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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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一、课程介绍教师资格考试国家统一考试中学段分笔试和面试两大部分,笔试包括三方面,即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素质等。前 言二、课程内容分析综合素质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整个内容分为五章,包括五个模块:前 言第1章:职业理念。第2章:教育法律法规。第3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三个方面是关于教育方面的素养。以下两个内容是一般素养,亦即通识教育。第4章:文化素养。第5章:教育能力。前 言模 块比 例题 型职业理念15%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教育法律法规10%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5%文化素养12%基本能力48%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合计100%单项选择题:约39%非选择题:约61%三、考试题型与分析根据考纲要求,考试的内容和结构安排大体如下:要注意的是,教育部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只颁布了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并没有指定考试用书,所以讲解时不一定局限于某一本教材,可能在参考其它教材之后作一个一般性的概括,内容会有点大同小异,这是不影响考试的。前 言考试题型分三大类,即单项选择、材料分析及写作题。这些题型对考生记忆要求不是很高,因此复习时不要求大家对教材原文死记硬背(大纲上明确规定的除外),而是要求能够理解,融会贯通,在掌握的基础上记住各内容的要点、关键词,也就是理解记忆。所以,听课时重在理解,在理解的过程中把握相应的内容。同时,听完课之后要求认真看书,反复领会,理解之后再记忆相应的内容。对教材的内容掌握到一定程度之后再进行相应的练习。对练习题的态度要端正,一定要自己真正理解和掌握,不要死记硬背。前 言第1章 职业理念本章是教育素质的最基本的内容。本章学习目的主要是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学生观与教师观。具体如下:教育观的学习主要是形成素质教育的理念,包括(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第1章 职业理念本章是教育素质的最基本的内容。本章学习目的主要是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学生观与教师观。具体如下:教育观的学习主要是形成素质教育的理念,包括(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第1章 职业理念本章是教育素质的最基本的内容。本章学习目的主要是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学生观与教师观。具体如下:教育观的学习主要是形成素质教育的理念,包括(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第1章 职业理念本章是教育素质的最基本的内容。本章学习目的主要是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学生观与教师观。具体如下:教育观的学习主要是形成素质教育的理念,包括(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第1章 职业理念本章是教育素质的最基本的内容。本章学习目的主要是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学生观与教师观。具体如下:教育观的学习主要是形成素质教育的理念,包括(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本章是教育素质的最基本的内容。本章学习目的主要是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学生观与教师观。具体如下:教育观的学习主要是形成素质教育的理念,包括(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第一章 职业理念学习学生观的主要内容是指如何正确看待与对待学生。包括(1)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2)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3)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4)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第一章 职业理念学习教师观要求(1)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2)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4)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第一章 职业理念这一章的学习目标大多是理解、掌握、运用,对内容的学习熟练程度要求较高。因此,要求各位在理解基础上记住相应的要点。考题表现为选择题和材料分析。基本内容: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第一章 职业理念1、什么是教育观?教育观就是人们对教育的根本性看法和态度,其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体现为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和如何培养人的问题上,即体现在教育目的观上。教育观对教育者的观念和行为有直接影响作用。第一节 教育观2、我国当前的教育目的观应该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成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一节 教育观一、全面发展教育与实施(一)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马克思关于全面发展的思想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马克思认为,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第一节 教育观(二)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我国全面发展教育即促进“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即通过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技能、观念,促进其身心的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各个层次的全面、充分、自由、和谐统一发展的过程。具体表现为:第一节 教育观1、全体性。2、全面性。3、主动性。4、和谐性。5、充分性。6、可持续性。第一节 教育观(三)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全面发展教育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它们各有特定的内涵、任务和作用。只有把它们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使受教育者形成合理的素质结构,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全面发展的人才。第一节 教育观例: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物质基础是()A、德育B、智育C、体育D、美育答:C体育。第一节 教育观(四)实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要求1、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基础教育的性质(为培养学生基本素质打基础,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基础);认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危害:第一节 教育观危害:(1)使基础教育变成纯粹的升学教育、应试教育,脱离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2)关注少数学生;(3)单纯抓智育忽视其它各育,置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于不顾;(4)加重学生负担,封闭学生生活,剥夺学生快乐。第一节 教育观2、坚持五育并举,处理其中关系,发挥较高的整体功能一是各育均有相对的独立性;二是现实或真正的教育应是一体的。3、坚持统一目标与因材施教相结合4、启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使全面发展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第一节 教育观(五)实施全面发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第一,通过课堂教学实施。包括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第二,通过课外活动实施。第三,通过学生集体组织活动实施。三者密切配合,相互补充。