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景观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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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第 一 章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概 论第 二 章 建 设 监 理 制第 三 章 社 会 监 理 单 位第 四 章 监 理 工 程 师第 五 章 建 设 监 理 规 划第 六 章 建 设 监 理 组 织第 七 章 监 理 单 位 的 选 择 与 监 理 合 同第 八 章 工 程 招 标 投 标第 九 章 施 工 阶 段 监 理 3 4 第 一 节 建 设 项 目第 二 节 建 设 项 目 管 理第 三 节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体 制 5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概 念( 一 ) 项 目 的 含 义 及 其 特 点1、 含 义 项 目 是 指 在 总 体 上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唯 一 的 任 务 : 具 有 预 定 的 目 标 ; 具 有 时 间 、 财 务 、 人 力 和 其 它 限 制 条 件 ; 具 有 专 门 的 组 织 。 6 2、 特 点 :( 1) 一 次 性 和 单 件 性( 2) 目 标 性 : 有 特 定 明 确 的 目 标目 标 可 分 解 , 同 一 目 标 的 优 先 次 序 也 可 不 同3、 广 义 与 狭 义( 二 )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是 指 按 照 一 个 总 体 设 计 进 行 施 工 ,由 若 干 个 具 有 内 在 联 系 的 单 项 工 程 组 成 , 经 济上 实 行 统 一 核 算 , 行 政 上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的 基 本建 设 单 位 。 7 ( 三 ) 项 目 划 分1、 建 设 部 工 程 ( 工 民 建 )1) 单 项 工 程 ( “ 三 独 立 ” ) 单 项 工 程 是 指 具 有 独 立 的 设 计 文 件 ,可 以 独 立 施 工 , 建 成 后 能 独 立 发 挥 生 产能 力 或 效 益 的 工 程 。 2) 单 位 工 程 ( “ 两 独 立 ” ) 单 位 工 程 是 指 具 有 独 立 设 计 , 可 以独 立 组 织 施 工 , 但 完 成 后 不 能 独 立 发 挥效 益 的 工 程 。 8 3) 分 部 工 程 ( 部 位 、 工 种 ) 分 部 工 程 是 按 工 程 部 位 或 工 种 的 不同 而 作 的 分 类 。 如 建 筑 工 程 中 有 :土 石 方 工 程 、 基 础 工 程 、 砖 石 工 程 、混 凝 土 及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 木 结 构 、木 装 修 工 程 等 。 ( 两 个 例 子 见 下 页 ) 9 10 4) 分 项 工 程 ( 最 小 计 量 单 位 ) 分 项 工 程 是 通 过 较 为 简 单 的 施工 过 程 就 能 生 产 出 来 , 并 且 可 以 用适 当 的 计 量 单 位 , 计 算 工 料 消 耗 的最 基 本 构 造 因 素 。 例 如 , 砖 石 工 程按 工 程 部 位 , 划 分 为 内 墙 、 外 墙 等分 项 工 程 。 ( 例 子 见 下 页 ) 11 隧洞砼衬砌分项工程划分实例 12 2、 水 利 工 程 项 目 划 分A、 质 量 控 制 :1) 单 项 工 程2) 单 位 工 程3) 分 部 工 程4) 单 元 工 程 13 l B、 概 预 算水 利 工 程 枢 纽 工 程引 水 工 程及 河 道 工程 水 电 站水 库其 他 大 型 独 立 建 筑 物供 水 工 程堤 防 工 程河 湖 整 治 工 程灌 溉 工 程 14 水利工程概算 工 程 部 分移 民 和 环 境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建 筑 工 程第 二 部 分 机 电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第 三 部 分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第 四 部 分 施 工 临 时 工 程第 五 部 分 独 立 费 用水 库 移 民 征 地 补 偿水 土 保 持 工 程环 境 保 护 工 程工 程 各 部 分 下 设 一 、 二 、 三 级 项 目 15 枢 纽 工 程I 一 级 项 目 二 级 项 目 三 级 项 目 技 术 经 济 指 标序 号一 挡 水 工 程 混 凝 土 坝( 闸 ) 工 程 土 方 开 挖石 方 开 挖土 石 方 回 填模 板 元 /m3元 /m3元 /m3元 /m 3 16 ( 一 )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1、 