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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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能源计量 科)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 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 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 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因此企业必须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 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 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我公司本着科学管理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制定本 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1、总则1.1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 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 量。1.2企业应设置能源计量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量的 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1.3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能源计量科)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 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 划。1.4能源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 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能源计量工作职责;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购买、更新制度;能源计量 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检 定、测试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档案保管制度。2、分则2. 1能源计量机构计量进、出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叫做一级能源计量器具;计量进、出车间的 能源计量器具称二级能源计量器具;计量进出机台、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称三级 能源计量器具。根据能源计量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和企业规模、能源计量工作量,配备一定数 量的人员,其中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大于%。专职从事计量检定、复核和签证 的人员要取得 计量管理部门的批准。2.2能源计量测试网络计量检测器具经 调试合格后,企业能源计量测试网络便形成了。这些制度主要包括1)能源计量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2)能源计量器具运行、维护、保养制度;3)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4)能源计量器具测定原始数据记录和报表管理制度;5)能源计量档案资料使用、保管制度;6)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库存、备品备件领用制度及降级使用、报废的核准 制度;7)能源计量测试实验管理制度。2.3计量监督对那些精密度高、本企业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提请政府计量部门安排检 定。2)建立企业能源量值传递系统。能源计量部门要制定能源量值传递系统表。 要明确规定各级标准器的名称、精确度、测量范围,器具的型号、数量,被检定 的计量器具的名称、精确度、测量范围、数量、使用地点、检定周期等。能源计 量标准器具的受检率要达到%。3)实行周期检定。根据能源计量器具所检测对象的重要程度和使用环境的优 劣,来确定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要求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受检率要达到%-%。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发给使用许可证或检定合格证。没有上述 证件或使用过期证件的,都属不允许之列。此外,对能源计量器具的购置,应有 严格的责任制。能源计量部门要保证投入 运转的计量器具的可靠性和精确 度。同时,企业要把计量工作纳入经常性管理的范围,要有严格的检查、考核、 评比、奖惩制度。例如,锅炉炉膛温度的测量,就有专门的要求。一是测量器具的精确度要能满足生产现场的要求;二是测量点要选准,要根 据生产工艺规定和计量仪表使用规则来确定测点;三是测量方法要正确,要按能 源计量器具的说明进行操作测量。生产的工况是经常变动的,计量器具所检测到的数据,仅表示计量那一时刻 的状况。如果计量数据传递不及时,生产指挥、调控也不可能及时。这将影响生 产运行的经济性,严重的可能影响安全生产。因此,能源计量数据要及时传送, 以便以时调整、控制,把能源使用保持在正常状态。2.4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检、抽检和巡回检查制度1)新购置的计量标准器具要验收,将技术资料、说明书、测试报告存入档案 室。2)计量标准设备,要按周期验定,超期或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电能表标 准装置 年检验 次;标准电能表经常使用的每 个月送验 次;其他 的每年送验 次。在检验周期内应经常进行误差核对,发现误差较大时,应提 前送验。3)电能表的检验周期:a类电能表:每 个月至少现场检验 次,每 年轮换 次;b类电能表:每年至少现场检验 次,每 年轮换 次;c类电能表:每 年至少现场检验 次,每 年轮换 次;d类电能表:3相电能表每 年轮换 次,只电能表计量功率电能的,每 年轮换 次;单项电能表每 年轮换 次。3)任何测试仪器、仪表的外借都要经所长的同意,并办理手续,方可借出。4)所有计量器具都要保持清洁,不得用水洗涤。1)检查分析仪表应每天回零检查一次,每周应对其量程及零点重新标定一 次。2)检查温度仪表,应观察其灵敏、打印、走纸、记录的情况,每周进行检定 一次,并做好记录。3)检查液位计调节指示是否正确。4)应对所属仪表、管道、阀门的进行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5)检查各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6)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后汇报车间或班长。2. 5能源计量实验室工作制度2.6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计量器具若有增加、减少、报废,应及时更改台帐记录,做到帐、物相符。操作精密度高的计量仪器,各单位应事先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严格按 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不能遵守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处罚。计量器具工作、存放环境要清洁,干燥,温度适当,不能用脏油或不清洁的 液体清洗计量器具。对由于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失责任的,应予以赔偿经济损 失。无锈蚀、不损坏、不丢失、量值准确,维修及时,按时送检、并最大限度地 提高使用率,保证计量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操作人员在使用中发现计量器具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所在部门专兼职管 理人员处理。使用单位不能排除的故障,要立即上报事业部计量管理办公室,必 要时还需请示事业部主管领导。2.7能源计量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非本单位部门借用档案资料时,应由上级部门开证明,经能源计量科同意 后,方可借用。重要的技术档案,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外借。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二)(样本)计量管理文件目录编 文件名称第一部分计量管理方针、目标第二部分计量机构人员职责第三部分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第四部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制度第五部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第六部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第七部分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第八部分产品计量检测管理制度第九部分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第十部分计量检测记录的管理第一部分计量管理方针、目标一、计量管理方针1、加强计量基础建设2、改善经营管理3、提高经济效益4、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二、计量管理目标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证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为经营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第二部分计量机构人员职责一、 计量 机构质管部是公司主管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生产经理领导下,主管全公司计 量工作。