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培训-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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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培训 企业报告管理 主要内容企业报告简介企业报告管理内容企业报告操作 企业报告业务要求 一、企业报告简介概念:企业报告是指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或到外汇局现 场对贸易信贷、贸易融资、转口贸易、进出口与收付汇存在较大差额、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及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等可能导致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不匹配的交易以及辅导期情况进行报告的制度。 一、企业报告简介企业报告管理政策推出的历史背景 2012年8月1日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大幅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法 建立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非现场监测核查 企业报告管理作用 提高企业对自身业务核查数据管理的精确度和自主性,同时提升外汇局非现场核查工作的准确性 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企业报告义务性报告主动性报告 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义务性报告 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对贸易外汇收支及进出口情况进行的报告 1.贸易信贷业务报告 A类企业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 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 A类企业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 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 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 2.贸易融资报告 进口远期信用证业务报告 海外代付业务报告 其他贸易融资业务报告 3.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 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4.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报告 5.辅导期业报告 违规责任 (1)企业义务性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存在以下情况的,外汇局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 a、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企业按规定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 b、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企业按规定应当报告而逾期到现场报告的; c、企业报告信息错误,严重影响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 (2)企业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 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办理外汇结算业务时,银行单证审核相对严格;(二)电子数据核查,超过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登记表办理;(三)对于转口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买卖合同、支出申报凭证及相关货权凭证;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凭登记表办理;(四)对于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业须按照本细则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信息; (五)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六)企业不得办理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时,对于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审核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出口合同;以预付、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出口合同和发票;对于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还须审核经金融机构核对密押的外方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二)对于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业须按本细则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信息; (三)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四)企业不得办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 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主动性报告 根据是否影响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的匹配自主决定是否对贸易外汇收支及进出口情况进行报告 1.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 (1)因企业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不一致 (2)捐赠进口项下进口与付汇主体不一致 (3)其他情况(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 二、企业报告管理内容 2.差额业务报告 差额原因:商品国际市场行情变动、商品质量问题、动物及鲜货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汇率变动、溢短装、实物投资、实物外债、邮寄物品等 多出口、多进口、多收汇、多付汇 3.非义务性报告范围的贸易信贷业务报告或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 4.其他特殊交易报告 三、企业报告操作企业报告方式网上报告现场报告 三、企业报告操作网上报告1、30天以上(不含)的预付货款概念:预付货款指国际收支申报的付汇日期早于预计进口日期的付汇(先付汇后进口)。当付汇日期与预计进口日期间隔超过30天时,即为30天以上(不含)的预付货款。报告时限与方式:在付款之日(国际收支申报日期)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报告内容:报告相应的预计进口日期、预计进口对应的预付金额、关联交易类型等信息。报告修改、删除与报告调整注意事项:已用于贸易融资报告、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 贸易信贷报告;预计进口日期;人民币跨境结算 2、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概念:预收货款指国际收支申报的收汇日期早于预计出口日期的收汇(先收汇后出口)。当收汇日期与预计出口日期间隔超过30天时,即为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报告时限与方式:在收款之日(国际收支申报日期)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报告内容: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日期、预计出口对应的预收金额、关联交易类型等信息。报告修改、删除与报告调整注意事项:已用于贸易融资报告、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 贸易信贷报告;预计出口日期;人民币跨境结算三、企业报告操作 3、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概念:延期付款指进口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早于预计付汇日期的付汇(先进口后付汇)。当进口日期与预计付汇日期间隔超过90天时,即为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报告时限与方式:在进口之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报告内容:报告相应的预计付款日期、延期付款对应的进口报关金额、关联交易类型等信息。报告修改、删除报告调整注意事项:已用于贸易融资报告、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 贸易信贷报告;预计付汇日期;人民币跨境结算三、企业报告操作 4、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概念:延期收款指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早于预计收汇日期的收汇(先出口后收汇)。当出口日期与预计收汇日期间隔超过90天时,即为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报告时限与方式:在出口之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报告内容: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日期、延期收款对应的出口报关金额、关联交易类型等信息。报告修改、删除报告调整注意事项:已用于贸易融资报告、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 贸易信贷报告;预计收汇日期;人民币跨境结算三、企业报告操作 5、90天以上进口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及其他贸易融资业务概念:进口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及其他贸易融资业务会造成进口付汇日期迟于货物进口日期,对于90天(不含)以上的此类业务必须履行报告义务。报告时限与方式:在进口之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报告内容:报告相应的预计付款日期、对应的进口报关金额、业务性质等信息。报告修改、删除报告调整注意事项:已用于贸易信贷报告、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贸易融 资报告;人民币跨境结算;按规定应当报告的贸易融资业务,系指企业通过银行表外贸易融资产品(如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导致实际对外付款日期迟于货物进口日期超过90天的业务,不包括进口押汇、国内外汇贷款等表内贸易融资。