按 投 资 用 途 分( 1) 生 产 性 ( 工 业 工 程 ) 项 目( 2) 非 生 产 性 ( 非 工 业 工 程 ) 项 目2、 建 设 阶 段( 1) 预 备 项 目( 2) 筹 建 项 目( 3) 施 工 项 目( 4) 建 成 投 产 项 目3、 建 设 性 质( 1) 新 建 项 目( 2) 扩 建 项 目( 3) 改 建 项 目( 4) 迁 建 项 目( 5) 恢 复 项 目 17 4、 规 模 或 投 资 总 量( 1) 大 型 项 目( 2) 中 型 项 目( 3) 小 型 项 目5、 投 融 资 方 式( 1) 竞 争 性 建 设 项 目 : 企 业 投 资 , 可 以 回 收( 工 业 、 旅 游 、 商 业 )( 2) 基 础 性 建 设 项 目 : 政 府 创 造 条 件 , 政 府 投资 , 可 以 回 收 ( 桥 , 路 , 电 站 )( 3) 公 益 性 建 设 项 目 : 政 府 投 资 , 无 法 回 收( 核 基 地 , 兵 站 ) 18 ( 二 ) 、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1) 生 产 经 营 性( 2) 有 偿 服 务( 3) 社 会 公 益 性 19 ( 一 ) 国 内1、 建 设 部 规 定 ( 七 项 )( 1) 项 目 建 议 书( 2)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3) 评 估 、 决 策( 4) 编 制 设 计 文 件( 5) 施 工 前 准 备( 6) 技 施 设 计 , 组 织 施 工 , 生 产 准 备( 7) 验 收 、 投 产 、 交 付 使 用 20 2、 水 电 建 设 程 序( 1) 项 目 建 议 书( 2)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投 资 估 算( 3) 初 步 设 计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 施 工 图 预 算 ( 4)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标 底 、 合 同 价( 5) 建 设 实 施( 6) 生 产 准 备( 7) 竣 工 验 收 及 结 算 、 决 算 交 付 使 用 阶 段( 8) 后 评 价 21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22 投 资 前 期( 决 策 阶 段 ) 实 施 时 期( 实 施 阶 段 ) 运 行 阶 段( 运 行 阶 段 ) 投资机会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 项目评估 基础设计 工程设计 详细设计 招标发包 施工 竣工投产 生产阶段 项目终止 23 ( 三 )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的 项 目 周 期1、 名 称 : 国 际 复 兴 开 发 银 行 IBRD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IFC 国 际 开 发 协 会 IDA 多 边 投 资 担 保 机 构 MIGA 解 决 投 资 争 端 国 际 中 心 ICSID 经 济 发 展 学 院 EDI2、 组 织 : 理 事 会 : 一 正 一 副 执 行 董 事 会 : 21人 行 长 、 副 行 长 24 3、 资 金 : 股 金 、 债 券 、 收 益 、 其 它4、 贷 款 : 硬 贷 款 : 有 息 软 贷 款 : 无 息 5、 宽 限 期 : 无 需 付 息 年 限 25 7、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周 期 (程 序 )( 1) 项 目 选 定 ;编 制 “ 项 目 选 定 报 告 ” ( 相 当 于 国 内 项 目 的 项 目 建 议 书 )( 2) 项 目 准 备 ;编 制 一 份 详 细 的 “ 项 目 报 告 ” ( 相 当 于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3) 项 目 评 估 ;( 4) 项 目 谈 判 ;( 5) 项 目 的 执 行 与 监 督 ;( 6) 项 目 的 后 评 价 专 职 董 事 领 导 的 “ 业 务 评 议 局 ” 负 责 ( 相 当 于 我 国 的“ 后 评 价 ” ) 26 l 一 、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的 概 念( 一 ) 管 理 : 1) ( 管 理 学 之 父 : 泰 勒 ) 管 理 就是 确 切 地 知 道 你 要 别 人 干 什 么 , 并 使 他 用 最好 的 方 法 去 干 。 2) 西 蒙 认 为 : 管 理 就 是 决 策 , 决 策 贯 穿 于 管 理的 全 部 过 程 。 3) 管 理 就 是 对 工 商 企 业 、 政 府 机 关 、 人 民 团 体以 及 其 他 各 种 组 织 的 一 切 活 动 的 指 导 。 它 的 目 标 是 要 使 每 一 行 为 或 决 策 有 助 于 实 现 既 定 目 标 。 