第一节 教育观二、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的关系从本质上说,二者是一致的。(一)全面发展教育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理论依据历史沿革:素质教育是以全面发展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历史上和现阶段的“全面发展教育”为基础的。本质特征:是一致的,都强调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第一节 教育观(二)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具体落实和深化教育目的具有定向、调控、激励和评价功能。素质教育的提出,发挥了教育目的的调控功能。全面发展针对片面发展提出;素质教育针对“应试教育”提出。第一节 教育观三、素质教育与实施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素质教育”进一步被确定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方针。第一节 教育观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国家教育的战略主题确定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第一节 教育观(一)素质教育的时代背景它是针对“应试教育”而提出的。“应试教育”偏离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片面追求升学率,过于注重学生智育(过于注重知识而忽视能力)而忽视其他方面的教育。这是一种典型的功利教育价值观念。具体体现:教育对象方面抓少数学生,以科学家、政治家、艺术家和企业家作为人才标准作为学校培养目标;促进发展方面只重视个别学生的个别方面,“重知不重能,重理不重文,重智不重德,重才不重人”第一节 教育观课程方面偏重学科知识、技能的传授;教学组织形式“满堂灌”;死记硬背;师生关系方面非对等的“主客”关系;教育价值观念以分数论英雄。结果:给学校、教师、学生、家长造成莫大伤害,严重影响基础教育质量,影响培养人的目标实现。第一节 教育观例1、与“素质教育”相对应的概念是()A、应试教育B、基础教育C、启蒙教育D、升学教育答:A、应试教育。第一节 教育观例:2、素质教育的提出,发挥了教育目的的()。A、导向功能B、激励功能C、调控功能D、评价功能答:C、调控功能第一节 教育观(二)素质教育的内涵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一节 教育观共同点: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一种适合儿童的教育,而不是挑选适合教育的儿童”,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使所有学生都得到平等健康的发展。要做到:(1)普遍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教育公平,使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儿童都享受平等的教育。第一节 教育观(2)要求全体适龄儿童入学接受现代学校教育,防止流失,更反对以学生智力、成绩、行为等为借口强迫学生退学。(3)要求普遍提高学生素质,使每一个学生都成为合格的现代人和现代公民。(4)要求根据不同儿童的发展特点和水平因材施教,使每一个儿童都得到应有的发展。第一节 教育观2、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第一节 教育观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人的发展包括生理与心理的协调发展,也包括各方面与潜能的自由、充分地发展;既包括全体社会成员的发展,也包括每一个个体的自由发展。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个性发展:个体素质的各个方面在个体身上的特殊组合,是共同性与差别性的统一。第一节 教育观传统教育过分强调统一性,忽视了差别性,造成“一刀切”。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个性的教育,它在承认人与人在个性上存在差异的基础上,从差异出发,使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学生在其天赋允许范围内得到健康、完善的发展。第一节 教育观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应试教育”按考试要求片面强调知识传授,采用“填鸭式”教学,扼杀天性,忽视创新。第一节 教育观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把知识内化成自身素质,从而内在地要求教育要保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体现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此外,素质教育是让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学习的教育。第一节 教育观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对素质教育认识的几个误区误区一:素质教育就是培养特长忽视学科课的改革,盲目增加活动课;刻意追求特长培养,忽视全面发展教育。误区二:认为搞一些文体活动就是素质教育甚至有时发生文体活动冲击正常“智育”活动的情况,喧宾夺主。第一节 教育观误区三:认为素质教育就可以不考试。误区四:认为素质教育应突出实践能力,可以削弱理论知识的学习。误区五:认为素质教育就是不要负担追求学习的简单化和玩玩乐乐,追求机械式地不留作业。误区六:认为反传统、藐视纪律就是素质教育倡导的个性第一节 教育观例1、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是()A、提高个人素质B、提高国民素质C、培养精英D、培养有特长的人答:B、提高国民素质第一节 教育观例:2、着眼于当今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是()A、高等教育B、素质教育C、职业教育D、特殊教育答:B、素质教育第一节 教育观(三)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1)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第一节 教育观(2)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生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3)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第一节 教育观(四)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基本方法1、转变教育观念转变教育观,树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转变学生观,认识到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从以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为重点转向教育学生做人、做文明人。第一节 教育观2、加强教育改革从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3、改革课程设置课程改革是完善素质教育体系的核心环节。改革:由单一的课程结构转向整合性的课程结构;由偏重数理化等自然科学转向人文、自然科学并重;由学科课程为主转向学科、活动、综合等课程相结合。第一节 教育观4、改革考试制度,实现教育评价体系的科学化一是全面评价;二是使用多方面评价标准和多种评价方法。5、提高校长、教师素质第一节 教育观例:近两年,在广州、海南举行的歌唱大赛和模特大赛爆出“冷门”:夺冠的分别是两位15岁和16岁的学生。从两项比赛的参赛情况来看,选手呈低龄化趋势。一些家长甚至不顾孩子的意愿,把孩子推上造“星”之路,对此,许多教育界专家提出了强烈批评,认为这是拔苗助长的行为,是家长教育孩子的一种浮躁心态的表现,不利于孩子日后的成长。请运用所学教育理论进行分析。第一节 教育观答: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使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是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教育。而艺术教育则是素质教育的一个有效手段和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艺术教育说到底是审美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如果把艺术教育看做是素质教育的“特长”教育,一种专门的本领教育,把“技能”、“技巧”放到主导地位,放弃其特有的净化心灵、提高精神境界、培养创造美的功能,那么,艺术教育也就丧失了它的本质,走入“误区”,甚至成为一种新的“应试教育”的变种形式。有些人,把孩子硬性地捆在钢琴或者小提琴房,既不明白这么干的目的,又妨害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1、什么是学生观?学生观是人们对学生的基本认识和根本态度,是直接影响教育活动的目的、方式和结果的重要因素。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对教育有着根本性的影响。第二节 学生观2、应树立什么学生观?