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传染病培训ppt课件

上传人:xiao****017 文档编号:23743569 上传时间:2021-06-10 格式:PPT 页数:78 大小:28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3年下半年传染病培训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78页
2013年下半年传染病培训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78页
2013年下半年传染病培训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3年下半年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 金秀县人民医院李雪霜 v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 v传染病相关登记v法定传染病报告v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1.1 传染病相关登记v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相关登记制度,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各项目登记完整,医务人员应规范填写。v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视系统覆盖情况,应包含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辅助检查登记、传染病登记中各要素信息。 v门诊日志v出入院登记v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v传染病疫情登记1.1 传染病相关登记 1.1.1 门诊日志v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日志登记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相符合,符合率要求达85%以上,且应该包含所有最终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人记录。v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9项基本内容。 1.1.1 门诊日志v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要求登记填写完整,分科室、分月份装订成册并保存3年备查。v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及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含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v门诊日志上已报告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1.1.1 门诊日志 1.1.1 门诊日志v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门诊日志,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求的9项基本内容。要求做好电子版进行备份。 1.1.2 出入院登记v各住院部应设置出入院登记簿,对住院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不得漏登。v出入院登记簿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2项基本内容。要求登记填写完整。 1.1.2 出入院登记v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出入院登记簿,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求的12项基本内容。要求做好电子版进行备份。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县级)v检验部门的检验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检验结果、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v影像部门的影像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影像结果诊断、检查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v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以电子记录代替检验登记簿或影像登记簿,要求项目齐全,填写完整,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操作,每日自查。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样品名称、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 1.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v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异常)结果时,须将检查结果交至首诊医生处,由医生统一发放,同时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如检验量大,可设立专门阳性报告领取处,统一发放,便于管理。 1.1.4 传染病疫情登记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应设置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各诊疗科室设置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将本机构内传染病报告卡收集后,按病种进行统一汇总、登记。 1.1.4 传染病疫情登记v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v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常住地址(学生同时填写就读学校/幼儿园)、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 v传染病相关登记v法定传染病报告v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2 法定传染病报告v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v并执行首诊负责制v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报告流程v发现法定传染病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报告 v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出 2.1 目标与要求v执行首诊负责制v严格执行门诊日志制度、出入院登记制度、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制度以及疫情报告制度v建立合理、有效的传染病报告流程v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无漏报和迟报。 2.2.2 报告病种及内容v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39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 2.2.2 报告病种及内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2.2 报告病种及内容v卫生部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病种以外的其它传染病。v其它暴发、流行、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可疑新发传染病。 2.2.3 报告时限v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2.2.3 报告时限 急性传染病病例死亡(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布鲁氏菌病、手足口病等)2.2.3 报告时限 2.2.4 报告程序和方式v3.2.4.1 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流程v3.2.4.2填写传染病报告卡v3.2.4.3 传染病报告卡收集v3.2.4.4 传染病报告卡检查v3.2.4.5 传染病报告卡登记 v3.2.4.6 传染病报告v3.2.4.7 传染病订正v3.2.4.8 传染病查重v3.2.4.9 传染病补报2.2.4 报告程序和方式 2.2.4.1 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流程 2.2.4.2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v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医疗机构临床医生或检验医生在诊断传染病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 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2.2.4.2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2.4.2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v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及规范详见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 2.2.4.3 传染病报告卡收集v临床医生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交给本科室负责传染病报告管理的人员,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根据所报病种的报告时限采取以下措施:报告时限在2小时内的:立即电话通知本院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预防保健科)取卡,并告知所报病种和例数。 报告时限在24小时内的:可于每日固定时间通知本院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预防保健科)取卡,并告知所报病种和例数。v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管理的部门(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每日至当日有传染病报告的科室收卡,收卡时注意核对卡片信息并做好交接记录。如接到需在2小时内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前往报告科室收卡。2.2.4.3 传染病报告卡收集 2.2.4.4 传染病报告卡检查v预防保健科的疫情报告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等检查,如有疑问须及时向填卡人查询和核对。对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的卡片应予以改正;对误诊、误报的卡片返回原科室进行核实修改,根据修改后的情况分别予以继续报告或剔除。 2.2.4.5 传染病报告卡登记v预防保健科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将传染病报告卡的相关信息在传染病报告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2.2.4.6 传染病报告v传染病报告卡具体录入人员将检查并登记过的传染病报告卡中信息填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报出卡片。v每日结合传染病报告登记对报告卡查重,对确认重复的卡片不录入直报网络。 