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大道安全管理办法XXXX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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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滨海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滨海大道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本项目安全可控、工程平稳、顺利实施,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与要求,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新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及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了本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指导滨海大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部分安全管理指导思想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现场实际对安全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 “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原则”。凡是本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人人有义务参与安全管理,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和全过程管理的原则,确保本工程安全可控、安全目标达到预期。全员参与安全管理,项目部、分部、班组是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因素,所有生产活动都在项目、分部班组中进行。项目部从安全、环保、等多个方面,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班组评比。优秀班组可以参加项目、公司优秀班组的评比,结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提高班组员工积极参与班组管理的主动性。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不但能提高员工日常生产的积极性,更重要是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日常操作行为,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三、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逐级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监督项目、各分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项目、分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认真考核领导干部、各分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四、安全管理责任可追溯性原则。建立可追溯性档案,做到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责任有迹可寻。每道工序报验时,由分部专职安全员、工序工程师(技术员)及分部技术负责人、分部经理先自行检查安全是否符合施工安全标准,(填写工序报验单)合格并签字后,后附安全技术交底。将本表交给项目部安全部,以备待查及作为对个人及分部的安全考核依据;依照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序工程师所分管工序负直接安全责任,分部技术负责人承担对工程安全的管理责任,分部经理承担对工程安全的领导责任,工序主管工程师与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安全同等责任,在实际中,根据具体情节划分安全员与工序工程师的责任,如安全员现场安全指导、教育不到位等,由安全员承担主要责任;如因工序工程师配合、落实不到位,由工序工程师承担主要责任,以各种书面资料做为判断依据。见附表(二)五、安全考核制度。对工程安全具体责任人、相关管理者、各分部进行安全考核,奖罚对等。将安全管理情况与分部计价、个人工资、绩效、晋升挂钩,并将各分部安全考核结果定期汇报公司。第二部分安全管理目标本工程总的安全目标:1、无重大事故发生;2、负伤率2;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5、避免职业病发生,杜绝伤亡事故发生;6、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标率100;7、施工噪声、防尘、有毒有害气体、污水的排放达标率100。 第三部分安全保证体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是我们在施工中一贯坚持的原则,只有建立严密的安全保证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物资部合约部质检部试验室财务部测量队安全部道路一分部道路二分部道路三分部道路四分部桥梁分部路基工程施工队附属工程施工队排水工程施工队路面工程施工队绿化工程施工队交通工程施工队照明工程施工队桥梁工程施工队第四部分安全管理程序一、 施工安全策划1、根据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要求,组织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并汇总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相应措施及管理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2、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结构、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进行安全策划,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项目开工前,建立项目经理为主、专职安全员为辅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制定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并形成文件。4、工程开工前,按照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制定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需要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形成文件。二、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各分部根据施工需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工程劳务控制程序的要求与劳务方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对劳务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2、项目安全部开展对分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分部、班组、劳务特殊工种人员配备和证书有效情况进行复查,并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台帐和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台帐。3、按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的关规定,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取得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4、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入场施工,施工人员或岗位变化时应实施转岗教育,受训人员应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上签字确认。5、按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机械设备、消防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必须停止使用。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按照规定进行配电装置、线路、分配电箱等用电设施的检查、验收和使用维护。7、按照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选择施工材料、劳动保护用品供方并进行进场验收,必要时物资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重要物资进行共同验证。8、各分部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根据材料特点采取围挡、支撑和稳定等防护措施,水泥等袋装或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料具存放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防止发生倾覆、坠落。9、各分部须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要求,对高处作业、基坑、边坡、泥浆池、墩身施工等作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护用品须保质保报量、足量发放,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收发台帐。10、各分部按施工现场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要害部位灭火器不得少于4具,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可靠,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私设炉灶、电炉等用具。11、按照要求对进行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收发台账单独存放并设置防火标识,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12、暑期及高温作业,各分部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或缩短工作时间,备足预防中暑药品并做好突发中暑的急救工作。三、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1、按照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要求,每月对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卫生防疫等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2、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季对施工中重大风险和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本着“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3、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分析和处理,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对违章人员做出必要处理并做好记录。