务调查39(一)依据和结论391、技术与研发392、业务423、资产444、人员、资产、业务的匹配性46(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48三、公司财务与业务匹配性调查50(一)依据和结论501、公司收入502、成本513、毛利率524、期间费用545、应收账款556、存货567、现金流量表57(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59四、公司财务规范性调查59(一)依据和结论601、内限制度有效性与会计核算基础规范性602、税收缴纳61(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62五、公司财务指标与会计政策、估计调查62(一)依据和结论621、主要财务指标62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66(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67六、公司持续经营实力调查68(一)依据和结论68(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70七、公司关联交易调查70(一)依据和结论701、关联方702、关联交易类型723、必要性与公允性755、关联方资金(资源)占用77(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78八、公司同业竞争调查78(一)依据和结论78(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79九、公司财务、机构、人员、业务、资产的分开状况调查79(一)依据和结论79(二)发觉的问题或存在的风险80第五节 发表八项独立看法81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状况与持股数量81二、公司的独立性81三、公司治理状况82四、公司规范经营风险83五、公司的法律风险83六、公司的财务风险83七、公司的持续经营实力84八、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84第一节 项目基本状况一、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影视”或“公司”)注册资本16,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荣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24年5月24日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24年8月10日居处浙江横店影视产业试验区C7-009-D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格拉斯路温榆河北岸楼台九号艺术中心温园所属行业依据证监会2024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属于“L传播与文化产业”大类中的子类“L10广播电影电视业下的电视子行业”。依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属于大类公司电影电视业务属于“R文化、体育和消遣业”中的子类“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询问;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与影视广告。(依法须经批转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公司主营业务中广影视的主营业务是电视剧的投资、策划、制作和发行业务。公司电视剧业务所形成的主要产品为电视剧作品。公司自2024年成立以来秉承“内容为主,营销为王,赢利为先”的经营理念,贯穿影视投资,剧本研发,影视制作、发行,营销宣扬的各个环节。尤其在拍摄前期与电视媒体的沟通互动以与拍摄过程与营销全程中与电视台购买方的三方链接上,建立起了一条成熟的快速产出与播出影视产业链。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收入主要来源于电视剧作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更。三、项目尽职调查概况依据调查内容确定不同的调查涵盖期间,其中对历史沿革、公司业务的调查期间涵盖了公司自设立至本报告出具日,其他内容的调查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尽职调查范围包括:公司业务与持续经营实力、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合法合规事项等。调查的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状况、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关联交易、管理层人员状况、组织结构与内部限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风险因素与其他重要事项等。其次节 尽职调查程序与方法一、尽职调查程序我公司在与中广影视就股票挂牌事宜达成意向后,成立了并签订了举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与公司共同制定了挂牌工作时辰表,同时,向公司提交了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资料清单。2024年7月1日,起先进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在现场工作期间,针对公司业务与持续经营实力、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与合法合规事项的不同特点实行相应的调查方法。先收集了调查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仔细分析,了解公司基本状况。在对公司状况基本了解的基础上,拟定了访谈内容,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部门经理与员工等相关人员就公司的经营、运作状况、对将来的支配、资料中的疑问与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等进行访谈。同时,还与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一般合伙)负责中广影视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经办律师进行沟通、沟通,以进一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规范运作、持续经营实力和公司治理、合法合规事项进行了解。最终,依据调查指引的要求,对相关调查项目进行了实地复核、计算、抽样。现场工作结束后,在材料制作阶段,依据所取得的公司资料和第三方佐证材料,进一步进行复核、重新计算,并在参考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看法的基础上,对有疑问的事项通过电话沟通、E-MAIL联系、要求公司补充资料和出具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方式进行了补充调查。最终,依据调查所了解的状况,经独立分析后对公司是否符合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条件做出推断,制作并出具了本调查报告。二、尽职调查方法(一)公司业务调查1、通过与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基本状况与行业进入壁垒。2、搜集与公司所处行业有关的探讨报告或报道,调查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3、查询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与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调查国家对行业的政策与对行业的影响。4、通过对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在行业所处的地位以与将来的技术发展方向。5、查询公司业务介绍,调查公司产品或服务与用途。6、通过实地考察、与管理层访谈、查阅公司影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剧本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授权合同等,调查公司所依靠的关键资源。7、通过查阅公司业务制度、实地考察企业经营过程实际的业务环节,了解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8、分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状况和风险,查阅商业合同,调查公司商业模式。9、查阅了公司的工商变更和年度检验资料、税收缴纳材料、主要大额会计凭证和销售收入账簿和审计报告。10、查阅公司重大合同与其履行状况,分析公司对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依靠状况。11、询问公司将来的发展支配和业务发展目标,是否与现有的商业模式一样。(二)公司治理调查1、通过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组织结构,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下称“三会”)有关文件,调查公司三会的建立健全与运行状况。2、通过批阅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评估报告,调查现有公司治理机制在给股东供应合适的爱护以与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加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与解决方法等。3、通过查阅公司三会文件,调查公司治理机制的执行状况。4、通过查阅公司股权结构图、验资报告、股东名册、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决议以与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文件,询问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询问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公司注册登记资料,调查公司股东的状况,核实公司股东股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5、通过访谈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监事出具相关书面文件的方式,调查公司董事、监事姓名、国籍与境外居留权、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业经验;曾经担当的重要职务与任期;现任职务与任期;本人与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状况;是否存在对外投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状况。