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运转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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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县委办公室公文运转制度2镇人民政府公文运转制度6市人民政府公文运转制度12街道公文运转制度14局公文运转制度15公文流转制度16机关内部公务运行管理制度18县委办公室公文运转制度一、发文办理程序1.文件核稿。“初次核稿”。部门拟稿后,由拟稿人将文件送部门主要负责人核稿。对涉及人事变动、机构调整类的文件,要事先送达组织部门对人员及职务进行核稿;对涉及表彰类的文件,要事先送达组织、纪检、安全、信访、相关国策部门对表彰对象进行核稿。“联系秘书核稿”。部门负责人初核后,拟稿人将文件送达两办联系秘书核稿。县委办联系秘书负责党委部门起草文件的核稿工作,并为该文件运转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文件的运转。涉及“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的文件,还要送政府办联系秘书核稿。2 .文件审签。联系秘书核稿后,将文件送分管主任、主任审签。对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的文件审签时,要分别送两办分管主任、主任审签,不得越级审签。3 .文件会签和签发。审签后,联系秘书按照审签意见将文件分别送县相关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进行会签和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在公文网上运转过程中,联系秘书要及时跟踪文件的运转,特别是县领导签发时,要及时提醒领导秘书,确保文件及时运转。4 .文件校对。领导文件签发后,联系秘书要认真对文件进行校对,主要校对领导签阅过程中修改过的地方以及文件的文字、标点、格式等细节。涉及“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的文件,还要送政府办联系秘书校对。5 .文件文牍、清稿、盖章、归档和分发。联系秘书校对后,要将文件送秘书科文牍。文牍后由联系秘书进行清稿处理,清稿前无特殊情况不能修改文件格式等,清稿时要将文件全选,否则清稿后文件将留有修改痕迹。文件清稿后送机要局盖章,并对文件进行归档,再按发放要求进行分发。二、收文办理程序(一)上级机关来文办理程序1 .收文登记。在收到上级机关来文后,首先要在内网收文处理系统上作登记,如果文件是多份的,需要给每一份文件编号,然后粘贴文件批办单或传阅单。2 .收文拟办。公文贴单后,送分管主任、主任进行拟办,不得越级办理。3 .收文会办和领导批示。主任拟办后,按照拟办意见将收文分别送县主要负责人、相关分管负责人进行批阅,并在收文处理系统上做好每一次送签登记和清退工作。4 .收文办理。领导批示后,根据批示要求,将收文发至相关责任部门。如文件涉密,按保密规定程序办理。收文办理后由机要局归档。(二)平级机关来文办理程序1 .收文登记。在收到平级机关来文后,首先要了解文件的具体内容,然后粘贴文件批办单或传阅单。2 .收文拟办。公文贴单后,由秘书科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主任、主任进行批阅。3 .收文办理。主任批阅后,根据批示要求办理。收文办理后由秘书科归档。(三)下级机关来文办理程序1 .收文登记。部门将请示、报告等公文报县委办后,秘书科要将收文进行初审,要认真检查公文是否一文一事、有无夹带,要事先提交分管主任协调请示、报告是否已征求县领导意见、是否可以正常运转等。初审合格后方可登记运转。2 .收文拟办。公文登记后,由秘书科送分管主任、主任进行拟办,不得越级办理。3 .收文会办和领导批示。主任拟办后,秘书科按照拟办意见将收文分别送县相关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进行会办和批示。4 .收文办理。领导批示后,由秘书科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将收文发至相关责任部门和申报部门,并要求按规定时限上报办理结果,收文办理后由秘书科归档。镇人民政府公文运转制度一、公文受理、登记1、镇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公文统一管理工作,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文件安全。2、来文一律由办公室公文管理员负责统一登记编号、收存。来文的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信件、传真由办公室专人签收、拆封,并及时转交公文管理员,涉及信访举报的要及时转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文管理员对公文进行审核后使用统一登记簿准确登记,不得漏登、错登。登记内容包括: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来文文号、文件标题等。3、市级公文系统中,市委、市政府或市机关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由公文管理员及时下载打印,并登记填写文件批阅单。会议通知和一般周知性文件下载打印后,填写文件批阅单。4、各分管领导、干部参加省、市或市内会议活动带回的公文,应及时交办公室公文管理员登记、编号。5、对于其他镇镇来文来函,由办公室明确专人签收,签收前要先审核是否属于职责受理范围,不能准确判断时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决定是否签收,并做好来文单位的答复解释工作。涉及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的文件函电,由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按信访举报要求处理。6、公文管理员对收到的公文要逐件及时清点查验,对发现缺页、破损、字迹不清的文件资料,及时与来文单位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文件接收后要根据文件紧急程度进行分类整理。二、公文办理、传阅1、所有公文经登记后一律先报镇主要领导签批,主要领导外出时,由指定的其他领导负责签批。特殊情况下,镇主要领导电话授意办理的公文视同领导已签批,分管领导及相关办公室应当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事后及时履行补签手续。文电实行集中批阅,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各集中批阅一次,但急件需及时批阅交办。2、按照镇主要领导批示分送有关分管领导阅办,然后将该文件(附文件批阅单)转交具体分管领导,并由该分管领导在文件签收单上签字确认,分管领导根据文件要求和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签署承办意见,承办意见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措施。公文管理员要及时将文件送往只要领导及相关人员阅力、,并做好流向登记和交接手续工作,同时要通知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及时阅文并签字确认,涉及具体工作要求和领导交办要求的,公文管理员可向相关领导提供文件批阅单复印件和文件复印件(文件有电子版的可以发送文件电子版到相关人员邮箱);公文涉及的业务事项责任办公室明确、事项紧急,或分管领导出差在外的,可由公文管理员直接送达有关办公室,由相关办公室业务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或视情况直接办理;收文后到办理完毕前的文件运行中,所有经办人员都应保管好文件,确保不遗失。3、各分管领导根据公文内容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承办人应按文件要求、办理期限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的意见办理;在办理完毕后,具体业务人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交办领导报告,特别重要事项须会同分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在公文阅办单签注办理结果与本人签名,并及时将公文交还镇党政办存档,不得超期保留和遗失。