“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二节 学生观一、“以人为本的涵义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他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他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第二节 学生观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一)学生是人,是现实社会有成员之一1、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认识: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育的主体。2、学生是有思想感情的人学生需要尊重3、学生是具有个性特征的人素质教育要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第二节 学生观(二)学生是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的人1、身心发展最迅速具有发展的潜在可能性和可塑性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1)乐观地估计学生的天性;(2)要允许学生有错误;(3)要着眼于学生的潜能并促进其实现。2、学生身心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第二节 学生观(三)学生是完整的人坚持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在长期的学校教育工作中,有些老师重智育轻德育,重做事轻做人,重理论轻实践。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和能力的时间和空间。第二节 学生观(四)学生是责权主体(略)简言之,对待学生我们要做到正确的学生观,即:主体观学生是具有主体性的人;发展观学生是处于发展中的人;潜能观学生是具有巨大潜能的人;差异观学生是一个个独特的个体;整体观学生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第二节 学生观三、“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途径(一)以全面的眼光看待学生,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二)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公平不是形式上的公平,应该是在个别教学和集体教育中做到教育公正。在兼顾全体的基础上给个别学生个别的关照,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第二节 学生观(三)尊重热爱学生1、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作为“人”的价值的承认即理解学生2、关心学生、信任学生3、爱而不溺,严而有格第二节 学生观(四)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1、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内心世界2、根据学生个人特点和年龄特征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3、寓“以人为本”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发展服务的意识第二节 学生观例:材料分析题材料一:我原来在小学是个很爱提问的人,可是每次提问都被否定了。记得有一次,甲老师在教古诗春晓时,我问:“老师,诗人说春天好睡觉,连天亮都不知道,那他夜里怎么会听见风雨声呢?”老师很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奇怪的?早上起来到外面一看不就知道了?”然后嘲笑着对全班同学说:“是他对还是教师对?”同学毫不犹豫地回答:“老师对!”当时我觉得很尴尬,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以后就很少提问了。第二节 学生观材料二:在上阅读课灰姑娘时,乙老师提了很多问题让大家独立思考回答。最后的问题是:“这个故事里有一处错误,谁能把它找出来?”大家纷纷认真读书。一个孩子说:“老师,我发现了。明明说好到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一切东西都变回原来的样子,可灰姑娘的水晶鞋去没有变。”“太棒了!”老师说:“孩子们,你们看,伟大的作家也会犯错误。我敢肯定,将来你们中间如果有人成为作家,一定比他还棒,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同学们激情高涨,非常兴奋。请从学生观角度,分析甲乙两位老师不同的教育行为。第二节 学生观答:乙老师树立了正确的学生观,而甲老师没有。正确的学生观认为1、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教育对学生的作用不是简单的给予,不是移植。知识的传授、智力的发展、品德的形成都必须通过学生自身的思想矛盾运动才能实现。教师只要树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新的学生观就会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会有主动探索精神,眼界开阔、思维活跃,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开拓进取,有所贡献。2、学生是有思想感情的人,学生需要尊重。3、学生是具有个性特征的人素质教育要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4、学生是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的人,具有发展的潜在可能性和可塑性,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5、学生是完整的人。要坚持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乙老师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尊重了学生,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甲老师却压制学生主动性、不尊重学生人格,讽刺挖苦学生,极大伤害学生自尊心,阻碍学生正常发展。第二节 学生观一、教师职业性质和特点(一)教师职业的性质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关于教师的地位:教师是具备严格训练而持续不断地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职业。1999年中华人国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教师属专业技术人员。第三节 教师观例:在我国,教师首次被列入“专家、技术人员有关工作者”类别的文件是()A、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C、教师资格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答: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第三节 教师观2、教师职业是促进人的社会化的职业教师职业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三节 教师观首先,规定了教师是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其次,规定了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再次,规定了教师人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3、教师的神圣使命是教书育人第三节 教师观例:我国教师的身份是()A、国家干部B、专业人员C、公务员D、一般工作人员答:B、专业人员第三节 教师观(二)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与价值)教师的职业责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更新的。教师职业的价值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教师职业的价值体现在这一职业可以满足作为教师的个体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教师获取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其二,教师职业的价值体现在这一职业对他人、集体、国家、社会和人类的作用与意义上。教师职业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应该是主要方面,居于首要地位。第三节 教师观传统的对教师角色的看法:1、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授业解惑者)2、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传道者)3、示范者角色4、管理者角色5、父母与朋友角色6、研究者角色第三节 教师观(三)新时期对教师的要求1、教师是引导者(人类智慧的开启者)2、教师是课程开发者3、教师是心理医生第三节 教师观例1、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A、多样化B、专业化C、单一化D、崇高化答:A、多样化第三节 教师观例:2、新课程重视教师对校本课程的开发,这体现了教师是()角色。A、引导者B、课程开发者C、心理医生D、传道授业解惑者答:B、课程开发者第三节 教师观补充:教师劳动的特点:1、特殊的复杂性。(1)劳动对象的主体性;(2)影响的复杂性。2、独特的创造性。3、鲜明的示范性。4、显效的长期性和滞后性。