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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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和控制要素控制体系 控制内容控制方法 控制内容层面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控制的要素。 控制方法层面是指为实现规划意图选取控制的手段。规划控制体系的内在构成包括 6 个方面: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建造城市设计引导配套设施行为活动第三章 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 其具体控制内容包括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相容性和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第一节 用地面积与用地边界一、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是规划地块划定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单位为公顷,精确度全国各地略有不同, 一般为小数点后两位,每块用地不可有重叠部分。用地面积是规划用地红线围合的面积,是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所依据的面积; 征地面积是土地部门为了征地划定的征地红线围合而成。ApWAg二、用地边界 用地边界是规划用地和道路或其他规划用地之间的分界线,用来划分用地的权属。一般 用地红线表示的是一个包括空中和地下空间的竖直的三维界面。地块的用地边界划分一般有如下原则:(1) 严格根据总体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根据用地部门、单位划分地块;(2) 以单一性质划定地块,即一般一个地块只有一种使用性质;(3) 建议有一边和城市道路相邻;(4) 结合自然边界、行政界线划分地块;(5) 考虑地价的区位级差;(6) 地块大小应和土地开发的性质规模相协调,以利于统一开发;(7) 对于文物古迹风貌保护建筑及现状质量较好、规划给予保留的地段,可单独划块, 不再给定指标;(8) 规划地块划分必须满足“专业规划线”的要求,专业规划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控 制要求,主要有道路红线、河湖水面蓝线、城市绿化绿线、高压走廊黑线、文物古迹保护紫 线、微波通道橙线等,可参考表3 一 l及图32;(9) 规划地块划分应尊重地块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边界。地块划分规模可按新区和旧城改建区两类区别对待,新区的地块规模可划分得大些,面积控 制在35ha左右,旧城改建区地块可在0. 53ha左右。规划控制线一览表 第二节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用地性质的划分应参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简称 标准。标准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分类的基本依据,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 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 46类, 73小类,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 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例如,居住用地为大写的R,中类和小类各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如中类的 R1 和小类的 R11。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使用比较方便,但是由于这个标准顾及面 较广,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某些方面不是十分合适。在具体规划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遇到 一些混合用地或者无法明确区分的用地,例如有沿街店铺的居住用地,在标准中都是没 有单独列出的。第三节 土地使用兼容土地使用兼容 多种用地性质在地块内混合布置,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有些使用性质可以混合,而有些则不适宜混合布置。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相邻会带来污染和噪音大型的市政设施和其他用地混合布置时会有辐射或者布线的问题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主要由用地的适建表来反映一、国外土地使用兼容的规定 纽约市将土地分为居住用途区、商业用途区和工业用途区三大类,根据共同的功能及对外界的影响程度,建立了 18个使用组(Use Group):居住2组,社区设施2组,零售与商业 7组,娱乐4组,基本服务1 组及工业2组,并分别规定了在居住用途区、商业用途区和工 业用途区中允许设立的使用组。二、国内土地使用兼容的规定(一) 土地使用兼容表控制为了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既有“弹性”,又不失去控制作用,各地拟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 使用性质兼容表。用地性质的确定要有一定的弹性余地,要制定土地相容规划。所谓“相容”,是指某一类性 质的用地内允许建、不许建或经过某规划部门批准后许建的建筑项目。(二) 土地使用兼容的原则(1) 促进相关功能建筑的集中布置;(2) 提高土地经济效益;(3) 减少环境干扰;(4) 确保非营利性设施、市政设施用地不被占用;(5) 保持土地使用的有限灵活性,允许部分建筑、设施混合布置:(6) 土地使用兼容应注意到其宽容度和灵活性以提高应变能力,同时又不和总体规划相违背。 就具体分类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具体对待,不强求一律。思考题1. 为什么要规定土地使用兼容?2. 地块划分的原则是什么?3. 简述规划控制线及其作用。第四章 环境容量控制环境容量控制即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 量作出合理规定。其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三项,相应延伸的指标还有空地率、人口 密度和人口容量等。城市环境容量主要分为城市自然环境容量和城市人工环境容量两方面。 城市自然环境容量主要表现在日照、通风、绿化等方面。第一节 容积率一、容积率的概念容积率(FAR)又称楼板面积率或建筑面积密度,是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之和Ar 与地块面积 Al 的比值。FAR=Ar/Al (万 m2 / 万 m2 )容积率是衡量土地使用强度 的一项指标 在一定的建筑密度条件下,容积率与平均层数成正比; 在一定的层数条件下,容积率与地块建筑密度成正比。