27 5) 管 理 是 通 过 计 划 、 组 织 、 控 制 、 激 励 、 领 导 等 环 节 ,在 约 束条 件 下 协 调 人 力 、 物 力 和 财 力 资 源 , 以 期 更 好 地 实 现 预 定目 标 的 过 程 。计 划 : 是 组 织 为 实 现 一 定 的 目 标 而 科 学 地 预 测 并 确 定 未 来 的行 动 方 案 ;组 织 : 是 为 实 现 某 一 共 同 目 标 , 经 由 分 工 与 合 作 , 及 不 同 层次 的 权 力 和 责 任 制 度 而 构 成 的 人 群 集 合 系 统 ;控 制 : 是 衡 量 和 纠 正 下 属 人 员 的 各 种 活 动 , 从 而 保 证 事 态 的发 展 符 合 计 划 要 求 的 过 程 ( 计 划 水 平 实 际 水 平 )激 励 : 为 了 特 定 的 目 的 而 去 影 响 人 们 内 在 的 需 要 或 动 机 , 从而 强 化 、 引 导 或 改 变 人 们 行 为 的 反 复 过 程 ;领 导 : 是 一 种 影 响 力 , 是 为 实 施 组 织 或 群 体 目 标 对 人 们 施 加影 响 的 艺 术 或 过 程 。 28 ( 二 )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 是 指 在 建 设 项 目 生 命 周 期 内 所 进 行 的 计划 、 组 织 、 协 调 、 控 制 等 管 理 活 动 , 其目 的 是 在 一 定 的 约 束 条 件 下 最 优 地 实 现项 目 建 设 的 预 定 目 标 。( 基 本 职 能 : 计 划 、 组 织 、 协 调 、 控 制 )二 、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特 征 : 1、 目 标 明 确 2、 系 统 管 理 3、 项 目 经 理 个 人 负 责 制 29 三 、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目 标 1、 时 间 目 标 2、 投 资 目 标 3、 质 量 目 标 30 一 、 我 国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体 制 概 述1、 自 营 制 ( 1982年 以 前 )特 征 :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制 、 建 设 指 挥 部 制存 在 问 题 : 政 企 不 分 ; 取 代 建 设 单 位 的 权 利 ; 过 分 强 调 指 挥 职 能2、 投 资 包 干 制 l 专 用 条 款 适 用 于 特 定 的 工 程 项 目 ;l 专 用 条 款 的 条 的 编 号 与 通 用 条 款 一 致 ;l 专 用 条 款 的 的 优 先 顺 序 先 于 专 用 条 款 。 110 l 内 容 提 要l 监 理 费 用 的 构 成l 监 理 费 用 的 计 算 方 法 111 l直 接 成 本l 间 接 成 本l 利 润l 税 金 112 l 按 时 计 算 法 人 时 ( 日 、 月 、 年 ) 标 准 人 时 ( 日 、 月 、 年 ) 数l 按 监 理 项 目 的 概 预 算 的 一 定 百 分 计 取 ;l 成 本 加 酬 金l 固 定 费 用 113 按 照 国 家 及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计 划 ( 物 价 )部 门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计 收 。关 于 发 布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费 有 关 规 定 的 通 知( 1992年 9月 18日 国 家 物 价 局 建 设 部 1992价 费 字 479号 )监 理 费 按 下 列 方 法 之 一 计 收 : 1、 按 所 监 理 工 程 概 算 的 百 分 比 计 收 ( 见 下 页 附 表 ) 2、 按 参 与 监 理 工 作 的 年 度 平 均 人 数 计 算 : 3.5万 元 5万 元 /( 人 *年 ) 3、 不 宜 按 ( 1) 、 ( 2) 两 项 方 法 计 收 的 ,由 建 设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按 商 定的 其 他 方 法 计 收 。 以 上 (1) 、 (2)为 指 导 价 本 通 知 自 1992年 10月 1日 起 执 行 114 序号 工 程 概 (预 )算M(万 元 ) 设 计 阶 段 (含 设 计招 标 )监 理 收 取a(%) 施 工 (含 施 工 招 标 )及保 修 阶 段 监 理 收 费b(%)1234567 M500500M 10001000 M 50005000 M1000010000 M5000050000 M100000100000M 0.2 a0.15a 0.20.1a 0.150.08a 0.10.05a 0.080.03a 0.05a 0.03 2.50 b2.00 b 2.501.40 b 2.001.20 b 1.400.80 b 1.200.60 b 0.80b 0.60附 表 115 附 件 :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服 务 收 费 标 准一 、 工 程 勘 察 、 设 计 阶 段 监 理 服 务收 费 标 准 分 别 按 工 程 勘 察 、 设 计收 费 的 20%计 算 。