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二十三 家庭与婚姻 考点二 婚姻及夫妻关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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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婚姻及夫妻关系专题二十三家庭与婚姻 问题导思 知识梳理 答案 1.什 么 是 结 婚 ? 结 婚 应 遵 循 的 基 本 原 则 有 哪 些 ?(1)结 婚 , 是 男 女 双 方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和 , 确 立 关 系 的 重 要 行 为 , 是 夫 妻 关 系 和 关 系 的 起 点(2)基 本 原 则 : , , , 保 护 妇 女 、儿 童 和 老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实 行 条 件 程 序 婚 姻民 事 法 律 家 庭婚 姻 自 由 一 夫 一 妻 男 女 平 等计 划 生 育 2.结 婚 应 具 备 的 具 体 条 件 有 哪 些 ?(1)男 女 双 方 (2)男 女 双 方 必 须 达 到(3)结 婚 必 须 符 合(4)保 护 妇 女 、 儿 童 和 老 人 的 合 法 权 益(5)禁 止 男 女 双 方 在 两 种 情 况 下 结 婚 : 一 是 直 系 血 亲 或 三 代 以 内 的 旁 系 血 亲禁 止 结 婚 ; 二 是 如 果 一 方 或 双 方 患 有 医 学 上 认 为 不 应 当 结 婚 的 疾 病 , 也 不能 结 婚 答案 完 全 自 愿 法 定 婚 龄一 夫 一 妻 制 3.结 婚 登 记 的 程 序 是 什 么 ? 结 婚 登 记 有 什 么 作 用 ?(1)程 序 : ; ; (2)作 用 : 能 保 护 双 方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确 立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顺 利解 决 有 关 财 产 、 子 女 抚 养 等 家 庭 纠 纷 , 维 护 家 庭 的 稳 固 , 维 护 社 会 的 和谐 发 展4.夫 妻 关 系 的 核 心 是 什 么 ?夫 妻 关 系 的 核 心 是 夫 妻 在 家 庭 中 平 等 答案 申 请 审 查 确 认地 位 5.什 么 是 人 身 关 系 ? 它 主 要 体 现 在 哪 些 方 面 ?(1)含 义 : 人 身 关 系 是 夫 妻 双 方 在 家 庭 中 的 、 、 等 方 面 的 权 利 义 务 关 系(2)主 要 体 现 : 夫 妻 双 方 有 各 自 使 用 自 己 的 权 利夫 妻 双 方 都 有 参 加 、 、 和 社 会 活 动 的 自 由夫 妻 双 方 都 有 实 行 的 义 务6.什 么 是 财 产 关 系 ? 它 主 要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1)含 义 : 财 产 关 系 是 夫 妻 双 方 在 、 和 等 方 面 的权 利 义 务 关 系(2)主 要 内 容 : 夫 妻 财 产 、 夫 妻 财 产 和 夫 妻 财 产人 格 身 份 地 位姓 名生 产 工 作 学 习计 划 生 育 财 产 扶 养 继 承共 同 个 人 约 定 答案 7.夫 妻 财 产 的 处 理 方 式 是 怎 样 的 ?(1)夫 妻 对 共 同 财 产 有 平 等 的 处 理 权(2)夫 妻 个 人 财 产 归 一 方 所 有(3)夫 妻 约 定 财 产 按 照 约 定 来 处 置(4)夫 妻 间 有 相 互 继 承 遗 产 的 权 利 和 互 相 扶 养 的 义 务 栏目索引 专题网络构建名师课堂点拨命题规律探究考点巩固训练 1.同 居 关 系 、 事 实 婚 姻 和 合 法 婚 姻 的 区 别(1)同 居 关 系 是 违 法 的 , 不 具 有 法 律 意 义 。