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课件

上传人:txadgkn****dgknqu... 文档编号:241465412 上传时间:2024-06-27 格式:PPT 页数:36 大小:364.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Add Your Company Slogan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2014.05.252014.05.25福建福建消防消防总队总队指挥中心指挥中心 林维钧林维钧消防接消防接处处警相关警相关业务业务知知识识学学习习2014.05.25 福建消防福建消防总队总队指指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消防法有关规定1 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2 抢险救援勤务规程3消防接消防接处处警相关警相关业务业务知知识识学学习习消防法有关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1 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应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公安消防队队、专职专职消防消防队队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县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任何人发现发现火灾都火灾都应应当当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一)使用各种水源;(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统一一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四)利用定(四)利用临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近建筑物和有关设设施;施;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公安消防队队、专职专职消防消防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三)谎报火警的;(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有下列行为为之一的,依之一的,依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违违反本法反本法规规定,有下列定,有下列一、消防法有关规定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一、消防法有关一、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消防法有关规定1 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2 抢险救援勤务规程3消防接消防接处处警相关警相关业务业务知知识识学学习习消防法有关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1 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三条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队必必须须随随时时做好做好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四条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执队执行行灭灭火与火与应应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六)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十一条公安消防部第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队各各级值级值班、班、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二十三第二十三条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二)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和相关部门;(三)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二十三条作第二十三条作战战指指挥挥中心中心应应当履当履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四)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及设备,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值班首长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记录接处警和力量调派情况,提供灭火、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料;(六)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灭火、应急救援信息;(七)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消防接处警和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四)定定(四)定时时与与辖辖区公安消防部区公安消防部队队、专职专职消防消防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二)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三)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首长。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二十八条通信第二十八条通信员应员应当履行下列当履行下列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消防部第三十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应队应当以当以辖辖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三十九第三十九条总队、支队应当制定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第四十条第四十条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需 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经常对执勤战斗预案进行熟悉,并以执勤战斗预案为基础,组织开展实兵实装实战演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及时修订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总队总队、支、支队应队应当制定跨区当制定跨区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受理报警后,应当根据灾情、预案和调动方案,迅速调派力量,及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并立即向全勤指挥部和值班首长报告,根据需要和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配合作战行动。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四十五条接警人第四十五条接警人员员必必须须迅速准确迅速准确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当接到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报警或者在重点时段等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政治社会影响的灾害事故报警时,必须加强首批出动力量,及时启动执勤战斗预案,并通知值班首长或者全勤指挥部遂行作战。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当接到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当接到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单单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支(大、中)队接到本辖区以外的报警或者增援请求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命令出动。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出动边报告。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报警或者救援请求时,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准备,待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处理。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支(大、中)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支(大、中)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中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中队执队执勤人勤人员员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立即向上级报告。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处置同一起灾害事故时,上一级全勤指挥部或者值班首长、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出动。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四十八条公安消防中第四十八条公安消防中队队出出动动后,后,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下列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四)建筑坍塌事故;(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六)空难事故;(七)爆炸及恐怖事件;(八)群众遇险事件。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八十一条公安消防部第八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队队依照国家依照国家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二、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定定 第八十二条公安消防部第八十二条公安消防部队队依照国家依照国家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消防接处警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消防法有关规定1 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2 抢险救援勤务规程3消防接消防接处处警相关警相关业务业务知知识识学学习习消防法有关消防法有关规规定定1 执执勤勤战战斗条令的斗条令的规规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第八条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灾害事故(事件)抢险救援时,一般应当根据预案调动力量,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作战力量编成。三、三、抢险抢险救援勤救援勤务规务规程程 第八条公安消防部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队队参加灾害事故(参加灾害事故(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第九条第九条抢险救援力量编成一般以消防中队为基本作战单位,以作业组为基本作战单元,每个作业组人员不得少于3 人,并应确定1 名组长负责;必要时,还须安排掩护、预备力量。第十条第十条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当调派防化救援车、洗消车、泡沫车等特种车辆和防护、侦检、警戒、堵漏、输转、洗消等特种器材、设备和药剂,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公安、石化、卫生、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量参与处置。三、三、抢险抢险救援勤救援勤务规务规程程 第九条第九条抢险抢险救援力量救援力量编编成一般以消防成一般以消防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处置建筑倒塌事故,应当调派抢险救援车、举高车等车辆和生命探测、漏电检测、燃气侦检、救生、破拆、牵引、起吊、支撑等特种器材、设备,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建设、公安、卫生、通信、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量参与处置。三、三、抢险抢险救援勤救援勤务规务规程程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处处置建筑倒塌事故,置建筑倒塌事故,应应当当调调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处置交通事故,应当调派抢险救援车、泡沫车等特种车辆和侦检、警戒、破拆、救生、牵引、起吊等特种器材,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量参与处置。三、三、抢险抢险救援勤救援勤务规务规程程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处处置交通事故,置交通事故,应应当当调调派派抢抢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处置上述灾害事故以外的灾害事故(事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参照上述要求,调派相关力量到场。群众一般求助的救援力量编成原则上以辖区中队力量为主。必要时,可按程序规定调派相应增援力量参与。三、三、抢险抢险救援勤救援勤务规务规程程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处处置上述灾害事故以外的灾置上述灾害事故以外的灾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三、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接警出动。迅速准确受理报警,根据警情,集中调集所需人员、装备,并视情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联动力量,安全、迅速地赶赴现场。三、三、抢险抢险救援勤救援勤务规务规程程 第十四条接警出第十四条接警出动动。迅速准确受理。迅速准确受理报报Add Your Company Slogan谢 谢!谢谢 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