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研报告范文3篇》

上传人:jin****ng 文档编号:185513703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6.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调研报告范文3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法律调研报告范文3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法律调研报告范文3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调研报告范文 3 篇规范和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需要高度关注的 重要课题。围绕襄阳市司法局规范、发展要求,本人依据多年从事基 层工作的经验并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深感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加 强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监管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区域经济 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基层法律服务制度产生于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其设立主 要为弥补当时律师、公证人员不足。设立伊始,基层法律服务便定位 于立足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接 受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公民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和法 律帮助活动。20 多年来,我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立足基 层、贴近群众的服务宗旨,在推动全区改革开放,加强基层民主法制 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满足基层广 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变革不断深 入和国家政策调整不及时,当前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尤其是农村基层 法律服务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小窥的问题,本文试图以襄州区 为例在对这些问题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合理化发展建议,以 期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发展概况xx 年前,我区法律服务所均挂靠镇司法所,与司法所一套人马、 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为镇政府内设机构,按事业法人组织列编,除 开展法律服务业务外,还承担基层司法行政职责,负责指导人民调解、 进行法制宣传等工作。XX年,依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文件精神,我 区法律服务所全部与司法所脱钩,改制为自收自支的社会中介组织。 法律服务所由初期的28个、发展到最高峰的30个、随着襄州区的乡 镇合并到现在整顿保留为 16 个。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从最高峰的 130 多人整顿保留到现在的 76 人。近三年来,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计担任法律顾问2100 家, 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案件 3650 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9800份,代理各 类法律诉讼 10600 件,解答法律咨询 89676 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705 件,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 3000 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8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150万元。 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区委、政府及人民群众 的好评。二、当前法律服务执业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和律师还有很大差距。 我区现有的 76 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学历层次方面,具有本科以上 学历的 28人,占37%,具有法律大专及以下文凭的48人,占63%, ; 年龄结构方面, 45 周岁以下 46 人,占 61%, 45 周岁以上 30 人,占 39%;业务开展方面, XX 年度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76 人)办理诉讼 业务总量 1300 件,业务总收入 146 万元,人均 1.9 万元。无论从人 员构成状况,还是从业务拓展方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都相 差甚远。主要原因一是学历层次普遍较低。法律工作者本科以上学历 只占三成左右,其余都是大专或高中学历,律师则都是本科学历以上。 二是服务不及时。部分执业者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往往 因为服务意识、交通工具等因素影响,服务不够及时,工作效能偏低。 三是业务水平滞后。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培训交流机会少,农村地处偏 远、信息闭塞,对新兴领域不敏感,不少法律工作者只能开展一般性 代理业务,对农村深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的法律服务需求不能快速 反应。(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健全、不规范。一些法律服务所制 度虽然挂在墙上,却没有得到执行。从受理案件到立案、代理、收费、 取证等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力, 内部监督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案件卷宗材料不齐全,办理完毕 后没有将办理情况归档备查。如:办案材料都在承办人手里,没有由 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保管;办案上还存在小作坊模式,单兵作战、个人 主义比较突出。(三)行业面临竞争和挑战加剧,业务拓展影响因素渐趋复杂。 一是业务层次低端化,服务对象多为基层单位和群众。XX年,全区法 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案件 1300 件,其中 90%以上都是一审民事 案件;代理非诉讼案件 3000 件,其中85%以上都是一般合同审查或代 书;担任法律顾问 260 家,无区直单位或大中型企业;业务种类主要涉 及征地、土地承包、家庭邻里纠纷和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纠纷以及 农民工、下岗工事项,其中 85%以上仍为传统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和一 般伤害赔偿案件,只有不到 15%的案件发生在土地流转、合同审查、 征地补偿、劳动用工等新兴领域。二是业务收费低廉化,城乡所收入 剪刀差不断拉大。XX年,全区7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业务4300 件,单个案件平均收费不足400 元。农村所收入境况普遍比城区所偏 低。三是业务范围边缘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空间渐趋缩小。 XX 年, 13 个农村所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400 件,占全区法律服务 所代理案件的 30%,且人均收入普遍低于城区执业人员。主要原因一 是律师队伍增长迅速,分享法律服务市场蛋糕的人员增多,自然影响 到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在市场中的份额减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不注重 自身宣传,社会知名度不高,许多群众对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业务范 围不很了解,个别所工作局面打不开。二是法制政策不稳定,前景不 明朗,部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看不到希望,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和小富即安的思想,业务拓展不积极,加之行业内部不正当竞争,个 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偏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规执业,在社会上造成 了一些不良影响,使本就不成熟的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倍受损害。