例:广州市在旧城改造中采用以商住和第三产业为主,控制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力求“高 容积、低密度”的土地开发政策,这就意味着增加建筑物层数。地块面积保持不变,容积率指标越高,建筑面积的总量越多。 容积率指标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比较综合地反映对城市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使用强度。容积率可制定上限和下限u下限保证开发商的利益上限防止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及环境质量下降u二、容积率的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一)地块的使用性质不同性质的用地,开发强度不相同 例如:商业、旅店和办公楼等的容积率一般应高于住宅、学校、医院和剧院等。(二)地块的区位 土地区位效益(级差地租)理论支配着城市各项用地的空间安排及土地利用效率与开发强度。土地使用强度,应根据其区位和级差地租区别确定。 例如:中心区、旧城区、商业区和沿街地块的地价与居住区、工业区的地价相差很大,对建 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地块划分大小、容积率高低、投入产出的实际效益等产生直接影响。 例如:中央商务区(CBD)的容积率比远离中央商务区的地区要高得多。(三)地块的基础设施条件 一般来说,较高的容积率需要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自然条件作为支撑。(四)人口容量 较高的容积率能容纳更多的人口,则需要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自然条件 以城市交通与基础设施容量指标来控制地块的开发建设强度,既要避免过度开发,也要防止利用不充分。例如:香港的太古广场、东京的涩谷、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地区、英国的道克兰地区高密度 开发就配以高强度的基础设施容量。(五 ) 地块的空间环境条件即与周边空间环境上的制约关系,如建筑物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形体、绿化控制和联 系通道等。(六 ) 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格条件容积率与出让价格成正比(七)城市设计要求宏观城市设计构想,通过其具体的控制原则、控制指标与控制要求等来具体体现(八 ) 建造方式和形体规划设计 不同建造方式和形体规划设计能得出多种开发强度的方案 例如:低层低密度、低层高密度、多层行列式、多层围合式、自由式、高层低密度和高层高 密度,这些均对容积率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美国的居住区按照建筑形式划分容积率,按高层公寓、多层公寓、别墅等类型划分。 同种建筑类型的地块容积率应该相同,是为了保证规划的公平。三、容积率的相关问题(一)容积率与城市开发的关系1. 前期投资费用2. 开发利润总额开发利润总额二总建筑面积X商品房售价/m2商品房售价二建筑工程成本+设计和管理费用成本+开发利润和税收+前期投资费用 好处:可以降低单方建筑面积上所分摊到的前期投资费用额,进而降低总成本,提高开发利 润。土地使用费、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费用3. 开发资金的循环速度 增加容积率,减少开发项目,将开发资金相对集中,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可以减少前期准备 工作对开发周期的影响,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二)容积率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1. 容积率过高,环境恶化,诱发社会问题2. 环境质量的下降引起地租及房价下跌,使开发利润减少。(三)容积率的奖励 提倡在建筑综合体内统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并对所在用地的建筑容积率予以酌量递 补。在我国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已规定: “在既定建筑覆盖率和 建筑容积率的建筑基地内,如建设单位愿意以部分空地或建筑的一部分(如天井、低层的屋 顶平台、底层、廊道等)作为开放空间,无条件地、永久提供作为公众交通、休息和活动之 用时,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确认,该用地内的建筑覆盖率和建筑容积率可予提高”。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3年10月)中规定: “市政设施用地选址确有 困难的,可在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筑基地内,设置为地区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如变电站、 电话局等)。设置在拟建建筑物内的,在计算容积率时,可不计该设施的建筑面积;单独设 置的,在计算容积率时,可不计该设施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但在计算建筑密度时,必须 计入该设施占地面积”。第二节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指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面积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面积之和宁用地面积)X100%城市的建筑应保持适当的密度,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它能确保城市的每一个部分都能 在一定条件下得到最多的日照、空气和防火安全,以及最佳的土地利用强度。第三节 居住人口密度 居住人口密度指单位建设用地上容纳的居住人口数,单位为人公顷。具体表现在一块用地 上时,就是用该块用地的总人口除以用地面积得出的数值:居住人口密度=(地块内的总人口数宁地块的面积)X100% 确定人口密度,应根据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合理确定人口容量,再进一步确定 具体地块的人口密度。也可理解为:在特定的生活需要,配合上相应的环境和设施承受力下,这一块土地可以容纳 的最适宜的人口数量。确定人口密度的方法:根据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合理确定人口容量,再进一步确定具体 地块的人口密度。第四节 绿地率一、绿地率的概念(一)绿地率的定义 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地块内绿化用地总面积宁地块面积)X100% 规划控制其下限。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组团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 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1% 的雕塑、亭榭、水池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二)绿地率的功能 绿地率的控制可以保证城市的绿化和开放空间,为人们提供休憩和交流的场所。