二 、 施 工 阶 段 和 保 修 阶 段 的 监 理 服务 收 费 标 准 。 116 序 号 工 程 概 算 ( 万 元 ) 收 费 标 准 ( %)1 500以 下 3.82 500-1000 3.53 1000-5000 3.24 5000-10000 2.85 10000-30000 2.46 30000-50000 2.07 50000-100000 1.68 100000-200000 1.29 200000-300000 1.010 300000以 上 0.8 117 l内 容 提 要l 概 述l 招 标l 投 标l 评 标 118 l 内 容 提 要l 建 设 项 目 的 招 标 范 围l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的 引 用 范 围l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的 内 容l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遵 循 的 准 则 119 l 必 须 招 标 的 范 围 :l 大 型 基 础 设 施 、 公 用 事 业 等 关 系 社 会 公共 利 益 、 公 众 安 全 的 项 目 ;l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或 者 国家 融 资 的 项 目 ;l 使 用 国 际 组 织 或 者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 援 助资 金 的 项 目 。 120 ( 1) 施 工 单 项 目 合 同 在 200万 元 RMB以 上 的 ;( 2) 重 要 设 备 、 材 料 等 货 物 的 采 购 单 项 合 同 估 价 在 100万 元 RMB以 上 的 ;( 3) 勘 察 、 设 计 、 监 理 等 服 务 的 采 购 , 单 项 合 同 估 价 在 50万 元 RMB以 上 的 ;( 4) 单 项 合 同 估 价 低 于 ( 1) ( 2) ( 3) 项 目 规 定 的 标 准 , 但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在 3000万 元 RMB以 上 的 121 l勘 察 、 设 计l 施 工 、 监 理l 重 要 设 备 、 材 料 的 采 购 122 l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l 公 开 原 则 要 求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具 有 很 高 的 透 明 度 。l 公 平 原 则 要 求 给 予 所 有 投 标 人 有 平 等 的 机 会 , 使 其 享 有 同 等 的 权 利 ;l 公 正 原 则 按 事 先 公 布 的 标 准 评 标 ;l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要 求 招 标 投 标 当 事 人 应 以 诚 实 、 守 信 的 态 度 行 使 权 利 、 履 行 义 务 , 要 尊 重 他 人 的 利 益 , 用 对 待 自 己 事 务 的 态 度 对 待 他 人 的 事 务 , 以 维 持 双 方 的 利 益 平 衡 。 123 内 容 提 要 招 标 的 特 征 招 标 方 式 招 标 机 构 124 l 程 序 规 范l 编 制 招 标 投 标 文 件l 公 开 性 , 坚 持 “ 三 公 ” 原 则l 一 次 成 交 , 投 标 人 一 次 报 价 125 l 定 义 : 招 标 人 以 招 标 公 告 的 方 式 邀 请 不 特 定 的 法 人 或 者 其 它 组 织 投 标 。 特 点 : 公 开 发 布 招 标 信 息 , 为 潜 在 投 标 人提 供 平 等 的 机 会 ; 选 择 的 范 围 广 ; 竞 争激 烈 , 投 标 报 价 低 ; 公 开 性 强 , 透 明 度高 ; 时 间 长 , 费 用 高 。 126 l 定 义 : 招 标 人 以 投 标 邀 请 书 的 方 式 邀 请 特 定 的 法 人 或 者 其 它 组 织 投 标 。 特 点 : 招 标 信 息 公 开 程 度 十 分 有 限 ; 竞 争 不 如 公 开 招 标 激 烈 ; 时 间 少 , 费 用 省 。 127 l 技 术 复 杂 或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项 目 ;l 涉 及 专 利 权 保 护 的 项 目 ;l 受 自 然 资 源 或 环 境 限 制 的 项 目 ;l 新 技 术 或 技 术 规 格 难 以 确 定 的 项 目 ;l 可 供 选 择 的 具 备 资 格 的 投 标 单 位 的 数 量 有 限 ;l 投 资 十 分 有 限 , 时 间 紧 迫 的 项 目 。 128 l 发 布 信 息 的 方 式 不 同 ;l 选 择 的 范 围 不 同 ;l 竞 争 的 范 围 不 同 ;l 公 开 的 程 度 不 同 ;l 时 间 和 费 用 不 同 。 129 l 2-3-1招 标 人 自 行 招 标l 招 标 人 自 行 招 标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 ( 1) 有 编 制 招 标 文 件 的 能 力 ; ( 2) 有 组 织 评 标 的 能 力 。