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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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为明确公司员工休假权利,同时确保公司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冶金建筑施工行业特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 与公司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在册员工。二、各种申请休假的管理规定(一)事假 1、员工因个人事由需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请事假的,由本人作出书面报告(请假条)呈上级审批,经本单位的有关上级批准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作业岗员工事假 1 天以内的由工长(或同级主管)审批;事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分厂(或分公司)负责人审批;管理岗员工天以内的事假由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3、分厂(或分公司)员工事假 3 天以上的,必须报分厂(或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分厂(或分公司)人力资源专员备案,机关员工事假 3 天以上的,必须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员工事假天数可用本人年休假天数冲抵。本人年休假抵冲事假天数的工资待遇,按年休假工资规定办理、员工事假或在制度工时间内自修学习时间1个月以上的,其事假或自修学习期间的社保费用(个人部分与企业部分)由当事人全额缴纳,分厂(分公司)应就社保费用缴纳标准及缴纳方式与当事人签订协议做好备案。、员工因请事假未得到批准而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公司有权对其不在岗时间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旷工 3 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借事假名义,在事假期间从事其它有收入活动且不听劝阻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二)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治疗或休养的,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条及病历).凡属非急性病的,其有效病假证明必须是社保指定医院所出具的。公司有权对员工出示的病假证明资料复印留底备查。、病假证明不符要求的,不得享受病假的相关待遇。对谎报病假或伪造病假证明的,公司有权对其谎报的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旷工 3 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借病假名义,在病休期间从事其它有收入活动且不听劝阻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病假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病休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按排的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5、国家劳动部门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休医疗期规定:(1)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3 个月。(每 6 个月内累计病休 3 个月以上的,按超过医疗期办理。)(2)实际工作年限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5 年以上的,医疗期为 6 个月;(每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 6 个月以上的,按超过医疗期办理)(3)实际工作年限0 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6 个月(每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 6 个月以上的,按超过医疗期办理);(4)实际工作年限 1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9 个月(每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 9 个月以上的,按超过医疗期办理);()实际工作年限 15 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1年以上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12 个月(每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2个月以上的,按超过医疗期办理);(6)实际工作年限 2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15 年以上0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18 个月(每 2个月内累计病休8 个月以上的,按超过医疗期办理);(7)实际工作年限0 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20 年以上的,医疗期为 2个月(每0 个月内累计病休 24 个月以上的,按超过医疗期办理)。(三)婚假 1、员工领取结婚证后的一年时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一次 2、婚假,休假天(女未满 23 周岁,男未满 25 周岁)。3、晚婚假(系初婚)另增加休假5 天(女满 23 周岁,男满周岁)。(四)生育及哺休假 员工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内生育的,可依据武汉市生育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1、产假(1)女性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时间为 90 天;难产的增加5 天,双胞胎增加 15 天,属晚育(满 24 周岁且属第一胎)者增加30 天。(2)女性员工妊娠不满 12 周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妊娠满12 周不满 2周流(引)产的,产假为 45 天;妊娠满 28 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0 天。(3)男性员工之配偶产假时,可申请陪产假 3 天;属晚育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 7 天。、节育手术的休假 上环休假 3 天,取环休假 1 天,诊刮加上环或取环休假 7 天,皮下埋植术休假 7 天。女性结扎休假个月,男性结扎休假 1天。3、生育有关奖励假(1)生育 1 个孩子的女性员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增加休假天;带环怀孕施行人工流产术的女性员工,增加休假 15 天;带环宫外孕施行手术的女性员工,增加休假 1 个月。(2)生育 1 个孩子产后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增加休假 3个月;非产后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增加休假 1 个月,给其配偶护理假个月。有 2 个以上孩子的夫妻一方施行绝育手术,增加休假个月。以上休假必须有原始病历记录及医院的有效证明。4、哺休假 女性员工在计划内生育孩子的,在孩子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可另申请 6 个月以内的哺休假。(五)丧假 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当中发生死亡时,可申请丧假 3 天.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岳父母当中发生死亡时,可申请丧假 1 天.员工需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员工申请丧假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六)探亲假 1、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号)“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的条款,公司员工在当年的公休长假时间内能够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不得再申请探亲假.2、针对员工探亲地属边远地区,且公休长假期间团聚后不足以往返的特殊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对有此特殊情况的员工按照在公休长假时间基础上增加 2 天休假的方式办理。3、工作满一年的已婚员工且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或未婚员工且与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可由公司报销探亲的基本路费(不含卧铺、的士、飞机等票费用).、工作满四年的员工且与父母不住在一起的,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公司负担(不含卧铺、的士、飞机等票费用)。5、员工赴外地项目部连续工作十个月且未曾因公回汉的,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由项目部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后,可安排探亲假(已婚的 2天,未婚的5 天)一次,费用由项目部承担。6、项目上已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在后继个月中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探亲的,由项目部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后,项目部可对其支付与探亲路费相当的费用作为补偿。7、因公出国员工的探亲待遇,按出国前所签协议或出国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七)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上岗工作时间满一年后可提出年休申请,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报公司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天数。