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统计基础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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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数 理 统 计 的 基 础 知 识 从 第 4章 开 始 , 将 研 究 数 理 统 计 的 基 本 内 容 。 数 理 统 计 与 概 率 论 的 基 本 概 念 与 方 法 有 着 密 切 的 联 系 。 概率 论 是 数 理 统 计 的 理 论 基 础 和 工 具 , 而 数 理 统 计 则 是 概 率 论 的应 用 。 数 理 统 计 也 是 研 究 随 机 现 象 的 学 科 。 当 我 们 用 一 个 随 机 变量 去 描 述 一 种 随 机 现 象 时 , 通 常 我 们 对 这 个 随 机 变 量 所 服 从 的分 布 类 型 可 能 一 无 所 知 , 或 者 根 据 该 随 机 现 象 的 某 些 特 征 、 以及 人 们 的 经 验 而 知 道 随 机 变 量 分 布 的 类 型 , 但 不 知 道 其 分 布 中所 含 参 数 的 值 。 例 如 , 某 灯 泡 厂 每 年 生 产 上 万 只 灯 泡 , 这 些 灯 泡 中 的 每 一个 都 具 有 这 样 的 特 征 : “ 不 是 合 格 品 , 就 是 次 品 ” 。 因 此 ,随 机 检 查 一 个 灯 泡 时 , 它 或 者 是 合 格 品 , 或 者 是 次 品 。 这 是 一个 随 机 现 象 。 当 用 随 机 变 量 X 去 描 述 这 个 随 机 现 象 时 , 记 X 任 取 一 件 产 品 中 的 次 品 数 ,则 , 随 机 变 量 X 服 从 参 数 为 p 的 0 1 分 布 b( 1 , p ) , 其 概 率 分 布 列 为 , 其 中 p 是次 品 率 , 是 随 机 变 量 X 的 分 布 中 所 含 的 未 知 参 数 。 当 取 到 合 格 品 时当 取 到 次 品 时,0,1X pp 11 0 要 想 了 解 当 天 所 生 产 的 灯 泡 的 质 量 ( 即 次 品 率 ) , 一 个 可行 的 方 法 就 是 , 抽 取 一 定 量 的 灯 泡 ( 如 20 个 ) 进 行 质 量 检 查 ,并 根 据 这 一 部 分 灯 泡 的 质 量 情 况 对 整 批 灯 泡 的 质 量 进 行 估 计 或做 出 某 种 判 断 。 数 理 统 计 学 就 是 以 概 率 论 为 理 论 基 础 , 研 究 如 何 获 取 有 用的 观 察 资 料 , 如 何 根 据 所 得 到 的 有 限 资 料 对 整 个 随 机 现 象 所 具有 的 统 计 规 律 性 进 行 科 学 的 分 析 , 从 而 做 出 尽 可 能 准 确 可 靠 的推 断 这 类 问 题 的 数 学 分 支 。 数 理 统 计 的 中 心 任 务 是 : 从 局 部 的 观 测 资 料 的 统 计 特 性 出发 , 利 用 科 学 的 方 法 , 来 推 断 事 物 整 体 的 统 计 特 性 。 数 理 统 计 学 通 常 由 两 个 主 要 部 分 组 成 。 一 个 是 抽 样 理 论 和 实 验 设 计 , 研 究 如 何 更 合 理 地 获 取 观 察资 料 , 如 何 进 行 抽 样 、 抽 多 少 等 问 题 。 由 于 数 理 统 计 学 所 涉 及 研 究 的 对 象 一 般 为 数 很 大 , 而 限 于时 间 和 经 济 上 的 考 虑 , 人 们 只 可 能 收 集 一 部 分 数 据 。 例 如 , 在 收 集 某 批 电 器 产 品 的 使 用 寿 命 的 实 验 数 据 时 , 往往 需 要 对 产 品 进 行 破 坏 性 的 检 验 , 因 此 只 能 检 验 其 中 的 一 小 部分 产 品 , 观 察 其 使 用 寿 命 , 并 依 此 推 断 整 批 产 品 的 使 用 寿 命 。 这 就 要 求 人 们 研 究 有 效 地 收 集 数 据 的 方 式 , 精 心 设 计 收 集数 据 的 方 法 , 以 保 证 所 收 集 到 的 一 小 部 分 数 据 能 够 尽 可 能 多 地提 供 与 所 研 究 的 整 个 问 题 有 关 的 真 实 的 信 息 。 另 一 个 是 统 计 推 断 , 研 究 如 何 对 所 获 取 的 有 限 的 资 料 进 行科 学 地 分 析 , 用 科 学 的 方 法 提 取 和 分 析 寓 于 所 收 集 到 的 有 限 数据 中 的 信 息 , 并 运 用 统 计 推 断 的 方 法 , 在 更 大 的 范 围 内 对 所 研究 的 问 题 做 出 尽 可 能 准 确 、 可 靠 的 推 断 , 得 出 某 种 合 理 的 结 论 。 统 计 推 断 是 数 理 统 计 学 的 基 本 问 题 之 一 , 在 此 主 要 介 绍 统计 推 断 的 一 些 基 本 知 识 。 非 参 数 假 设 检 验参 数 假 设 检 验假 设 检 验 非 参 数 估 计参 数 估 计估 计 理 论统 计 推 断 由 于 统 计 推 断 是 由 部 分 来 推 断 整 体 , 是 借 助 在 小 范 围 内所 提 取 的 信 息 来 推 断 整 体 的 规 律 性 , 这 就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使 这种 推 断 带 有 某 种 不 确 定 性 , 也 就 是 说 , 人 们 不 能 保 证 所 推 断的 结 果 是 百 分 之 百 正 确 的 。 因 此 , 在 进 行 统 计 推 断 的 同 时 , 还 必 须 寻 求 一 些 有 意 义的 指 标 来 衡 量 推 断 的 正 确 程 度 , 评 价 推 断 过 程 中 所 含 有 的 不确 定 性 。 