三是 脱钩改制后,部分服务所与当地司法所在工作上很少往来,失缺了当 地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四)法律服务监管乏力、市场混乱。 XX 年以来,基层法律服务 管理主要依据司法部两个管理办法(即 59和 60 号令)。 XX 年,国 务院取消服务所机构设立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至今未出台新的法规规 章。现行规章对违法违纪处罚规定的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司法局在 管理上放不开手脚,对行业发展放任自流,监管疲软。一些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不按程序办案,乱收费、乱办案。收费之前包打官司,收 费之后什么都不做。在调查取证上,不取证、乱取证、甚至诱导当事 人做假证、伪造证据,在服务上不是让当事人满意,而是将打官司变 为打关系。有的私自收案收费,收费打白条,向当事人做虚假承诺, 收费不做事、乱做事。办案作风态度生硬、办案粗糙等。这些都严重 影响了业务发展,败坏了法律服务形象。三、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要自觉按照市场规律来运行和发展,自觉融入 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格局,不断深化服务所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中 心工作,以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为服务重点,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 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加强行政、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有机 结合,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搞好服务。(一)实施人才战略,强化教育培训,全面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实施人才战略。建立选人、用人、育人新机制,把好入 口关,按照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的标准来选用人才, 把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优秀品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中来,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那些业绩突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 大张旗鼓的宣扬,使他们成为业内的领头雁,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业 务。同时将那些群众不满意,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差的执业者清除出 队伍。二是培训和教育常态化。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基层法律 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及 时更新和丰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其服务技能、服务质 量,鼓励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自主学习教育,考取法律职业资格。 三是提高管理者素质。实行等级化管理,探索所主任竞岗制度,在法 律服务所内部形成良性循环,确保把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 推到所主任岗位,以选好配强一把手来推进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人 员队伍等各方面建设,促进服务理念不断更新,团队凝聚力、战斗力 不断增强。(二)依托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重点突出社会效益 一是通过参与政府工作的作为获得新地位。针对当前基层工作中 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如计划生育、土地纠纷等,积极开展法律服 务,把镇街政府列为主要服务对象,协助政府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 理,成为基层人民政府法律上的得力参谋和助手,提高自身在民众心 中的地位。二是通过加大服务民生力度开拓服务新领域。着力为保障 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法律问 题的研究,将工作触角向与农民密切相关的项目和新型服务领域延 伸,及时主动热情做好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庄、工业园区活 动,推出为普通群众做好法律顾问活动,全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 极参与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切入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创新服 务方式,对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三是通过着力服务经济发展 提升服务新层次。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围绕落实强农惠农政 策、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区域经济等工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 咨询和建议。围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城镇,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掌握重大工程项目信 息,超前参与乡镇政府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和对外经济活动,充分发 挥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作用。灵活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科学进行 市场定位,以构建防范体系为主,帮助村庄、企事业单位修改完善各 类经济合同,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和村庄法律顾问量。(三)强化监督机制,规范管理办法,推动管理制度创新一是尽快配套相应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基层 法律服务继续发展的动力保障,要在大政策体系框架下,以利于提高 法律服务水平、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利于法律服务所 自身发展壮大为前提,尽快制定出台管理规范,解决目前管理制度缺 失的问题,改革、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执业登 记制度。二是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加强行政、行业、内部和社会 四个层面的管理和监督,形成合力,相互促进,构建执业行为职业道 德联合评价机制、执业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和违规违纪案件联合防控机 制,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对法律服务所和执业法律工作者的年度 检查和考评,对年度检查和考评不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辞退, 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逐步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三是重点推动 内部管理创新。引导法律服务所在机构、财务、业务、人员管理等方 面进行制度创新,逐步提高服务所公共发展基金和福利金提取比例, 明晰产权制度,改革分配制度,使报酬直接和效益挂钩、和劳动成果 挂钩,建立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执业人员的内心 稳定感、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四)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适应新农村建设需求 一是实施品牌战略。合理确定并培养法律服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形成自已独特的优势,着力服务形象塑造,打响诚信服务品牌。二是 推进新型合作模式。坚持两所分离,合署办公,整合司法所和法律服 务所资源,从大局工作出发,本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服务社会的 目标,努力实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健康格局。