4、对于没有明确办理事项和传阅期限的一般周知性公文,根据主要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通知传阅对象阅知并签字,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或者随意删减传阅对象。所有公文不得自行横传(主要领导明确批示指示除外)。对于有具体传阅时限的公文,应本着提前原则,从紧从早落实好传阅工作。5、关于加急报送等相关工作。传批紧急件,注明传批完毕的时限。特急件当日内传批完毕,急件2日内处理完毕,一般公文3日内处理完毕,其他有明确阅办期限的按文件要求执行处理。下班后或节假日,除特急件、急件外,其他公文原则上不传批。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应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6、公文管理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负责公文催办督办,对重要或紧急公文进行书面催办督办。书面催办督办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并做好记录存档,确保按期按要求办结。7、公文管理员收到办结的公文后,应及时登记办理结果和时间,并按类别保存好,于每年底交档案管理员归档。三、发文管理1、公文发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精简准确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发文。2、机关发文要严格登记、准确注明文种、文号、秘级内容、份数、发往单位,做到手续清楚,去向明确。所有文件必须遵循先签发后拿号原则,未经签发的公文,公文管理员不得先行登记文号,再予签发。3、领导交办起草的相关业务文件,由相关分管领导明确专人拟稿并填写拟文稿纸,党政办负责核稿,分管领导进行审稿,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发,要会签的必须严格履行会签手续。公文文稿送镇主要负责人签发之前,拟稿、核稿、审稿(需会签的还需会签)均须在原稿上作出修订意见,并在拟文稿纸相关栏目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否则镇主要负责人不予签发。公文签发后,原稿不得修改,特殊情况需修改的,应报签发人复审同意。文件签发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因文件错误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严肃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对下发的重要公文,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对久拖不办、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承办人的责任。5、拟发的公文、函件、简报等按公文签发程序履行后由镇党政办统一编号和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公文的校对、装订和分发,均由拟稿人员负责,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符号、装订和用印错误等问题,公文印数严格按发文范围确定。公文用印要做到位置正确,印模清晰。凡已用印和编号的正式公文,镇党政办必须收存1份作归档用。6、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携带文件资料去与工作无关地方;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文件外出,应经镇领导批准,对携带的文件资料应文不离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寄发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机要交通传递或指派专人专车递送,严禁托人携带或通过普通邮件寄发。7、公文签发完毕后,办公室应及时将公文的拟文稿纸、审签过程稿、定稿和其他有存查价值的资料(包括音像、图片、文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8、公文立卷、归档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原则上一年一次,由办公室制定需立卷、归档的公文、案卷等资料的明细,当年的立卷、归档工作应在次年4月底前完成。四、涉密文件回收管理1、涉密文件在办结后由镇党政办统一回收保管,未经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复印留存涉密文件资料。2、不具备存档和保存价值的,按程序销毁。需销毁的文件在送销毁前应妥善保管。销毁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销毁工作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各类公文。3、对录有密集公文的计算机硬盘、光盘、磁带和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按同密级的公文管理,镇机关内部纪要、简报等一并参照执行。市人民政府公文运转制度一、办公室是文件收文的管理部门,负责机关文件收文处理工作,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文书具体处理,文件运转制度。二、文件收文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文件、包括电报。三、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传递、承办、催办、查办、归档、立卷、销毁等程序。四、当天收到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分类,并送分管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五、对签署拟办意见的文件要及时送各领导及处室传阅。六、对各领导批示的文件,要按批示内容交有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向批办领导说明理由,同意后迅速退回文书。七、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分管文秘的办公室副主任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文件跟踪催办,重要文件重点催办、查办,一般文件定期催办、查办。八、审批文件,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九、审批文件,用笔用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在装订线外书写。十、上级行政机关的秘密文件,除绝秘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要注明翻印的时间、份数、印发范围和翻印人姓名。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印。十一、传递秘密文件,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绝密文件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十二、要及时将公文办理结果向批办领导反馈。十三、公文办完后,及时将公文归档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起立卷。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十四、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街道公文运转制度第一条所有来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并及时送达主要领导审阅,不得滞留。第二条经局领导阅签的文件,要及时分发、传递,并注明办理结果。第三条街道内部发文,需由相关对口股室形成初稿,履行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的发文程序。第四条发文过程中格式必须规范,不得出现错、漏、别字,文件装订印发中不得出现漏落、错页、污损等现象。