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税收业务及办税流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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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开始之前从当前基层征管的现状看,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非居民企业应否履行纳税义务、在何种情况下履行纳税义务、如何履行纳税义务大多一无所知,致使扣缴义务难以准确及时地履行。特别是现阶段对外付汇放开监管之后,很多企业在银行准备付汇给境外时,才被提醒还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需在税局进行相关备案。咱们真的很重要Chp1知识概述Chp2非居民劳务Chp5税收协定待税收协定待遇备案表遇备案表Chp3扣缴类Chp4税收协定待遇税收协定待遇审批表审批表目录页 CONTENTS PAGE CONTENTS PAGE Chapter.1知识概述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PAGE 5 Chp1 知识概述1.1 什么是非居民企业?什么是非居民企业?FROM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是关键!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是关键!6 什么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什么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7 Chp1 Chp1 知识概述知识概述1.1.3 3 所得税法中的非居民分类所得税法中的非居民分类积极所得积极所得消极所得消极所得1 1、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类、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类(第三条第二款,通常称为第三条第二款,通常称为积极所得积极所得)(1 1)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如:(如:XXXX分公司,分公司,XXXX代表处,代表处,在税务机关有办理税务登记)在税务机关有办理税务登记)(2 2)在华承包工程作业和)在华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提供劳务 勤劳能致富勤劳能致富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类(第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类(第三条第三款,通常称为消极所三条第三款,通常称为消极所得)得)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租金、财产转让所股息红利、租金、财产转让所得得富二代富二代*-*-*通过对现有资产进行通过对现有资产进行 配配置,实现资本的增值置,实现资本的增值8 Chp1 Chp1 知识概述知识概述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报告表 120612061.1.2 2审批中心的非居民审批中心的非居民源泉扣缴源泉扣缴四大金刚四大金刚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报告表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备案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待遇备案报告表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报告表待遇审批报告表 非居民劳务非居民劳务源泉扣缴源泉扣缴非居民劳务非居民劳务源泉扣缴源泉扣缴Chapter.2非居民劳务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10 审核思路 收入类型是否为劳务所得确定劳务发生地劳务地为境内,确定其项目类型,根据项目类型核定利润率确定是否需扣缴增值税1非居民劳务非居民劳务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文件依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11 3非居民劳务劳务具体的类型 19号令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承包工程作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 本办法所称提供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new 营改增的内容 现代服务业12 2非居民劳务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19号文第七条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13 4非居民劳务利润率核定19号文:第五条 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14 服务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服务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注意境外劳务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差异,后者范围远比前者注意境外劳务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差异,后者范围远比前者窄。窄。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扣缴增值税的举例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扣缴增值税的举例 1 1、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会展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会展服务 2 2、起运地和目的地均在境外的交通运输、起运地和目的地均在境外的交通运输 3 3、完全在境外投放的广告、完全在境外投放的广告 4 4、发生在境外的修理修配服务、发生在境外的修理修配服务 太难记就排除法太难记就排除法4非居民劳务是否征收增值税?15 常见问题1 1、合同性质的判断,劳务合同或特、合同性质的判断,劳务合同或特许权使用费或成本分摊协议?许权使用费或成本分摊协议?2 2、进行境内外劳务划分的合同,如、进行境内外劳务划分的合同,如建筑设计合同,要事前沟通,确定好建筑设计合同,要事前沟通,确定好分摊比例后拆分成两个合同备案。分摊比例后拆分成两个合同备案。3 3、若非居民方无法提供声明,但可、若非居民方无法提供声明,但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充分证明其劳务完全以提供其他证据充分证明其劳务完全发生在境外,也可认可发生在境外,也可认可Chapter.3扣缴类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17 审核思路 收入类型是否为消极所得-所得税是否属于国税征管-进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征税界定文件依据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1扣缴类扣缴类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征税范围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18 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税率税率 法定税率为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协定的适用协定规定的更低税率。征税机关征税机关 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1扣缴类扣缴类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19 Chp2 审批要点收入实现: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境内外所得的确定: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得地确定。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董事会进行利润分配的决议。2、分配涉及年度当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情况说明(视情况要求)。1扣缴类扣缴类股息红利类股息红利类20 股息红利免税企业所得税征免税界定 两种免税的情形:1、财税20081号文第四条: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国税函201079号文第四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21 定义: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税收协定: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以下项目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项款项: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专利、商标、设计、模型或样式、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协定中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动产的租金协定中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动产的租金1扣缴类扣缴类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22 Chp2 审批要点国税函【2009】507号文 四、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某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此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围。