4、调查处理施工安全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规定逐级上报,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规定,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综合办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者的工作予以妥善调整,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确诊为职业病员工,应根据职业病诊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部分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相关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健全项目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施工水平,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使项目部安全管理科强化管理,确保工地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作出如下分工: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制定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包括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并定期组织考核。(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4)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证上岗。(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必须经公司批准。认真做好现有职工和劳务人员上岗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6)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7)不折不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指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经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审查安全措施和安措计划,并对这些制度、规程、计划和贯彻进行监督检查。(3)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并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有权下达整改指令,并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或限期进行整改。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4)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活动,作好新工的入场教育;组织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负责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办证等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6)协助经理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的“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7)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情况,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安环工作予以支持和保证。(8)经常组织各种形式地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地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职能。(9)负责组织职工的身体健康的检查,了解职工身体等健康情况。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工程项目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2)参与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施组、施工方案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并负责组织向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4)参与关键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6)参与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角度提出责任和整改意见,并组织有关工作的落实。4、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内容中。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3)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月、旬作业计划时,应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同时进行安排。(4)制定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负责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先进安全技术,提高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5)参加安全大检查,参与重伤以上伤亡事故的调查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并提出技术性的改进措施。(6)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7)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8)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种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9)加强场容场貌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5、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项目所有进场的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保证设备手续齐全有效、运转正常,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2)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杜绝采购不合格材料。加强现场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确保符合要求,杜绝发生火灾、变质、破损等事故。(3)严把各种进场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关,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拒绝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场、投入使用。(4)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四达标”的标准进行专项或经常性检查,对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检修或整改。在组织本单位设备检修的同时,坚持做到安全防范措施与设备检修两个目标同时抓,确保设备检修的安全进行。(5)制定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抓好执行及安全管理的分析预测工作。(6)凡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7)组织建立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机械设备的完好,性能安全可靠。(8)协助有关部门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执行各项安全工作指令。(9)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并确保符合要求。(10)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因设备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11)完成公司、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6、合约部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管理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2)参与项目管理策划和施工生产计划的编制。(3)在企业法人授权人的范围内对合同相对人的资质、资信、履约能力、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对方主体资格真实、合法,并对合同评审记录等书面材料分类整理,归档保管。(4)参加合同谈判,签订正式合同,进行项目部内部合同交底,对劳务队伍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劳务队伍及合同管理台账,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5)做好生产经营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参与经济活动分析与总结,为项目管理决策提供依据。(6)对工程进行复核,掌握预算编制原理,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编制项目预算,进行单价分析。(7)收集成本管理的技术资料,预测项目直接成本费用及各项成本控制目标,参与项目成本情况分析。(8)负责测算劳务承包价格及确定合同价款,按上级制定的经济合同范本和“三标一体”文件要求,根据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并拟订本合同文本。(9)及时办理对外计价,并每月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已完工程数量清方单办理协作队伍计价,计价结算必须经安全部签认安全意见、及复核安全奖罚数额。(10)认真研究计价规则、支付程序和条件,熟悉投标报价资料,掌握不平衡报价涉及的支付项目,进行内部单价平衡。建立验工计价台账,及时上报结算资料。(11)负责项目调价索赔工作。积极收集和整理索赔资料,合理把握索赔机会,及时编制索赔报告,与业主、监理等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为项目二次经营奠定良好基础。(12)做好市场调研,收集工程信息,及时向公司项管部反馈真实、有效的工程信息。(13)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7、质检部安全生产职责(1)对安装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订技术措施。(3)以安全生产全面观点编制、审批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方案的全过程。负责解决安装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6)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7)参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技术措施。(8)参加危险性较大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8、试验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熟悉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决定、规定等,对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宣传学习。(2)不定期对试验室的生产和生活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检,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卫措施,电闸刀、开关、电线接头处是否有裸露破损现象等。对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以确保安全。(3)试验室成员每天都要巡回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4)试验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操作,以确保安全。(5)试验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及注意事项。(6)每次试验操作之前,应先检查电源是否正常。(7)试验室成员要及时作好安全记录。