(2)事 实 婚 姻 因 没 有 经 过 法 定 程 序 , 本 质 上 也 是 一 种 不 合 法 的 关 系 , 在 具 体的 司 法 实 践 中 要 具 体 分 析 。(3)而 合 法 婚 姻 则 是 一 种 具 有 法 律 意 义 的 行 为 。 同 居 关 系 不 受 法 律 保 护 , 合法 的 婚 姻 关 系 , 明 确 了 双 方 的 法 律 权 利 和 义 务 , 受 到 法 律 的 保 护 。名师课堂点拨 2.判 决 分 割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的 原 则(1)男 女 平 等 。 在 婚 姻 存 续 期 间 双 方 有 平 等 的 处 理 权 。(2)保 护 妇 女 、 儿 童 的 合 法 权 益 。 分 割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不 得 侵 害 女 方 和 子 女 的合 法 权 益 , 要 结 合 实 际 需 要 给 予 必 需 的 照 顾 。(3)尊 重 当 事 人 的 意 愿 。 尤 其 是 一 方 自 愿 放 弃 全 部 或 部 分 权 利 时 , 不 应 加 以禁 止 。(4)有 利 生 产 、 方 便 生 活 。 分 割 时 不 应 损 害 其 效 用 和 价 值 , 从 而 做 到 方 便 生活 , 物 尽 其 用 。 1.男 女 双 方 有 了 婚 约 , 便 可 视 为 结 婚 。纠 错 婚 约 不 是 成 立 婚 姻 关 系 的 法 定 条 件 和 程 序 , 不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 结婚 一 方 面 要 具 备 一 定 的 条 件 , 另 一 方 面 还 要 履 行 结 婚 程 序 , 包 括 三 个 步 骤 :申 请 、 审 查 、 确 认 。2.在 夫 妻 财 产 问 题 上 , “ 离 婚 各 一 半 ” 。纠 错 婚 姻 存 续 期 间 所 得 的 财 产 为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对 共 同 财 产 , 夫 妻 双 方有 平 等 的 处 理 权 , 即 “ 离 婚 各 一 半 ” 。 但 个 人 财 产 和 夫 妻 约 定 财 产 则 不 是这 样 。核心归纳易错点拨 返回 例1 (2016湖 州 模 拟 )甲 男 和 乙 女 通 过 网 聊 恋 爱 , 后 乙 提 出 分 手 遭 甲 拒 绝 ,乙 无 奈 遂 与 甲 办 理 了 结 婚 登 记 。 婚 后 乙 得 知 , 甲 婚 前 患 有 医 学 上 认 为 不应 当 结 婚 的 疾 病 且 久 治 不 愈 , 乙 向 法 院 起 诉 离 婚 。 对 此 , 下 列 说 法 正 确的 是 ( )A.法 院 应 判 决 撤 销 该 婚 姻B.法 院 应 判 决 宣 告 该 婚 姻 无 效C.对 该 案 的 审 理 应 当 进 行 调 解D.当 事 人 可 以 对 法 院 的 处 理 结 果 依 法 提 起 上 诉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命 题 点 1 命题规律探究 解析 解 析 婚 姻 法 规 定 婚 前 患 有 医 学 上 认 为 不 应 当 结 婚 的 疾 病 , 婚 后 尚 未 治愈 的 , 该 婚 姻 关 系 无 效 , 因 此 , 法 院 应 判 决 宣 告 该 婚 姻 关 系 无 效 , 而 非撤 销 该 婚 姻 , 选 B, 排 除 A;人 民 法 院 审 理 宣 告 婚 姻 无 效 案 件 , 不 适 用 调 解 , 且 判 决 一 经 作 出 即 发 生法 律 效 力 , 不 能 上 诉 , C、 D说 法 错 误 。 变式训练1(2015浙 江 二 模 自 选 )某 村 19周 岁 女 青 年 王 某 , 因 家 境 贫 寒 ,其 父 母 为 了 5万 元 彩 礼 , 强 迫 她 嫁 给 个 体 户 李 某 。 王 某 不 同 意 , 父 母 便 威胁 与 她 断 绝 关 系 , 无 奈 之 下 , 王 某 与 李 某 按 照 当 地 习 俗 举 办 了 婚 礼 , 开始 了 同 居 生 活 , 但 始 终 未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1)王 某 的 婚 姻 违 背 了 合 法 婚 姻 应 当 具 备 的 哪 些 法 定 条 件 ?