第五条上级来文、内部发文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按年度规范整理存档,并做好保密工作。局公文运转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区XX局公文运转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公文运转高效有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一)局办公室和各科室(股)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文运转的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切实做好接收、分办、办理、传批、承办、督办、审核、签发和归档等。(二)办公室负责受理三门峡市教育局、湖滨区区委、湖滨区区政府发布的正式公文阅件,做好转呈、交办等事项;特别是对于急需落实的通知类文件,要按照一边落实一边转呈,防止出现贻误问题发生。(三)所有公文须经办公室主任提出批办意见,按照批办意见送局领导审签。办理完毕后办公室将公文整理归档。(四)公文的传批、传阅原则上按照领导同志的排序依次进行,传批件由后向前送批,传阅件由前向后送阅。如有领导同志批示送有关科室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及时按领导同志批示办理后再向前送批。公文传批过程中,如遇领导同志出差、出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批阅公文时,办公室同志应主动向领导汇报,并与领导同志商定传批方式。(五)上报各项公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把关后送达主管领导审阅,通过后报请主要领导阅批才可上报。(六)需要以区教体局名义制发的公文,由科室拟定文件初稿,交办公室相关人员初审把关,综合把关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审核后,呈送主要领导签发。经签发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号、印发。办理完毕后,对公文进行整理归档。会议纪要由主要领导签发,并征得班子成员会签后存档。领导同志的讲话需印发的,应经办公室审定后印发。公文流转制度一、收文办理1.登记。综合岗负责接收领导批办件、协办函、机要公文及有关部门的移送件等,分类逐件编号登记。2 .办理。收文登记后,填写文件传阅单,及时送室主任阅批,室主任按学习、传阅、办理及留存三种意见阅签。3 .传阅。室主任批示传阅的公文,在指定的传阅范围内及时传阅,不得横传和滞留。公文阅后需退还,机要文件需要当天清退。4 .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公文的,经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并做好登记。5 .承办。室主任对传阅件有批示的,公文承办人根据室主任批示尽快办理或转办,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防止漏办、延误,并将办理和督办情况及时向室主任汇报。二、发文办理需要以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由承办人起草,经主任审核,由委领导审定签发,综合岗负责编号登记备案。三、公文归档公文立卷归档工作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1.办结的普通公文必须交综合岗进行登记,其中带文号的公文要将纸质件和电子版同时进行立卷存档。6 .有关监督执纪问责往来的文书,由承办人负责保管立卷,办结后转交综合岗归档保管。7 .专项工作报告、调研报告、阶段性小结及参加相关会议的汇报等文字材料,在呈报室主任审定后,应及时将室主任批示和有关材料转交综合岗归档保管。8 .综合岗应按照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及时做好上年度公文归档工作。9 .机要文件要登记造册,由综合岗专门保管。需要集中销毁的文件、内部材料,由综合岗按照保密规定,经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汇总登记,装入专用袋,移交委办公室定期统一销毁。机关内部公务运行管理制度一、公文处理制度(一)收文1.签收。公文接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紧急公文应当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签收时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来文单位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 .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包括收文日期、发文字号、公文标题、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份数等。其后的办理过程应做简要记录,以备查询。3 .承办。办公室负责公文的承办工作。公文应当即日办理。限时间或急件随收随办。阅知性公文有明确传达范围的,按照规定范围分送;未注明传达范围的,要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准确简明、操作性强的办理意见,报领导批示后转有关室部办理。需两个以上室部办理的,应明确牵头或主办室部。承办室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4 .传阅。根据领导批示或授权,由办公室按照领导排序由前向后传递,送传阅对象阅知。若排序在前的领导不在时,也可先行向后传阅。办理公文传阅应当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5 .催办。领导批示的文件、信件及材料等,办公室要积极组织落实和反馈。6 .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7 .归档。公文处理完毕后,根据档案管理要求,由办公室负责归档。(二)发文1.起草。坚持归口办理和文责自负”原则,涉及相关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要求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2 .审核。各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文稿把关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复核后,再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3 .签发。以县纪委、县监委名义行文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书记签发;以县纪委办公室、县监委办公室行文的文件由分管副书记签发;如涉及的重要文件应报书记签发。文稿签发后即成定稿,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改动。4 .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办公室应当确定发文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对公文标题、密级和保密期限、成文日期等详细登记。5 .印制。文件经领导签发后,到指定地点印制。未经签发的公文,不得印制。6 .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对成品再作校对,核实无误后及时发放。公文发放要严格发放范围,不得乱发、滥发、迟发、误发、重发、漏发、越级发。7 .归档。文件印出后,承办人或承办部室要根据公文立卷的要求,把带有领导签字的公文定稿、印制的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同电子版送办公室存档。以各室部名义印发的公文由各室部自行整理、存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涉及纪律审查的程序类公文由主办室部存档。上述各类存档、立卷的公文每年应整理一次,确定保管期限,并向档案室移交。二、印章管理制度(一)印章管理范围1.