(8)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测、监控和管理,为技术方案的确定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9)试验材料按指定的地方堆放,防止外漏以造成环境污染。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定,对商品构件进行质量抽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区。(10)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论。9、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1)在编制财务计划时,按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资金的保障。(2)在组织成本分析、经济核算等经济活动分析时,应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3)对安全经费(含劳动保护费、安全措施费、人身保险费、安全管理费等),应监督专款专用,分开核算,协助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台账,利用经济手段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4)做好项目各种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5)完成公司、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10、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3)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参加安全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5)负责施工现场人员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6)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人,按安全奖罚条例给予处罚;对冒险蛮干的人员及时教育,对不听从者有权停止其作业。(7)负责项目危险源辨识工作,对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情况的监督。(8)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调查,并监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11、测量队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2)收集项目部测量资料整理并归档。(3)认真做好测量员的安全生产思想的技术教育。(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5)作业时不许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2、生产管理人员、各分部工序工程师、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本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各分部工序工程师、技术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管理范围内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与安全管理人员承担同等责任。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体系中规定的相应职责,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指导生产,督促管辖分部、班组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合做好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工作。2、定期参加安全例会,汇报并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措施,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施工生产安全。3、分部向班组下达任务前,必须先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对重点部位或特殊部位的施工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对施工现场所辖范围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负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使用及产品质量情况。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分部、班组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6、对因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与安全管理人员承担同等责任。 第六部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制度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生产中推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促进项目施工任务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项目所编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的重要手段。 (一)教育内容:1、安全思想教育。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4、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二)教育的基本形式1、落实每周星期一安全教育制度,并作好记录。2、落实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的“三工教育”制度。3、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调动工作岗位工人的上岗前安全教育。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5、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或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发生的各种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以此强化安全意识,从中吸取教训。6、抓典型、树样板,及时推广、交流先进经验。7、开展安全阅览、知识竞赛、文艺宣传等娱乐活动。8、利用工程、工序施工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9、尊章守纪、严格操作规程、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教育。10、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和常规的考试。11、未满一年的见习生不得安排作为工序负责人及其它岗位负责人。(三)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对从事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电气焊、车辆驾驶、登高等特殊专业工种的职工,可举办脱产或半脱产的安全技术学习班,进行严格地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四)要求1、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专人负责。2、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3、各种安全教育考试要及时登记、“三级教育”,特殊工种及安全监督员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做到持证上岗。二、规章制度(一)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细则)、奖惩制度、各类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二)规章制度管理基本要求1、有章可循。根据上级颁发的制度与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工作有序。2、严格执行。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改均应组织全员进行学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必须严格遵守。重要的规章制度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公布执行。3、违章必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责任系统和科学的考核办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4、领导表率。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示范部属。三、标准化管理(一)标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省(市)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级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标准、细则,组织标准化工作计划的落实。2、认真执行各类标准。(1)专业技术标准以下各专业应有安全技术标准,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公路施工专业: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汽车运输,施工用电,给排水,电气焊,等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施工专业:应有施工机械与设备规程,机械动力设备等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汽车运输专业:应有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条例。(2)管理标准依据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标准工地建设,使安全管理规范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内业标准化管理:项目部安全内业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好表报、台帐、档案、文件、资料、文本、制度的归档工作,完善考核办法,使内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要坚持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现场要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和标语牌,教育制度、操作规程要到现场到位,工程项目要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现场布置要有利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二)标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1、本项目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参加的标准化领导小组。2、经常进行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标准化法规条例,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3、采用标准必须先进合理。4、各类标准要满足施工需要。5、要坚决维护标准的严肃性、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降低标准。6、对上级下达的各类标准要按时、按序、分类装订成册,固定专人保管。四、班组建设(一)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要以提高整体安全素质为重点,以创造安全合格班组为目标,落实各项安全工作。1、组织建设。班组应设专职安全员,成立安全生产QC活动小组。2、思想建设。经常进行安全技术、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3、业务建设。