但如果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在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使用权过程中如技术许可方派人员为该项技术的使用提供有关支持、指导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无论是单独收取还是包括在技术价款中,均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但如上述人员的服务已构成常设机构,则对服务部分的所得应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计算应归属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则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协定常设机构利润归属原则予以确定。1扣缴类扣缴类注意区分劳务和特许权使用费23 五问-区分研发劳务和特许权使用费核心技术是否先前就存在1是否可以反复使用付款次数付款次数成果所有权成果所有权归属归属需求情况分析是否承诺经是否承诺经济效果济效果目标设定预算编制核心技术核心技术24 定义: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注意贷款相关费用实质的判断,是否为利息收入?贷款协议中的“安排费”、“代理费”、“承诺费”,延期支付的罚款等均视为利息收入1扣缴类扣缴类利息类利息类合同备案金额:仅为利息25 利息为了鼓励缔约国双方的资金流动和政府贷款等援助项目的实施,我国对外签订的为了鼓励缔约国双方的资金流动和政府贷款等援助项目的实施,我国对外签订的一些协定中常规定:对缔约国一方中央银行、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或其他组织从一些协定中常规定:对缔约国一方中央银行、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或其他组织从另一方取得的利息,可在另一方免于征税。另一方取得的利息,可在另一方免于征税。有些协定,还专门对享受免税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予以列明。有些协定,还专门对享受免税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予以列明。例如例如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税收协定对利息的免税规定税收协定对利息的免税规定26 定义: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应纳税所得的计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简单滴说:收入-成本=资产溢价部分)1扣缴类扣缴类财产转让所得类财产转让所得类关注股权转让行为关注股权转让行为 国税函【2009】698号文 扣缴义务 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无论受让人是中国境内企业,还是境外企业,受让人都具有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两头在外的股权转让请联系政策法规科国际业务专岗27 应提供的资料:1、股权转让协议 2、投资成本的相关证明资料,如验资报告。-关注注册资本、净资产 3、(视情况)提供转让时点的财务报表1扣缴类扣缴类财产转让所得类财产转让所得类-股权转让股权转让 1、关注转让方和受让方是否为关联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需要调整 非居民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股权转让,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国税函【2009】698号文)一块钱转让 2、合同备案金额为转让金额,不扣除成本。Chapter.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表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29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等条款所规定的待遇文件依据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深国税发2009182号)中X 税收协定1税收协定扣缴类扣缴类审核要点:1、是否有相应的扣缴合同备案登记表?2、表格是否填写正确?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中“减免税额”栏次,应准确填报。“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规定条件的理由”应明确其享受中X税收协定的第X条。30 3.资料是否齐备?应附送的资料: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类、个人类);(2)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3)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副本或复印件、产权书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4)代理人代为办理非居民委托申请事项时,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5)证明其受益所有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资料 4.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出具的居民证明是否有效?国税函2009395号文有42个国家税收证明的样式,可参照。如果申请人为按香港法律成立的具有法团地位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副本或商业登记册摘录的核证本,便可证明其香港居民身份,香港居民个人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或回乡证便可证明其居民身份5.受益所有人受益所有人的证明是否充分?文件依据:国税函【2009】601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30号公告1税收协定税收协定扣缴类扣缴类接上页:Chapter.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32 适用条件 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所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核要点:1、只能由非居民方申请非居民方申请非居民方申请非居民方申请,非居民是否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2、是否有相应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或劳务项目报告表?3、表格是否填写正确?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申请表中“减免税额”栏次,应准确填报。“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规定条件的理由”应明确其享受中X税收协定的第X条1税收协定劳务类劳务类 。33 4.4.资料是否齐备?资料是否齐备?应附送的资料:应附送的资料:(1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2 2)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身份证明;(3 3)非居民纳税人提供境内劳务的,需报送外籍来华人员境内工作时间、)非居民纳税人提供境内劳务的,需报送外籍来华人员境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183183183183天天天天 VS 6 VS 6 VS 6 VS 6个月个月个月个月)如出入境人员名单、出入境记录、工作时间表。如出入境人员名单、出入境记录、工作时间表。(4 4)代理人代为办理非居民委托申请事项时,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为办理非居民委托申请事项时,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5 5、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出具的居民证明是否有效?、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出具的居民证明是否有效?6 6、申请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具体事项和适用税收协定的具体条款是否正确、申请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具体事项和适用税收协定的具体条款是否正确?1税收协定税收协定备案类备案类接上页:34 Chapter.6非居民备案流程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35 1非居民备案非居民备案(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扣缴企业所得税合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同备案登记表非居民享受税收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协定待遇备案备案表表非居民享受税收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协定待遇审批审批表表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项目报告表临时临时税务税务登记登记对外付汇对外付汇证明,啥时候证明,啥时候都可以都可以36 加油共勉开心前行谢谢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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