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刑事诉讼法课件第十三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21783693 上传时间:2021-05-09 格式:PPT 页数:28 大小:358.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刑事诉讼法课件第十三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刑事诉讼法课件第十三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刑事诉讼法课件第十三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十三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 1、性质的特殊性,是一种经济赔偿问题,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赔偿不同,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审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的复合性。不仅要遵循刑事法律的规定,也要遵循民事法律的规定。 3、处理程序的附属性。它是以刑事案件的成立为前提,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依附于刑事诉讼。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1、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经济利益 2、有利于打击和制裁犯罪活动 3、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全面、正确处理案件 4、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不会因为两个审判而产生冲突。 5、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一、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 注:若不构成犯罪,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被撤销或作不起诉决定的,则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则在作出无罪判决的同时,则应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判。 二、原告人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原告人包括: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公民; 2、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1、一般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 2、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 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它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四、刑事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 1、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是物质性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损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包括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如:医疗费)。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v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一)期间 最高法院的解释第147、161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提起,终结时间为一审判决宣告 v 1、提起的期间 ()被害人是公民个人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 ()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v 2、终结时间:一审判决宣告。 (二)方式 最高院解释第147、150条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书面方式。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和先于执行(一)保全 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之后,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而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 注意: (1)确实存在因被告人的行为或其它原因使将来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能性 (2)保全措施,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查封和扣押、冻结,不包括其它保全措施, (3)查封和扣押的财产,只能以被告人的个人财产为限,不得查封、扣押他人包括被告人的近亲属的财产; (4)查封、扣押的财产应以足够支付赔偿数额为限,如果赔偿的准确数额暂时难以确定的,可以依请求数额确定,不得任意扩大查封、扣押的范围; (5)对于查封、扣押的财产,应妥善保管。 (二)先于执行 指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之后、作出判决前,根据民事原告人的请求决定民事被告人先付给民事原告人一定款项或特定物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如:支付医疗费、丧葬费。 先于执行的数额应当抵押附带民事判决中所确定的赔偿数额。 三、审理 (一)审理的一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102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分开审理应主要: 1、只能先审刑事部分,后审附带民事部分 2、必须由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不得另行组成合议庭 3、附带民事部分判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得同刑事判决相抵触; 4、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延期审理,一般不影响刑事判决的生效。 (二)具体审理程序 1、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除外; 3、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4、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或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人民法院在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或者通知口头起诉的内容时,应根据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确定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5、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前,要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传唤他们出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退庭的,可缺席判决。 6、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 7、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8、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 9、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10、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他的亲友自愿代为承担,应当许可。 11、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以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 12、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13、人民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 14、15、略 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人或单位是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A.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B.现年32岁并被判处管制的人的父亲 C.被告人的单位 D.应当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 答案: 何某因被范某打成轻伤而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范某因车祸死亡,而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自诉人何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裁定终止审理,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由范某的遗产继承人对何某负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处理 C.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范某打伤何某完全是正当防卫,范某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范某无罪 D.只是裁定终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不处理 答案: v 王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受重伤,如果他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可以选择下列哪个阶段vA.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阶段vB.在审查起诉阶段vC.在开庭后判决宣告之前vD.在判决宣告之后v答案: v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小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对此应当:vA用传票将小胡传唤到法庭vB将小胡拘传到法庭vC延期审理vD按小胡自行撤诉处理 v答案:D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