计量 机构图:二、生产经理计量职责1、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计量管理工作。2、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 制度,保证完成企业计量工作任务。3、审批计量管理文件,批准计量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公司重大计量工作 问题作出决策。4、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计量保证体系,任命体系人员及配备相应的资源。三、质管部计量职责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计量管理工作。2、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进行计量 监督管理,处理计量纠纷。3、组建计量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各部门计量工作,制定计量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计量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并负责 实施。4、开展生产经营过程的各项计量检测。5、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法制观念和计量技 术素质。四、计量管理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负 责 实施和督促检查。2、负责计量文件的编写、修改或改版。3、统一管理公司的计量器具和设施,对生产经营用计量器具的配备。4、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申报,制 定周期检定计划,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5、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计量检测数据。五、车间、班组计量员职责1、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协助质管部对车间或班组计量 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制定计量工作计划,监督所属部门、班组完成计量工作任务。3、督促所属部门、班组使用合格计量器具,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要求做好 各项检测记录,保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落实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4、根据需要提出添置、更新计量器具计划。5、掌握计量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第三部分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主要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常用计量器具低值易耗的特 点,将本公司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类实施管理。一、计量器具的分类(一)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1、生产工艺过程中和质量检测中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2、精密测试中准确度高或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计量器具;3、进出厂物料核算用计量器具;4、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工 作计量器具范围的计量器具。(二)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1、生产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2、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测用计量器具;3、二、三级能源计量用计量器具;4、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计量器具。(三)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1、低值易耗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2、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3、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无精确要求的计量器具;4、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二、计量器具管理(一)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 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的检定管理办 法、规章制度和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2、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列作抽查重点,加强日常监 督管理;3、a类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应能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检定与维修期间 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4、a类计量器具原则上由质管部统一控制管理。(二)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对列A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的应按规定进 行周期检定;2、对无检定规程但需要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效准;3、b类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三)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一次性检定和有效期管理 使用;2、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和工具类计量器 具可在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3、对c类计量器具要进行监督管理,如不定期的抽查和以比对的方式对其进 行校对。第四部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制度本制度对公司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贮存、发放、报废实施控制,以防止 计量器具的滥用、误用及损坏。一、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1、各部门根据预期使用的要求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经质管部审核报公司 批准执行。2、采购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购买有计量器具 制造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并经计量人员验收后方能入库,并做好入 库登记。二、计量器具的流转1、凡新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帐卡、纳入周期检定管理, 建立技术档案。2、因任务调整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人员核实后贴上停用证,予以封 存,封存后禁止使用,若要重新使用,则须办理启用手续并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 能恢复使用。3、凡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过修理并且修复后检定合格方可使用,维修要有 记录。4、确定不能维修的计量器具,由计量人员提出报废并填写报废单,经质管部 审核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5、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统一处理贴上报废标记,严禁使用。