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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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事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人事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各个阶段经营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促进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迈进,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本着适用、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人事主管部门为人事部,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标准、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会统筹、员工考勤、员工培训、员工招聘(解职)等内容。第二条 人事部主要管理职能: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规划。2、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3、负责起草并不断完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4、负责制定员工岗位薪酬制度。5、根据员工实际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人员培训计划。6、负责员工的社会统筹、保险办理。7、负责办理员工辞职、辞退及内部调配手续,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8、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管理手续。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及少数特聘人员(如保洁员),其享受待遇在聘用合同书中予以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人事部同意后可续签聘用合同。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约束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第二章 聘用第六条 公司聘用原则:“任人唯贤聘用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等,以适合所任职务或岗位为考察标准,择优录用”。第七条 。第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主管的聘用由总经理(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普通员工的聘用,由人事部负责。第九条 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各部门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岗位技能学习达到“一专多能”,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提高效率。第十条 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编制程序: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事部将进行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的调查,各部门根据下年度人员需求情况,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报人事部。2、人事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及公司的经营计划,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审批。3、经总经理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部办理招聘、入职手续。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1、人员需求部门负责人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2、人事部制定招聘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人事部按照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用人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4、人事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选定聘用人员。5、人事部负责通知被聘用人员报道时间,进入试用期管理,并负责落实岗前培训。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1、被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疾病者。6、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者。7、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 公司招聘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并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用。第三章 试用第十四条 受聘人员均应经过试用并合格后方可正式任用。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的试用在其所在部门进行,人事部负责监督。以到人事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第十六条 试用期人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1、公司统一印发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书(复印件);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5、健康检查表;6、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 人事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后告知其试用期及注意事项。第十八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本企业工龄从正式聘用之日算起。第十九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人员不得向公司索要任何补偿: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2、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三天;3、试用部门认为其不适合工作岗位;4、隐瞒入职前的违法违纪行为;5、提交的个人资料经查证有虚假成分。第二十条 试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经人事部分派试用工作后,应立即赴指定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岗位,无故拖延一天未到岗者取消试用(事先书面呈准者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的考核: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到人事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并根据自身表现,实事求是地填写“自我评价”。2、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根据试用人员的表现,公正地填写考评意见。3、人事部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并填写考核意见。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良好”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人事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薪酬标准。第四章 服务第二十二条 被正式聘用的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通告、公告。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作守则: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勤奋工作。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学员。 3、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原则,努力杜绝可能给客户带来不便的任何失误。 4、培养创新能力,通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同步。 5、讲求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具备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坚韧不拔,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第二十四条 员工行为准则: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2、不得经营与公司类似或与职务有关的业务。 3、努力提升工作技能,做事精益求精,务实高效。 4、不泄漏业务或职务秘密,不利用职权营私舞弊,不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6、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外出。 7、工作时间不准离开岗位,却因有事须经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8、注意保持公司及办公室的环境整洁。 9、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10、通力合作,同舟共济。 11、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要注意自身涵养,团结带领本部门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精神愉悦的投入工作。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工资构成: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奖励工资)五部分。第二十六条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按月、季度、年度发放。第二十七条 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第二十八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湖北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其它福利。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二十九条 员工作息时间,夏季8:00-18:00; 冬季: 8:00-17:30.第三十条 员工每天早晚各一次在打卡机输入指纹。考勤员每月底将打卡机数据统计后制成考勤表,人事部审签后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第三十一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 1、迟到: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30分钟以内。 2、早退: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30分钟以内。 3、旷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旷工:(1)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2) 当日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4)当日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5)病假: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之前,或事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及时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事假:事先填写书面请假单并经逐级批准后休息。请假未满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7)公假:下列情况经批准后可享受公休假;a.行使选举权;b.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召开的代表会议;c.担任人民法院的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d.出席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大会;e.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颁奖大会。(8)福利假: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婚、丧、产、探等福利假。第三十二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2日(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3-5日(含)报副院长批准,5日(不含)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第七章 考核及变动第三十三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职(降职)、奖励(处罚)的依据。第三十四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五条 员工的变动主要指部门负责人(含)以下的员工,包括岗位变动、晋升、降职。第三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报人事部备案。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事部共同考核后,由人事部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第八章 奖惩第三十八条 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顺利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第三十九条 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申报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第四十条 惩罚: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第九章 培训第四十一条 学院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提倡“一专多能”,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员工培训由人事部会同其它部门,通过分析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四十三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专业培训三种。1、 岗前培训指新员工入职上岗前的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一般为:(1)学院简介、人事管理规章讲解;(2) 企业文化教育;(3)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4) 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2、岗位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进行。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特定目标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1)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2)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3)脱产学习。第四十四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第四十五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第十章 解职第四十六条 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辞退”两种。1、辞职:普通员工应提前5日、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2、辞退: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任务,公司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予以辞退。 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编制、修改并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绝对力量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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