2.2.4.7 传染病订正v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确诊结果与初诊不同、疑似病例确诊或发现填卡有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临床医生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同时在“订正病名”中注明原报告病种。 v疫情报告人员收到订正卡片后,应按照传染病报告规定时限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订正,并在备注中注明原病种或订正的内容。v传染病的订正或删除等情况必须在传染病登记本中作记录。2.2.4.7 传染病订正 2.2.4.8 传染病查重v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年初至当日报告传染病卡片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查重按照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病种和现详细住址六项指标进行; 若无重卡,可去除年龄或职业或现详细住址反复查重(查重时应首先选择姓名、病种2个变量组合作初步筛查);对发现有疑问重卡,及时向填卡医生核实予以删除。 2.2.4.8 传染病查重v重卡删除原则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保留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其余卡片应作出删除标记;若保留卡片的诊断级别低于其它卡片的诊断级别,则依据诊断级别最高的卡片信息(病例分类、诊断时间等)对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信息进行订正,然后再作出删除。 2.2.4.9 传染病补报v医疗机构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3报告v传染病相关登记v法定传染病报告v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3.1.1 目标与要求v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v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v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v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培训。v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采样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示意图 ( 3.1.2 接报v医技科室发现“附件3 传染病聚集发病、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中的异常情况时,应按照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机制进行处置。 3.1.2 接报v当传染病暴发、群体性中毒、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的传染病等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报告标准的情况一旦确认,预防保健科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县(区)级疾控中心报告。 v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初次报告),直报的信息由县(区)级疾控中心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v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县(区)级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后,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3.1.2 接报 3.1.2 接报v一份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个案关联等几方面内容。 3.1.3 初次报告v初次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3.1.4 进程报告v进程报告主要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在进程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v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1.5 结案报告v由于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结案,将无法对相关信息进行订正,因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事件进行结案操作前应提请属地疾控中心对所报事件信息进行最终确认,经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结案操作。 3.1.6 个案关联v在进行传染病和流感样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还需进行个案关联,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告的每起传染病和流感样病例事件,其发病数必须与个案数(流感样病例为标本数)一致。 v个案关联的原则:首先在大疫情系统相应地区查找与事件相关的个案;其次如果没有找到,在突发系统中增加个案;避免产生重卡。 3.1.6 个案关联v突发系统与大疫情系统之间的双向连通:突发系统中,事件类型只要为传染病,都与大疫情系统进行连通;突发系统中增加的传染病个案,系统自动推送到大疫情; 大疫情中与某突发事件相关的个案,通过人为归并,关联到事件中。 3.1.6 个案关联v个案与事件关联途径归并个案新增个案 4信息管理v4.1 疫情分析与通报v4.2 疫情资料保存与管理v4.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4.1 疫情分析与通报v4.1.1 疫情分析医疗机构应建立疫情分析与通报制度,定期对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汇总分析,并对相关科室进行反馈。 4.1.1 疫情分析v 4.1.1.1 承担部门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由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如预防保健科)承担。v 4.1.1.2 分析周期常规监测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月、季、年进行疫情分析,其他医疗机构按季、年进行疫情分析。 当传染病暴发、群体性中毒、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的传染病等情况出现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4.1.1 疫情分析 4.1.1 疫情分析v4.1.1.3 分析病种常规分析病种包括本院诊治和报告的所有传染病,重点是本地区的常见病种、卫生厅公布的重点防治传染病。专题分析病种根据事件类型确定。对于报卡较少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可按现住址统计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进行常规分析,但需要注明。 4.1.1 疫情分析v4.1.1.4 分析内容常规分析:v本院报告疫情概况:发病数、死亡数三间分布的简要描述;病种发病数、死亡数排序以及与上期、上年同期相比病种排序的变动(主要是前五位的病种);本院所报告传染病的分类构成(呼吸道类、肠道类、虫媒及自然疫源类、血源及性传播类)、科室分布、报告质量,以及本院近期有关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防治的重要事件及相关规定等。 专题分析:v除常规分析内容外,还包括疫情发生发展概述,病例分布特征,当前疫情态势,疫情最新进展,防控措施及效果,经验教训等。 4.1.2 疫情通报v经分管院长审阅后的本院传染病疫情分析结果和疾控机构反馈的疫情分析应及时向各医技科室进行通报。通报可采取例会或召开临时会议、文件或简报、院内信息交流平台等形式。 4.2 疫情资料保存与管理v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相关记录保存制度,与传染病有关的临床诊疗记录应妥善保管,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4.2.1 疫情资料保密及公布v4.2.1 疫情资料保密及公布除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发布传染病监测信息外,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4.2.2 需保存的资料类别v4.2.2 需保存的资料类别主要包括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簿、诊疗记录等 4.2.3 保存及管理要求v4.2.3.1传染病报告卡的保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4.2.3 保存及管理要求v电子数据的保存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卡片导出后保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上一年度的卡片导出后刻录到光盘,一式三份,并分3处保存3年;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也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4.2.3 保存及管理要求v纸质资料的保存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期限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对报送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记录保存3 年。 4.2.3 保存及管理要求v4.2.3.2 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应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登记簿按年度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至少3年。v4.2.3.3 诊疗记录医疗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对各传染病报告科室产生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按年度进行统一保存,保存至少3年备查。 医疗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对影像登记簿及检验登记簿按年度统一保存,保存至少3年备查。 4.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v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要求,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应采取实名制,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向属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交申请。 v获取账号和密码后,应妥善保管,定期修改密码,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实行网络直报的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并定期杀毒。 5保障措施v5.1 培训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对本机构医务人员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v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v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