第五部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的要求,以保证本公司所有计量 器具得以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一、计量器具的使用1、计量器具使用操作人员应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质、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 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专用检测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操作。3、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 清晰、铅封完整。4、常用的玻璃温度计、密度计等容易损毁的计量器具应设备有品。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1、计量器具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计量员。2、因故障停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帖上停用标志以防止误用,停用标志使用红 色。3、计量器具应由符合资计质要求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要经过计量检 定合格才能使用,维修过程要做好记录。4、各种计量器具要严格按照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 放置。定期检查、清洗,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合格证齐 全。5、凡主观因素造成的计量器具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第六部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1、为保证全部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的合理准确制定本制度。2、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全部计量器具台帐,台帐的项目必须明细。3、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年度周期检定计划表,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 作。4、凡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向 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番禺分局申报,并到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周期检定。5、列入2类、b类的计量器具,应明确计量检定(校准)周期,按周期到计量 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校准)。6、计量人员按月检查周期检定实施情况,统计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受检率和合 格率。第七部分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1、企业内工作计量器具按国家、地方和部门检定规程检定合格的,采用绿色 合格证标记。2、对没有计量检定规程,但按有关规定进行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采用准用 标记。3、对停用的计量器具,采用红色停用证标记。4、对封存的计量器具,采用封存标记。5、对报废的计量器具,采用报废标记。6、所有标记应注明计量器具编号,有效期或停用日期。第八部分产品计量检测管理制度1、质管部协同各部门开展生产经营过程的各项计量检测。2、根据生产工艺文件和产品标准要求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和开展计 量检测。3、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配备相应 的计量器具和开展计量检测。4、暂没有条件开展检测的项目应与有条件的检验部门签订合同委托进行检 测。5、明确各类计量检测的部门、人员,明确实施计量检测的依据和要求,对重 要的检测数据,必须规定检测方法。6、各项检测要按要求做好记录。7、质管部定期对计量检测的实施情况,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以及检测数据 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第九部分内部监督检查制度1、质管部每年制定计量监督检查计划,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2、检查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作好详细记录, 并要求被 部门实施纠正措施。3、对被 部门的纠正措施情况进行验证,确保不合格项目纠正完毕并达到 预期效果。4、定期对计量保证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监督检查计量体系要素的运行是否达 到规定要求,根据审核结果对不符合项实施纠正措施,保证计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和不断完善提高。第十部分计量检测记录的管理1、各部门应指派专员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记录的管理,并按规定负责记录 的收集、经整理后装订成册,立账登记,便于归档检索。2、记录人员要按指定份数和格式用墨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晰。3、记录所写的字体必须规范,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4、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随意涂改,数据的修改应盖上修改人印章。5、记录必须有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对记录内容真实性负责。6、记录的存放要有适宜的环境,防止霉变损坏,方便存取。7、记录保存期限为 年。8、超过保存期的记录,经审核确认无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处理。第二篇: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本文由jingkun130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 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企业能源计量、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 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 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 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 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 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 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 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 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 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能源计量测试实验室的工作制度;能源 计量测试人员岗位责任制;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能源计量 器具检定、测试、修理定额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 级、作废核准制度;能源计量测试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能源计量 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6、企业能源计量配备的范围应做到: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 煤气、石油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氢、水等) 的计量;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生活和 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 安排的计量。7、第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的要求。8、能源计量的检测率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都要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 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9、为保证使用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标准,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对量大面广 的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计量标准,严格计量监督、对使用量小,准确度要求高,而 本企业又不能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可以有计划地报请政府计 量部门安排检定。