6、调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与其限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分开状况,推断其独立性,包括:(1)通过查阅公司组织结构文件,结合公司电视剧的策划、拍摄、后期制作和发行记录考察公司的立项、制作、销售体系,分析公司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与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通过计算公司的关联选购额和关联销售额分别占公司当期选购总额和销售总额的比例,分析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常见的关联方交易,推断公司业务独立性。(2)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资产产权转移合同、资产交接手续和购货合同与发票,确定公司固定资产权属状况;通过问询和查阅房产证、土地运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了解公司的房产、土地运用权、专利与非专利技术与其他无形资产的权属状况;关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与预付账款产生的缘由与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推断公司资产独立性。(3)通过查阅股东单位员工名册与劳务合同、公司工资明细表、公司福利费缴纳凭证、与管理层与员工交谈,取得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声明等方法,调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关联企业领取酬劳与其他状况,调查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酬劳以与相应的社会保障是否完全独立管理,推断其人员独立性。(4)通过与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交谈,查阅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税资料等方法,调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限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状况,并推断公司财务独立性。(5)通过实地调查、查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关于设立相关机构的记录、查阅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了解公司的机构是否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是否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是否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等,推断其机构独立性。7、通过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查阅营业执照,实地走访生产或销售部门等方式,调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与其限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8、调查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托付理财、关联方交易等重要事项的政策与制度支配,调查决策权限与程序等规定,并核查最近两年的执行状况,包括对上述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责分工,对该事项的表决是否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程序,以与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取得管理层就公司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托付理财、关联方交易等事项的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对公司影响的书面声明。9、通过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公共诚信系统,询问税务部门、公司贷款银行等部门或机构,询问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相关记录以与其他合理方式,核实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不诚信行为的记录,评价公司管理层的诚信状况。(三)公司财务调查1、通过查阅公司的业务制度文件、访谈公司管理层、抽查公司内部限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其他相关记录,了解公司内部限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有效。2、通过与管理层访谈、查阅规章制度,调查公司是否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相关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牢靠和合法合规。3、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调查公司内部限制监督和评价制度的有效性。4、与会计师沟通,了解公司内部限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5、计算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实力、偿债实力、营运实力与获得现金实力,综合评价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6、查阅验资报告、评估报告。7、查阅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纳税凭证。8、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性进行分析性复核。9、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其变动趋势与缘由。10、查阅公司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税收实惠等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11、查阅公司借款协议、租赁合同、专利运用证明等。12、核对与重新计算坏账打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数据。13、实地查看公司存货、固定资产等状况,对有关业务流程进行抽样复核。14、调查公司的非常常性损益状况,分析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15、查阅会计师关于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的函证,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精确性。(四)公司合法合规调查1、调查公司设立与存续状况(1)通过查阅公司的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工商年检等文件,推断公司设立、存续的合法性,核实公司设立、存续是否满二年。(2)调查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状况,包括转让协议,转让价格、资产评估报告,新股东所取得的各种特殊权利,此次转让后变更的公司章程以与董事会的变更状况。(3)通过查阅公司改制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推断公司改制的合法合规性;查阅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调查公司改制时是否以变更基准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股本总额是否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通过询问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调查公司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更,实际限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如发生变更或变更,推断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2、通过查阅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调查公司最近二年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以与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是否发生变更。3、通过询问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查阅已生效的判决书、行政惩罚确定书以与其他能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性文件,推断公司最近二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档案,向税务部门等查询,了解公司最近二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4、通过与公司股东或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交谈,查阅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等,调查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转让限制的情形,并取得公司股东或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等转让限制情形、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书面声明。