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的规定

上传人:d****2 文档编号:184178225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7.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的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的规定一、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 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 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 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 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 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 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三、如有争议,应及时提请劳动仲裁: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 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 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 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 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设计 > 毕设全套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