下 面 给 出 数 理 统 计 学 的 一 些 基 本 概 念 。 4.1 总 体 与 样 本 一 、 总 体 与 总 体 分 布 总 体 是 具 有 一 定 共 同 属 性 的 研 究 对 象 的 全 体 。 一 旦 总 体 确定 了 , 便 称 组 成 总 体 的 每 一 个 个 别 的 成 员 为 个 体 。 总 体 与 个 体的 关 系 , 即 集 合 论 中 集 合 与 元 素 之 间 的 关 系 。 例 如 , 为 研 究 灯 泡 厂 一 天 中 所 生 产 的 灯 泡 的 质 量 , 该 厂 在一 天 中 所 生 产 的 所 有 灯 泡 就 是 待 研 究 的 总 体 , 每 一 个 灯 泡 就 是一 个 个 体 。 在 统 计 学 的 研 究 过 程 中 , 人 们 关 心 的 并 不 是 所 研 究 对 象( 总 体 ) 的 所 有 特 征 , 而 仅 仅 是 关 心 反 映 所 研 究 对 象 某 一 特 征的 某 一 项 或 某 几 项 数 量 指 标 。 例 如 , 反 映 学 生 “ 概 率 统 计 ” 课 程 的 学 习 情 况 的 数 量 指标 , 就 是 学 生 这 门 课 程 的 考 核 成 绩 ( 并 不 需 要 考 虑 学 生 的 身 高 、体 重 等 指 标 ) 。 对 于 所 选 定 的 数 量 指 标 X ( 可 以 是 向 量 ) 而 言 , 由 于 每 个个 体 的 取 值 是 不 同 的 , 且 每 个 个 体 的 取 值 在 测 试 结 束 之 前 是 不能 确 定 的 , 因 此 数 量 指 标 X 是 一 个 随 机 变 量 ( 或 随 机 向 量 ) 。 为 了 研 究 方 便 , 通 常 把 总 体 ( 具 有 一 定 共 同 属 性 的 研 究 对象 的 全 体 ) 与 数 量 指 标 X 等 同 起 来 , 并 把 数 量 指 标 X 的 分 布称 为 总 体 的 分 布 。 即 定 义 4.1( P.124) 统 计 学 中 , 称 随 机 变 量 ( 或 随 机 向 量 )X 为 总 体 , 并 把 随 机 变 量 ( 或 随 机 向 量 ) X 的 分 布 称 为 总 体 分布 。 注 ( P.124) : 总 体 X 的 分 布 一 般 是 未 知 的 。 有 时 虽 然已 知 总 体 分 布 的 类 型 ( 如 正 态 分 布 、 伯 努 利 分 布 等 ) , 但 这 些分 布 中 所 含 的 参 数 ( 如 、 2 , p 等 ) 也 是 未 知 的 。 统 计 学的 主 要 任 务 , 就 是 对 总 体 的 未 知 的 分 布 或 参 数 进 行 推 断 。 对 于 所 研 究 对 象 的 定 性 指 标 , 也 可 以 转 化 为 定 量 指 标( 即 数 量 指 标 ) 来 研 究 , 进 而 可 以 设 定 一 个 随 机 变 量 来 表 示 所研 究 的 总 体 。 例 如 , “ 考 察 学 生 的 学 习 成 绩 是 优 秀 、 合 格 还 是 不 合 格 ” 时 , 仍 然 可 以 用 一 个 随 机 变 量 X 来 描 述 : 令 。 成 绩 不 合 格 时成 绩 合 格 时成 绩 优 秀 时101X 二 、 样 本 与 样 本 分 布 由 于 总 体 的 分 布 一 般 是 未 知 或 部 分 未 知 的 , 为 了 获 取 对 总体 分 布 的 知 识 , 就 需 要 对 总 体 进 行 观 察 , 收 集 有 关 总 体 的 信 息和 资 料 。 在 实 际 研 究 过 程 中 , 由 于 受 到 人 力 、 时 间 和 财 力 方 面 的 限制 , 人 们 往 往 不 能 收 集 到 有 关 总 体 的 全 部 信 息 ; 而 且 在 有 些 情况 下 , 根 本 就 不 允 许 人 们 去 获 取 有 关 总 体 的 全 部 数 据 ( 如 在 测试 灯 泡 的 使 用 寿 命 时 , 测 试 本 身 具 有 破 坏 性 ) 。 因 此 , 通 常 总 是 从 总 体 中 抽 取 一 部 分 个 体 来 进 行 观 察 , 这种 做 法 称 之 为 “ 抽 样 ” 。 假 设 从 总 体 X 中 抽 取 了 n 个 个 体 X1 , X2 , , X n 来 对总 体 X 进 行 抽 样 观 察 , 由 于 在 观 察 测 试 结 束 之 前 , 这 n 个 个体 的 观 测 值 是 不 确 定 的 , 而 且 反 复 抽 样 所 得 到 n 个 个 体 的 观测 结 果 也 是 不 相 同 的 。 因 此 , 所 抽 取 的 n 个 个 体 X1 , X2 , , X n 实 际 上 就 是一 个 随 机 向 量 ( X1 , X2 , , X n ) , 称 之 为 一 个 “ 样 本 ” ,每 一 个 个 体 X i 称 之 为 一 个 样 品 ; 对 样 本 ( X1 , X2 , , X n ) 的 一 次 观 测 值 ( x1 , x2 , ,x n ) , 就 是 样 本 的 一 个 “ 实 现 值 ( 样 本 值 ) ” 。 统 计 学 的 主 要 任 务 , 就 是 提 供 科 学 的 方 法 , 借 助 样 本 值( x1 , x2 , , x n ) , 对 未 知 的 总 体 进 行 合 理 的 推 断 。 为 了 更 准 确 地 对 总 体 分 布 进 行 分 析 和 推 断 , 就 要 求 所 抽取 的 样 本 能 够 很 好 地 反 映 总 体 的 特 性 。 下 面 的 定 义 给 出 了 一个 好 的 样 本 应 该 具 备 的 条 件 。 定 义 4.2( P.125) 称 ( X1 , X2 , , X n ) 为 总 体 X 的 简 单 随 机 样 本 , 如 果 X1 , X2 , , X n 是 相 互 独 立 、 同 分布 的 随 机 变 量 , 而 且 它 们 都 与 总 体 X 同 分 布 。 