5、通过查阅公司房产,土地运用权,商标、专利、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以与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询问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的看法,调查公司是否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凭证,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特许经营权等的权利期限状况,推断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6、调查公司的重大债务,重点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与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有因环境爱护、学问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平安、人身权等缘由产生的债务;以与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7、通过询问公司财务负责人,查阅公司税务登记证,了解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查阅公司的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税务处理确定书或税务稽查报告等资料,关注公司纳税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是否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形,是否受过税务部门的惩罚。通过查阅公司有关税收实惠、财政补贴的依据性文件,推断公司享受实惠政策、财政补贴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8、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询问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取得公司有关书面声明等,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环境爱护的要求,是否受过环境爱护部门的惩罚;公司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与技术标准,是否受过产品质量与技术监督部门的惩罚。9、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访谈,询问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调查公司是否存在违约金或诉讼、仲裁费用的支出,走访公司居处地的法院和仲裁机构等方法,调查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和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分析该等已决和未决诉讼、仲裁与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并取得管理层对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和其他重大或有事项状况与其影响的书面声明。三、调查证据的来源与采信依次对作为证据的书面材料,首先采信来源于公司工商登记机关等独立第三方的资料;对公司供应的资料首先与原件核对,无法找到原件的由公司书面承诺其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并与其它书面资料或口头询问资料相互印证。对口头询问等事项,依据内容制作成书面声明、书面说明或采纳调查问卷或访谈笔录等形式由公司或相关人员签章确认。对于由于条件限制而无法进行调查的事项,调查人将在本报告中予以特殊列示。第三节 公司符合股票挂牌条件尽职调查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公司系依法设立的股份公司,由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影视有限”)原股东万荣、熊克俭、张世海等29名自然人以与东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2名法人与合伙企业股东,共41名股东将中广影视有限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中广影视股份于2024年8月10日领取了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3078300006994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2024年7月1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一般合伙)出具了京会兴验字【2024】第1100002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338.25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经券商核查,中广影视股份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公司各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与比例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工商企业档案显示并经券商核查,公司前身中广影视有限于2024年5月24日成立,中广影视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中广影视,公司存续时间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满意“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实力中广影视主要从事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与衍生业务。公司电视剧业务所形成的主要产品为电视剧作品。公司自2024年成立以来秉承“内容为主,营销为王,赢利为先”的经营理念,贯穿影视投资,剧本研发,影视制作、发行,营销宣扬的各个环节。尤其在拍摄前期与电视媒体的沟通互动以与拍摄过程与营销全程中与电视台购买方的三方链接上,建立起了一条成熟的快速产出与播出影视产业链。公司的影视剧制作发行业务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相关要素的组成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实力,能够与商业合同相匹配,且审计报告亦确认能够与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公司业务遵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与环保、质量、平安等要求。依据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一般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看法的审计报告(2024京会兴审字第11000154号),最近两年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持续经营实力。公司营业收入2024年同比2024年显著增长3.65倍,营业收入的增长全部是主营业务的增长所致。公司2024年度处于电视剧投入期,多部电视剧在2024年度发行并确认收入,业绩实现快速增长。公司具有持续经营实力,2024年、2024年,公司主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0%、1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务明确。2024年上半年处于后期制作阶段并支配发行的两部抗日题材电视剧杀手锏、擒蛇,受到广电总局整治过度消遣化的抗日题材电视剧的影响,这两部剧虽然不属于过度消遣化的抗日题材电视剧,但公司亦依据总局要求进行自查和完善,发行支配推迟,另外报告期前制作的电视剧也未能在2024年上半年确认收入,导致202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零。影视行业的收入确认具有确定的周期性,一般上半年的发行状况要逊色于下半年。主要缘由是电视剧的发行客户一般为国有事业单位电视台,通常执行确定的预算制度,一般从制定预算至最终选购需经验申报支配、审批、选购等过程,导致影视行业普遍存在下半年的发行收入高于上半年的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划分状况如下:产品类别2024年1-6月2024年度2024年度金额(元)占比金额(元)占比金额(元)占比一、电视剧版权-95,029,409.5197.24%22,638,954.7100%二、经纪业务-2,904,555.472.76%合计-105,179,867.38100.00%22,638,954.79100%因此,公司满意“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实力”的要求。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2024年7月25日,中广影视有限依法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总经理的职责等均作了相应规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时,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关于选举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等议案。本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由2024年7月25日中广影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2024年7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了董事长。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7月25日,第一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了监事会主席。 