绿地率为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A3,不包括住宅用地中的绿化用地A2 和树冠覆盖其他用地的面积A4. 1)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即(A 1+A3)SX100%绿化率为绿化面积(包括公共绿地A3和住宅用地中的绿化面积A2,不包括树冠覆盖其 他用地的面积A4-1)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即(A1+A2+A3)/SX100%公共绿地率为公共绿地面积A3(仅包括公共绿地,不包括其他绿地、住宅中的绿化用地 和树冠覆盖其他用地的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即A3SX100%绿化覆盖率为所有绿化植物覆盖的投影面积(包括公共绿地A3、其他绿地A1、住宅中的 绿化用地A2和树冠覆盖其他用地的面积A4. 1)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即(Al+A2+A3+A4-1)SX100%思考题1. 确定容积率的因素有哪些?2. 容积率与建筑密度的关系如何?3. 绿地率与绿化率、公共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如何区分?第五章 建筑建造控制建筑建造控制是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的良好环境条件,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 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主要控制内容有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 沿路建筑高度、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等。应该注意,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建筑建造的控制,并非是针对个别建筑的具体控制,即 不是针对具体某一建筑规定它有多高、与其他建筑问距多少等,而是对地块内建筑建造活动 的一般性规定。第一节 建筑限高 一、影响建筑高度的因素(一 )经济因素 在一定的层数之内,建筑层数越高,总建筑面积越大,就越有利可图。(二 ) 社会环境因素 需要从城市整体风貌的和谐统一入手,考虑不同地段的不同要求,考虑与周边建筑的协 调关系,保持良好的城市天际线。例如:杭州西湖周边建筑高度的控制20 世纪 90 年代,西湖周边矗立起了一些高层建筑,破坏了西湖原本优美的天际轮廓 线,许多专家学者包括普通市民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后来杭州市政府专门组织专家编制 了西湖周边地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统一协调建筑高度与环境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般来说建筑物的高度H与旷地w(道路、广场、绿地、水面等)的比例关系给人的视 觉心理感受如下:H0.3w宽阔,空旷0.3WH0.6W高耸,压迫( 三 ) 基础设施条件限制 例如机场周边建筑,由于飞机起飞降落安全需要,有专门净空限制要求,其高度限制范 围半径可达2 嘶以上。再如微波通道限制,在两个微波通讯点之间,建筑物不能有遮挡。二、建筑限高的确定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例 (一)沿路建筑高度的控制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 倍,即:HW1.5(W+S)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AWL(W+S)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 1.5(即56.3 )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后退距离(二) 建筑高度计算 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白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有女儿墙的屋面,自 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45(含 45)的,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项加上檐口挑出宽 度;坡度大于 45的,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项。(三)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方法根据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选择适当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 分析视点的距离23H第二节 建筑后退 一、建筑后退 建筑后退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 进行控制。包括建筑后退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后退河道蓝线、绿线、黑线、紫线等二、保证必要的建筑后退距离(一 ) 避免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混乱保证建筑物之间的日照采光和通风要求(二)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 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轨道交通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应保证必要的建筑退让,以满足消防、环保、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另外,对于道 路两侧的建筑物,还应考虑防灾规划等方面的要求,比如地震发生时,考虑到房屋倒塌可能 对作为救援疏散通道的道路造成堵塞。(三)保证必要的城市公共空间和良好的城市景观 建筑建造贴近景观区域,会对公共景观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公共绿地周边建筑退让规定:建筑基底轮廓的退让 不同高度范围内建筑的退让三、建筑后退距离的确定考虑消防、防汛、交通安全城市景观、城市公共活动空间要求。以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为例。建筑退让管理技术规定1建筑退让用地界线的最小距离为5m。在临近用地界线布置建筑物时,与界外建筑物的建 筑间距要求应按二者之间最大间距要求确定建筑间距。建筑间距要求小的一方以用地界线为 基准,后退其本身间距的一半距离,其剩余距离由建筑间距要求大的一方退让。其它方面有 建筑退让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2用地界线外为文、教、卫建筑时,其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在第1条的基础上应加退23m。3. 