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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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三篇)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高度重视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以下简称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把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切实解决“神经末梢”传导问题,既是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近年来,xx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和支持市直纪捡监察工委及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在每年开展一次的党建调研督查中,把市直机关纪委的设置和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等情况纳入其中。x年x月份,在为期两周的调研活动中,通过座谈了解、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发挥基层纪检组织从严管党治党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感受到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责任和担当。同时,也发现市直机关基层纪检组织在思想认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履职能力、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现状及运行情况(一)机构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的委员会中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市直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纪委)。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截至20xx年底,市直及中央、省驻xxx个单位中已成立了xx个机关党委,设置机关纪委的有xx个;xx个一级机构基层党组织配备了纪检委员。(二)职能发挥。一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开展廉政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特色活动,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时刻紧绷“廉洁弦”。三是做实谈心谈话,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紧盯谈话时间、节点、重点岗位,明确谈话方向,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做到治病救人于未然、于未发、于细微,切实提升日常监督效能。四是打造清廉机关,提升服务水平。制订清廉机关活动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有效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在市直机关落地落实落细。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如市委办公室机关纪委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纪委制定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市粮食局机关纪委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市城管局机关纪委开展“干部提拔廉政审查”工作等。六是紧扣主责主业,提升办案水平。近三年来,有xx个基层纪检组织受理了xxx起案件。其中:批评教育x人;警告x人;记过x人;诫勉谈话xx人;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xx人;政务记过处分xx人;党内严重警告x人;留党察看x人;降低岗位等级x人;开除党籍公职x人;xx查无实据x人;xx解除劳动合同x人。(三)联动协作。基层纪检组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共同形成监督合力,完善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构建“上下一盘棋、内外齐发力”的监督格局。不定期的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节日期间易多发的“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情况,利用“零距离监督”的优势做实日常监督,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联动处置。同时还参与查办市纪委监委转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的问题线索;落实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日常工作。通过联动协作对日常监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教育提醒等时刻关注,做到了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教育提醒。二、存在的问题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基层纪检委员是正风反腐的“前哨”,具有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可以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尽早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但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机构不健全。个别党政主要领导没有深刻认识到机关纪委在协助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以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设立机关纪委只是健全基层党组织形式上的需要,可有可无,存在不设、空设、虚设的现象。有的单位没有结合工作需要来选人、配人,而是把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当作消化单位干部使用矛盾的一种途径,基层纪检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有的一些大的局(部)委,设置了机关党委,没有设置机关纪委,没能做到应设即设,“有组织无纪检”。(二)纪检干部兼职多。调查中发现,部分单位主要领导认为纪检工作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组织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有的虽然设置了纪检委员岗位,但“有岗无人”现象比较普遍,在党组织中纪检委员大多由其他支部委员、人事和业务岗位上的在职干部兼任,他们本职业务工作量较大,纪检业务工作时间难以保证,没有实现专人专职,相当一部分纪检委员“只戴帽、不履职或弱履职”。还有的党组织缺少配套制度,纪检委员不能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事实上成为虚衔和“挂名委员”。(三)专业培训有欠缺。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造成不少基层纪检干部对纪检工作业务不熟悉,缺乏履职所需的业务知识。有的纪检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结构单一,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工作质量的提高。还有的知识更新不够,不注重学习,即使接受了培训,但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工作吃老本、凭经验,对工作职责、工作规律、工作特点的学习把握未能及时跟上,怎么做、做什么不清楚,难以找准“责任田”。(四)履行职责不到位。当前,个别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囿于人情世故,执纪不严、问责不力,对履行职责顾虑重重,缺乏自信,瞻前顾后。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担心监督上级被“穿小鞋”。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担心监督同级“被孤立”、伤和气“。在日常监督中担心自己管多了,党员干部不理解,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遇冷落受排挤。三是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党员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三、发挥职能作用的对策与建议(一)深刻认识基层纪检组织的重要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设立基层纪检组织的重要性,健全基层纪检组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包括机关纪委在内的基层纪检组织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党组)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站在讲政治和做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作用,把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各级党委(党组)要为纪检干部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并按规定落实基层纪检组织开展工作经费,参照外地市做法落实纪检干部岗位津贴。(二)理顺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关系。一要处理好与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的关系。机关纪检委员在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二要处理好与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关系。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与机关纪检委员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机关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责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请示报告。机关纪检干部的调整变动需报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核批准。三要处理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委员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机关纪检委员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延伸,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纪检委员查办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三)创新纪检干部培训形式方法。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定期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对新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也要适时开展对单位纪检干部的分级轮训,并有计划地安排纪检干部参与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的专项检查和纪律审查、审理工作。通过以案代训,提升实战能力,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四)建立述职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考核内容方面,要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对基层纪检委员的个体考核,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个人分管的工作相结合,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以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促进纪检委员充分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报告和述职评议制度,纪检委员就本年度履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新一年工作思路措施向党组织述职,党组织将纪检委员的述职评议意见向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反馈。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本单位机关党委和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汇报工作和述职评议,探索把机关纪委书记纳入到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每年确定几名机关纪委书记在大会述职,并现场进行点评和测评,对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评价意见多的纪检委员和纪委书记要及时予以调整。