样 本 中 所 含 分量 的 个 数 n , 称 为 该 样 本 的 容 量 。 1)人 们 要 求 样 本 中 的 每 一 个 分 量 X i ( i =1, 2, , n )都 与 总 体 X 同 分 布 , 表 明 抽 样 观 察 的 每 一 个 个 体 都 是 从 总 体中 抽 取 的 , 因 而 它 们 对 总 体 具 有 很 好 的 代 表 性 ; 2)人 们 要 求 样 本 中 的 各 分 量 X 1 , X2 , , X n 相 互 独立 , 则 表 明 所 得 到 的 每 一 个 观 察 结 果 既 不 影 响 其 它 观 察 结 果 ,也 不 受 其 它 观 察 结 果 的 影 响 。 定 义 ( P.125) 获 取 简 单 随 机 样 本 的 方 法 , 称 为 简 单 随 机抽 样 。 并 称 样 本 ( X1 , X2 , , X n ) 的 一 组 具 体 的 观 察 值( x1 , x2 , , x n ) 为 样 本 值 , 全 体 样 本 值 组 成 的 集 合 为 样本 空 间 。 容 量 为 n 的 样 本 空 间 是 n 维 向 量 空 间 Rn 的 一 个 子 集 。 这 里 假 定 所 考 虑 的 样 本 都 是 简 单 随 机 样 本 , 简 称 为 样 本 。 约 定 : 以 大 写 的 英 文 字 母 X i 表 示 随 机 变 量 , 而 以 相 应 的小 写 英 文 字 母 xi 表 示 随 机 变 量 X i 的 观 察 值 。 设 总 体 X 的 分 布 函 数 为 F ( x ), 则 由 定 义 4.2( P.125知 ,样 本 ( X1 , X2 , , Xn ) 的 分 布 函 数 为 , 并 称 之 为 样 本 分 布 。 特 别 地 , 如 果 总 体 X 为 连 续 型 随 机 变 量 , 其 密 度 函 数 为f ( x ), 则 样 本 ( X1 , X2 , , Xn ) 的 密 度 函 数 为 , 并 分 别 称 f ( x ) 和 f ( x1 , x2 , , xn ) 为 总 体 密 度 和 样 本 密 度 。 如 果 总 体 X 为 离 散 型 随 机 变 量 , . ni ini iin xFxFxxxF 1121 )()(),( ni in xfxxxf 121 )(),( 如 果 总 体 X 为 离 散 型 随 机 变 量 , 其 概 率 分 布 为 p ( x ) = P ( X = x ), x 取 遍 X 所 有 可 能 的 取 值 , 则 样 本 ( X1 ,X2 , , Xn ) 的 概 率 分 布 为 ,并 分 别 称 p ( x ) 和 p ( x1 , x2 , , x n ) 为 总 体 概 率 分 布 和 样 本 概率 分 布 。 ni ini i nnn xpxXP xXxXxXPxxxp 11 221121 )()( ),(),( 例 4.1( P.126) 称 总 体 X 为 正 态 总 体 , 如 果 X 服 从 正 态分 布 。 正 态 总 体 是 统 计 应 用 中 最 常 见 的 总 体 。 现 假 设 总 体 X N( , 2 ) ,总 体 密 度 则 其 样 本 ( X1 , X2 , , Xn ) 的 密 度 为 )(21exp)21( )(21exp21)(),( 1 221 2121 ni in ni ini in x xxxxxf 2 )(exp21)( 2 2 xx 例 4.2( P.126) 称 总 体 X 为 伯 努 利 总 体 , 如 果 它 服 从 以 p( 0 p 1) 为 参 数 的 伯 努 利 分 布 , 即 X b ( 1, p ) 。 从 而 有 P ( X = 1 ) = p, P ( X = 0 ) = 1 p , 即 p ( i ) = P ( X = i ) = pi ( 1p )1 i , i = 0, 1。 于 是 , 其 样 本 ( X1 , X2 , , Xn ) 的 概 率 分 布 为其 中 x i ( i = 1, 2, , n ) 取 值 1 或 0, , 它 恰好 等 于 样 本 中 取 值 为 1 的 分 量 之 总 和 。 nnni ini i ii SnSxx ni xxni in pppp ppxpxxxp )1()1( )1()(),( )1(1 1121 11 ni in xS 1 例 4.3 设 总 体 X 服 从 参 数 为 p 的 几 何 分 布 , ( X1 , X2 , , Xn ) 为 其 样 本 , 求 样 本 的 概 率 分 布 。 解 p ( k ) = P ( X = k ) = p ( 1 p ) k 1 , k = 1, 2, ;( X1 , X2 , , Xn ) 是 来 自 总 体 X 的 样 本 , 样 本 的 概 率 分 布 为 其 中 x i ( i = 1, 2, , n ) 取 值 正 整 数 。 ni nxnxni in ni ii ppppxpxxxp 1 1121 1)1()1()(),( 例 4.4 设 总 体 X 服 从 参 数 为 的 指 数 分 布 , ( X1 , X2 ,, Xn ) 为 其 样 本 , 求 样 本 密 度 。 解 总 体 X e ( ), ;( X1 , X2 , , Xn ) 是 来 自 总 体 X 的 样 本 , 样 本 密 度 为 00 0)( xxexf x 其 它 , 其 它 ,nixe nixexfxxxf ixn ini xni in ni i i 2100 2100 )()(),( 1 1121 对 样 本 概 率 分 布 和 样 本 密 度 的 理 解 : 在 例 4.3 和 例 4.4 中 , 算 得 样 本 概 率 分 布 和 样 本 密 度 分 别 为 , xi 取 值 正 整 数 , i = 1, 2, , n ;和 , xi 0, i = 1, 2, , n 。 