三、企业报告操作 6、单笔合同项下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转口贸易收支 报告时限与方式:在收款之日(国际收支申报日期)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 报告内容:报告相应的预计付款日期、付款金额等信息。 报告修改、删除 报告调整 注意事项:收支均以国际收支申报日期为准;已用于差额业务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 三、企业报告操作 7、单笔合同项下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转口贸易收支 报告时限与方式:在付款之日(国际收支申报日期)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 报告内容: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等信息。 报告修改、删除 报告调整 注意事项:收支均以国际收支申报日期为准;已用于差额业务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三、企业报告操作 8、差额业务报告概念:收付汇金额与相应进出口报关金额存在差额的,企业可根据该笔差额对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差额金额及差额原因等信息。主要包括四类:多付汇、多收汇、多进口、多出口。报告时限与方式:多付汇/多收汇差额业务报告应在付款/收款之日(国际收支申报日期)起30天(含)内;多进口/多出口差额业务报告应在进口/出口之日(关单上的进/出口日期)起30天(含)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报告。报告内容:报告差额金额、差额原因等信息。报告修改、删除报告调整(只能到外汇局)注意事项:已用于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贸易融资业务报告或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的数据不可进行差额业务报告三、企业报告操作 9、非义务性报告范围的贸易信贷业务报告或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 报告范围:30天以内的预付货款、30天以内的预收货款、90天以内的延期付款、90天以内的延期收款、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等贸易付汇及单笔合同项下收支日期间隔不超过90天或先收后支/先支后收项下收付汇金额不超过等值50万美元的转口贸易收支业务。 报告要求:企业可根据相关业务对其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向外汇局报告相关信息。 报告时限与方式、报告内容、报告修改、删除、报告调整等参见各业务相对应的义务性报告三、企业报告操作 现场报告 企业逾期未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办理报告或修改删除调整手续的,应按照不同报告类型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手续。 (一)贸易信贷报告 1、预收货款报告(1)预收货款现场报告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预收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或协议中文翻译件;(3)国际收支申报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预收货款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2、延期收款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延期收款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2)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或协议中文翻译件;(3)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延期收款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3、预付货款报告 (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预付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 (2)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 (3)国际收支申报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预付货款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4、延期付款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延期付款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2)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3)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延期付款与贸易融资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二)进口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等贸易融资报告 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延期付款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 2、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 3、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延期付款与贸易融资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三)转口贸易时间差报告 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报告内容(主要是从事转口贸易情况、收汇时间及金额、付汇时间及金额,收付汇时间超过90天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 2、进出口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 3、国际收支申报单(包括收汇、付汇申报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表 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四)差额报告 1、多进口差额报告 (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差额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 (2)进口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 (3)国际收支申报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形成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多进口差额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2、多出口差额报告(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差额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2)出口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3)国际收支申报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形成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6)多出口差额报告表(见附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3、多付汇差额报告 (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差额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 (2)进口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 (3)国际收支申报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形成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多付汇差额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4、多收汇差额报告 (1)情况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差额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如因人为原因导致逾期的,应承诺加强政策学习,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 (2)出口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 (3)国际收支申报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形成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多收汇差额报告表三、企业报告操作 (五)贸易主体不一致报告 1.情况说明:(说明贸易主体不一致的原因,需要报告的收汇或进口数据极其变更的后的企业代码和名称、企业所属外汇局、相应的收汇金额或进口金额、超过规定期限报告的原因说明); 注:情况说明落款处申请日期在业务办理现场填写。 2.出口或进口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 3.国际收支申报单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捐赠协议(仅捐赠业务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相关部门出具的分立、合并证明文件(仅企业分立、合并的提供)。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贸易主体不一致(出口收汇主体变更)报告表 贸易主体不一致(进口报关单主体变更)报告表 注意事项:对于已进行贸易信贷、转口贸易、贸易融资或差额等业务报告 的收汇或进口,不得再进行贸易主体不一致的业务报告 三、企业报告操作 (六)辅导期报告 1.辅导期企业报告表; 2.国际收支申报单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外汇局要求时提供); 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中文翻译件(外汇局要求时提供); 4.差额原因说明(仅出口与收汇、进口与付汇存在差额时提供)。 注:辅导期报告为新加入名录企业在辅导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履行的义务,该业务只报告一次。三、企业报告操作 四、企业报告业务要求重视企业报告业务的合规性改善企业内部业务部门间的配合分工做好人员更替工作交接加强政策学习杜绝利用报告修改调整操作进行跨境资金套利运作 及时变更企业注册信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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