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咨询热点问题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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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咨询热点问题近期咨询热点问题规费服务中心规费服务中心 郭欣郭欣内容框架内容框架 税收征管问题税收征管问题 社会保险费问题社会保险费问题税费征管问题税费征管问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车船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契税契税 征管问题征管问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方教育附加 问:如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问:如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据?答:根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实际缴纳的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营业税税额,不包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问: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问: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预缴增值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不动产,预缴增值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如何确定?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如何确定?答:根据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1620167474号号)第一第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回到其机构所在地申问: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回到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如何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报缴纳增值税时,如何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答:根据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1620167474号号)第二第二条的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条的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免于零是否问: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免于零是否需要申报?需要申报?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6 6号文号文件规定:自件规定:自20162016年年4 4月月1 1日起,随增值税、日起,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消费税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加免于零申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1 1号文件补号文件补充:自充:自20162016年年4 4月月1 1日起,随增值税、消费日起,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税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于零申报。免于零申报。问: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纳税期限按季问: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纳税期限按季还是按月?还是按月?答:根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款次数的公告税人申报缴款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6 6号)和号)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次数的公告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次数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5 5号),号),从从20162016年年7 7月月1 1日起,对全省有认定信息的日起,对全省有认定信息的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期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期限按月的调整为按季。限按月的调整为按季。问:小规模纳税人如当月在国税前台问:小规模纳税人如当月在国税前台代开发票征收了增值税,附加税费是代开发票征收了增值税,附加税费是按在当月申报还是按季度申报?按在当月申报还是按季度申报?答:按季度申报。答:按季度申报。问:增值税按月申报的国税一般纳税人,问:增值税按月申报的国税一般纳税人,反映网上申报时发现附加税费调整成按反映网上申报时发现附加税费调整成按季申报,应如何处理?季申报,应如何处理?答:认定税种有误,请到主管税务机关答:认定税种有误,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处理。问: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简称问: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简称”三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 、即征、即征即退办法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即退办法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处理育费附加如何处理?答:根据财税答:根据财税200520057272号文规定,对号文规定,对“三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 、即征、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律不予退(返返)还。还。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问:20162016年度起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度起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有什么变化?纳税申报期限有什么变化?答:根据答: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9 9号规定:自号规定:自20162016年起,我市纳税年起,我市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人缴纳房产税(从值计征部分从值计征部分)、城镇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使用税,纳税期限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的1010月月1 1日至日至1212月月3131日。日。房产税热点问题详解房产税热点问题详解 问: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问: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答:根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答:根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例的规定,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的规定,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所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产权未确定及租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人缴纳。缴纳。问:房产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问:房产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答:根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行条例(国发(国发198619869090号)第九号)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机关缴纳房产税。问:如何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问:如何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答: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答: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屋,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经营自用的房屋经营自用的房屋 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10%至至30%30%的耗损价的耗损价值后的余额。广州市依据房产税条例值后的余额。广州市依据房产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一次性减除的比例规的有关规定,对一次性减除的比例规定为定为30%30%。根据财税根据财税20082008152152号规定,从号规定,从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根据财税根据财税20102010121121号文件规定:自号文件规定:自20102010年年1212月月21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容积率低于0.5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 2倍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地价。对于出租的房屋对于出租的房屋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据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房产税。标准依率计征房产税。问: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问:房产税的税率是多少?