在 概 率 论 的 研 究 中 , 人 们 通 常 假 定 随 机 变 量 ( 即 总 体 ) 的分 布 及 其 参 数 ( 如 : p、 等 ) 都 是 已 知 的 , 因 而 把p ( x 1 , x2 , , xn ) 和 f ( x1 , x2 , , xn ) 理 解 为 关 于 未 知 量 x1 ,x2 , , xn 的 n 元 函 数 。 nxnn ni ippxxxp 1)1(),( 21 ni ixnn exxxf 1),( 21 例 设 总 体 X服 从 参 数 为 的 泊 松 分 布 , 则 样 本 的 概 率分 布 为 ni nnn iXPiXiXiXP 12211 ,., nnsnk ki eiiiei nk !.! 211 .,10)1( 21 nnk iiisnki 而或取 值其 中 在 统 计 学 的 实 际 应 用 中 , 根 据 知 识 与 经 验 , 人 们 往 往 可 以确 定 总 体 分 布 所 属 的 类 型 , 例 如 , 认 为 学 生 的 考 试 成 绩 服从 正 态 分 布 ; 描 述 一 件 产 品 是 否 为 废 品 的 随 机 变 量 服 从 伯努 利 分 布 ( 0 1 分 布 ) ; 记 录 电 话 呼 叫 次 数 的 随 机 变 量 服从 泊 松 分 布 ; 电 子 元 件 的 寿 命 服 从 指 数 分 布 等 等 。 因 此 , 在 总 体 分 布 中 , 往 往 只 是 其 中 的 参 数 是 未 知 的 。 从 这 个 意 义 上 来 讲 , 可 以 从 另 一 个 角 度 来 理 解 例 4.3 和 例 4.4 中 的 样 本 概 率 分 布 和 样 本 密 度 : 把 式 中 的 ( x 1 , x2 , , x n ) 看 作 是 一 个 样 本 值 , 通 过 试 验观 察 就 可 以 确 定 下 来 , 因 而 它 们 是 一 组 已 知 量 ( 或 可 知 量 ) ,而 各 总 体 的 参 数 ( 如 p、 等 ) 是 未 知 量 , 即 分 别 把p ( x1 , x2 , , xn ) 和 f ( x1 , x2 , , xn ) 理 解 为 关 于 未 知 参 数 p 和 的 一 元 函 数 : , 0 p 0 。 在 统 计 学 中 , 就 是 要 由 样 本 值 ( x1 , x2 , , x n ) 出 发 , 来推 断 总 体 中 未 知 的 参 数 。 因 此 , 统 计 学 中 又 把 例 4.3 和 例 4.4 中的 样 本 概 率 分 布 和 样 本 密 度 函 数 称 为 未 知 参 数 的 似 然 函 数 。 关于 似 然 函 数 的 概 念 , 将 在 5.2 中 做 详 细 的 介 绍 。nxnn ni ipppxxxp 1)1();,( 21 ni ixnn exxxf 1);,( 21 三 、 统 计 推 断 问 题 简 述 ( P.122) 统 计 学 要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 , 就 是 借 助 总 体 X 的 一 个 样 本( X1 , X2 , , Xn ) , 利 用 其 样 本 值 ( x1 , x2 , , xn ) ,对 总 体 X 的 未 知 分 布 或 参 数 进 行 科 学 地 、 合 理 地 推 断 。 人 们将 这 类 问 题 统 称 为 统 计 推 断 问 题 。 在 进 行 统 计 推 断 的 过 程 中 , 为 了 保 证 推 断 的 科 学 性 与 合 理性 , 需 要 借 助 样 本 构 造 一 些 合 适 的 统 计 量 ( 即 样 本 的 函 数 , 它是 一 个 随 机 变 量 ) , 然 后 再 利 用 所 构 造 的 统 计 量 的 “ 良 好 ” 性 质 , 对 总 体 分 布 所 属 的 类 型 以 及 总 体 分 布 中 所 含 的 未 知 参 数进 行 统 计 推 断 。 作 业P127: 4, 6 4.2 统 计 量 一 、 统 计 量 的 定 义 定 义 4. 3( P.127) 设 ( X1 , X2 , , Xn ) 为 总 体 X 的一 个 样 本 , 称 此 样 本 的 任 一 不 含 总 体 分 布 未 知 参 数 的 函 数 为 该样 本 的 统 计 量 。 例 4.4( P.127 ) 设 总 体 X 服 从 正 态 分 布 , EX = 5, DX = 2 ( 2 未 知 ) , ( X 1 , X2 , , Xn ) 为 总 体 X 的 一 个 样本 。 ( 1) 令 Sn = X1 + X2 + + Xn , , 则 Sn 与 X 都 是 样 本 ( X1 , X2 , , Xn ) 的 统 计 量 , 且 具 有 下 面 的 性 质 : E Sn = E ( X1 + X2 + + Xn ) = EX1 + EX2 + + EXn = n EX = 5 n, D Sn = D ( X1 + X2 + + Xn ) = DX1 + DX2 + + DXn = n DX = n 2 ; , 。 ( 2) 令 , 则 U 不 是 该 样 本 的 统 计 量 。 因 为 U 的 表 达 式 中 含 有 总 体 分 布 的 未 知 参 数 。 n SX nEXnnESnnSEXE nn 5511 DXnnnnDSnnSDXD nn 1111 2222 )5( XnU 对 于 一 个 给 定 的 样 本 , 根 据 统 计 量 的 定 义 , 可 以 构 造 出 很多 统 计 量 来 , 但 常 用 的 、 具 有 “ 良 好 ” 性 质 的 统 计 量 并 不多 .下 面 介 绍 一 些 在 统 计 学 中 常 用 的 统 计 量 。 二 、 常 用 的 统 计 量 ( P.128) 设 ( X1 , X2 , , Xn ) 为 来 自 总 体 X 的 一 个 容 量 为 n 的 样 本 。 