10、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原则上要达到%,并根据使用情况和环境条 件,确定各类能源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保证受检率达到%,抽检合格率达到%。11、能源计量器具的 使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以 保证合理、正确使用、维修方便。计量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巡回检定和现场监 督检验,杜绝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线。12、企业能源统计是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统计企业能源 消费量,研究能源消耗的规模和构成,从而计算各消耗能源部位的消耗量,用以 分析能源消耗的去向与分配。其次是统计企业能源的利用情况,分析其变动原因,为加强能源管理提供资料,再次是编制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以反映各 种能源的来龙去脉,研究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企业能源统计的扎口单位是节能 主管部门。13、企业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由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能源消耗统计报 表格式,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月逐级上报,即生产车间(或能源二次加工部门)、 分厂和集团公司。能源统计内容必须包括各种能源消耗量统计和能源利用水平(产 值单耗和产品单耗等)统计,能源统计的时段必须与企业生产产品或财务报表同步。14、企业能源统计的汇总工作由节能主管部门负责,除应完成本企业能源管 理所需要的统计工作之外,还应完成行业或政府部门规定上报的能源消耗报表。15、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全厂各部门或企业的能源统计资料,定期编制企业能 源消费平衡表,绘制企业能流网络图,以此开展企业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或 开展企业能量审计工作。(参考的能耗报表、能源消费平衡表、能量审计报表格式 见附件。)节约能源法(年 月 日第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过月 日第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第一章 第二章第三章总则录 年 节能管理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一般规定工业节能 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节能技术进步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 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 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 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 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国 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 国策。展战略。第五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 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 划。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 会报告节能工作。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第六条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 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 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第七条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 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 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 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 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 技术创新与进步。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 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 为。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 作用。有关部门在 各自第十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 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县级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第二章节能管理第十一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 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 法用能行为。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第十三条 标准化主管部门和 有关部门依法 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 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 标准和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 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 批 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行业标准由 建设主管部门 制定,并依照法定 程第十四条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序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 标准,并报 标准化主管部门和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 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 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 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 管理节 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制定。第十六条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 度。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目录和实施办法,由 管理节能工作 的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 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 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对高耗能的特种设 备,按照 的规定实行节能 和监管。第十七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 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第十八条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 标识管理。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办法,由 管理节能工作 的部门会同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九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 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生产者 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销售应当 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 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第二十条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节 能产品认证的规定,向经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 机构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可以在用 能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禁止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 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第二节工业节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进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 配置,第二十九条 和省、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和 企业布局。