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 离)的0.7倍,且最小值为3m。若地下建筑物的附属物露出地面的应按第1条的规定执行。4当道路红线2060m宽时,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距离48m,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要满足当地建筑日照间距的规定;当干道达不到单向三条车道时在交叉口 5080m处应满足增加一条右转车道的要求5. 退让出的用地宜与道路绿化用地组成宽度不小于8m的带状绿地6.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特色风貌区、特色街道可另行规定;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因具体情况按 本规范第5条的规定退让确有困难的,可减少退让,但退让距离不得小于3m;新建影剧院、 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 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6m,并应留出临时停车 或回车的场地。7. 高层建筑由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各个城市对不同情况下建筑后退均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一般包括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建筑后 退道路红线、建筑后退河道蓝线、建筑后退绿线、黑线、紫线等。其退让距离的确定除必须 考虑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方面外,还应考虑城市景观、城市公共活动空间要求等。 第三节 建筑间距一、 建筑间距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18m。 二、建筑间距的确定居住建筑间距采用日照间距来控制1.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日照量而保持 的一定间隔距离。2. 日照量的标准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 一般要求在冬至日中午前后至少要有2 小时的连续日照时间。日照时间是该建筑物在规定的某一日内能收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的。通常以冬至日作 规定。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投射面积累计的大小及太阳中紫外线的效用。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建筑间距技术规定 建筑间距的控制应该满足日照、通风、卫生、防火、防灾及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 时还应该遵守下列规定:1. 住宅建筑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宜争取较好朝向。其日照标 准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规定。2. 医院病房大楼、休(疗)养院、老年公寓和中、小学教学楼的建筑间距必须保证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有连续2h的日照;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的建筑间距必须保证冬至日有效 日照时间带有连续3h的日照。3. 其它性质建筑之间距离除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等相应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外,不同性质建筑之间还必须以规定要求的最大间距为准第六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引导控规的控制指标包含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指导性指标:对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的要求及其他环境要求 控规从两个方面决定和影响着城市形态: 其一是地块的总体格局和整体形象 其二是各种细则影响城市设计的品质 控规阶段,城市设计对城市空间形成的指导作用,主要在于要比较准确地把握规划地区与城 市整体空间的关系和特色。控规中的城市设计引导内容确定规划区域的空间结构骨架、各地块的用地功能风貌、道路绿化系统V V从城市设计的角度考虑不同空间序列的关系,形成城市设计总体概念与结构,以 “城市设计概念图”加以表达V 将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的要求以指标的形式确定下来,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及 建筑单体设计。控规中的城市设计引导多用于城市中的重要景观地带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带 第一节 建筑体量、建筑形式与建筑色彩控制一、建筑体量 指建筑物在空间上的体积,包括建筑的长度、宽度、高度。建筑体量一般从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和建筑形体三方面提出控制引导要求,一般 规定上限。 建筑的体量大小对于城市空间有着很大的影响,同样大小的空间,被大体量的建筑围合,和 被小体量的建筑围合,给人的空间感受完全不同。另一方面,建筑所处的空间环境不同,其 体量大小给人们的感受也不同。大体量建筑在大的空间中给人的感觉不一定大,反之亦然。 建筑体量的控制还应考虑地块周边环境的不同,比如临近传统商业街坊,规划若兴建大体量 的建筑,一般应运用适当的设计手法,将其“化解”为若干小体量的建筑,使之与周边传统 建筑体量相协调。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建筑为例。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毛主席纪念堂等建筑的体 量都很巨大,但在开阔的天安门广场上没有大而不当的感觉,建筑体量与所处空间的大小有 了很好地呼应。与天安门广场相连的东西长安街上的建筑体量也很巨大,这一方面是因为大 体量建筑可以很好的体现北京作为国家政治中心的庄严形象,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建筑要与整 个北京恢宏大气的城市格局相协调。二、建筑形式 应根据具体的城市特色、具体的地段环境风貌要求,从整体上考虑城市风貌的协调性,对建 筑形式与风格进行引导与控制。建筑形式控制的内容 主体结构形式控制 屋顶形式控制三、建筑色彩1. 色彩的影响色彩能引起人生理、心理反应 色彩是人们对城市环境直观感受的主要要素之一2. 建筑色彩从色调、明度和彩度上提出控制引导要求建筑主体的色谱如墙面、墙基、屋顶等主要颜色点缀色谱:指与建筑主调相配合的建筑体的其他因素如门、窗框、栏杆等组合色谱:指建筑主体色谱和点缀色谱相配合的谱系。国内部分城市基本色规划控制。 北京市要求对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定期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粉饰主要选择以灰色调为 主的复合色,以创造稳重、大气、素雅、和谐的城市环境。