下列印章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1) 中国D横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 中国D横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ER(3) 横峰县监察委员会El(4) 横峰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E2.机关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二)用印审批工作程序1.中国D横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由具体承办部门对用印事项内容进行把关,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常委)签批同意,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用印。其中,以县纪委名义印发文件或上行文的,应报经县纪委书记审批同意。2.”中国D横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印由具体承办部门拟稿并履行报批程序,经分管副书记或常委签批同意,报经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用印。其中,以县纪委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或上行文中涉及的重要文件应报县纪委书记审批同意。3横峰县监察委员会印由具体承办部门对用印事项内容进行把关,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监委主任或副主任签批同意,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用印。其中,以县监委名义印发文件或上行文的,应报经县监委主任审批同意。4.横峰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印由具体承办部门拟稿并履行报批程序,经常委、委员签批同意,报经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用印。其中,以县监委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或上行文中涉及的重要文件应报县监委主任审批同意。(三)印章使用、保管工作要求1 .印章由专人保管,印章管理实行AB岗工作制。2 .凡使用印章,须在县纪委县监委印章使用情况登记簿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发往单位、用印部门、用印内容、用印数量、签批领导、盖印人等,并报经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用印。3 .印章管理人应对用印内容和县纪委县监委印章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载明的情况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对于涉密的用印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4 .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应放置于保险柜内,随用随取,用毕即收,不得随意摆放。印章一般限定在管理人所在办公室范围内使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外出。5 .用印要端正、清晰。原则上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或其这特殊情况,需开具空白介绍信的,须经分管该项工作的委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后必须向办公室补填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四)其他机关各部门印章使用参照执行,使用印章须登记备案。三、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委机关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6 .涉密计算机的界定由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共同界定。各部门要落实涉密计算机的责任人,涉密计算机要实行编号贴签管理,标明每台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密级、责任人、责任部门,同时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报委机关办公室备案。工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工作,委机关各部门应按本规定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4 .严禁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非信息网络(含国际互联网)直接或间接物理连接。5 .严禁涉密计算机配置无线网卡、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他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6 .涉密计算机中处理和存储的涉密信息应拟定、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的文件夹、文件名及正文首页均需标明密级。7 .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屏幕保护密码,秘密级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机密级密码长度不少于10位,密码应为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两者以上的组合,并建立密码变更记录。机密级计算机密码变更周期不长于7天,秘密级计算机密码变更时间周期不长于30天。8 .打印涉密资料应建立打印登记,注明打印人、打印份数、领用人、清退销毁时间、销毁及监销人等。9 .涉密计算机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必须外修时,统一由办公室送指定的、有资质的维修点维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10 .未经许可,严禁外单位人员或无关人员操作涉密计算机。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涉密信息系统机房。11 .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等安全软件。涉密计算机(放置在屏蔽机房、屏蔽机柜内的除外)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防电磁泄漏的视频干扰器。12 .涉密计算机中的资料应实行安全备份,以防止病毒感染或硬件受损造成资料丢失。备份磁盘(含光盘、涉密专用移动硬盘等)应标明密级编号登记,存放于密码文件柜中,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13 .涉密计算机中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程序(如聊天软件、游戏软件等),委机关办公室不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14 .如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个人、部门予以警告、停机整改、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1 .涉密文件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2 .委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涉密文件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3 .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4 .