1、 样 本 均 值称 样 本 中 各 分 量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样 本 均 值 , 记 做 X, 即 ( 随 机 变 量 ) 。 注 : 其 实 现 值 为 : 。 ni in XnXXXnX 121 1)(1 ni ixnx 11 注 意 区 分 符 号 E X 与 X ! EX 是 总 体 期 望 ( 总 体 均 值 ) , , 是 一 个 常 数 ; X 是 样 本 均 值 , , 是 随 机 向 量 ( 样 本 )( X 1 , X 2 , , X n ) 的 函 数 , 是 一 个 随 机 变 量 。 因 而 , E X X ! ni iXnX 11 是 连 续 型 时当 是 离 散 型 时当 Xdxxxf XpxEX i ii )( 2、 样 本 方 差 样 本 方 差 和 样 本 标 准 差 都 是 用 来 描 述 样 本 中 各 分 量 与 样 本均 值 的 均 方 差 异 的 统 计 量 。 样 本 方 差 有 两 种 定 义 方 式 : 一 种 是 , 并 称 S02 是 样 本 的 未 修 正 的样 本 方 差 。 3、 样 本 标 准 差 更 常 用 的 是 样 本 方 差 的 另 一 种 定 义 , , 并 称 S2 是 修 正 的 样 本 方 差 。 S 2 比 S02 有 更 好 的 统 计 性 质 。 今 后 使 用 的 主 要 是 修 正 的 样本 方 差 , 简 称 为 样 本 方 差 .前 者 的 数 学 期 望 是 正 好 是 方 差 . 同 总 体 的 方 差 与 其 标 准 差 之 间 的 关 系 一 样 , 样 本 标 准 差 S 定 义 为 样 本 方 差 S2 的 算 术 平 方 根 , 即 。 ni i XXnS 1 220 )(1 ni i XXnSnnS 1 2202 )(111 ni i XXnS 1 2)(11 例 4.5 样 本 方 差 的 简 化 计 算 问 题 。其 中 。 )(11 )2(11 )12(11 )2(11 )2(11)(11 1 221 221 212 1 212 1 221 22 n i ini ini ni ii ni ni ii ni iini i XnXn XnXnXXn XnXnnXXn XnXXXn XXXXnXXnS ni iXnX 11 例 4.6 设 ( x1 , x2 , , x6 ) 是 来 自 总 体 X 的 样 本 值 ,已 知 , 。 求 ( 1) 样 本 均 值 x ;( 2) 样 本 方 差 s2 , 以 及 样 本 标 准 差 s 。 解 ( 1) ; ( 2) 。 1261 i ix 961 61 2 i ix 21261611 6 11 i ini i xxnx6s 6)2696(51 )6(51)(11 2 261 221 22 xxxnxns i ini i 例 4.7 设 ( X1 , X2 , , Xn ) 是 来 自 总 体 X 的 样 本 ,EX = , DX = 2 , , 求 EX, DX 。 解 ( X1 , X2 , , Xn ) 是 来 自 总 体 X 的 样 本 ,EX = , DX = 2 , E Xi = , D Xi = 2 , i = 1, 2, , n; 且 X1 , X2 , Xn 相 互 独 立 , ; 。 进 而 有 , 若 总 体 X N ( , 2 ) ( 即 X 是 正 态 总 体 ) ,则 。 ni iXnX 11 )(11)1( 11 EXnnEXnXnEXE ni ini i )1(111)1( 222121 DXnnnnDXnXnDXD ni ini i ),(1 21 nNXnX ni i 注 : 样 本 方 差 的 统 计 意 义 就 样 本 的 某 一 组 观 察 值 ( x1 , x2 , , xn ) 而 言 , 与 总 体方 差 类 似 , 样 本 方 差 刻 画 了 样 本 值 对 其样 本 均 值 的 平 均 偏 离 程 度 : 样 本 方 差 越 小 , 样 本 数 据 就 围 绕 着其 样 本 均 值 分 布 得 越 集 中 ; 样 本 方 差 越 大 , 样 本 数 据 就 围 绕 着其 样 本 均 值 分 布 得 越 分 散 。 4、 样 本 原 点 矩 ( P.129) 记 , k 1。 并 称 A k 为 样 本 的 k 阶 原 点 矩 。 当 k = 1 时 , 一 阶 样 本 原 点 矩 就 是 样 本 均 值X 。 可 见 , 样 本 原 点 矩 是 样 本 均 值 概 念 的 推 广 。 ni kik XnA 11 ni iXnA 11 1 ni i xxns 1 22 )(11 5、 样 本 中 心 矩 ( P.129) 记 , k 1。 并 称 Bk 为 样 本 的 k 阶 中心 矩 。 当 k = 2 时 , 二 阶 样 本 中 心 矩 就 是未 修 正 的 样 本 方 差 。 可 见 , 样 本 中 心 矩 是 未 修 正 的 样 本 方差 概 念 的 推 广 。 以 上 各 统 计 量 ( 样 本 均 值 、 样 本 方 差 、 样 本 标 准 差 、 样本 原 点 矩 、 样 本 中 心 矩 ) 统 称 为 样 本 的 矩 统 计 量 , 或 简 称 为样 本 矩 。 它 们 都 可 以 表 示 成 样 本 的 显 示 函 数 。 除 样 本 矩 以 外 , 还 可 以 定 义 不 能 表 为 样 本 的 显 示 函 数 的统 计 量 。 ni kik XXnB 1 )(1 ni i XXnB 1 22 )(120S 6、 顺 序 统 计 量 设 ( X1 , X2 , , Xn ) 为 总 体 X 的 一 个 样 本 , 将 样 本 中的 各 分 量 按 由 小 到 大 的 顺 序 排 列 成 X (1) X (2) X ( n ) ,则 称 ( X (1) , X (2) , , X ( n ) ) 为 样 本 的 一 组 顺 序 统 计 量 , 称X (i) 为 样 本 的 第 i 个 顺 序 统 计 量 。 