哈尔滨市对建筑物外立面实行色彩规划时,将把米黄色和白色作为推荐色。武汉市推荐城市建筑色谱为:冷灰、暖灰、中灰、重彩和淡彩等5 类色系,同时推荐了 300 多种建筑外观用色。第三节 建筑小品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绿化小品、商业广告、指示标牌等街道家具和建筑小品的引导控制一般 是规定其布置的内容、位置、形式和净空限界。第七章 配套设施控制第一节 公共设施配套控制配套设施是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保证,配套设施控制即是对居住、商业、工业、仓储 等用地上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提出定量配置要求。第一节 公共设施配套控制 一、城市层面上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主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将上层次规划用文 字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内容落实到用地和具体位置上。二、不同性质用地上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一 )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行政管理、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社区服务、 绿地、市政和其他等十一类。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分为控制性和指导性指标。为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 落实,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指标为控制性指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计公共绿地)占居 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不低于16。控制性指标一指居住区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必须设置项目的指标。 指导性指标一指居住区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可根据标准定位和市场需求实指标。 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内容(1) 文化设施 主要指由政府投资(含区文化局和总工会),向社会开放,组织和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 文化机构,包括文化科技站、图书馆、青少年活动设施等。(2) 体育设施 主要指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活动场所。(3) 教育设施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在控规中高中、初中及小学要落实,幼儿园一般不落 实用地但在图则上应用符号表示。中学用地面积一般为3.0ha,小学一般为0.8ha。容积率控制在0.2左右。(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包括门诊所、卫生站、医院。门诊所在居住区一级必须设置,居住小区建议设置,医院设置,卫生站在居住组团级别必须设置。一般门诊所需要落实在用地上,卫生站在中用 符号表示。(5) 商业设施 应将商业设施的建筑面积指导性指标,通过市场行为进行配置和调节。商业设施的分类宜粗不宜细。餐饮、菜场等对居民有影响的设施不应与住宅结合设置。(6) 行政管理设施 居住区的行政管理设施配套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工商管理事务等。 这些设施不需落实用地,只需在图则中用符号表示。街道办事处多与派出所起布置,其占地 及面积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规范规定。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方式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置。5 万人规模的居住区,需要有一个聚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多种设施的公共活动 中心,该中心宜与公交站点结合。(二 ) 其他用地公共服务设施配建 工业区、仓储区等的公共服务设施宜按生产、生活服务中心设置,设置项目、规模视需 要而定。如生产中心配建供电、供气等设施;服务中心配建单身公寓、餐饮、医疗、服务等 设施。第七章 配套设施控制第二节 市政设施配套控制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市政设施控制的主要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市政设施控制分为市政设施用地控制和市政管线控制。市政设施用地控制应参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从总体上和地块上两个层次分别控制到中类和小类,划定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此外,还需 引导性规定各项公用工程在地面上构筑物的位置、体量和数量。如: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 公共厕所、污水泵站)、电力设施(变电站、配电所、变配电箱)、电信设施(电话局、邮政局)、 燃气设施(煤气调气站)、供热设施(供热调压装置)等,便于各街坊及道路两侧统一规划设计。市政管线控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和城市工程管线规划同步,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 径、管底标高、沟径、管井、检查井、地下、地面构筑物等,明确各条管线所占空间位置及 相互的空间关系,减少建设中的矛盾,使之安全、顺畅运行。市政设施配套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热力、燃气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控制以及基础设施容量规定。二、各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 ) 给水工程 应在给水分区规划或给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阶段中的给水规划,其编制 内容符合以下要求:1计算用水量,提出对水质、水压的要求城市用水量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用 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第二部分应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 以外的所有用水量的总和。