收、发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带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及时交机要人员处理。5 .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6 .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退还机要人员。7 .涉密文件、资料,不经发文单位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8 .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按原件密级管理。9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应及时交机要保密人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10 .当工作发生变动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IL涉秘文件资料的清退和销毁,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统一集中销毁。个人均不可自行、随意销毁。12 .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13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委机关办公室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由领导批准后统一送销,不得擅自销毁。14 .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对违反保密规定,使涉密文件资料发生泄密的,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五、机关物资管理制度1 .办公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并负责安排、分配、调剂。2 .办公物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3 .办公物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报领制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4 .办公物品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所有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建档立帐,逐一清点编号造册。5 .人员调动或调整后,应自觉交清个人使用的公用物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6 .废旧公物处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室不得擅自处理。六、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和规定,各项经费要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实行先由会计人员审核后领导审批的财务报销程序。所有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办公室主任审签、领导审批后,方可支出、报销。2 .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票据报销事由必须填写真实,填报金额要准确,发票所列支出项目、标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3 .除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按有关规定,重大支出报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4 .本委财务要加强票据、报表、现金管理,并对经手的票据、报表、现金负责。在处理业务时,做到手续完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5 .严禁设置帐外帐,所有现金收支必须通过财务帐户结算。因公外出或购买公物暂借公款,回归后或购置后三天内账要结清,任何人不得乱支乱用和欠拖不结。6 .财务人员每月要按时向办公室和委分管领导报告当月财务收支情况。7 .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由委机关统一管理。8 .留置窠件或重要案件的办案支出实行集中管理,由委分管领导报请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据实核销,不得以拨作支,平均分配。七、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的管理和使用1 .委机关车辆归口办公室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的购置、更新、报废和登记、建档,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办公室下设车辆调度中心,具体负责办信、办案、办公用车调度,监管车辆运行、车辆维修、车辆用油。2 .书记用车由县公务用车平台保障。委其他领导和各室部办信、办案用车由办公室车辆调度中心统一安排。县外用车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调度中心开具派车单,用车人凭派车单乘坐执法执勤车。3 .委机关所有车辆主要用于工作期间执行公务,不得公车私用。在节假日、双休日、下班期间一律将公车开回指定地点集中停放。4 .办公室车辆调度中心要建立完善调度机制,实行驾驶员坐班制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每天安排1人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第一个出车。驾驶员出车回单位后必须向车辆调度中心负责人报告。5 .委机关所有车辆在省内一律凭IC卡定点加油,加油地点为中国石化系统所属各加油站,实行一车一卡。(二)车辆维修1.委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坚持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由专职司机定期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维修。6 .委机关车辆维修程序为: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调度中心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财务副书记批准。所有车辆维修必须在单位定点的维修厂进行,擅自在外修理车辆的,费用自理。7 .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保养和清洗,车辆保养及购买配件程序为:驾驶员填写车辆保养(购买配件)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财务副书记批准。洗车地点在县内相对固定,费用实报实销。(三)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及车辆调度中心统一管理和调度,随时保持手机畅通,切实做到安全、准点、及时,服务态度良好。2 .驾驶员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请假,请假需提前报告。无特殊情况,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请假半天,报车辆调度中心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报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副书记批准。3 .聘用驾驶员工资及福利参照县应急接待平台司勤人员标准核发。鼓励多劳多得,驾驶员每月出车次数达10次发放200元出车费,不足10次,少出车一次扣减20元。每月出全勤的驾驶员另奖励100元。由车辆调度中心负责考勤。4 .驾驶员在驾驶和管理车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1)凡未经批准私自开车和擅自出借车者,发现一次扣100元;如造成车辆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2)凡不服从办公室车辆调度中心统一安排出车的,一次扣100元;无故旷工一天的,扣100元。