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休假 5 天;在公司工作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每年休假 10 天;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二十年的员工,每年休假 15 天.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员工脱产学习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员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累计歇岗 30 天以上的员工;当年已休年休假后又出现歇岗 30 天的,则次年不再安排年休。3、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对员工的年休假各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八)工伤 1、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武汉市工伤认定中心认定为工伤的,可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享受相关待遇。2、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因工伤复查或工伤复发需要停止工作的,当事人必须提供指定医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凡属无有效证明的,不得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3、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程度较轻(3 天内可完全恢复)需要休息的,可由分厂(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4、员工在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以曾受工伤为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却又不能提供指定医院相关证明的,公司有权对其不在岗时间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旷工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5、工伤员工在工伤治疗期内,未经公司同意从事其它有收入活动且不听劝阻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法定节日休假的规定、公司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 1 天(1 月 1 日);春节,放假 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 1 天(月 1 日);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天(1月日、2 日、日)。、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 妇女节(月 8 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青年节(5 月 4 日),由共青团组织青年员工活动半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节日休假,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四、其它 1、本制度所涉各类休假的工资待遇按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公司所属各分厂(分公司)必须建立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年度员工歇岗与休假登记卡(见附件)并随工资关系一同办理调转.对各种休假的有效证明(申请书、病假单、病历等),必须按照 2 年期保存备案.3、劳务派遣人员的休假待遇,除法定节日与工伤待遇参照本文相关规定执行外,其它休假待遇按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所签合同或协议办理。、遇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各类休假的规定调整时,本制度相关条款则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新规定执行。5、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与公司工会协商,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附: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2 年度员工歇岗与休假登记卡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0 年度员工歇岗与休假登记卡 单位名称:(公章)姓名 性别 年龄 医疗保险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月份 天数合计 歇岗 事假 病假 婚假 丧假 生育哺休假 年休假 工伤假 工作地点 变更记录 天数 登记人签 名 天数 登记人签 名 天数 登记人签 名 天数 登记人签 名 天数 登记人签 名 天数 登记人签 名 天数 登记人签 名 天数 登记人 签 名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月 月 10 月 1 月 2 月 合计 备注:、本“歇岗与休假登记卡必须随员工工资关系一同进行调转。并由工作地点负责人力资源事务的部门逐月填录,并妥善保管。2、每年年终时,分厂(分公司)必须将所有员工的“歇岗与休假登记卡复印件或电子记录报回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工时工作制度管理办法 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及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冶金建筑行业性质与特点,对本公司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作如下规定.一、公司工时工作制度的三种形式 公司根据国家、省、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冶金建筑企业的特点,对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及员工,分别实行定时、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工时制度。1、定时工作制度()定时工作制度是指不受各种条件限制,可以实行在统一稳定的工作时间里进行工作的工时制度。(2)本公司定时工作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机关、分公司机关及后方其它非施工单位所属员工。(3)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即每周工作0 小时,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日工作 8 小时.上午工作时间:8:12:0 下午工作时间:1:017:0 注:(1)其中 12:013:00 为中午进餐时间。(2)夏季时,下午工作时间按4:0017:0执行。(3)当公司所属施工处于高峰期,后方管理与服务工作不可中断时,公司后方相关单位(部门)应当满足施工要求,对其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2、不定时工作制度(1)不定时工作制度是指因工怍性质决定,难以实行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不能执行统一作息时间,但需考核工作任务完成的工作制度。(2)本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度适用范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途运输、外勤、营销、值班等岗位员工,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应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的完成情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指因受行业特点、工作性质、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工作时间需按月、季、年等为周期的工作制。(2)本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及所属各分厂(分公司)的全体员工.()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员工,各分厂(分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统筹考虑,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施工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处理 1、无论是实行定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公司各单位都应尽可能的均衡组织施工生产和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确因施工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以控制。2、公司员工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由用工单位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支付相应报酬。3、本公司各单位因施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需经劳动者和同级工会组织同意.4、若遇下列情况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不经过与劳动者和工会协商程序:(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施工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完成抢修任务的;()为完成国家国防任务及上级安排的紧急任务的.三、本制度规定经与公司工会协商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审批、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本制度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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