答:根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行条例(国发(国发198619869090号)第四号)第四条规定: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1.2%;依照;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12%。”城镇土地使用税热点详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热点详解 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怎样规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用税。问: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问: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的?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由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地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答: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答: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适用税额计为计税依据,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测定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应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国土部门测量后按测定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国土部门测量后按测定的面积再进行调整。的面积再进行调整。车船税热点详解车船税热点详解 问:什么是车船税的纳税人?问:什么是车船税的纳税人?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问:车船税的申报期具体如何规定?问:车船税的申报期具体如何规定?答: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车船税按年申答: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公历1 1月月1 1日至日至1212月月3131日。日。问:广东省机动车的车船税由什么部门征问:广东省机动车的车船税由什么部门征收?收?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车船税由地方税务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机关负责征收,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问:新购置车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问:新购置车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规定?答: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答: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会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7575号,购置的新机动车,号,购置的新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日期的当月购买日期的当月起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对于在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对于在国内国内购买购买的机动车,购买日期以的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所载日期所载日期为准为准;对于对于进口机动车进口机动车,购,购买日期以买日期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所载日所载日期期为准。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为准。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12再乘以应纳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税月份数。问:在保险公司缴纳了车船税,如需换开问:在保险公司缴纳了车船税,如需换开完税证明要带什么资料完税证明要带什么资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5151号)规定,号)规定,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的增值税发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计核算原始凭证。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以后,已经向车主(纳税人)开船税以后,已经向车主(纳税人)开具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下简称保险单),纳税人确有(以下简称保险单),纳税人确有需要,可换开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正需要,可换开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完税凭证。式完税凭证。确有需要换开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完确有需要换开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可于领取保险单的次月税凭证的纳税人,可于领取保险单的次月、并且扣缴义务人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且扣缴义务人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该笔税款后(税款解缴情况可向扣缴解缴该笔税款后(税款解缴情况可向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查询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查询),凭保险单到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凭保险单到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关开具。问:车主遗失车船税完税凭证的,是否仍问:车主遗失车船税完税凭证的,是否仍可开具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可开具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还是一定要补还是一定要补开完税凭证开完税凭证?要不要登报要不要登报?是否可以同城通是否可以同城通办办?答:车主遗失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船税完税答:车主遗失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船税完税凭证,需要到税务机关补开凭证,需要到税务机关补开“税收完税证税收完税证明明”的,要先办理登报遗失声明的,要先办理登报遗失声明,再到税务再到税务机关补开完税证明。个人纳税人可以全城机关补开完税证明。个人纳税人可以全城通办,单位纳税人要到主管地税机构办理通办,单位纳税人要到主管地税机构办理。问:遗失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的保险单,问:遗失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的保险单,去哪里补开凭证去哪里补开凭证?答:遗失记载完税记录的交强险保单的客答:遗失记载完税记录的交强险保单的客户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开申请,保险公司查户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开申请,保险公司查实后应打印交强险保单抄件并加盖承保印实后应打印交强险保单抄件并加盖承保印章。不需要另行提供完税证明。凭交强险章。不需要另行提供完税证明。凭交强险保单抄件即可进行车辆年检。保单抄件即可进行车辆年检。问:今年的新车由于还没有车牌信息,所问:今年的新车由于还没有车牌信息,所以凭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在保险公司买了交以凭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在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及车船税,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或保强险及车船税,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或保险公司补录信息?险公司补录信息?答:纳税人无需专程来补录车牌信息,待答:纳税人无需专程来补录车牌信息,待下次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添加车牌信息的。下次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添加车牌信息的。问: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收后,车船过户问: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收后,车船过户的手续,应到税务机关办理还是保险公司的手续,应到税务机关办理还是保险公司办理办理?能否在保险公司代收时一并录入资能否在保险公司代收时一并录入资料办理过户手续料办理过户手续?答:过户车如果仍在保险公司续保并缴纳答:过户车如果仍在保险公司续保并缴纳车船税,无需到税局办理手续。车船税,无需到税局办理手续。问:异地车辆在广州保险公司代征了问:异地车辆在广州保险公司代征了车船税,凭什么凭证进行车辆年审车船税,凭什么凭证进行车辆年审?答:异地车辆在保险公司代征了车船答:异地车辆在保险公司代征了车船税,可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税,可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进行年审。保险单进行年审。问:异地车辆在广州保险公司代收了车船问:异地车辆在广州保险公司代收了车船税,保险公司已经向税务机关解缴了税款税,保险公司已经向税务机关解缴了税款,是否可以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是否可以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机关开具完税证明?答:广州保险公司代收了异地车辆的车船答:广州保险公司代收了异地车辆的车船税,异地车辆如需开具完税证明,可在保税,异地车辆如需开具完税证明,可在保险公司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险公司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后,申请换开完税证明。