其中应包括:工业和公共设施自备水源供给的用水、河湖环境用 水和航道用水、农业灌溉和养殖及畜牧业用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用水等。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 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回用水率等因素确定。2提出对水质、水压的要求 城市统一供给的或自备水源供给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 生标准(GB5749)的规定。最高日供水量超过50万m3不到100万m3的其他城市,有城市统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 供水水质宜符合规范规定。城市统一供给的其他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3布置给水设施和给水管网 城市配水干管的设置及管径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规划期给水规模并结合近期建设确 定。其走向应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并宜避开城市交通主干道。管网布置必须保证供水安 全可靠,宜布置成环状。即按主要流向布置几条平行干管,其间用连通管连接。干管尽可能 布置在两侧有用水量较大的道路上,以减少配水管数量。平行的干管间距为500800m,连 通管间距8001000m。干管尽可能布置在高地,若城市地形高差较大时,可考虑分压供水 或局部加压。管线应遍布在整个给水区内。管线在城市道路中的埋设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当配水系统中需设置加压泵站时,其位置宜靠近用水集中地区。泵站用地应按规划期给 水规模确定,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规定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4.计算输配水管渠管径,校核配水管网水量及水压管网中用水量最高日最高时各管段的计算流量分配确定后,一般就作为确定管径d的依据。 d=4QV式中Q一最高日最高时各管段的计算流V 一管内流速。5选择管材给水管材主要有灰铸铁管、球墨铸铁管、钢管、钢筋混凝土管,应根据实际要求来选择。 详见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6消防栓消防栓设置间距不大于120m。消防站及车辆等配置遵照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消防站布 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二)排水工程应在给排水分区规划或排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阶段中的排水规划, 其编制内容符合以下要求:1对污水排放量和雨水量进行具体的统计计算(1) 城市污水量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2) 城市雨水量 城市雨水量计算应与城市防洪、排涝系统规划相协调。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确定:Q =q0F式中Q雨水量(L/ s)q一暴雨强度(L/ (s. ha)0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ha)城市暴雨强度计算应采用当地的城市暴雨强度公式。2.对排水系统的布局,管线走向、管径进行计算复核;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 点标高。(1) 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分布、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 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2) 雨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地形,结合竖向规划和城市废水收纳体位置,按照就近 分散、自然排放的原则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应充分利用城市中的洼地、池塘和湖泊调 节雨水径流,必要时可建人工调节池。(3) 排水管渠应以重力流为主,宜顺坡敷设,不设或少设排水泵站。排水干管应布置在 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集的地带。排水管宜沿规划城市道路敷设,并与道路 中心线平行。(三)供电工程 资料收集:城市各类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的现状资料或地方现行采用的标准或经 验数据;规划区道路网、各类设施分布现状及规划资料;应在电力分区规划或电力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阶段中的电力规划,其 编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确定规划区中各类建筑的规划用电指标,并进行负荷预测。根据规范规划单位建设用 地负荷指标中的数据计算得出预测负荷。规划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建筑用地类别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W/m2)2060301202080规划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类别 居住用地用电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W/m2)100400公共设施用地用电3001200工业用地用电2008002确定规划区供电电源的容量、数量、位置及用地。主要依据城市电力总体规划和分 区规划中所确定的电源容量、位置及其用地。布置规划区内中压配电网或中、高压配电网, 确定其变电所、开关站的容量、数量、结构形式、位置及用地 3确定详细规划区中的中高压电力线路的路径、敷设方式及高压线走廊(或地下电缆通道) 宽度。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规划新建66KV及以 上高压架空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区及重要风景旅游区;宜避开空气严重污染区或有爆炸危 险品的建筑物、堆场、仓库, 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应满足防洪、抗震要 求。市区内规划新建的35kV以上电力线路在市中心、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等 或在重要风景旅游区和对架空裸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要采取地下电缆方式敷 设。5绘制电力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编写电力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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