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常用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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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常用版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一1999_0201),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资金来源:1.6承包范围:1.7承包方式: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中标通知书;2.投标书及附件;3.本合同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1发包人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道路交通管理事项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在签订合同一周内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承包人提供套图纸(含返还的三份竣工图)。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7.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园林绿化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负责向市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备案;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3.2承包人工作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3.3派驻工程师及权限3.3.1发包单位派驻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3.3.2监理单位派驻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3.3.3承包单位派驻项目经理姓名:职务:。3.3.4承包单位派驻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四、工期4.1工期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4.2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32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五、质量5.1工程质量5.1.1工程质量标准:5.1.2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1)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1-90(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_96(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_(6)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l_90(7)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U2-90(8)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9)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CJJ9-85(10)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11)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12)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1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1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_(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_(1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_221号)(17)其他需要明示的标准、规范名称:5.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3工程试车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5.4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套竣工图。5.5质量保修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安全施工6.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必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经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3针对工程自身条件的安全施工约定;七、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7.重合同价款及调整7.1.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其他说明:7.1.2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追加,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7.1.3双方对价款调整的其他约定:7.2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的约定:7.3工程量确认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师确认已完工程量的时间:7.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在确认工程实际进度后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对应扣回的预付款、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同期进行结算、支付。7.5竣工结算7.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天内,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7.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以结算价款的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经确定后结清。7.5.3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约定内容执行。八、材料设备供应8.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8.1.1发包人对供应的如下材料设备向承包人提_品合格证明,并对其质量负责:8.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结算方法:1。由发包人按照采购材料设备情况直接与供货单位结算,如果在工程合同中已包括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相应材料设备款,同时支付材料设备价款的作为工地保管费给承包人。2.。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九、违约、索赔和争议9.1违约9.1.1发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1.2承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9.2索赔合同当事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被损害方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送达对方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9.3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请调解;调解失败,共同约定向提请_;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奖励与惩罚十一、补充条款(可附页)十二、其他12.1_12.1.1发包人投保以下内容_,并支付_费用:1.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发包人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_;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_;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_事项:。12.1.2承包人投保以下内容_,并支付_费用:1.承包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_;2.承包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_。12.2担保12.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12.2.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12.2.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12.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2.3.2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2.4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12.5合同份数12.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12.5.2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12.6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_1999_0201)进行洽商协议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_ 住所: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电话:_ 电话:_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常用版(二)发包方(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_。1.2 工程地点: _。1.3 承包范围: _。1.4 承包内容: _。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第二条 合同工期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质量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3.4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4.2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4.3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4.4 乙方严格执行g59-99、g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80-91高空作业、db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4.5 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4.6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4.7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4.8 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4.9 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4.10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4.11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4.12 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第五条 工程价款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_。5.3 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5.4 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5.5 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第六条 图纸及工程资料6.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 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 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6.2 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套,竣工原图由 方提供。编制要求按_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 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 %,依次类推,扣完为止。6.4 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第七条 材料供应7.1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_。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7.3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7.4 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_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7.5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_日与供货单位和甲方核对一次数量、规格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汇总表并由乙方签字盖章,否则当月甲供料数量以甲方调拨单为准。7.6 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8 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 水泥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 防水涂料 6 商品粉煤灰 7 砂石料 8 烧结砖 9 内外墙涂料 10 门窗 11 防水卷材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14 商品砂浆 15 混凝土外加剂 16 混凝土泵送剂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18 墙面板 19 夹层玻璃 20 钢化玻璃 21 建筑饰面石材 22 复合地板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24 胶粘剂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27 建筑幕墙 28 沥青混凝土 29 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发证产品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_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第八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8.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8.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8.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8.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8.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8.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_。8.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第九条 工程款的支付9.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进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_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核定后的工作量作为付款依据。9.2_月度实际付款计算公式为:甲方审核工作量(1-下浮率 %)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 %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类罚款。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后预留工程保修金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 天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9.4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第十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10.1 甲方任命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10.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10.3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10.4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10.