第三节 教师观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与这句话有关的教师劳动的特点是()A、复杂性B、间接性C、示范性D、创造性答:C、示范性第三节 教师观二、教师的专业发展(一)教师专业发展含义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通过终身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不断增长专业能力,成为合格的专业人员的过程。第三节 教师观1、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新的教育观新的学生观新的教育活动观强调教育活动的“双边共时性”、“动态生成性”、“综合渗透性”。教师要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第三节 教师观(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加工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交往能力应用媒体的能力。了解学生身心特点的能力(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第三节 教师观2、教师的人格特征积极乐观的情绪豁达开朗的心胸坚忍不拔的毅力坚强的自我控制优良的个性品质:教师的热情和同情心;教师富于激励和想象的倾向性。3、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略)第三节 教师观例:1、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除要求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教育能力外,还要求具有一定的()A、研究能力B、学习能力C、管理能力D、交往能力答:A、研究能力第三节 教师观例:2、教师要有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这是对教师()A、学科知识素养的要求B、文化素养的要求C、身体素养的要求D、教育专业素养的要求答:D、教育专业素养的要求第三节 教师观(二)教师专业发展要求1、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2、拓展专业知识3、提高专业能力第三节 教师观(三)如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1、科学规划,确立发展思路2、制度激励,强化发展动力3、评价导向,促进自主发展4、终身学习,建立发展基石教师始终要有一种提高自身学习的紧迫感,面对教学改革千变万化的危机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第三节 教师观终身学习是新课程对教师的要求新课改不仅要求学生“学会学习”,同时也对教师的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教师认为学习只是学生的事,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其实学习对教师来说同样重要。因此教师要走终身学习之路成为学习型的教师。终身学习是教师实现自我发展的途径第三节 教师观教师终身学习,累积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教师终身学习的内容:一是学会学习。二是通晓自己所教的学科,成为学科专家。三是学习有关教育的学问。四是学习信息技术。教师终身学习的途径终身学习可通过两条途径来进行,一是系统教学,二是自学。第三节 教师观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一是参加系统的终身学习。二是参加校本学习。三是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四是借助媒体学习。第三节 教师观具体专业发展策略1、教研结合2、协同合作3、反思经验第三节 教师观例:1、()是教师实现自我发展的途径A、师范教育学习B、终身学习C、教育研究D、反思答:B、终身学习第三节 教师观例:2、传统教育倾向于把师生关系看作是单一的传与受的关系,不适当地强调教师的权威和意志。把学生看成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儿童中心主义又走向另一个极端,把教师降到从属地位。请从学生观和教师观的角度针对这一问题谈谈你的看法。第三节 教师观答:这两种观点是因为没有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教师观。前一种观点是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忽视了学生是有思想感情的人,学生需要尊重;学生是具有个性特征的人。而后一种观点忽视了教师的专业性质,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没有正确认识教师的角色地位,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承担的传道授业解惑者、管理者、引导者、研究者等角色特征,忽视了教师的主导作用。第三节 教师观本章小结:本章解决的三个问题是教育最根本的问题: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了解了什么是素质教育,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理解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和“以人为本”的涵义;正确把握了学生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并学会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第一章 职业理念本章学习目的是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2.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3.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本章内容要三部分: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学生权利保护。分四节来讲述。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律、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等,是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它对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是我国教育法治的依据,也是教师“依法执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规则。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介绍教育法与义务教育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称教育法)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是教育类的根本大法。教育法包括总则、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84条。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一)对我国教育性质和教育方针的规定性质第三条:“国家坚持马列、毛和中国特色理论为指导,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方针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二)对我国教育活动原则的规定规定了教育活动应该遵循的原则:1、重视思想教育原则。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2、继承优秀文化成果原则。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3、教育公共性(或公益性)原则。第八条第一款:“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款:“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4、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5、帮助、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的教育政策。第十条。6、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第十一条第一款。7、支持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第二款。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8、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与推广普通话原则。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9、奖励突出贡献原则。第十三条。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三)对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四)对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的规定1、对学校教育制度。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2、对义务教育规定。第十八条。3、对国家教育考试、学业证书、学位等进行了规定。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五)对设立(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了规定。