2024年7月27日,中广影视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其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与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与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确定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8月12日,中广影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与公开转让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与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依据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与公开转让的议案,公司股票在挂牌后采纳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中广影视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董事会会议、1次监事会会议。上述会议的召开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合法有效,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债权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状况。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依据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现场人员走访、访谈与书面审查等方式核查,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综上所述,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1、公司的前身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是由中广基经影视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设立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公司设立时股权清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公司自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共发生三次增资。增资事宜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程序,对用于出资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了验资和评估。历次变更均依法在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3、依据公司股东出具的书面声明,并经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对公司工商企业档案的核查以与书面审查、访谈等方式核查,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楚、权属分明、合法合规,且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相宜担当股东的情形。4、依据公司出具的书面声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在区域股权市场与其他交易市场股票发行行为;亦未在区域股权市场与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5、依据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出具的书面声明,并经项目人员对公司企业档案与公示的登记信息的核查,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以下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6、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中广影视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有股权比例(%)1万荣6,217.04166217.0416净资产37.012熊克俭1,334.13841334.1384净资产7.943张世海933.8952933.8952净资产5.564周知667.0608667.0608净资产3.975谢祖玲653.3184653.3184净资产3.896超群630.00630.00净资产3.757余辉629.9664629.9664净资产3.758东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33.6520533.6520净资产3.189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84.2328384.2328净资产2.2910赵雁380.5032380.5032净资产2.2611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49.9776349.9776净资产2.0812江斌280.0056280.0056净资产1.6713北京天星国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9.9888279.9888净资产1.6714上海杉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4720269.4720净资产1.6015无锡耘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9.4720269.4720净资产1.6016康骅266.8344266.8344净资产1.5917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3.3184233.3184净资产1.3918石家庄多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3.3184233.3184净资产1.3919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0.00210.00净资产1.2520宁波厚道信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210.00净资产1.2521金文华139.9944139.9944净资产0.8322王睿熠139.9944139.9944净资产0.8323胡雪龙116.6592116.6592净资产0.6924史贵财116.6592116.6592净资产0.6925李剑玄116.6592116.6592净资产0.6926陈和116.6592116.6592净资产0.6927原越103.8576103.8576净资产0.6228李庭安93.324093.3240净资产0.5629李巨虹93.324093.3240净资产0.5630周凯宏93.324093.3240净资产0.5631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93.324093.3240净资产0.5632孟繁斌85.394485.3944净资产0.5133刘百炼69.988869.9888净资产0.4234孙毅69.988869.9888净资产0.4235孟岩69.988869.9888净资产0.4236施宝忠69.988869.9888净资产0.4237俞雷69.988869.9888净资产0.4238蒋阳萍56.011256.0112净资产0.3339申屠阳南55.994455.9944净资产0.3340黎燕46.670446.6704净资产0.2841长洪(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010416.0104净资产0.10合计-16,800.0016,800.00100.00因此,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与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举荐并持续督导经过尽职调查,东海证券接受公司的聘请,作为中广影视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主办券商,依据调查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履行了内核程序,并与中广影视签署了举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主办券商举荐并持续督导”的要求。第四节 尽职调查具体状况一、公司合法合规调查(一)依据和结论1、股东主体适格(1)尽调程序通过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获得股东的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关于适格性的书面承诺;询问公司管理层等方式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当股东的情形。(2)事实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股东书面承诺、访谈记录。(3)分析过程公司现有股东41名,包括29名境内自然人、5家法人公司和7家其他非法人企业。自然人股东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实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实力,不存在受到刑事惩罚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在政府部门或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担当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等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当股东的情形,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担当股份公司股东的资格;5家法人公司和7家非法人企业股东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政府部门惩罚的情形;此外,公司章程亦无对担当股东的资格作出限制性规定。(4)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的不适合担当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意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公司股东适格。2、出资合法合规(1)尽调程序通过查阅公司的工商档案、历次出资的股东(大)会决议、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与相关财务资料、公司章程、评估报告相关书面材料,并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股东与相关财务人员,对公司股东的历次出资状况进行查验。