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10.6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10.7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10.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10.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9001、14001、a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第十一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11.1 乙方任命 同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 同志负责现场施工,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质量,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安全, 同志负责施工技术, 同志负责预结算工作。 11.2 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以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11.3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全部责任。第十二条 甲方工作 12.1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12.2 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交付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3 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进行各类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2.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12.5 及时传达上级单位和业主的有关指令、要求。 12.6 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节点进度要求。 12.7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乙方提出合理的工程签证。 12.8 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 方已明确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三条 乙方工作 13.1 乙方办理临时土地占用手续,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场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中继续承担以上事项处理的责任。 13.2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水电源、电讯线路的申请。水电源由甲方提供,安装计量表头后供乙方使用,并将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乙方负担。现场水电管线布置须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费用由乙方自理。 13.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的要求,开通施工现场便道与城乡公共道路,保证下水管道通道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13.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要求,组建施工所必须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基地,并符合上海_集团及市政局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13.5 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保护费用,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13.7 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4份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除乙方承担施工的责任。乙方并应在分阶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报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_日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及劳动力计划。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每月_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验工月报。 13.8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3.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3.10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_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3.11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2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3.14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15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要料计划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要求可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或由双方另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协议书明确。 13.16 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1天内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 13.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因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3.18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 13.19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13.20 乙方应遵守标化工地、文明施工规定(_市政局标准化规定),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g59-99标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堆放、设施布置,使施工现场达到市建委及市政局规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对施工范围进行清理、退场。 13.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程的产品(包括业主指定分包部分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13.2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要求配置在数量及规格上满足工程需要的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并设置标准试验室及养护室,各类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报验,并将进场报审表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 13.23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13.24 乙方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必须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还须要满足甲方和监理的管理要求。并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报验,将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的进场报审表和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对不满足上述报审报验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换、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标志必须是甲方全称。 13.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所需工作衣帽由甲方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6 工程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从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27 交通设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置各类交通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8 乙方有责任根据交底的施工图纸和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件的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支出,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13.29 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违反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的120%的费用。 13.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13.31 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13.32 乙方人员,凡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按下述规定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则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3.33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3.34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3.3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13.36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额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13.37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8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及索偿 14.1 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变更或修改迟后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14天内书面呈交甲方审核,逾期提出或迟交的索偿将不获考虑。 14.2 索偿的计算资料必须包括套用单价的详细分析,如有关项目与原合同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则按原合同单价计算;若出现索偿项目在原合同内无相关项目单价套用时,则该索偿项目的单价按照乙方承诺书中约定的原则计算。第十五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5.1 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按c2-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_市颁发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15.2 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验收要求,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内容、以及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 15.3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即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5.4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经整改后评定仍未通过的延误,均视为工期延误。 15.5 保修期限: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_年。 15.6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期限内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业主支付费用。第十六条 保险及保证金 16.1 乙方须对参与本工程的所有职工进行综合保险,每月_日前提交职工名册,由甲方统一办理综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每月工程款中扣除。有关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费用均在综合保险中支付,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16.2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个月内提供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质任期的质保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给甲方,否则以第9.2条的方式在月度工程款中抵扣。其中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有效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结束。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_ 电话:_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返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常用版(三)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_居住主题公园部份市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_居住主题公园部份市政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市政工程。2、工程地点:_。3、建设单位: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清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_居住主题公园_市政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甲方认定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3、工程承包内容为_居住主题公园市政工程中的砼垫层、检查井、化粪池、排水管道、景观基础、围墙、加筋管埋设、砼管埋设等有关施工内容。三、具体施工承包内容和清工承包计价依据1、化粪池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1)工作内容:配合协助放样,基坑底300内人工修整(不包括机械挖土及回填土),基坑砂包支护,材料100内水平运输,基坑抽排水(在粉刷强度未达到前要保证水位在基底以下),砼拌制浇捣、养护(包括预制盖板),砖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抹光,管子预埋,预制板安装、找平等。(2)计价依据:基坑砂包支护:_元a;3;;砼浇捣_元a;3;;预制盖板_元块,基坑抽水、排水:_元座;砖砌体:_元块;内外粉刷:_元a;3;,所有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为依据。2、排水管道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1)砼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a、工作内容: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内土方人工修整,基槽支护、支模,排水、抽水,砼垫层拌制、浇捣,100内水平运输,砼管吊装就位、承插口封头、管座砼拌制、运输、浇捣、养护、砼修补、检验后人工土方回填夯实(不包括基槽机械挖土、回填土及夯实,机械吊装的台班费用)。b、计价依据:直径500800:_ 元,直径1000:_元。(2)塑料加筋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a、工作内容: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内土方人工修整平,管子埋设,管子底超挖部位回填,人工夯实(防止管子机械回填土时下沉,造成倒返水或管内积水。管子周围150必须回填砂土,不允许有石块、砖碴物等回填以免压破管子),不包括机械挖土、回填的费用。b、计价依据:200塑料加筋管子:_元,300管子_元。埋设超过1、8管子:_元3、雨污水检查井施工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1)施工内容:配合甲方施工放样,基底300内土方人工修整,基坑支护,排水、抽水,支模,垫层、流槽及暗井盖砼拌制、浇捣、养护,砌块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安放井座、井盖,爬梯、养护,材料100水平运输(井座盖从仓库提货),井内清理干净。根据绿化地坪及铺装面层、检查井进行高度调整、修改(机械作业后破损需返工重做,另行计算),配合水电安装施工。(2)计价依据:直径为1500:_元座;直径为1250:_元座;直径为1000:_元座;直径为700:_元座(深度在1、2内),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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