特 别 地 , 称 X (1) 与 X ( n ) 分 别 为 样 本 的 极 小 值 与 极 大 值 ,并 称 X (n) X (1) 为 样 本 的 极 差 。 为 样 本 极 小 值 。),.,min( 21)1( nXXXX ( ) 1 2max( , ,., )n nX X X X 为 样 本 极 大 值 三 、 枢 轴 量 在 样 本 的 统 计 量 中 不 应 该 包 含 总 体 分 布 的 任 何 未 知 参 数 。但 是 在 统 计 推 断 问 题 中 , 又 常 常 需 要 利 用 样 本 资 料 对 总 体 分 布中 的 某 一 个 未 知 参 数 进 行 推 断 。 为 此 , 需 要 构 造 一 个 样 本 的 仅 含 有 待 推 断 的 未 知 参 数 ,而 不 含 有 其 它 未 知 参 数 的 函 数 U ( X1 , X2 , , Xn ; ) , 同 时 要求 如 此 构 造 的 样 本 函 数 U ( X1 , X2 , , Xn ; ) 的 分 布 已 知 。 将 这 种 只 含 有 一 个 未 知 参 数 、 且 分 布 已 知 的 样 本 函 数 , 称为 枢 轴 量 。 人 们 利 用 枢 轴 量 的 已 知 分 布 , 就 可 以 对 总 体 分 布 中的 未 知 参 数 进 行 统 计 推 断 。 由 此 可 见 , 枢 轴 量 应 该 满 足 三 点 要 求 : 首 先 , 它 必 须 是 一个 样 本 的 函 数 ; 其 次 , 在 这 个 样 本 的 函 数 中 仅 含 有 一 个 未 知 参 数 ; 最 后 , 此 样 本 函 数 的 分 布 是 已 知 的 。 例 4.8( P.129 例 4.5) 设 总 体 X , 其 中 已 知 , 未 知 , ( X1 , X2 , , Xn ) 为 总 体 X 的 一 个 样本 , 令 , 则 U N( 0 , 1 ) 。 证 ( X1 , X2 , , Xn ) 是 来 自 正 态 总 体 的 一 个 样 本 , X1 , X2 , , Xn 相 互 独 立 , 且 ,i = 1, 2, , n。 ,于 是 , 。 ),( 20N20 nXU /0 ),( 20N ),( 20NXi)1,(1 201 nNXnX ni i )1,0(/0 NnXU 另 外 , 由 于 U 是 样 本( X1 , X2 , , Xn ) 的 函数 , 且 仅 含 有 一 个 未 知 参 数 , 同 时 U 的 分 布 已 知 , 所以 U 是 一 个 枢 轴 量 。 4.3 常 用 的 统 计 分 布 统 计 推 断 的 基 本 做 法 是 : 在 取 得 总 体 X 的 样 本 ( X1 ,X2 , , Xn ) 之 后 , 借 助 样 本 统 计 量 ( 或 枢 轴 量 ) 来 对 未 知的 总 体 分 布 进 行 推 断 。 为 了 实 现 统 计 推 断 的 目 的 , 一 般 需 要 确 定 相 应 的 统 计 量( 或 枢 轴 量 ) 所 服 从 的 分 布 。 本 节 将 介 绍 一 些 统 计 学 中 常 用的 统 计 分 布 。 一 、 分 位 数 分 位 数 是 统 计 分 布 的 数 字 特 征 。 定 义 4.4( P.130) 随 机 变 量 X 的 分 布 函 数 为 F(x),对 给 定 的 实 数 ( 0 F ) = , 或 F( F ) = 1 。 则 称 F 为 随 机 变 量 X 的分 布 的 水 平 的 上 侧 分 位 数 。 或 直 接 称 为 分 布 函 数 F(x) 的 水平 的 上 侧 分 位 数 。 特 别 地 , 如 果 F(x) 是 严 格 单 调 增 的 , 则 其 在 水 平 的 上侧 分 位 数 F 为 F = F 1 ( 1 ) 。 当 X 是 连 续 型 随 机 变 量 时 , 设 其 密 度 函 数 为 f (x):X f (x) , 则 其 在 水 平 的 上 侧 分 位 数 F 应 满 足( P ( X F ) = ) : ,其 中 F 也 称 为 水 平 的 右 侧 分 位 数 ; 为 图 中 阴 影 部 分 的 面积 , 通 常 表 示 一 个 小 概 率 事 件的 概 率 , 也 称 为 ( 右 侧 ) 尾 部概 率 , 常 取 值 为 0.01、 0.05 和 0.10 , 一 般 要 求 F1 ) = 1 , 或 F( F1 ) = 。 注 : 当 密 度 函 数 为 f (x) 为 偶 函 数 时 , 成 立 F1 = F ( 如 图 2) 。 图 1 图 2f (x) 1 0 F1 x xf (x) F1 = F 0 F 如 : 标 准 正 态 分 布 N( 0 , 1 ) 在 水 平 的 上 侧 分 位 数 通 常记 为 u , 且 u 应 满 足 0 ( u ) = 1 。 于 是 , 通 过 查 标 准 正 态 分 布 的 分 布 函 数 表 ( 附 表 2) , 即可 以 得 到 分 位 数 u 的 值 。 例 如 , 当 = 0.05 时 , 0 ( u 0.05 ) = 0.95, 查 表 得 u 0.05 = 1.645,由 对 称 性 , 得 u 0.95 = 1.645; 当 = 0.10 时 , 0 ( u 0.10 ) = 0.90, 查 表 得 u 0.10 = 1.28,由 对 称 性 , 得 u 0.90 = 1.28。 总 注 : F( 1) 分 布 函 数 的 图 像 在 左 侧 的 面 积 为 .1 ( 2) 若 F(x)是 严 格 单 调 递 增 的 , 则 ).1(1 FF( 3) 标 准 正 态 分 布 N(0,1)水 平 的 上 側 分 位 数 通 常 记 为.1)(, 0 uu 即 它 满 足( 4) 根 据 图 形 的 关 系 , 可 以 得 到 .1 , 221 1 FXFP FXP( 5) 对 于 具 有 对 称 分 布 的 分 布 函 数 的 上 側 分 位 数. 1 FF 在 统 计 学 中 , 还 要 用 到 另 一 种 分 位 数 双 侧 分 位 数 。 