我区13 个基层法律 服务所均实现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格局,服务所每年由镇政府给予 10000 元补贴,在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同时,也帮助完成司法所分配 的工作任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除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 媒体宣传以外,可探讨分片集中采用送法下乡、开展专项咨询或建立 法律援助联系点等形式,近距离向农民宣传法律服务知识,提高农民 对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关于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全面勾画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随着依法治 国的步法不但加快,和谐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国家对农村基础建设 不断加大,惠民政策也落实到千家万户,农村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大 量涌现。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坚巨,责任更加重大。笔者通过对竹溪 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发挥基层法律 援助工作站作用,提高整体效能,推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 进行了调研。一、XX县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现状在竹溪县 15 个乡镇,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司法行政机关 基层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司法助理员兼职法 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辅助性工作。自 XX 年起,根据上 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截 至目前,已建成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12 个。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面临的问题1、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的发展。竹溪县辖 15 个乡镇,总人口 37 万,一个法律援助中心,12 个 法律援助工作站,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仅有 3 人,各乡镇开展法 律援助辅助性工作的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不足 20 人。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 及行业奉献(主要指律师义务办案),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没有具 体的经费,且在具体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会产生一定的服务成本,给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经济负 担。2、援助对象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须进一步加 强。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我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是农村,工 作的难点是怎样开展好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部分农民群 众特别是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不够。比如,一些案件的当 事人对法律援助的要求标准过高,一些人打官司就满腹牢骚,一些人 认为一经法律援助程序就必须给受援人带来直接利益,还有一些案件 当事人由于不懂得法律,或受利益的驱动,想打赢官司又不想花钱, 每遇案件动辄就到法律援助中心,不理会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 法律援助中心给他们提供无偿服务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和强度。三、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建议1、整合所有力量,发挥资源优势。配备专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鉴于目前的司法体制,律师业 务已经进入了市场化运作。律师的工资不再由政府拨款,只能靠代理 案件收取案件代理费用。由于律师业务由当地司法局管理,司法局靠 行政命令,长期安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恐怕难 以长久。要使律师代理法律援助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建议在县一级法 律援助中心配备几名专职律师,由财政发工资,纳入公务员编制,使 法律援助工作由专职律师专门代理,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连续性、 稳定性和持久性。利用乡镇司法助理员开展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乡镇司法助理员 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在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 极作用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有着熟悉民 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可以通过日常工作,对广大群 众进行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 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结合地区实际,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当前,我县正 处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全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阶段,各乡镇根 据自身实际对辖区实行网格化信息管理,全面掌握每个网格所有服务 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服务需求,以提高服务水平和为民办事效率。积极 发挥各网格点、网格员的作用,打造好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有 需要的群众在半小时内得到法律援助服务。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自身能力。目前,多数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兼职人员构成,其不具备 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的工作技能,导致了在面对服务对象时不敢对 咨询做出解答,面对矛盾纠纷时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处理。因此,应制 订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积极采取如组织讲座、案例讨论、观摩庭审 现场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他们掌握 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使他们有能力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各 项业务工作,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局限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和其 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很多报刊、电视、网络 等媒体没有得到有效应用,虽然各职能单位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 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面仍窄小,仍有许多贫困人群因不知法律援助制 度而错过援助机会,在遇到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问题时,因无法获 得帮助从而失去了维权机会。除了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七进工作的 普法宣传外,法律援助工作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组 织力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各项内容的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 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和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援助工 作站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运用典型来指导和推动规范化建设, 以点带面,逐步推开。