“任何部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另外,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条件、办学程序。(六)对学校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七)对学校管理体制、校长条件和法人地位进行了规定。(八)对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进行了规定。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九)对受教育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等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义务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十)对教育投入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十一)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到第八十一条。分行政处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1、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情节严重的,行政处分。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对违法收取学校费用的处罚。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1)学校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违规颁发学位证书、考试中作弊进行相应处罚,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2)学校违规招收学员,或在招收学员中循私舞弊的,予以行政处罚,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例:1、我国现行的教育基本法律是()A、宪法B、义务教育法C、教师法D、教育法答:D、教育法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始于()A、义务教育法B、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D、宪法答:B、教育法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由198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6年进行修订,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06年义务教育法共8章63条。包括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一)规定了义务教育年限、对象和保障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二)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突出了义务教育的普及、强制、免费的本质特征。(三)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三十五条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四)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这个根本方向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包括薄弱校、老少边穷地区。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即“名校不能变民校”。第四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五)保障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六)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人民教育政府办”的转变。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七)对问题少年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第二十一条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八)对教师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三十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第三十一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九)经费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三个“增长”)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四十四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十)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对经费保障的责任第五十二条对学校规划、校址等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此外,对学校办学行为、教科书等作出了规定。如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例:1、现行的义务教育法施行始于()A、2006年6月29日B、2006年7月1日C、2006年9月1日D、2007年9月1日答:C、2006年9月1日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例:2、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实行()A、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B、校长负责制C、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制D、校务委员会负责制答:B、校长负责制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例:3、实施义务教育,不收()A、学费B、杂费C、学费、杂费D、学费、杂费、住宿费答:C、学费、杂费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今后十年的教育政策所在。教育规划纲要除序言外,包括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与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一、制定依据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二、教育规划纲要对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若干规定(一)对教育地位和教育工作的总要求序言中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指出:“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规划纲要第一部分总体战略分两章: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二)教育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2、工作方针(1)优先发展战略地位(2)育人为本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代了征求意见稿中的“成长成才”。)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3)改革创新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4)促进公平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5)提高质量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三)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1、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1)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2)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3)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4)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5)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2、战略主题。(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2)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若干规定(3)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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