答 案 结 婚 必 须 男 女 双 方 完 全 自 愿 , 王 某 受 到 父 母 威 胁 被 迫 结 婚 , 不是 自 愿 结 婚 。 男 女 双 方 必 须 达 到 法 定 结 婚 年 龄 , 王 某 只 有 19周 岁 , 违 背 了 婚 姻 法 关于 结 婚 年 龄 , 女 不 得 早 于 20周 岁 的 规 定 。 答案 (2)王 某 的 婚 姻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吗 ? 为 什 么 ?答 案 不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因 为 王 某 的 婚 姻 不 符 合 我 国 婚 姻 法 关 于 结婚 的 条 件 和 婚 姻 登 记 条 例 规 定 的 程 序 , 即 申 请 、 审 查 和 确 认 三 个 步骤 , 因 此 不 受 法 律 保 护 。 答案 夫妻财产的处置方法命 题 点 2例2 【 加 试 题 】 (2016浙 江 10月 选 考 )婚 后 , 宋 某 用 婚 前 个 人 积 蓄 20万 元购 买 股 票 , 获 利 6万 元 ; 同 时 , 他 用 婚 后 其 父 赠 与 的 30万 元 购 买 企 业 债 券 ,获 利 2万 元 。 上 述 全 部 财 产 中 , 属 于 夫 妻 共 有 的 是 ( )A.8万 元 B.58万 元C.32万 元 D.38万 元 解析解 析 婚 姻 关 系 存 续 期 间 所 得 的 财 产 为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因 此 材 料 中 夫 妻 共有 的 财 产 是 宋 某 婚 后 购 买 股 票 获 利 的 6万 元 , 婚 后 其 父 赠 与 的 30万 元 和 购买 债 券 获 利 的 2万 元 , 共 38万 元 , D项 正 确 。 婚 前 个 人 积 蓄 20万 元 是 其 个 人财 产 。 变式训练2(2016浙 江 4月 选 考 )个 体 户 刘 甲 丧 偶 后 , 与 24岁 的 儿 子 刘 乙一 起 经 营 副 食 店 为 生 , 商 店 的 总 资 产 约 为 8万 元 。 2005年 刘 甲 与 丧 偶 妇 女杨 丙 再 婚 , 婚 后 杨 丙 的 3岁 女 儿 张 丁 随 母 与 刘 甲 父 子 一 起 生 活 。 刘 甲 父 子俩 仍 经 营 商 店 , 杨 丙 从 事 家 务 。 2008年 , 刘 乙 准 备 结 婚 , 急 需 住 房 , 经刘 甲 同 意 , 欲 将 商 店 赚 得 的 钱 购 买 商 品 房 , 遭 到 杨 丙 的 反 对 , 由 此 引 起矛 盾 。 2015年 9月 , 刘 甲 向 法 院 起 诉 , 要 求 与 杨 丙 离 婚 。 经 法 院 调 解 , 杨丙 同 意 离 婚 , 但 对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分 割 未 达 成 协 议 。 杨 丙 认 为 : “ 商 店 现有 资 产 是 我 辛 勤 操 持 家 务 , 让 刘 甲 专 事 经 营 挣 来 的 , 刘 乙 在 恋 爱 中 已 花了 不 少 钱 , 因 此 , 商 店 现 有 的 资 产 是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我 要 分 一 半 。 张 丁是 刘 甲 抚 养 的 继 女 , 享 有 父 母 子 女 的 权 利 义 务 , 离 婚 后 , 刘 甲 应 当 每 月负 担 张 丁 抚 养 费 500元 , 直 到 其 能 独 立 生 活 时 为 止 。 ” 运 用 所 学 法 律 知 识 , 回 答 下 列 问 题 。(1)商 店 现 有 资 产 是 否 属 于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为 什 么 ?答 案 商 店 的 现 有 资 产 不 属 于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因 为 刘 甲 与 杨 丙 在 2005年结 婚 时 , 商 店 已 有 资 产 8万 元 , 属 于 婚 前 财 产 , 归 刘 甲 父 子 共 有 。 