通过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 站全面实现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国土局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报告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我县实际,我带领 政策法规股人员,对全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 研,通过调研,我就我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谈点看法。一、当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当前,许多地方领导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 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是一项软任务,搞得好坏 无关紧要,少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认为宣教工作投入大,见效慢, 抓与不抓差距不大,还有的热衷于轰轰烈烈造声势,总是应付一下就 算完事,认为只要进行过宣传,发放过资料,讲过课就完成了任务, 没有真正去考虑这项工作到底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多少,干部 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宣传等实际问题,导致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 作流于形式。(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单一。几年来,我们在教育培训上大多采用“灌输式”教学,致使学习 的同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削弱了教育 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影响效果。教学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讨论, 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目的,不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掌握国土资源 法律法规基本内容。(三)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专业队伍。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缺乏专门的宣教机构,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 主要采取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自行组织的讲授人员,参与宣讲的干 部宣讲经验不够丰富,整体的宣传素质也不高,往往是照本宣科。有 些宣讲干部对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理解偏差,往往对干 部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的几点建议(一)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重要性 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xx 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 党中央明确指出的。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 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宣教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 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 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土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 做到依法行政。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要增强其使命感,避免宣传 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要不断深入到基层,了解具体实际情况, 注重教育的实效。要把国土资源普法重点放在增强基层群众的权利义 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基层群众权益的角度,促使他们增强国土法律意 识。(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在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一是要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 象,内容上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宣传培训的内容要突 出实用性,针对性和通俗性、要从基层干部群众的需要出发,增强基 层乡镇,村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国土资源管 理的积极性。二是要采取生动活泼、简而易懂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 活动,积极采用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重点宣传与干部群众生 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基层 干部的能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浓厚 的学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三)提高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宣教队伍综合素质。 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形象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 不仅是全国坚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国土资源宏 观调控的有效途径,更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加大宣教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 批熟悉国土资源法律,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宣教人员,将宣传教育培 训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体系。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逐步 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为此,要采取 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考核,量化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抓,抓长期 的日常性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基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 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将不断增 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制氛围将不断改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调研报告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自八十年代初诞生以来,以面向基层、服务 及时、便民利民为特色,以忠于法律、维护正义、遵守诚信、公平竞 争为执业标准,走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 不断地在改革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推动农 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大服 务思想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默默奉献社会,深受农村基层人民群 众、基层干部和基层人民政府的欢迎。然而,在我国行政机构改革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因 素,使广大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农村的法律服务工作失去信 心,对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不少已取得执业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农村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开农村到城镇执业,有的甚至改行另谋它业. 据调查,近几年来农村很多地方超过30%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离开 农村到城镇执业或改行另谋它业,不少县市达到 30%左右的农村基层 法律服务所现在只有一名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有的乡镇法律服 务所因无专业法律服务人才而关了门。