l 招 标 人 自 行 办 理 招 标 事 宜 的 应 向 有 关 行政 监 督 部 门 备 案 130 l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 ( 1) 有 从 事 招 标 代 理 业 务 的 营 业 场 所 和 相 应 的 资 金 ; ( 2) 有 能 够 编 制 招 标 文 件 和 组 织 评 标 的 相 应 专 业 力 量 ; ( 3) 有 可 以 作 为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人 选 的 技 术 、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库 。 131 l任 何 单 位 任 何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为招 标 人 指 定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l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与 行 政 机 关 不 得 存 在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它 利 益 关 系 。 132 l 招 标 人 不 得 以 不 合 理 的 条 件 限 制 或 者 排 斥 潜 在投 标 人 , 不 得 对 潜 在 投 标 人 实 行 歧 视 待 遇 。l 保 密 : 招 标 人 必 须 保 密 标 底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露已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名 称 、 数 量 以及 可 能 影 响 公 平 竞 争 的 有 关 招 标 投 标 的 其 它 情况 。l 招 标 文 件 不 得 要 求 或 者 标 明 特 定 的 生 产 供 应 者以 及 含 有 倾 向 或 者 排 斥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其 它 内 容 。 133 l 投 标 人 须 知 ; 招 标 项 目 的 性 质 、 数 量 、技 术 规 格 ; 投 标 报 价 的 要 求 及 计 算 方 法 ;评 标 的 标 准 和 方 法 ; 交 货 、 竣 工 或 提 供服 务 的 时 间 ; 投 标 人 应 当 提 供 的 有 关 资格 和 资 信 的 证 明 文 件 ;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数量 或 其 它 形 式 的 担 保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要 求 ; 提 供 投 标 文 件 的 方 式 、 地 点 、 和截 止 时 间 ; 开 标 、 评 标 、 定 标 的 日 程 安排 以 及 主 要 合 同 条 款 。 134 l 3-1概 念l 投 标 是 合 格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竞 争 , 对 招标 作 出 响 应 的 行 为 。l 投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编 制 投标 文 件 , 对 招 标 文 件 提 出 的 实 质 性 要 求和 条 件 作 出 响 应 。 135 l投 标 人 拟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部 分 非 主 体 、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分 包的 , 应 当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载 明 。 136 l 联 合 体 各 方 的 能 力 : 均 应 具 有 国 家 或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l 联 合 体 的 资 质 : 由 赋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联 合 体 的 资 质 等 级 。l 协 议 与 合 同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签 订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 并 将 共 同 协 议 和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招 标 人 ; 中 标 的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 就 中 标 项 目 向 招 标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137 l 投 标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报 价 ;l 投 标 人 不 得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l 禁 止 投 标 人 向 招 标 人 或 者 评 标 委 员 会 成员 以 行 贿 的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l 投 标 人 不 得 以 低 于 成 本 的 报 价 竞 标 , 也不 得 以 他 人 的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它 方 式弄 虚 作 假 , 骗 取 中 标 。 