第三十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钢铁、有色 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煤炭等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政策,推动企业 节能技术改造。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 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第四十一条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负责全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分别制定相关领域 的节能规划。第四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 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 况报告。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 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 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第五十一条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 备政府采购 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节 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 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五十二条国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下列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二)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 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 位节能管理办法,由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制定。第五十四条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 告进行。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 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 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在具有节能专业知 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第五十五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级以上技 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 案。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 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编写本单 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并 实施。能源管理负 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第五十六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 科技主管部门发布节能技术政 策大纲,指导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 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 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农业、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在农 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方面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国家鼓励、 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 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发展小型水力发电,推广节能型的农村住宅 和炉灶等,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植物,大力发展薪炭林等能源林。第五章激励措施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第六十条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 能,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 和表彰奖励等。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 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 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 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 民政府按照 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第六十九条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使用伪造 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 规定处罚。第七十八条电网企业未按照本法规定安排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和利用余热余 压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上网电价规定的,由国家电 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造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建设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第七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 十万元以下罚款。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 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 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七条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三)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计量法条件解释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部门采用国际单位制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 计量器具应进行改制、更新、各项图表、文件都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三条。计量中心是对纺织系统有关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服务机构,并协助 公司计量管理部门作好本系统的计量管理工作。第四条:做好中心计量工作,对保证本系统的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 保障安全生产、节约能源、加强经济核算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计量工作开 展,中心部门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则、制度、确保有关计量 器具的量值统一准确,并及时服务于生产,是计量工作的中心任务。2、努力学习计量法和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检定、测试技术水平, 对职工进行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教育。