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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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消防供电消防供电电力负荷按重要程度分级的目的,在于正确反映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根据国家电力供应的实际情况,恰当地选择供电方案和运行方式,满足社会的需要。负荷分级只是相对的,同当时当地电力供应的情况密切相关,而且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到政治的影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一、消防负荷的分级一、消防负荷的分级一级负荷系指中断供电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二级负荷系指中断供电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三级负荷对中断供电没有特殊要求,凡不属于一、二级负荷者均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建筑物消防供电负荷要求高层民用建筑的负荷等级分为两级。即一类建筑为一级负荷,二类建筑为二级负荷。1一级负荷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2二级负荷(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L/s的工厂、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百货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3三级负荷除一、二级负荷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二、不同消防负荷等级主电原的供电要求(一)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的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两个电源间无联系。2两个电源间有联系,但符合下列要求:(1)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2)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动用正常时,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且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至两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应考虑一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的严重情况,此时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三电源或自备电源,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二)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二级负荷应尽量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电力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后能迅速恢复)。当地区供电条件允许且投资不高时,二级负荷宜由两个电源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供电。如采用电缆时,应敷设备用电缆并经常处于运行状态。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有自备发电设备时,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三)三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应设有两台变压器,一用一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K K、火灾报警火灾报警系统供电系统供电一、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和消防设备系统供电1、火灾报警系统,应设有常用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常用电源应采用消防备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当直流备用电源采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2、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直流电源电压,应采用24v。民用建筑电气设计2、消防设备供电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2)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多层、单层民用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但当在相应建筑中的非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且其容量能满足消防用电负荷量的要求时,则其消防用电宜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3、建筑物(群)的消防系统应设置消防电源配电系统,提供消防设备用电,该电源配电系统应由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组成双电源配电系统,并满足下列要求:1)消防系统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时,应由常用电源和自备电源或城市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回路提供备用电源的双电源供电。2)消防系统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时,应由常用电源和与常用电源不同变电系统,提供专用备用电源的双回路电源供电。3)两路消防电源同时供电时,可由任一回路作常用电源,当常用电源断电时,另一路电源应能白动投入,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供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4)消防电源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部分宜与常用电源部分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而需要与常用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有防火隔断。并应满足在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二、消防设备中的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1、当消防电源,由自备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时,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2)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3)常用电源切换到备用电源应采用自动,当常用电源恢复后,应延时自动切换至常用电源供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2、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3、宜以建筑物的防火分区为单位,宜由消防配电电源中的常用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回路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消防用电,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末端应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该箱应安装在防火分区内的墙上、地面上或小间内。2)由箱配出引至相应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但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采用一个支回路供电每支回路所供设备不宜超过 5 台,总计容量不宜超过 10kw。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双电源切换装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4、公共建筑屋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应设自动切换配电箱,由配电箱引至相应设各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5、12-18层普通住宅的消防电梯和普通客梯,若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宝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间,由配电箱至相应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三、应急照明电源,宜采用集中应急电源,亦可采用集中蓄电池电源或照明器具自带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应急照明中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也可采用无电源蓄光装置。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由消防电源提供双电源,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2)当建筑物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其应急照明电源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自带电源)或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采用交流电源时,宜由消防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民用建筑电气设计3)高层建筑楼梯间的应急照明,宜由消防总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每层或最多不超过 4 层,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各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4)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宜同一分支回路供电当建筑物内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疏散照明应在消防控制室控制。当工程规模小,不需设消防控制室时,此类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5)当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所处环境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能满足蓄光装置的要求时,可采用蓄光装置作为此类照明光源的辅助照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四、消防专用配电箱(屏)、控制箱(屏)及开关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屏(箱)控制箱(屏)应为防火型,箱面应加注“消防”标志。2)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115的电动机额定工作电流,应设置瞬时短路保护,当设置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时,只作用于发送相应信号,不应作用于跳闸断电。3)电源转换开关,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满足带负荷开、合要求,显示电源位置,不应具备短路和过电流保护功能,不应有零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五、各类消防用电设各在火灾发生期间最少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下表要求:消防用电设备名称保证供电时间(min)火灾自动报警装置10人工报警器10各种确认、通报手段10消火栓、消防泵及水幕泵180自动喷水系统 60水喷雾和泡沫灭火系统 30二氧化碳灭火和干粉灭火系统 30防排烟设备 180火灾广播 20火灾疏散标志照明 30火灾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 18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消防用电设备名称保证供电时间(min)避难层备用照明60消防电梯180直升飞机停机坪照明60注:表中所列连续供电时间是最低标准,有条件时宜延长民用建筑电气设计L、导线选择及敷设一、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和消防设各的供电、控制线路的选择及敷设1、消防线路的选择及其敷设,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或传输信号的需要,所有消防线路,应为铜芯导线或电缆。2、火灾白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300V的绝缘多股电线或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供电或控制的交流用电设备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丁交流500V的电线或电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尚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下表规定。