(2)事实依据工商底档中历次出资的股东(大)会决议、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历次出资决策文件;对公司管理层、股东与相关财务人员的访谈记录。(3)分析过程公司历次出资状况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之“四、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与变更状况”自公司设立以来的历次出资,股东均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到位,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验后出具验资报告,制定了新的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历次出资均履行了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律程序,出资形式与出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股东历次出资均无瑕疵。(4)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股东的出资具有真实性、足够性;出资履行程序、出资形式与相应比例等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3、公司设立与变更(1)公司设立A、尽调程序通过核查公司设立(改制)时的工商底档、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以与、相关纳税申报表、电子缴税凭证等财务资料,等方式核查设立(改制)的资产审验与个人所得税缴纳状况状况。B、事实依据公司设立(改制)时的工商底档、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电子缴税凭证。C、分析过程公司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18,138.25万元为基础,折合股份16,800万股,有限公司净资产值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差额记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有限公司股东以账面净资产折股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账面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高于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以评估值折股设立股份公司的情形。公司改制存在未安排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依据浙江省东阳市地税横店税务分局于2024年9月10日受理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显示,公司发起人中的自然人股东万荣、熊克俭、张世海、周知、谢祖玲等29名自然人分别就其净资产投资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依据该等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自2024年12月起至2024年12月止五年期间内分期缴纳相应金额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公司尚未为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上述税款。此外,公司发起人中的自然人股东出具了承诺函:“对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中所涉与的本人应担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义务,若相关税务主管机关要求,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额缴纳或担当本人应缴纳的税款与因此所产生的本人和/或公司(如有)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罚款),保证公司不因此遭遇任何损失。”D、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改制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未以评估净资产进行调账,公司改制构成“整体变更设立”;依据浙江省东阳市地税横店税务分局于2024年9月10日受理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显示,公司发起人中的自然人股东万荣、熊克俭、张世海、周知、谢祖玲等29名自然人分别就其净资产投资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依据该等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自2024年12月起至2024年12月止五年期间内分期缴纳相应金额的个人所得税。(2)股本变更A、尽调程序主办券商通过核查公司设立后的工商底档、审计报告、三会文件等资料。B、事实依据公司设立后的工商底档、审计报告、三会文件等资料。C、分析过程公司设立后未发生增资、减资等股本变更状况。D、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设立后未发生增资、减资等股本变更状况。4、股权(1)尽调程序通过核查公司全套工商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历次股权转让行为与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进行了核查。(2)事实依据公司的全套工商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访谈记录。(3)分析过程公司成立以来共进行了3次股权转让行为,均发在股份公司设立之前,。经核查,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均系交易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价款已支付完毕,相应的税款也缴纳完毕,股权明晰,不存在代持情形,亦不存在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法律风险,符合“股权明晰、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4)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与子公司的历次股权转让行为合法合规,股权的归属不存在争议与潜在纠纷,相应的税款也缴纳完毕;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状况;公司股权明晰,符合“股权明晰、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5、控股股东与实际限制人(1)控股股东与实际限制人认定A、尽调程序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权结构图;查阅公司“三会会议文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等方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B、事实依据访谈记录、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权结构图、“三会会议文件”、公司治理制度。C、分析过程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居处1万荣37.01%中国否42024619670929*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3号紫荆苑兰花阁4062熊克俭7.94%中国否43030419630808*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中洲路解放村1472号3张世海5.56%中国否湖南省浏阳市澄谭江镇虎形村虎形片高家组301号4周知3.97%中国否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5谢祖玲3.89%中国否北京市宣武区盆儿胡同62号院1号楼甲单元1404号6超群3.75%中国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方玫瑰花园10栋12017余辉3.75%中国否42024719821123*武汉市青山区冶金108街42门14号8东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18%-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306室9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29%-420240000174919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喻路546号科技会展中心二期10赵雁2.26%中国否43068119830327*湖南省汨罗市屈原路水泵厂宿舍11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8%-442000000548926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51号6楼3室12江斌1.67%中国否广州市越秀区水荫直街西六巷23号1201房13北京天星国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7%-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一号楼2507-02814上海杉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G177室15无锡耘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0%-320240000207872无锡市钱桥街道钱藕路10号218室16康骅1.59%中国否34060319761008*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83弄22号17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9%-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18石家庄多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9%-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情北大街118号6-1-1302室19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5%-320583000535875花桥经济开发区商银路538号国