(3)在汽车修理、保养等过程中,以修少报多、修小报大等方法虚报修理费用的,除追究虚报冒领者的经济责任外,如是聘用驾驶员,则予以辞退;如是正式职工,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八、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一)接待对象1.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往来;2 .外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往来;3 .本县乡镇来办理公务的人员;4 .其他由于工作原因,需接待的人员。(一)接待程序公务接待由办公室按规定统筹安排,流程为:各委领导、室(部)公务接待T通知办公室T拟定接待计划(行程安排、用餐地点、陪同人员等)一报分管领导审批T准备接待事宜T相关人员做好接待工作。(三)接待分工1 .接待来客原则上由分管副书记组织对口接待。2 .来客食宿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四)接待标准1 .公务接待一律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可安排工作用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2 .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配餐人数。3 .公务接待场所原则上安排在食堂或公务接待定点场所。4 .县内伙食补助标准。工作加班用餐,由各室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早餐10元,中餐、晚餐30元),超标部分不予结付。乡镇工作用餐,按每人每天50元(早餐10元,中餐、晚餐20元),凭干部下乡用餐费交纳证明(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回单位领取补贴。5 .未经请示擅自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九、差旅费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差旅费管理参照横峰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执行。(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交通费用按凭据报销。(二)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省内、省外制订。省内限额标准每人每天300元,省外住宿补助按财政部执行标准。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出差推荐饭店或他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一律住标准间。(三)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补助标准分省内、省外制订。省外伙食补助按财政部执行标准。省内(不含本县)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其中: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四)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补助标准按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内(不含本县)出差每人每天60元。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由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另行补助交通费。(五)报销管理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办理报销手续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车票、住宿发票等凭证,按照财务制度,合理报销相关费用。每月核定限额,原则上每人每月出差补助报销不得超出5次。(六)附则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照规定报销。十、请销假制度1 .工作人员因私请假(含休假),需填写纪委监委请销假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审批表报委组织部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请假程序的,可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领导口头或电话请假,并报组织部,事后补办手续。因公外出的必须向委组织部报备。2 .请假应严格履行逐级报批程序(1)副书记、常委请假需经书记批准。(2)各室部负责人、派驻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请假1天以内(含1天,下同)的,由分管副书记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书记批准。(3)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需经室部负责人同意;请假2天以内的,报分管副书记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报书记批准。(4)工作人员凡离开上饶市范围的,一律报经书记批准。3 .工作人员请病假的,需附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证明(急诊除外),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 .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婚假、产假、年休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5 .工作人员请假,直接领导应确定1名同志负责其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6 .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并按时上班。请假人因故不能按时上班的,需按程序进行续假。不能按期返回的,要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领导续假;请假返回后,要及时向领导销假。7 .一年内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30天(产假、工伤除外)、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年终不得评先评优。8 .巡察机构参照执行。十一、会议制度(一)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委员会议)制度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员会议,根据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需要,可单独召开,也可合并召开。合并召开的须在会议记录中分别列明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委委员的届次。1 .议事决策范围(1)对涉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2)对县纪委全会、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委委员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3)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问责意见,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问责处理、纪律处分,对监察对象的审查调查、问责处理、政务处分等事项进行酝酿;(4)研究涉及动议、酝酿阶段的干部人事问题;(5)研究酝酿纪检监察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表彰、奖励等事项;(6)研究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7)酝酿其他应当提交书记、主任专题会议讨论的事项。