重点搞好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技素质。4、制度建设。班组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坚持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讲评的“三工制度”及安全分析会议制度。(二)班组建设的基本要求1、坚持安全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2、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3、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符合标准要求。4、精心保养设备,保护工具。5、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防止伤亡事故 。第二节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加强的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工程事故发生,保证本项目人员和财产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一、实行并落实每月12次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及不定期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二、现场工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和胸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对施工便道进行日常养护,保证晴雨通车,要经常清扫、洒水,防止尘土飞扬,不得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活动,防止废水、垃圾流入河内,污染环境。四、施工现场作业道路保持平整、畅通、及时修复,设有明显准确的路标。五、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外观整洁、停置整齐。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六、工地现场外观做到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七、施工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做到工完场清。八、办公室、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整洁有序,生活区中的食堂、供排水、浴室、医务室、宿舍及厕所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九、施工标段内重要构筑物(桥梁)设置标明桩号、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等内容的公告牌。十、搅拌站场内地区进行硬化,材料分隔堆放,并标明名称、产地、规格、检验状态,对水泥、钢筋等易受潮材料,设置防雨、隔潮设施。十一、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配设“设备标志牌”,标明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名称等,拌合楼(机)旁设立混合料配合比控制牌。十二、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有负责人现场指导施工,主要部位有技术人员和监理旁站。十三、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十四、施工中如发现古文化遗址、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立即与业主及有关文物研究部门取得联系,并大力配合,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施工。十五、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沿线光缆、管道的保护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双方满意。十六、与当地搞好共建活动,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教育全体参战人员,人人争当文明职工。十七、严格按基建程序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现象的发生。十八、会议室、办公室应贴组织机构框图,安全保证体系,路线平、纵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网络计划图;雨晴表;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工期倒计时;宣传栏;工程简价,环保体系。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三节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作用,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以及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本制度。二、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一)安全防护用具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基坑、泥浆池、墩身、边坡的防护用具等;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二)施工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三)物资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物资部合理安排人员负责落实。(四)供应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五)物资部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5、物资部在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的同时应教育使用者按照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6、物资部要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7、材料采购要求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8、物资部负责组织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如经过改进仍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及安全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一律清退出场。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四节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制度为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现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管理制度,凡属本项目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条 遵守本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移动式机械、电力、焊接、起重、锅炉、高空)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三条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准光脚、穿拖鞋、凉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四条 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及项目经理部的检查和督促,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第五条 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上岗作业。第六条 坚决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现象。第七条 凡从事电力、压力容器、起重、焊接等特种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或专业技术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允许上岗作业,并且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学习。第八条 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理,必须由公安部门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并且定期通过公安机关检审。第九条 驾驶公司机动车辆需具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并经项目经理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第十条 本项目经理部将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劳务合作队伍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培训。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不要轻易调换工种。第十二条 上岗时有关证件应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申请补发,不准无操作证或上岗证人员上岗作业。凡参与本项目所有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五节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为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后有效改善劳动条件,减少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好的保护,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2将合同清单金额的1作为专项资金,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财务、安全部门及项目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2)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3)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4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同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人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5属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均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向财务部门报销。 第六节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在项目的单位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技术交底的一般内容包括: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的“四新”成果、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解决办法等。二、施工作业现场,分部技术负责人向班组交底,班组长每天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重点对当天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安全作业要求和工完场清三项内容交待清楚。