答案 (2)简 要 评 析 杨 丙 的 主 张 。 命题感悟返回 答 案 在 刘 甲 与 杨 丙 结 婚 期 间 , 杨 丙 在 家 做 家 务 , 商 店 由 刘 甲 父 子 俩经 营 , 因 此 , 该 期 间 商 店 的 增 值 部 分 属 于 三 人 共 有 , 杨 丙 主 张 分 一 半 的观 点 错 误 , 杨 丙 只 能 分 得 婚 姻 存 续 期 间 商 店 增 值 部 分 中 属 于 她 的 份 额 ,其 余 部 分 由 刘 甲 和 刘 乙 共 有 。 刘 甲 没 有 继 续 抚 养 张 丁 的 义 务 。 因 为 刘 甲 与 张 丁 之 间 是 一 种 继 父 女 关系 , 这 种 关 系 随 刘 甲 与 杨 丙 的 婚 姻 关 系 的 解 除 而 自 然 解 除 , 继 父 女 关 系解 除 后 , 刘 甲 不 负 有 继 续 抚 养 张 丁 的 义 务 。 答案 结 婚 的 条 件 、 对 夫 妻 财 产 的 处 置 方 法 的 理 解 是 重 要 的 命 题 点 , 常 结 合 具体 案 例 考 查 , 命 题 形 式 既 有 选 择 题 , 也 有 综 合 题 。 从 考 查 方 式 看 , 结 婚的 条 件 主 要 是 让 学 生 判 断 婚 姻 的 合 法 有 效 性 , 夫 妻 财 产 的 处 置 主 要 是 让学 生 结 合 生 活 中 的 离 婚 案 件 加 深 对 夫 妻 财 产 关 系 的 理 解 认 识 , 培 养 解 决问 题 的 能 力 。命题感悟 返回 一 、 选 择 题 考点巩固训练1.(2016诸 暨 期 中 )小 宋 与 小 敏 结 婚 6年 未 育 , 于 是 从 福 利 院 领 养 了 一 个 2岁的 女 孩 , 取 名 妞 妞 。 2年 后 , 小 敏 怀 孕 , 生 下 男 孩 , 取 名 虎 虎 。 长 大 后 妞妞 和 虎 虎 准 备 结 婚 。 对 此 ,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他 们 之 间 具 有 血 亲 关 系 , 不 能 结 婚B.他 们 之 间 是 三 代 以 内 的 旁 系 血 亲 , 不 能 结 婚C.他 们 之 间 是 拟 制 血 亲 关 系 , 可 以 结 婚D.结 婚 是 个 人 意 志 的 体 现 , 与 血 亲 无 关 解析 解 析 直 系 血 亲 和 三 代 以 内 的 旁 系 血 亲 禁 止 结 婚 , 妞 妞 和 虎 虎 不 存 在 直系 或 旁 系 血 亲 , 而 是 基 于 收 养 关 系 而 形 成 的 拟 制 血 亲 关 系 , 可 以 结 婚 。选 C, 排 除 A、 B; D观 点 错 误 。 2.甲 男 与 乙 女 准 备 结 婚 , 乙 女 妈 妈 不 同 意 , 要 求 甲 男 出 彩 礼 30万 , 房 产证 上 加 乙 女 名 字 , 婚 房 贷 款 由 对 方 父 母 还 , 甲 男 及 其 父 母 都 答 应 了 。 可是 这 个 时 候 乙 女 妈 妈 又 坚 决 不 同 意 , 理 由 是 算 命 先 生 说 , 女 儿 要 嫁 给 有钱 有 势 的 人 家 才 幸 运 。 为 此 , 把 乙 女 关 在 家 里 , 除 了 上 班 不 准 出 去 , 不准 上 网 , 不 准 和 外 界 联 系 。 对 此 ,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乙 女 妈 妈 干 涉 女 儿 婚 姻 自 由 乙 女 可 请 求 法 院 判 决 不 再 对 母 亲 履 行赡 养 的 义 务 乙 女 可 不 经 过 母 亲 同 意 与 男 方 登 记 结 婚 乙 女 只 要 征得 男 方 父 母 同 意 就 能 结 婚A. B. C. D. 解析 解 析 乙 女 对 母 亲 要 履 行 赡 养 的 义 务 , 乙 女 是 否 征 得 男 方 父 母 同 意 , 不是 能 否 结 婚 的 条 件 , 因 此 , 选 ; 排 除 。 3.