2 .参加人员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出席会议,巡察办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3 .议题的确定(1)会议议题,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常委(委员)提出,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提出初步意见,报书记(主任)审定。(2)常委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需提交常委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事项,应提前1天提交书面材料送书记审阅,涉密的按保密规定办理。(3)常委会议前,办公室应将常委会议议程及时通知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4)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各常委、或各室的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汇报。4 .议事决策程序(1)常委会议根据议题数量和轻重缓急安排,每半月安排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遇到重要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常委会议。(2)常委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召集主持。(3)常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常委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和执纪审查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常委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应向未到会的常委通报会议议决事项。(4)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出席会议人员要讲真话、讲实话,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凡需形成决议的事项必须进行表决,过半数常委赞成的为通过。表决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会议有多项议题时,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对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应逐项表决。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另行研究表决。(5)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召开常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常委按照各自分工先行处置,事后应及时向下一次常委会报告。(6)会议讨论的事项,如涉及参会人员本人或者亲属,应予回避。5淇他1 .常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增强全局观念,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自觉维护常委会的集体权威和团结统一。2 .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和常委的监督。常委要自觉履行职责,主动接受书记的领导和对自己主管、分管工作的检查、监督。3 .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材料由承办部门负责印制。4 .参会人员必须严守有关保密规定。(二)书记办公会制度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议事形式。1.议事范围: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讨论县纪委、县监委班子分工。研究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问题。研究分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形势,交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听取重要问题的汇报,研究和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一些重大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统一思想。研究需要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2 .参会人员: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3 .有关要求:书记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办公会议题由书记、副书记提出,办公室主任汇总提出安排意见报书记确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坚持集体议事制度,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对书记办公会议定的事项,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三)学习制度由委组织部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学习必须紧密联系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提高纪检监督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1.学习形式:实行自学与集中学习、集中辅导相结合,采取集中授课、专题研讨、观看电教片、轮流讲学、交流心得等多种形式进行。4 .学习内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党章准则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及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5 .参加人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6 .学习时间:机关干部原则上定于每周五召开学习例会,不定期召集派驻(出)纪检组、乡镇纪委等进行全员培训学习。(四)周工作例会制度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一召开,由书记主持,副书记、常委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围绕中心工作和近期重点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周固定时间召开工作例会,由各室部负责人召集,全体人员参加。例会及时传达委机关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在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对会议上明确的事务明了化,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人,确保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进行后续的跟踪监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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