三、安全技术交底一般规定1、为了使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避免在施工中发生失误,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安全完成任务,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2、安全技术交底可根据工程大小和技术繁简情况以及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情况,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规定和工序安排,分阶段分级进行。3、安全技术交底还必须对重点、关键部位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特殊作业等以书面形式进行。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分部和班组长各一份),应履行签字手续,并将安全技术交底书编号订成册。3、分部在施工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采取“三工”形式。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总结,反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分部技术负责人或工班长负责实施。四、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技术部门要监督实施,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无论采用书面文字或以图表的形式,均应建立复核制度。为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实施,特制定以下保证措施: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全体职工(包括劳务)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内容。遵守公司、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移动式机械、电力、焊接、起重、锅炉、潜水、高空)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准光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觉接受安全员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促,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上岗作业;坚决杜绝下列严重违章作业现象:不按规定,擅自变更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盲目施工;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及多层交叉作业;机电设备超负荷、超载运转或运行;发动机缺油、缺水、汽油机直流供燃油运转;输用电设备漏电、短路、接地不良、一线一地等;使用有严重缺陷的钢丝绳、吊环或安全装置不全、失灵的吊装起重机械作业;驾驶转向、制动不灵的移动式机械及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上路;其它违章行为。第七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加强本项目生产管理,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优良,确保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进度计划如期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项目教育培训制度,旨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达到工程创优的目的,各科室、各分部认真组织,严格执行,把制度落实到位。持证上岗的对象包括: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安全管理人员、其它管理和技术人员、特种操作人员、其他作业人员、新进场工人、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具体应达到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时参加复审。2、垂直运输机械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员工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项目部组织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具体要求如下:A、对新进场的员工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员工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一次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B、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和生产技术要点的教育培训。C、向员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教其正确使用,同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D、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E、教育员工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八节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参考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意见,为保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项目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特制订本项目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一、项目部为合同段范围内施工现场所有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二、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为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提前竣工,则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如延长工期,则统一办理保险顺延手续。三、购买保险的费用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项目部支付。四、项目部和保险公司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五、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并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六、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项目经理部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七、项目部要选择能够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第九节应急救援制度为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针对本项目施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特制订应急救援制度,以减少损失,更好的保护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各部门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要求。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黄玉顺 联系电话:13808529285副组长:瞿铁军 联系电话:18389380750 庄玉顺 联系电话:13505912452 孟凡江 联系电话:18755365656 许家红 联系电话:18009699388 裴中德 联系电话:13797985913 马 峰 联系电话:13866779049 陶友谋 联系电话:15555169688 王 均 联系电话:13178927118 韩友亚 联系电话:18656992733 孙洪波 联系电话:13163648023成 员: 牛庆国 (专职安全员) 联系电话:15155335238 陈 伟 (专职安全员) 联系电话:15595957139 李清泉 (专职安全员) 联系电话:18746106570 唐宇钊 (报 警 员) 联系电话:15103024223 周志翔 (通 讯 员) 联系电话:18789229184 黄凡顶 (司 机) 联系电话:13698999475 刘宗平 (接 车 员) 联系电话:13808529835 贾国辉 联系电话:13136005823 刘大文 联系电话:13707503570 相关组织紧急联络电话报 警 电 话: 110急 救 电 话: 120火 警 电 话: 119交通事故电话 : 122三 防 办 : 0898-83662592气 象 : 0898-85523342第十节紧急行动救援方案1、现场处置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必须及时向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总指挥报告,并简要介绍事故发生原因、状况,按照本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具体作法对伤员进行抢救,做好现场的维护及无关人员的疏散工作,各科室各分部负责人统一听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合理安排人员和通讯设备积极参与救援行动。2、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作出紧急响应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必须尽快组织车辆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蔓延,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拔打急救电话120请求救护,同时向所在地安全部门报告,请求支援。3、伤亡事故报告项目经理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用电话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副经理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报出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事故报告的内容为:企业名称、隶属关系,说明是否为本单位职工或协作队伍员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事故类别、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按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4、伤亡事故调查在事故发生后,一般要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紧急处理中,要求在场有关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在报告上级机关的同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或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以减少损失,并立即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封锁事故现场。凡是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的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并拍照摄像。在未征得调查组的同意前,不得进行事故现场清理。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应分级进行。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分管副经理或指定其他人员,组织安全部、工程部、物资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安全部、工程部、物资部、办公室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同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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