定 义 4.5( P.131) 设 X 是 对 称 分 布 的 随 机 变 量 , 其 分 布函 数 为 F(x), 对 给 定 的 实 数 ( 0 T ) = , 即 P( X T ) + P( X T ) = , 得 P( X T ) + P( X T ) = / 2 且 P( X F ) = , 知 : T = F / 2 , 即 水 平 的 双 侧 分 位 数 T ,就是 水 平 / 2 的 上 侧 分 位 数 F / 2 ( 通 常 不 使 用 符 号 T , 而 使用 符 号 F / 2 来 表 示 双 侧 分 位 数 ) 。 当 X 是 连 续 型 随 机 变 量时 , 设 其 密 度 函 数 为 f (x),T 的 意 义 如 右 图 所 示 。 可 见 , T = F / 2 , 且 有 P ( X F / 2 ) = / 2 或 F ( F / 2 ) = 1 / 2, 以 及 P ( F / 2 X F1 / 2 ) = 1 / 2, 或 F ( F1 / 2 ) = / 2; F / 2 满 足 : P( X F / 2 ) = / 2, 或 F ( F / 2 ) = 1 / 2。且 有 P( F1 / 2 X F / 2 ) = 1 。 当 X 是 连 续 型 随 机 变 量 时 , 且 X f (x) 时 , 有 下 图 。 x/2f (x) 1 0 F1 / 2 F / 2/2 例 4.9 当 = 0.05 时 , 求 标 准 正 态 分 布 的 水 平 的 ( 双侧 ) 分 位 数 。 解 当 = 0.05 时 , 0 ( u 0.025 ) = 0.975,查 表 得 u 0.025 = 1.96; 且 有 P( 1.96 X 1.96 ) = 1 0.05 = 0.95 。 0 x)(x u1u 二 、 2 分 布 命 题 4.1 设 X1 , X2 , , Xn 是 n 个 相 互 独 立 的 随 机 变量 , 且 Xi N(0,1), i = 1, 2, , n 。 则 X = X12 + X22 + + Xn2 的 密 度 函 数 为 , 其 中 是 ( 伽 马 ) 函 数 。 定 义 4.6( P.128) 一 个 随 机 变 量 X 称 为 服 从 以 n 为 自 由度 的 2 分 布 , 如 果 其 密 度 函 数 为 。 记 作 X 2( n ) 。 可 见 , 服 从 2 分 布 的 随 机 变 量 一 定 是 非 负 随 机 变 量 。0,)2(2 1);( 211222 xexnnx xnn )0()( 0 1 dxex x0,)2(2 1);()( 211222 xexnnxxf xnnX 定 理 :设 X1,X2,Xn是 相 互 独 立 的 随 机 变 量 ,且 XiN(0,1),则 统 计 量2 2 2 21 2 . ( )nX X X X n 2, ( ), .X n X n反 之 若 则 可 分 解 为 个 相 互 独 立的 标 准 正 态 随 机 变 量 的 平 方 和 2 分 布 的 密 度 函 数 的 图 形 见 P.128 图 4-4。 当 自 由 度 n 取不 同 的 值 时 , 2 分 布 的 密 度 函 数 的 图 形 具 有 不 同 的 形 状 。 当 n 3 时 , 2 分 布 的 密 度 函 数 的 曲 线 都 为 单 峰 曲 线 , 曲线 从 原 点 开 始 递 增 , 在 x = n 2 处 达 到 最 大 值 , 然 后 递 减 , 并以 x 轴 为 渐 进 线 。 函 数 的 图 形 关 于 直 线 x = n 2 不 对 称 , 但 随着 自 由 度 n 的 增 大 , 曲 线 的 峰 值 向 右 移 动 , 图 形 变 得 比 较 平 缓 ,并 且 趋 于 对 称 。 因 此 , 当 自 由 度 n 充 分 大 以 后 , 2 分 布 可 以用 正 态 分 布 来 近 似 。 2分 布 的 的 密 度 函 数 的 示 意 图 当 n = 2 时 , 是 参 数 的 指 数 分布 的 密 度 函 数 , 即 自 由 度 为 2 的 2 分 布 2( 2 ) 就 是 参 数 的 指 数 分 布 。 其 密 度 函 数 的 曲 线 在 x = 0 处 取 到 最 大 值 ,然 后 递 减 , 并 以 x 轴 为 渐 进 线 。 当 n = 1 时 , 2 分 布 的 密 度 函 数 的 曲 线 在 x = 0 处 取 无 穷 大值 并 以 x 轴 和 y 轴 分 别 为 其 水 平 渐 进 线 和 垂 直 渐 进 线 。 根 据 定 义 4.6 和 正 态 分 布 的 性 质 , 可 以 得 到 下 面 的 命 题 。 命 题 4.2( 1) 若 X 2( m ), Y 2( n ), 且 随 机 变 量 X 与 Y 相 互 独 立 , 则 X + Y 2( m+n ) 。 ( 也 称 之 为 独 立 2 变 量的 可 加 性 。 )( 2) 若 X 2( n ), 则 EX = n, DX = 2n 。 0,21)2;( 212 xex x 21 21)21(e)21(e 证 明 ( 1) 设 随 机 变 量 X1 , X2 , , Xm , Xm+1 , ,Xm+n 相 互 独 立 , 同 服 从 标 准 正 态 分 布 N(0,1) , 则 由 命 题 4.1 及定 义 4.6 得 X12 + X22 + + Xm2 2( m ), Xm+12 + Xm+22 + + Xm+n2 2( n ), X12 + X22 + + Xm+n2 2( m+n )。 X 2( m ), Y 2( n ), X 与 X12 + X22 + + Xm2 同 分 布 , Y 与 X m+12 + Xm+22 + + Xm+n2 同 分 布 。 又 X 与 Y 相 互 独 立 , X + Y 与 X12 + X22 + + Xm+n2 同 分 布 。 