(2016浙 江 期 末 )小 王 和 小 米 是 大 学 同 学 , 两 人 很 相 爱 , 毕 业 后 准 备 登记 结 婚 , 但 是 因 为 小 王 是 农 村 的 , 暂 时 经 济 状 况 不 好 买 不 起 房 子 , 遭 到小 米 父 母 的 强 烈 反 对 , 死 扣 户 口 本 , 致 使 双 方 无 法 领 取 结 婚 证 。 对 此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A.小 米 父 母 已 构 成 干 涉 女 儿 婚 姻 自 由 罪B.小 米 可 提 起 诉 讼 请 求 法 院 判 决 父 母 提 供 户 口 本C.小 王 和 小 米 可 以 先 举 行 婚 礼 后 登 记 结 婚D.小 王 和 小 米 应 该 征 得 双 方 父 母 同 意 才 能 结 婚 解析 解 析 小 米 父 母 已 构 成 干 涉 女 儿 婚 姻 自 由 , 但 不 构 成 犯 罪 。 A不 选 ;先 举 行 婚 礼 后 登 记 结 婚 , 不 受 法 律 支 持 , C不 选 ;小 王 和 小 米 应 该 征 得 双 方 父 母 同 意 不 是 结 婚 的 条 件 , D不 选 。 4.黄 某 与 王 某 结 婚 时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 约 定 婚 后 所 得 财 产 归 各 自 所 有 。 黄 某婚 后 即 辞 去 工 作 在 家 侍 奉 公 婆 , 照 顾 小 孩 。 王 某 长 期 在 外 地 工 作 , 后 与姜 某 同 居 , 黄 某 得 知 后 向 法 院 起 诉 要 求 离 婚 。 黄 某 的 下 列 请 求 , 可 以 得到 法 院 支 持 的 是 ( ) 由 于 自 己 为 家 庭 生 活 付 出 较 多 义 务 , 请 求 王 某 予 以 补 偿 由 于 自 己婚 后 辞 去 工 作 , 请 求 判 决 双 方 结 婚 时 签 订 的 书 面 协 议 无 效 由 于 离 婚后 生 活 困 难 , 请 求 王 某 给 予 适 当 帮 助 由 于 王 某 与 他 人 同 居 导 致 双 方离 婚 , 请 求 王 某 给 予 损 害 赔 偿A. B. C. D. 解析 解 析 夫 妻 对 婚 姻 关 系 存 续 期 间 所 得 的 财 产 以 及 婚 前 财 产 的 约 定 , 对 双方 具 有 约 束 力 , 错 误 ;夫 妻 书 面 约 定 婚 姻 关 系 存 续 期 间 所 得 的 财 产 归 各 自 所 有 , 一 方 因 抚 育 子女 、 照 料 老 人 等 付 出 较 多 义 务 的 , 离 婚 时 有 权 向 另 一 方 请 求 补 偿 , 另 一方 应 当 予 以 补 偿 , 正 确 ;离 婚 时 一 方 生 活 困 难 另 一 方 应 给 予 适 当 帮 助 , 正 确 ;有 配 偶 者 与 他 人 同 居 导 致 离 婚 的 , 无 过 错 方 有 权 请 求 损 害 赔 偿 , 正 确 。 5.王 伟 与 吴 丽 在 老 家 登 记 结 婚 后 , 便 到 城 里 打 工 。 在 工 作 单 位 结 识 了 同 事杨 慧 , 王 伟 隐 瞒 了 自 己 结 婚 的 事 实 , 同 杨 慧 谈 恋 爱 并 在 城 里 登 记 结 婚 。王 伟 的 行 为 ( )A.是 违 法 的 , 违 背 了 一 夫 一 妻 制 的 原 则B.是 合 法 的 , 因 为 王 伟 与 杨 慧 是 自 愿 结 婚 的C.是 合 法 的 , 因 为 二 者 履 行 了 结 婚 登 记 程 序D.不 违 反 法 律 , 但 违 反 道 德 解析 解 析 王 伟 的 行 为 是 违 法 行 为 , 是 重 婚 行 为 。 我 国 婚 姻 法 规 定 : “ 禁 止重 婚 , 禁 止 有 配 偶 者 与 他 人 同 居 。 ” 重 婚 不 仅 在 法 律 上 无 效 , 当 事 人 还要 受 到 法 律 制 裁 。 B、 C、 D观 点 错 误 。 二 、 综 合 题6.(2016浙 江 联 考 )小 李 与 小 王 是 同 村 村 民 且 是 初 中 同 学 , 两 人 毕 业 后 自由 恋 爱 并 按 当 地 风 俗 举 行 订 婚 仪 式 , 同 时 小 王 给 小 李 家 彩 礼 6 800元 。 小李 父 母 后 来 打 听 到 小 王 经 常 参 与 赌 博 , 非 常 反 对 , 并 介 绍 外 村 村 民 小 赵与 小 李 相 识 。 