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调研报告 篇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高度重视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以下简称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把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切实解决“神经末梢”传导问题,既是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近几年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和支持市直机关纪委设立及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工委组成督查组,对市直各部门机关纪检组织的设置和制约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并形成题为激活“神经末梢”,疏通“毛细血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有力支撑的调研报告,在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直机关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通知(市直工发201815号)、关于做好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工作的通知(市直工发20207号),全面规范和深化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市直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设置和纪检委员配备及运行现状按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纪委)的21个,截止目前,已有21个机关党委设置机关纪委,185个党组织配备了纪检委员。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相互补充、同向发力,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从纪检委员作用来讲,是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迫切要求。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基层纪检委员是正风反腐的“前哨”,具有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可以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尽早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但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纪检委员与其他委员兼职过多。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不设、空设、虚设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做到应设即设,“有组织无纪检”,尤其是一些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部门直属的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空缺率较高。有的虽然设置了纪检委员岗位,但“有岗无人”现象比较普遍。在基层党组织中,纪检委员大多由其他支部委员兼任,没有实现专人专职。还有的基层纪检委员荒废主业,执纪监督职责被虚化。二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高。从基层党组织看,有的认为纪检委员无事可干、可有可无;有的即使设立了,但对其如何发挥作用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从纪检委员自身看,有的对履行职责顾虑重重,担心监督上级怕被“穿小鞋”,监督同级怕“被孤立”,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缺乏自信,瞻前顾后,工作不够大胆、主动。从党员干部角度看,有的认为纪检委员管的都是小事,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对设纪检委员岗位持观望怀疑态度,认为是走形式、走过场,起不到多大作用。三是纪检委员职责定位不明。调查中发现,98%以上的机关党委(设立纪检委员)、总支(支部)纪检委员没有专职从事日常纪检工作的干部,已任和拟任的机关党委纪检委员、总支(支部)纪检委员中,几乎全部是由党务、人事和业务岗位上的在职干部兼任,他们本职业务工作量较大,纪检业务工作时间难以保证。一方面,党内法规对纪检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等缺乏规范性要求,工作容易受到误解和抵触,相当一部分纪检委员“只戴帽、不履职或弱履职”,另一方面,有的党组织缺少配套制度,纪检委员不能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事实上成为虚衔和“挂名委员”。四是纪检委员能力素质不足。不少基层纪检委员对纪检工作不熟悉,缺乏履职所需的业务知识,对其工作职责、工作规律、工作特点的学习把握未能及时跟上,怎么做、做什么不清楚,难以找准“责任田”;有的不注重学习,知识面窄,内容过时,工作吃老本、凭经验,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工作思路和方法措施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不善于开展工作;有的囿于人情世故,执纪不严、问责不力,不敢开展工作。五是纪检组织运行机制不顺。纪检部门对基层纪检委员干部队伍业务培训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长远规划,对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的研究探索较少,运行机制不顺畅。教育管理不够及时,对基层纪检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少,工作指导不够,搭建工作平台、开展工作交流、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措施不多,缺少硬性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激励手段。二、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职能作用必须把握的几个问题(一)设立机关纪委的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二)设立纪检委员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三)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要从两个层面来认识:一是机关纪委工作职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机关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机关纪委委员根据分工,协调配合,落实机关纪委工作。二是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党总(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总(支)部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检查党纪党规执行情况;协同总(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协助上级纪委调查总(支)部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四)理顺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工作关系。一要处理好与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的关系。机关纪检委员在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二要处理好与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关系。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与机关纪检委员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机关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责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向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请示报告。机关纪检委员的调整变动必须报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核批准。三要处理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委员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机关纪检委员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延伸,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纪检委员查办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五)掌握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监督本单位党组织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纪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二是监督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三是监督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四是协调上级纪检组织查处本部门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五是受理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六是承办上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监督任务。(六)熟悉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单位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是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是了解并掌握本单位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协助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四是督促单位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职述廉述法;五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六是对涉及党员干部纪律、制度执行、重要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纪检委员可以书面询问,规定询问对象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七是充分发挥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三、关于充分发挥市直各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的对策措施一是把好纪检委员入口。市直机关单位设立机关党委、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均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一般由所在单位副职兼任。机关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后,提名纪检委员人选需征得上级纪检组织同意。纪检委员受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双重领导,实现市直机关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二是稳定纪检委员队伍。要本着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的原则,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自身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检委员队伍中。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纪委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创新纪检委员培训方式。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训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通过加强对纪检委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干部警示教育、纪检业务培训等方式,有效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其履行职责能力。四是建立述职评价制度。