类别纤芯的最小截面(m)穿管敷设的绝缘电线1.00线槽内敷设的绝缘电线0.75多芯电缆0.5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二、消防设备供电及控制线路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凡建筑物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消防供电负荷等级为一级的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支线,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当线路的敷设保护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时,可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2)凡建筑物内火灾自动报警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消防供电负荷等级为一级的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支线宜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当线路的敷设保护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时,可采用难燃型电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3)凡建筑物内火灾自动报警保护对象分级为二级、消防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的消防设各供电干线及支线,应采用难燃型电线、电缆。4)消防设备供电线路,其导线截面的选择,应适当放宽。5)消防设备所附控制线路,宜选用与相应消防设备供电线路相同标准类别的电线或电缆当敷设保护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时,可采用普通型电线或电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三、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矿物绝缘型耐火类电缆时,应采用明敷设或在吊顶内敷设。2)难燃型电缆或有机绝缘耐火电缆在电气竖井内或电缆沟内敷设时可不穿管保护,但应采取定的措施与非消防用电电缆隔离。3)当采用非矿物绝缘型耐火类电缆引至消防设备的供电线,采用明敷设或吊顶内敷设或架空地板内敷设时,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所穿金属管或金属封闭式线槽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为涂防火涂料保护)。当线路暗敷设时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型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民用建筑电气设计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绝缘电线时,应采用穿金属管、难燃型刚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5)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等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或难燃型刚性塑料管保护,井应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延然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6)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制布设时可不受此限。民用建筑电气设计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种电缆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8)建筑物内宜按楼层分别设置配线箱做线路汇接。当同一系统不同电流类别或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应分别接于不同的端子板上,且各种端子板应作明确的标志和隔离9)各种相关布线方式的敷设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M、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一、消防控制室1、仅有火灾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出入口附近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或有消防联动控制设施的建筑物内应设消防控制室。3、消防系统规模大,需要集中管理的群体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 100m高层民用建筑内应设消防控制中心.4、当建筑物内设置有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消防控制室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的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场所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水炮喷水性能表水炮类型喷水压力/MPa喷水量/(L/min)最远射程/mNWN2001.24000100NWN1101.0330080NWN1201.0260070NWN1301.0200060NWN1600.523005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喷水模式中有关的主要数值代号射程/m仰角喷雾角度喷水压力/MPaa最近距离351100.4b近距离10500.6c近远距离15300.8d中远距离15100.8e远距离250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二、消防控制中心宜与主体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结合;消防控制也可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BAS)、全技术防范系统(FA)合用控制室。当与 BAs、FA 系统合用控制室时各系统在其室内应各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互间不应产生干扰,也可在消防系统与其他相邻系统处设置简易隔断。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三、消防控制室(中心)的位置选择,宜满足下列耍求: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当设在首层时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置在地下一层时,距通往室外安全出入口不应大于 20m 且均应设有明显标志。2)内部和外部的消防人员能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房间部位。并应设在交通方便和发生火灾时易延燃的部位3)有条件时宜与防灾监控、广播、通信设施等用房相邻近。4)应适当考虑长期值班人员房间的朝向。5)消防控制(中心)的位置选择应满足其他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四、消防控制室应具有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控制各种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及显示电源运行情况等功能。消防控制设备根据需要可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1)集中报警控制器;2)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4)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5)二氧化碳等管网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6)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7)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的控制装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8)电梯的控制装置;9)火灾应急厂播设备的控制装置:10)消防通信设备等;11)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装置;12)非消防电源断电控制注: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设置应结合 具体工 程情况并根据相应规定确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应适当考虑与消防控制室相配套的其他房间,诸如电源室、维修室和值班休息室等。应保证有容纳消防控制设各和值班、操作、维修工作所必要的空间。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控制室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六、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应符合规定: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显示等不同电流类别的屏(台),宜分开设置。若在同屏(台)布置时,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和将不同用途的端子板分开设置。2)消防控制室的环境条件和对土建、暖通等相关专业的要求,应符合规定。3)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和显示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和显示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间距、楼层、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及其控制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名称、地理位置和各消防设备(设施)的动态信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2、显示应至少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不小于17”。3、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显示相应部位对应总平面布局图中的建筑位置、建筑平面图,在建筑平面图上指示相应部位的地理位置,记录时间和部位等信息。火灾报警信号专用总指示不受消防控制室设备复位操作以外的任何操作的影响。4、消防控制室在火灾报警信号、反馈信号输入10s内显示相应状态信息,其他信号输入100s内显示相应状态信息。(设备要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5、消防控制室对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满足下列要求:显示保护区域内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工作状态,包括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故障状态及正常监视状态等相关信息。显示消防水箱(池)水位、管网压力等监管报警信息。控制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的工作状态。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号及相关的联动反馈信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6、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保护区域内消防联动控制器、模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装置等消防设备的动态信息(包括正常工作状态、联动控制状态、屏蔽状态、故障状态)。7、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并查询保护区域内消防电话、电梯、传输设备、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备或系统的动态信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8、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保护区域内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电动装置等消防设备的控制输出,并显示反馈信号。民用建筑电气设计9、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保护区域内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装置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电动门窗等,并显示反馈信号。对常开防火门、窗、卷帘,要求在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以起到防火分隔作用,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任何一侧报警后,应能自动联动关闭,且关闭后应有信号送到消防控制室。民用建筑电气设计N、接地消防控制室的接地及各种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设备等的接地要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不大于1。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2、在消防控制室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民用建筑电气设计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消防供电常见问题1、在一级负荷的供电系统中,二路独立供电的高压单元回路,任一回路故障,其高压侧母联开关只靠手动不能联锁投入。2、当一路高压供电而另一路为自备发电机供电的一级负荷系统,当市电高压故障,而自备发电机往往只能靠手动投入到低压侧母线供电。3、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但多数发电机未设电压监视装置,故只能靠手动启动。4、有些控制箱未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启动的引出端子及相应设备。5、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6、有的重要消防供电回路开关不具备选择性。当启动消防泵时,因启动电流大,控制箱自动开关未跳闸,反而越级跳到电源侧或配电室低压母线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7、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8、楼梯间集中供电的疏散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自动点亮。9、在火灾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如配电室、水泵房等)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10、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11、配线安装不符合要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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