不 久 就 确 立 了 恋 爱 关 系 。 小 李 与 小 赵 恋 爱 后 曾 口 头 通 知 小王 解 除 婚 约 。 一 年 后 , 当 小 王 得 知 小 李 与 小 赵 结 婚 登 记 后 , 就 向 法 院 起诉 , 并 提 出 要 求 小 李 返 还 彩 礼 。 (1)小 李 与 小 王 的 婚 约 是 否 应 给 予 保 护 ?答 案 小 李 与 小 王 是 订 婚 , 没 有 到 相 关 机 关 进 行 结 婚 登 记 , 其 婚 约 是 不合 法 的 , 法 律 不 保 护 小 李 与 小 王 的 婚 约 。 因 为 : 第 一 , 我 国 婚 姻 法 规 定 :结 婚 必 须 履 行 一 定 的 程 序 , 即 结 婚 登 记 。 本 案 中 小 王 与 小 李 只 是 举 行 订婚 仪 式 即 订 立 婚 约 并 没 有 登 记 , 所 以 小 王 与 小 李 的 婚 约 不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第 二 , 婚 姻 法 规 定 , 结 婚 必 须 男 女 双 方 完 全 自 愿 。 本 案 中 小 李 向 小 王 表示 过 解 除 婚 约 的 意 思 , 这 表 明 小 李 与 小 王 的 婚 约 可 以 解 除 。 答案 (2)小 李 是 否 应 该 返 还 小 王 送 的 彩 礼 ?答 案 应 该 返 还 。 我 国 婚 姻 法 规 定 , 男 女 双 方 未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手 续 的 ,当 事 人 一 方 请 求 返 还 按 照 风 俗 给 付 的 彩 礼 的 , 另 一 方 应 当 返 还 。 本 案 中小 王 与 小 李 并 没 有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手 续 , 小 王 要 求 返 还 彩 礼 的 请 求 , 会 得到 法 院 的 支 持 , 小 李 应 当 返 还 给 小 王 。 答案 7.因 为 工 作 原 因 , 张 某 需 要 经 常 出 差 , 其 夫 王 某 时 有 不 满 。 后 王 某 以 张 某不 能 照 顾 家 庭 为 由 , 多 次 要 求 其 辞 职 在 家 , 做 全 职 太 太 。 但 张 某 不 愿 放弃 自 己 喜 欢 的 工 作 。 为 此 , 二 人 经 常 吵 架 , 感 情 破 裂 , 直 至 离 婚 。 离 婚时 , 张 某 以 结 婚 时 二 人 约 定 王 某 婚 前 所 购 婚 房 为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为 由 , 要求 分 割 该 房 产 , 遭 到 王 某 拒 绝 。 于 是 张 某 携 相 关 约 定 书 证 , 将 王 某 诉 之法 院 。 结 合 材 料 , 运 用 夫 妻 间 的 人 身 和 财 产 关 系 的 相 关 知 识 , 回 答 下 列 问 题 。(1)从 人 身 关 系 的 角 度 , 简 要 说 明 案 例 中 王 某 存 在 的 过 错 。答 案 婚 姻 法 规 定 : 夫 妻 在 家 庭 中 的 地 位 平 等 , 双 方 都 有 参 加 生 产 、 工作 、 学 习 和 社 会 活 动 的 自 由 。 案 例 中 的 王 某 干 涉 了 张 某 参 加 工 作 的 自 由 。 答案 (2)你 认 为 张 某 的 主 张 能 否 得 到 法 院 的 支 持 ? 请 说 明 理 由 。 返回 答 案 能 得 到 法 院 的 支 持 。 理 由 是 : 根 据 夫 妻 间 财 产 关 系 的 法 律 规 定 。案 例 中 的 房 产 属 于 约 定 财 产 , 约 定 财 产 具 有 排 除 法 定 财 产 划 分 的 效 力 ,应 认 定 为 夫 妻 双 方 的 共 同 财 产 , 故 张 某 有 权 获 得 部 分 产 权 。 答案 专题网络构建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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