3、建立和管理好计量标准器,保证量值的准确性,设置计量监测点,绘制各 类网络图,合理配备各种计量器具,开展周期检定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准 确可靠的数据。4、做好计量器具的统计、管理,建立台帐和各部门的能源分类台帐,编制量 值传递系统、出厂产品检验,以及发放、购置、报废等工作。5、保管好计量标器具的技术说明书及计量器具,历次检定合格证,做好检定 原始记录,做到帐物相符。二、计量工作制度1、计量室是标准器具、精密仪器、设备集中的地方,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 准入内。2、检定人员必须在过渡间更换好隔离衣、拖鞋、方可进入室内。3、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环境安静,打闹、擅离工作岗位。4、室内仪器要保持整齐,做到定点、定位、台面不得放置任何杂物。5、检定员对所使用的仪器,应按说明书使用,按规程操作,按制度保养,本 室使用的标准及精密计量器具,不准外借。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中心领导采取措 施。三、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1、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 作,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器具。2、所有计量器具,要落实到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除污垢,以保证 数据准确。3、使用和保管计量器具的房间、要清洁干燥、温度要相对稳定。4、计量器具要严防潮湿,严禁与酸、磷、水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以免损 坏。5、使用计量器具要以常保持清洁,并保存好合格证。6、使用计量器具时,选用要合理,严禁摔、砸、碰,用后合理保养,不得丢 失。7、上班前,节假后要及时佼验各种计量器具,对精密仪器发现问题时,停止 使用,待维修、检验后再使用,切不可自行拆除。四、周期检定制度1、计量室必须对本部门及本公司使用的计量标准器、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 要求进行周期检定。2、周期检定计划,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排检定周期表。3、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制度,对不能送检的计量器具,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 定。4、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要根据有关检定方法,进行周期检验,并出具报 告。5、根据周检及抽检情况经主任及有关领导同意及时调整周期逐步达到周期合 理。五、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1、为保证计量器具在整个有效使用周期限内的精度情况,更好地为生产服 务,计量人员在检定周期内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的抽检。2、抽检率不应小于%,抽检合格率不应小于%,每月抽检结果应做好 记录、登记、存档。3、对计划抽检的计量器具,要按类别,按等级分层,分层后进行随机抽样。4、每月一次现场抽查,抽查数为量具总数的%-%。5、现场抽制内容为。量具有无合格证、是否在周期内,零部件是否齐全,外 观缺陷、各部位相互作用,零位后正确性,工作中示值情况等,并做好记录。6、对抽查不合格的器具应及时收回修检,不许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六、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制度1、计量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是计量检定、技术管理的依据和归宿,是开展计 量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住处各类计量人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2、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技术档案袋,其中包括。(使用说明书、附件明细 表、操作规程、检定证书、使用记录)。3、对所有计量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要按规定的内容项目认真填写,字迹端 正、完整清晰、供使用查阅,不得外借。4、对计量技术档案,要按科学方法排列整齐,重点与一般档案要分别管理, 以适应工作要求。5、计量档案柜架等设备,要注意保护好,对卷内不清的要及时修复和复制。6、技术档案及资料应有专人管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册,外借要登记手 续。7、对所管理的技术档案,要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8、在规定的保管期内销毁档案资料要经主任批准。七、检定记录及证书的核检制度1、做好每次各种计量器具及出厂仪器检定的原始记录,以便随时及档。2、检定的数据要准确,按有关规定填好,不得擅自更改或填补,一般数据要 保存1年,备查的数据要保存3年。3、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填写的字迹要清楚,要有核定、检定、主管 人的签字,并有检定单位的印章。4、检定合格证的印章要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5、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有检定部门注销检定证书,并做 相应的处理。八、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1、检定员必须首先了解本人所使用标准器的工作原理,掌握测试范围,严格 按检定规程进行操作。2、对不同的计量器具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3、使用标准天平进启动和关闭天平的动作要轻缓,称量过程不要咳嗽、说 话,以免造成局部气流冲击。4、天平处于启动状态,绝不可在称盘上取放物品或砝码。5、天平内应放置干燥剂,最好用变色硅胶定进取换。6、标准砝码不得赤手拿取,使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腐蚀磨损。7、在使用标准砝码过程中先用不带点的,然后再用带点的。8、对13等砝码每隔一定时间用无水酒精清洗一次,45等砝码也应定进 清除污垢。9、对使用中的是电气计量标准器,采取有效的防潮措施,每次使用完毕庆及 时关闭制动性装置和电源。10、使用时,电源、电压要符合该仪器的标称电压。九、计量人员任用、培训、考核制度1、为满足计量工作的需要,应根据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文件有关规定和实际 需要配备专职人员。2、新邀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通过考核选择思想好、身体 健康的计量工作人员。3、经培训的计量人员要有较强的 管理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的计量法则 或计量技术。4、中心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 的计量技术培训或考 核,强化计量人员的素质。5、经研究批准参加培训的人员,如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或拒绝参 加培训。经教育无效者,应调离计量检定岗位。6、计量人员的业务考核成绩和培训成绩作为晋级、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十、奖惩制度1、计量中所用的标准器要落实到人,对丢失的新量具,(领用不足一年的)按 原价赔偿,超过一年的,根据新旧程度,折价赔偿原价的%。2、对责任心不强,使用不当,违章操作,造成讲师器具损坏,应看其损坏程 度及本人态度酌情处理。(不般为原价的%)3、私自拿用别人计量器具及损坏者,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经修理后能降 更使用的器具,按原从的%赔偿。4、对有争议的计量数据应以受权单位检定的计量数据为准,持之不听者,给 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现象,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罚款和行政处 分。5、对在计量检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有发明创造做出贡献者,应发 奖励工资以鼓励。(奖金为半年的%)6、对严格执行计量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并且敢于和违反计量法令的不良行 为做斗争成绩突出者,应报上级领导给予表扬、记功。十一、事故报告制度1、对使用中失准或磨损的标准器,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及时上报主管领 导处理,如隐藏不报、使产品质量、工艺数据、质量传递受到影响,由仪器使用 者负责。2、发现违反规定使用计量器具,造成器具损坏,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上交 部门领导,按奖罚规定处理。3、对检定过的计量器具,如在使用中发现问题,由公司领导到现场考察分 析,然后分清责任,做相应处理。4、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器具在进行改制或报废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 才能采取措施,进行改制并由操作者写报废单。