138 l 为 了 保 证 评 标 的 公 正 、 客 观 , 防 止 招 标人 左 右 评 标 结 果 , 评 标 不 能 由 招 标 人 或其 代 理 机 构 独 自 承 担 , 应 专 门 成 立 一 个由 有 关 专 家 和 人 员 参 加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 139 l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招 标 人 的 代 表 和 有 关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 成 员 人 数 为 五人 以 上 的 单 数 , 其 中 技 术 、 经 济 方 面 的专 家 不 得 少 于 成 员 总 数 的 2/3。 140 l专 家 具 有 相 关 领 域 8年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验 ; 资 质 :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或 者 具 有 同 等 专 业 水 平 。l专 家 在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或 省 级 人 民 政选 取 : 府 有 关 部 门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提 供 的 专 家 库 中 选 取 141 l 迥 避 制 度 : 与 投 标 人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不得 进 入 相 关 项 目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 已 经 进入 的 应 当 更 换 ;l 保 密 : 招 标 人 应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评 标 在严 格 保 密 状 态 下 进 行 ; 在 定 标 前 , 评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名 单 必 须 严 格 保 密 ;l 排 除 干 扰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非 法 干预 、 影 响 评 标 的 过 程 和 结 果 。 142 l投 标 文 件 的 符 合 性 鉴 定l 技 术 评 标l 商 务 评 标 143 l 按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和 比 较 ;l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 并 推 荐 合 格 的 中 标 后 选 人 ;l 招 标 人 根 据 评 标 报 告 和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推 荐 意 见 确 定 中 标 人 或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直 接 确 定 中 标 人 。 144 l内 容 提 要l 建 设 监 理 的 内 容l 建 设 监 理 的 程 序l 建 设 监 理 的 方 法l 项 目 协 调l 建 设 监 理 的 目 标 控 制 方 法 145 l 选 择 招 标 方 式 ; 编 制 招 标 计 划 ;l 协 助 项 目 法 人 编 制 招 标 申 请 书 ;l 编 制 招 标 文 件 、 编 制 或 审 核 标 底 ;l 对 投 标 者 资 格 预 审 ;l 组 织 投 标 者 踏 看 现 场 、 标 前 会 议 、 答 疑 ;l 协 助 开 标 、 评 标 、 决 标 ;l 协 助 项 目 法 人 合 同 谈 判 、 签 约 。 146 l 检 查 承 包 人 的 施 工 准 备 工 作 ;l 控 制 施 工 进 度 ;l 控 制 工 程 质 量 ;l 监 督 施 工 安 全 ;l 合 同 管 理 ;l 严 格 计 量 支 付 审 核 , 控 制 工 程 投 资 ;l 信 息 管 理 。 147 l建 立 监 理 组 织 机 构 ;l编 制 监 理 规 划 ;l编 制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l实 施 建 设 监 理 ;l编 制 、 提 交 监 理 总 结 和 档 案 资 料 。 