因此,现在农村对法律的需求 越来越大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越来越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这也是不少地方民事纠纷和上访案件越来越多的一个主要原因。因 此,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对进一步发 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 的出路进行探讨,为决策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很有必要。一、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现状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基层社会主义民主与 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在大服务思想的指导下, 认真贯彻巩固、提高、完善、发展八方针,以上等级、上水平、上质 量、上效益为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呈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一)服务机构不断巩固。国家行政机构改革后,基层法律服务 所由国家事业单位变成了社会中介机构,广大农村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结束了与乡镇司法所职能混杂、合署办公的局面,现在基本上是一乡 (镇)一所,而且各所都实行了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 我发展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不少地方还在经济开发区,大型集贸市场 等人口集中、经济活跃的区域开设新所,使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社会覆 盖面日益扩大,已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庞大的法律服务网络。(二)服务队伍不断优化。多年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通过 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使基 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不少基层法律工 作者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另一方面,通过自然淘汰,现在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大多是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xx 年以上的 业务骨干,而且,少地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都是从事法律服 务工作 20 年左右的老专业人员,这些坚持下来的人员大多数工作能 力比较强,办案经验比较丰富,甚至有些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于县城律师不相上下,仅仅只差一次司法考试而已。(三)业务领域不断拓展。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 提供法律帮助的行业和部门越来越多,很多改革措施需要法律去规 范,许多经济行为需要法律去保障。所以现在基层法律服务业除了办 理一些常规业务外,还将服务领域逐渐延伸到农村金融、房地产、劳 务、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化解集体债务、产业结构调整、林权制度 改革等领域,现在可以说,哪里需要法律服务,哪里就有基层法律工 作者出现;哪里有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服务,哪里的矛盾纠纷就少, 哪里的上访案件就少,哪里的政府工作就开展得顺利。在农村,基层 法律服务机构真正起到了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作 用。(四)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业经过过去几年的教育 整顿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 识、法制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大大增强,因而服务 质量也大大提高,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也大为好转,广大基层法律工 作者通过积极为基层群众排忧,为基层政府和单位解难,赢得了基层 群众和政府的依赖,有作为就有地位,所以其社会地位逐年提高。二、当前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一)收费标准过低,制约了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现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依据还是 xx 年前各省司法厅和省物 价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标准,与 xx 年前相比,现在的物价水平大幅 度上涨,办案成本大大增加,不少农村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办案收入除 掉成本后所剩无几,即使是各所的业务骨干,有的辛辛苦苦奔波一年 的纯收入也只跟农村的一个普通建筑工的收入差不多,所以,少数基 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收入过低,不够养家糊口,更谈不上参加各种社 会保险,他们不得不改行从事其它职业或者到收入高的城镇去执业, 这也是近几年各地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二)黑律师过多,扰乱了农村法律服务市场 .有现在在农村, 一些稍微懂一点点法律的人认为从事法律服务有利可图,于是,他们 就偷偷到市场上买本假的律师执业证后,就到处以律师的名义拉生 意,到处拍胸替人打官司,到处骗吃骗喝骗钱 .在法庭上,这些人完 全不讲法律程序,完全不懂具体的法律规定,胡搅蛮缠,胡说八道 . 只要法官不支持他们的要求,他们就跟法官大吵大闹,甚至怂恿当事 人到处上访告状,不仅浪费了当事人大量的费用,而且还严重扰乱了 法院的诉讼秩序,严重影响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形象. 对农村这些黑律师,现在很多地方还没有人管,法院也不卡关,以至 这些人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到了与正规的基层法律服务工 作者抢饭碗的地步.(三)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形象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农村基 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 50%左右。还有少数近几年 进入这个行业的人员没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没有取得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执业资格证。另外,机构改革后,基层法律服务所成了以行业 管理为主的社会中介机构,成了民间性质的自律性服务机构,所以,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抓得也不多。由于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工作中受利益驱 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形象。(四)农村基层政府的支持弱化,部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生存环境恶化。自 xx 年国务院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 脱钩改革的意见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脱钩改革实施意见 下发后,大多数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政府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就很少过问了,在各级政法领导的讲话中也很难听到基层法律服务的 内容了,基层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支持几乎没 有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有被遗弃的感觉。不少地方的基层政府 只是有了不好解决的麻烦事时才想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才把属于社会 自由职业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成司法干部通知他们去消灾、灭 火。不仅如此,律师法开始施行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严重 受挫,有些法院的法官甚至拒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参加民事、 经济和行政诉讼(这几项业务是司法部第 19 号令规定的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的主要业务),所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有较大幅度 下降,业务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减少,部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面临生 存危机.