要制定完善工作报告和述职评价制度,纪检委员要加强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汇报,每年年底或下一年年初,纪检委员就本年度履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新一年工作思路措施向党组织述职,党组织将纪检委员的述职评价意见向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本单位进行反馈。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要向市直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汇报工作和述职评议,探索把机关纪委书记纳入到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每年确定几名机关纪委书记在大会述职,并现场进行点评和测评,对工作不负责任,履职不到位,评价意见低的纪检委员和纪委书记,要及时予以调整。五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考核内容方面,要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对基层纪检委员的个体考核,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量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目标,并落实到个人。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个人分管的工作相结合、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以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促进纪检委员充分履行职责。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一、加强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一)新形势下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的必然要求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但从近几年发生在系统的一些违纪违法的案件来看,以权谋私、靠路吃路、利益输送等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腐败问题,仍然在少数部门和个别党员、干部身上发生,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阻碍了高质量发展进程,违背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和意愿。从这个意义上讲,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及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的内在要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如何促进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发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为生产经营等工作保驾护航,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五章对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党支部纪检委员作为党支部委员会的重要一员,要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支部党建工作和支部党员、干部开展日常监督。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将有利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把牢党内监督的第一道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迫切要求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神经末梢”,最贴近职工,最能切实感受到职工的呼声和诉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为党的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的一员,处在党内监督的前沿和一线,具有开展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天然优势。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可以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及早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利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能最大限度延伸党内监督的触角,达到党内监督全覆盖、无盲区的目的。二、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现状及问题近年来,纪检监察组织在加强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当前基层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一)纪检委员履职意识还未真正树立个别基层纪检委员对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政治责任和政治要求不清楚、不熟悉。有的对履行职责心存顾虑,担心监督领导被“穿小鞋”,监督同事“被孤立”;有的担心监督严了怕差评、怕影响自身发展,不敢甩开膀子大胆监督;有的自认是“编外人士”,工作中不上心、不用力;有的认为纪检委员管的都是小事,不支持、不配合;还有的对设纪检委员岗位持观望怀疑态度,认为是走形式、走过场,起不到多大作用,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存在差距。(二)纪检委员职责定位不明确一些基层纪检委员在日常履职中不知道工作职责,不清楚开展工作的思路和程序。有的纪检委员把履职仅停留在开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碍于面子不愿意履行监督责任;有的还缺乏斗争精神,没有认识到纪检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不敢动真碰硬,怕得罪人,不能坚持工作原则;还有的纪检委员因为工作无指标、无评比、无奖惩,履职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很少感受到压力和动力。(三)纪检委员存在畏难心理基层纪检委员大多为兼职,分布在各个不同的部门,主要从事本部门的管理或业务工作,身兼数职现象较普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障。一些基层纪检委员平常接触较多的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但对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不深不透,缺乏履职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三、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主要途径基层纪检委员作为基层监督的“主力军”,只有坚持“管”“用”结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激发工作干劲,才能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提供坚强的后盾。(一)优化队伍建设,将队伍带起来一是强化作为纪检委员的使命感。党支部设纪检委员,是落实党章规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举措,这就要求纪检委员需要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认识基层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职能职责,树立信心,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公信力强、敢作敢为,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纪检委员要时刻记住党建引领着一切业务的发展,从讲政治、讲党性高度增强对纪检委员身份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有效畅通监督“神经末梢”奠定良好思想基础。二是各级党组织要把好党支部纪检委员进口关。要始终按照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熟悉业务的标准,在运用听取各方面意见、一对一面谈交流等方式后,对纪检委员人选反复进行比较、酝酿和讨论,最终确定人选。三是要培养敢于担当,勇于执纪的纪检委员。作为纪检委员要敢于亮明身份,承担组织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的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及时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纪检组织沟通,学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要会用常用“第一种形态”,紧盯一线中的风险点,及时运用提醒谈话、履责谈话等工作方式“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促进党员、干部自律、自省、自警,真正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二)健全履职机制,把队伍立起来一是强制度明职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制定配备纪检委员岗位的任职条件,明确纪检委员的权利、义务、责任及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纪检委员职务的相关制度要求和体制机制,引导纪检委员明白干什么、怎么干、怎么管,让各位纪检委员提高政治站位,知责明责尽责,使他们更有指向、目的地开展工作,让工作更加得心应手。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及时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讲解,了解基层党风政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和报告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收集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二是建立奖优汰劣考核机制。按标准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出台基层纪检委员“退出机制”,将纪检委员的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予以调整。三是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纪检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提高纪检委员能力素质,是发挥纪检委员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纪检监察组织也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问题研讨,帮助纪检委员了解和掌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了解新时代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业务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多种方式,解决纪检委员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三)加强履职保障,让队伍转起来一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各级纪检组织要及时听取纪检委员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帮助他们查找问题线索、发现违纪问题,全力给予工作指导;要研究解决纪检委员履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举措,及时为纪检委员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后顾之忧,确保工作开展顺畅。二是要发挥专职纪检干部优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将长期积累的工作经验、社会经验传递分享给纪检委员,带着他们参与到线索受理、初核、立案等工作中,使其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提升水平,打造出“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干、问策能对”的基层纪检力量。三是要强化实践锻炼。分批次安排纪检委员参加实践锻炼,通过交流纪律审查业务,了解办案工作流程,学习线索证据的收集、文书规范写作等专业技能,使其在方寸之间学本领、见真章,尽快成为“行家里手”,切实增强工作信心和责任感,保障基层纪检监督工作稳定进行。总之,基层纪检委员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基层组织要充分认清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多种举措持续提升纪检委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让一线监督有活力、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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