X + Y 2( m+n ) 。 ( 2) 设 随 机 变 量 X1 , X2 , , Xn 相 互 独 立 , 同 服 从 标准 正 态 分 布 N(0,1) , 则 X12 + X22 + + Xn2 2( n ), 且 EXi = 0, DXi = 1, i = 1, 2, , n 。 于 是 , EXi2 = DXi + (EXi )2 = 1, i = 1, 2, , n ; i = 1, 2, , n 。 33)(3213 32121 21)( 202212 212213 214044 2 22 2 ix xx xi EXdxxxdxex dxexex dxexdxxxEX X 2( n ), X 与 X12 + X22 + + Xn2 同 分 布 , 于 是 , ; ( 注 : ) 又 随 机 变 量 X1 , X2 , , Xn 相 互 独 立 , X12 , X22 , , Xn2 也 相 互 独 立 , 而 X 与 X12 + X22 + + Xn2 同 分 布 , 从 而 。 2 分 布 是 常 用 的 统 计 分 布 之 一 , 但 由 于 其 密 度 函 数 的 结构 比 较 复 杂 , 难 于 进 行 直 接 的 计 算 。 通 常 将 其 制 成 统 计 用 表( 附 表 3 ) 。 附 表 3 给 出 了 自 由 度 为 n 的 2 分 布 的 水 平 的 上 侧 分 位数 2 ( n ) 的 值 , 即 若 随 机 变 量 X 2( n ), 0 2 ( n ) ) = , 或 P( X 21 ( n ) ) = 1 。 nEXXEEX nini ini i 11 21 2 1)( ni iXX 1 2 nEXEXDXXDDX nini iini ini i 2)13()()( 11 2241 21 2 2(n) 由 于 2 分 布 的 密 度 函 数 2( x ; n ) 不 是 对 称 的 , 因 而 2 分 布 不 存 在 双 侧 分 位 数 。 但 在 统 计 推 断 中 , 常 常 会 使 用 两 个 分位 数 21 / 2 ( n ) 和 2 / 2 ( n ) , 使 P( X 2 / 2 ( n ) ) = 。 通 常 采 用 式 子 P( X 21 / 2 ( n ) ) = 1 / 2 和 P( X 2 / 2 ( n ) ) = / 2 通 过 查 表 来 确 定 分 位 数 21 / 2 ( n ) 和 2 / 2 ( n ) 。 且 有 P( 21 / 2 ( n ) X 45 或 n 50 ) 时 , 可 以 用 正态 分 布 来 近 似 2 分 布 , 用 正 态 分 布 的 分 位 数 近 似 地 求 得 2 分布 的 分 位 数 。 例 4.10 设 r.v. X 2( 16 ), = 0.05, 求 1)21 ( 16 ) ;2) 21 / 2 ( 16 ) 。 解 1) 由 P( X 20.95 ( 16 ) ) = 0.95, 查 表 得21 ( 16 ) = 20.95 ( 16 ) = 7. 962; 2) 由 P( X 20.975 ( 16 ) ) = 0. 975, 查 表 得21 / 2 ( 16 ) = 20.975 ( 16 ) = 6.908, 且 有 P( 6.908 X 28.845 ) = 0.95 。 三 、 F 分 布 F 分 布 也 是 一 种 常 用 的 统 计 分 布 。 命 题 4.3 设 X 2 ( m ), Y 2 ( n ), 且 X 与 Y 相 互 独 立 , 记 , 则 Z 的 密 度 函 数 为其 中 ( p 0, q 0) 是 ( 贝 塔 ) 函数 。 YXmnnY mXZ / 0,)1()()2,2( 1),;( )(2112 xxnmxnmnmnmnmxf nmm 10 11 )1(),( dxxxqp qp 定 义 4.7 一 个 随 机 变 量 X 称 为 服 从 第 一 自 由 度 为 m , 第二 自 由 度 为 n 的 F 分 布 , 如 果 其 密 度 函 数 为 记 作 X F( m , n ) 。 可 见 , 服 从 F 分 布 的 随 机 变 量 一 定 是 非 负 随 机 变 量 。 0,)1()()2,2( 1),;()( )(2112 xxnmxnmnmnmnmxfxf nmmX F分 布 的 的 密 度 函 数 的 示 意 图(n1,n2)=(10,40)(n1,n2)=(11,3)O F 分 布 的 密 度 函 数 曲 线 的 形 状 因 自 由 度 m、 n 的 不 同 取 值而 异 。 当 第 一 自 由 度 m 3 时 , F 分 布 的 密 度 函 数 的 曲 线 是 单 峰曲 线 , 曲 线 在 处 达 到 最 大 值 , 且 x* 1, 即 图形 的 峰 值 恒 在 小 于 1 处 达 到 。 当 两 个 自 由 度 m 与 n 都 变 得 越 来 越 大 时 , x* 就 越 来 越 接近 于 1, 从 而 函 数 的 图 形 就 在 非 常 接 近 于 1 的 地 方 达 到 最 高 点 ,同 时 , 曲 线 也 接 近 于 对 称 ; 当 m 与 n 都 趋 于 无 穷 大 时 , F 分 布 趋 于 正 态 分 布 。 22* n nmmx 综 合 定 义 4.7 和 命 题 4.3 , 得 结 论 设 随 机 变 量 X 与 Y 相 互 独 立 , 分 别 服 从 2 ( m ) 与 2 ( n ) 分 布 。 令 随 机 变 量 , 则 Z 服 从 第 一自 由 度 为 m , 第 二 自 由 度 为 n 的 F 分 布 , 即 Z F( m , n ) 。 进 而 还 有 结 论 若 随 机 变 量 Z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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