际金融大厦20宁波厚道信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330206000204654北仑区眉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号办公楼1002室21金文华0.83%中国否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148号22王睿熠0.83%中国否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337号1号楼6号23胡雪龙0.69%中国否33020419640811*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划船巷5号601室24史贵财0.69%中国否北京市西城区宫门口头条53号25李剑玄0.69%中国否43250119350920*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大科办事处大科居委会二组26陈和0.69%中国否32051119720525*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湖左岸花园20幢302室27原越0.62%中国否辽宁省调兵山市振兴路康泰小区22号楼1单元102室28李庭安0.56%中国否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三区4号楼2单元602号29李巨虹0.56%中国否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厂街24号1栋1单元102室30周凯宏0.56%中国否33062519701009*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800弄57号11D室31迪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0.56%-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292号2楼201室32孟繁斌0.51%中国否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1号院4号楼15号33刘百炼0.42%中国否43030419591030*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解放村83栋16号34孙毅0.42%中国否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53弄216号603室35孟岩0.42%中国否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东大直街二条路东盛小区14栋1单元201室36施宝忠0.42%中国否33072119700217*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东前施村东施自然村北巷8号37俞雷0.42%中国否上海市闸北区黄山路280弄10号703室38蒋阳萍0.33%中国否33072419811124*河南省鄢陵县安陵镇唐庄村唐庄39申屠阳南0.33%中国否33072419740223*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镇后山店东村四方塘小区2号40黎燕0.28%中国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8号2705房41长洪(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10%-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申路420号5幢1008室依据公司法其次百一十六条其次款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法其次百一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实际限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支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万荣先生干脆持有的公司37.01%股份;公司各股东均曾出具股东声明函,确认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亦未就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其他股东签署一样行动协议或作出其他支配;万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重大影响。万荣先生通过股份多数、公司任职等要素,足以对公司行为产生“限制”作用,认定其为公司实际限制人理由充分、依据足够。D、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为万荣,其认定依据合法、充分。(2)控股股东与实际限制人合法合规A、尽调程序主办券商通过获得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出具的控股股东与实际限制人诚信说明,查看人民银行打印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实际限制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登陆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网站查询公司实际限制人诉讼、仲裁状况等方式核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最近24个月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B、事实依据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出具的控股股东与实际限制人诚信说明,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与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网站查询记录。C、分析过程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限制人万荣在公安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系统中均未有违法犯罪或涉与诉讼的情形,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D、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限制人合法、合规。6、董监高与核心员工(1)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A、尽调程序通过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供应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与管理层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访谈公司管理层等方式核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和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最近24个月内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惩罚或者被实行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B、事实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供应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管理层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相关网站查询记录;访谈记录。C、分析过程通过实施上述尽调程序,未发觉: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不得担当高级职员的情形”。 主办券商取得了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管理层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如下情形:最近二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惩罚或纪律处分;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 最近二年内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惩罚负有责任; 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惩罚或者被实行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指责的情形; 存在欺诈或其他不诚恳行为等状况。D、结论看法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惩罚或者被实行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2)董事、监事、高管合法合规A、尽调程序通过查询获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取得的公安系统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获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管理层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访谈管理层等方式核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最近24个月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B事实依据公安系统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管理层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访谈记录。C、分析过程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供应的居处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有违法犯罪记录,也不存在被执行或诉讼记录。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管理层关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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