5、填写的事故报告单应属实,事故处理部门应认真对待,不能敷衍了事。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制度(四)1目的与编制依据1.1为规范公司的计量管理,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对 公司生产、研发、质量、安全、成本管理的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的编制依据为:计量法(1985)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国家计量局,1987)质量手 册(公司,年)测量和监视装置控制程序(南 公司,年)2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购置、领用、维护、检定以及计量技术档案管理的基 本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有关部门、岗位的计量管理职责。3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仓储装置使用的a、b类计量仪表(压力表、 真空表、温度计、流量计、酸度计等)、生产与仓储衡器(磅秤、电子台秤等)以及 分析技术部检测仪器、玻璃计量仪器的管理。4职责41质量保证部(以下简称“质保部”)负责 本制度的编制、修订,设备动 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分析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研发部、仓库和其 他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作。4.2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负责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管理,分析技 术部、生产部设置兼职计量员,协助设动部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质保部 负责对上述工作的监督。4.3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维护,保持计量器具在有效检定 期内的精密度和可靠性。设动部、质保部负责监督检查。4.4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质保部负责将本 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行政部备案。5计量器具的等级分类5.1a类计量器具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和环境检测的计量器具,包括 机械台秤及其砝码,电子台秤,蒸汽流量计,污水流量计,自来水(含工业水、生 活水)流量计,电度表,电子天平,分光光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质检用),台式 酸度计,压力表。5. 2b类计量器具用于原料和产品检验、内部物料转移的计量器具以及生产装置上的部分计量 器具,包括各种规格的移液管及容量瓶,数字熔点仪,自动旋光仪,凝固点仪, 电位滴定仪,旋转粘度计,双金属/热电阻/热电偶温度计,工业酸度计、气相色 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公司使用的除a、b类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计量器具(如玻璃液位计、水池标 尺等)。6计量器具的采购与领用管理6.1采购/入库管理计量器具请购单应准确填写需采购的计量器具的名称、量程、计量精度、防 爆要求等技术数据。设动部对请购部门的选型提供技术支持。设动部负责验收上述标志、合格证或合格印,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没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印)、生产许可标志或生产许可标志不合格的a、b类 计量器具,仓库不得办理入库和报销,由采购部负责退货。52领用管理仓库在确认设动部签发的计量器具领料单后方可发货。设动部根据领料单和上述文件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和每件计量器具的原始 技术资料档案(见本规程第 节)。c类计量器具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由使 用部门负责保存。6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管理6.1使用管理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计量器具均在规定的量程和精度范围 内使用,且使用环境符合计量器具使用要求。禁止超量程、超精度和在超出允许 环境的条件下使用计量器具。分析技术部负责编制本部门使用的a、b类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设动部负 责编制其他a、b类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并协助使用部门培训和考核。计量器 具使用部门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人员独立操作使用a、b类计量器 具,其测量数据不可作为贸易结算、工艺、质量、安全、环境检测等方面的依 据。设动部应保存a、b类计量器具使用部门的培训考核记录(或复印件)备查。凡使用说明书要求自检的计量器具每次使用前均必须自检,并由使用者记录 自检结果。要求自检的计量器具未经自检即使用或自检记录缺失均属质量违章行 为。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动部安排检定、维修,并更换计量器具。禁止使用有 明显故障的计量器具。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计量器具。62维护管理计量器具在、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硬器、锐器的碰撞,避免剧烈振 动,避免与禁忌物质的接触,保持计量器具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部门应将非定点计量器具的使用和清洁状况列入交接班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并纠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中的错误,停用超过有效检定周期的计 量器具,制止违章操作,并检查结果录入计量器具现场检查表(见附件一)。质保部重点追踪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纠正以及预防措施的落实状况。6.3转移、停用与报废管理设动部负责编制计量器具停用通知单(见附件三),由设动部经理、质保 部经理共同签发。停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负责从使用点拆下或设置显著的停 用标识,防止被误用。计量器具无修复价值或因品质不良无法有效使用时,使用部门在办理报废手 续时由设动部负责技术确认。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实施 报废。因其质量问题报废的计量器具设动部确认后应通知采购部,并协助采购部 与供应商交涉。设动部负责报废计量器具台帐的注销,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周期检定 管理 周期检定标准a、b类计量器具送检率应分别达到%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应 N%。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标准由分析技术部自行编制。质保部协助并监 督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周期检定计划编制与实施通知单应标明所需检定的计量器具的编号、使用地点、有效期截止时 间、计划送检日期和计划完成检定日期。在计量器具送检期间因生产、生活或安全管理需要不能停车的装置,使用部 门应提前申请采购或领用备用计量器具。需要检定单位现场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 使用部门在检定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检定准备。分析技术部计量器具的检定由该部门自行联系,并告知设动部。设动部将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送还使用部门时,应按规定将合格证(或复印件) 粘贴在计量器具上或保留在计量技术档案中。设动部负责 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鉴别,可以修复的由设动部联系外送 修复,无修复价值的办理报废(见 节)。对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设备事故的过期未检定计量器具,由设动部负责 向使用部门发布计量器具/检测仪器停用通知单(见附件三),并监督实施。对超过检定期的计量器具的内部检定结果无效。计量器具内部检定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检定器具合法,检 定方法正确、简便。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积极协助内部检定工作。8计量技术档案管理8.1计量技术档案内容设动部负责建立全公司除分析技术部以外的全部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其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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