148 l 制 订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计 划 ;l 组 织 设 计 技 术 交 底 ;l 审 核 、 签 发 施 工 图 纸 ;l 审 批 承 包 人 提 出 的 开 工 申 请 ;l 监 督 检 查 材 料 、 设 备 和 工 程 质 量 ;l 组 织 工 序 、 单 元 工 程 、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 签发 质 量 检 验 合 格 证 书 ;l 参 与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 签 发 单 位 工 程 移 交 证 书 ;l 协 助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进 行 单 位 质 量 评 定 。 149 l 承 包 人 提 交 月 进 度 报 告 和 支 付 申 请 ;l 监 理 单 位 审 核 进 度 报 告 和 支 付 申 请 ;l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发 付 款 凭 证 , 并 报 业 主 ;l 业 主 的 财 务 部 门 通 过 银 行 向 承 包 人 办 理支 付 。 150 l 由 当 事 人 提 出 设 计 变 更 申 请 ;l 监 理 单 位 组 织 论 证 设 计 变 更 ;l 监 理 单 位 评 价 设 计 变 更 方 案 , 并 报 业 主审 批 ;l 通 知 承 包 人 做 变 更 报 价 , 并 与 业 主 协 商价 格 调 整 ;l 监 理 单 位 下 达 设 计 变 更 指 令 ;l 承 包 人 执 行 设 计 变 更 。 151 l 承 包 人 向 监 理 单 位 提 交 索 赔 意 向 通 知 ;l 承 包 人 进 一 步 向 监 理 单 位 提 交 索 赔 报 告 ;l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索 赔 论 证 和 索 赔 报 告 评 价 ;l 与 业 主 、 承 包 人 进 行 充 分 协 商 ;l 监 理 单 位 将 索 赔 决 定 通 知 承 包 人 和 业 主 ; 152 l 工 地 例 会 ;l 指 令 文 件 ;l 技 术 文 件 审 批 ;l 原 材 料 、 半 成 品 、 设 备 的 检 验 ;l 旁 站 监 理 和 巡 视 检 查 ; 平 行 检 查 ;l 协 调 。 153 l9-4-1控 制 性 目 标 之 间 的 关 系l ( 1) 投 资 、 进 度 、 质 量 目 标 的 对 立 性l 加 快 进 度 : 增 加 投 资 、 质 量 下 降 ;l 质 量 要 求 高 : 增 加 投 资 、 延 长 工 期 ;l 投 资 过 低 : 质 量 下 降 、 时 间 延 长 。l 结 论 : 适 宜 的 质 量 、 合 理 的 投 资 和 工 期 。 154 l( 2) 投 资 、 质 量 、 进 度 的 统 一 性l增 加 投 资 : 缩 短 工 期 ;l 质 量 提 高 , 节 省 运 行 成 本 。l延 长 工 期 : 工 程 质 量 有 保 证 ;l 节 省 投 资 。 155 l ( 1) 控 制 的 基 本 原 理 和 步 骤l 制 定 标 准 检 查 纠 偏 。l ( 2) 前 馈 控 制 与 后 馈 控 制l ( 事 前 控 制 ) ( 事 后 控 制 )l 过 程 控 制 156 输 入 施 工 过 程 输 出 检 查 发 现 偏 差 信 息 反 馈 偏 差 原 因 分 析 纠 偏 措 施 控 制 者 受控子系统控制子系统 157 l总 体 控 制 局 部 控 制l 重 点 控 制 一 般 控 制l 直 接 控 制 简 接 控 制l 主 管 人 控 制 全 员 控 制 158 159 肚 松 衯 宸 W岐 ?u rH ?Wx鵛 8 吷 y 兞 恋 W 六 堲 ?-猴 w兂 .+嬼 ? 墎 娮 ?嗠 鸊 GiJ倭 r J ?侜 ! ?u? 唻 蕛 ? 凓 | ? 縖 鸹 嬔 r 責 | A伾 鼐*?% 磣 嬓 冴 苻 高 Hv霼 ?m | 兪 T?4撠 ?聝 ?飌 Z0?t 蕞 筍 讧 ?3髀 続 c?p? t 壉 鄪Mr +?p ; 8齚 p 蕞驱 _嬝 3? ?%?佝 較 #?u嬻 芺 婩 *? 莀 X _ ? 萄 阯K詴 qM? x拱 曃 ? 鳡 ?+腰 +?艃 ? ?U? 葭 ?橗 ?岶 %媗 祆 ?呿 祴 ?峙 % Ms?叫 篂 ?X ?$ ?F笂 斚 汶 弸 邏 s?苾 铏 p荫 渌 ? 呉坡 Y询 生 蓯 籀 塡 塠 = ?鬋 昆 ?SZ ?|?匡 ?(別 ? 鲩 Z0 l 慶 琶 儅 導 鴣 鮁 e 5?O轴 C冾 :_)5隠 瑾 .觠 0峗 E ?王 ?謷 呻 u?蓌 X0?艣 专 ?u?V=Zt望 ?v ;3蒛 h8#?d?z痣 W兠 兯 凔 ?黄T ? 彄 貖 ? ty?嗥 肻Bu SU? x 墊 侓 ?嬎 茆=D彎 塎 偗 aN? 婻 鞽 咢0v箅 _溹 ? ?J)橆1e ? c?r? 萤 G ;烹2C ?c?炩 ?婾 U蔙 T宆 Q?啪 ) u 铿 竗 ?莙 0 釆 U $_饎 囕 雒 u ?w?鍳 x ? ?) S tE媭E 鄫 P 鲉 S现 性 ?5?E/ ?H鬢 砺 啊 l鴭 ?= 鄒 ,?6 蜢 ? ?X?逫 秼 雎G7?t C? ?7? ?嬊 儀 鴣 b_ G ?雨?X?8 y隵 蘆 挺 ?k吜 W 娫 Q Y 簮 ? 嫋 g&樱匵补 ?銋 i罕 凂 *pl蘘 孠 嚈 鱺 獭 礻 訋 ? 桇 挵 tzS?N藫 弆 籽 D啶 ?2 禚 艳 ?g!凲 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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