(五)缺乏规范性文件指导,部分管理方法滞后。现行的基层法 律服务所管理制度大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很多内容已不再适用 于新形势下的基层法律服务实际工作,而新的管理制度没有出台,所 以大多数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不规范,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平时各自 受案,各自收费,各自办案,办案档案各自管理。虽然有的所制定了 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因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也没有很好的执行这些 管理制度。另外,现在还有不少地方的基层政府领导和司法行政机关 的领导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仍然 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成司法行政干部,仍然经常安排早已属于社 会中介机构(私营性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无偿地履行行政职能,如 安排他们代表政府处理和督办相关行政事务,参加执法机关组织的执 法检查等等。三、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必要性(一)农村的客观实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需要由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我国13亿人口就有9亿多人口在 农村,而我国到目前为止只有20万律师,并且这 20万律师都是在远 离农村的城镇执业(目前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人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根据现在律师的收费标准,一个诉讼案件收费少则3000 元以上,多 则上万元或数万元,农民们又有多少人能花大量时间和大笔费用去城 里请律师帮忙调解纠纷或打官司呢。肯定不多 .所以,我国在相当长 的时期内农村需要的是收费低,服务及时,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二)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建设,实施农村依法治理国策离不开农 村基层法律服务业。党的 xx 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后, 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治县、依法治镇、 依法治村等依法治理活动在全国展开,在声势浩大的依法治理活动 中,9 亿农民是活动的主力军,广阔的农村是活动的主战场,而负责 对 9 亿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是活跃在农村基层的十几万基 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正是这十几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地在担任 基层单位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主持调解纠纷中宣传 法律,不断地在解答法律咨询中宣传法律,不断地在办理非诉讼法律 事务中宣传法律,才使得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 地增强,才形成了今天农村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和基层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因而加快了农村基层法 制建设的进程。(三)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创建农村和谐社会离不开农村基 层法律服务业。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特别是 土地承包纠纷、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债务纠纷、生产经营纠纷不 断地发生,对于这些纠纷,大多数基层政府包括司法所,都是依靠基 层法律服务所的专职法律工作者通过调解或代理诉讼的途经妥善解 决的.据调查,大多数农村基层法律所基本上化解了所在区域内的70% 以上的矛盾纠纷,不少基层法律服务所还经常配合当地政府调解处理 上访案件。总之,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调解和代理诉讼活动,不仅 有效地平息了大量的基层纠纷,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避免了不少 纠纷的恶化,而且还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从而有效地促进了 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层法律 服务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久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明确指出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 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这说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基层法律服 务事业的重视,同时也说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少不了基层法律服务 机构的介入。同时,实践业证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从土地 承包到土地经营权流转,从税费改革到林权制度改革,从产业结构调 整到化解村级集体债务,项项工作都与法律相联联,项项改革离不开 法律的指导和规范。可以这样说,在农村,离开了法律约束的经济活 动矛盾重重,成功的很少;离开了法律指导的改革问题多多,多半失 败。四、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出路探讨基层法律服务业在改革中诞生,在改革中发展,符合中国国情, 是一个深受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欢迎的行业,这个行业利国利民利社 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基层法律服务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必 将继续存在和发展。所以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切实解决好基层 法律服务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确保其健康发展。(一)加快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立法进程,为基层法律服务提供法 律保障。目前,我们国家对基层法律服务业进行管理的政策依据是 xx 年 前司法部发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59 号), 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60 号),这两个文 件只是部门规章,还不是国家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所以,司法部 应借鉴律师法和公证法的起草和颁布过程中的经验,尽快通 过立法的形式,将有些内容已过时的司法部 59 号令和 60 号令修改后 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法律,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依法执业。或者 由司法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进 行修改,然后作出立法解释,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诉讼代理业务上升 到法律许可的范围,这也是当前基层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二)整顿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业管 理.首先,要整顿农村法律服务业,净化农村法律服务市场。对于购 买假律师执业证,并以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人员,应依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 条规定(即定性为诈骗行为)和第51 条 规定(即定性为招摇撞骗行为),以及第52 条规定(即定性为买卖公 文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刑法第 266 条规定(即定性为诈骗罪)和第 280 条规定(即定性为买卖国家机文、 证件、印章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对冒充律师从事法律 服务的还可以依据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机械电气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