解缴税款后,申请换开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热点详解个人所得税热点详解 问: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问: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01157157号)文件的有关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 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999178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国税发税发19991999178178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工作年限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12年年的按的按1212计算。计算。具体计税公式如下:具体计税公式如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工龄费用扣除额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工龄 公式中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工龄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12年的,按年的,按1212年年计算。计算。20152015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资为8117181171元,即元,即20162016年度经济补偿的年度经济补偿的免税额应为免税额应为81171811713 3=243513243513元。元。以后每年新标准的执行时间均从以后每年新标准的执行时间均从1 1月月1 1日日开始,在统计部门公布数据公布数开始,在统计部门公布数据公布数据之前,可按上年标准先扣缴个人所据之前,可按上年标准先扣缴个人所得税,事后进行多退少补。得税,事后进行多退少补。问:企业进行工资改革或资金流转问题,问:企业进行工资改革或资金流转问题,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答: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文件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2016年第年第6 6号)的规定,已对关于对补发号)的规定,已对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粤地税发19992391999239号号)进行废止。进行废止。粤地税发粤地税发19992391999239号号 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含津贴,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个税的处理不因此,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个税的处理不能再按能再按239239号的规定执行,而应按个人所得号的规定执行,而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税法的规定,在实际发放实际发放时,和当月工资时,和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薪金所得合并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内缴入国库。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支付应税款项时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并专项记载备查。征管热点问题征管热点问题 问:财务报表按季度报送还是按月报送?问:财务报表按季度报送还是按月报送?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的通知(国税发税发200520200520号)第八条号)第八条“纳税人财务报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确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确需按月报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需按月报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确定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确定”的,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地税纳税人财的,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地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按季和年度报送。务会计报表实行按季和年度报送。从从20162016年年1111月起,我省纳税人电子办税服月起,我省纳税人电子办税服务厅上传财务报表的期限已统一调整为按务厅上传财务报表的期限已统一调整为按季和年度报送。季和年度报送。契税热点详解契税热点详解 问: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是多少问: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是多少?答:财税【答:财税【20162016】2323号文规定,从号文规定,从20162016年年2 2月月22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积为90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1%的税率征的税率征收契税收契税;面积为面积为90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1.5%的税率征收契税。的税率征收契税。问:广州、深圳个人购买第二套房产是否问:广州、深圳个人购买第二套房产是否也能享受财税也能享受财税201623201623号文契税优惠税率号文契税优惠税率?答:广州、深圳不适用财税答:广州、深圳不适用财税201623201623号文号文规定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规定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策,仍按仍按3%3%征收契税。征收契税。问:广州市购房人申报缴纳契税是否一定要去房管部问:广州市购房人申报缴纳契税是否一定要去房管部门查册门查册?答: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答: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惠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620162323号号)规定,纳税人申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目前广州市各区房地产交易登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目前广州市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及珠江新城华就路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均开记中心及珠江新城华就路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均开通了上述业务查询功能。因此,广州市购房人需到购通了上述业务查询功能。因此,广州市购房人需到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查册,出具个人名下房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查册,出具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社会保险费问题社会保险费问题社保费申报要求社保费申报要求 问:用人单位是否要按月进行社保费申报问:用人单位是否要按月进行社保费申报?答:从答:从20162016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本市用人单位(日起,本市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每月按时足额自行申包括个体工商户)应每月按时足额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地税机关对用人单位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地税机关对用人单位不再实行批量批扣社会保险费。不再实行批量批扣社会保险费。问:社保申报期限和方式?问:社保申报期限和方式?答:申报期限为每月答:申报期限为每月1-251-25日,申报方式为日,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或上门申报方式。网络申报或上门申报方式。问:员工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问:员工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用人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上年申报个答:用人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缴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新开办单位的从业人员、重新参加再就。新开办单位的从业人员、重新参加再就业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以起薪当月申业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以起薪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金额申报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金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起薪当月的定义:以缴纳社会保险费。(起薪当月的定义:以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的完整月份的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的完整月份的工资、薪金)薪金)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企业年金、解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企业年金、解除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性质属于当除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性质属于当月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因此,应月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因此,应并入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社会保险并入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社会保险费。费。增员热点详解增员热点详解 问:增员时变更原因应该选问:增员时变更原因应该选“新参保新参保”还还是是“恢复缴费恢复缴费”?答:(答:(1 1)若没在广州参保,选)若没在广州参保,选“新参保新参保”;(2 2)曾经在广州参保,选)曾经在广州参保,选“恢复缴费恢复缴费”。网上无法增员时的几种情况及处理网上无法增员时的几种情况及处理 一、系统提示一、系统提示“本统筹区不允许多个用工本统筹区不允许多个用工”原因:系统校验到该人员已在广东省内以原因:系统校验到该人员已在广东省内以其他身份参保,如:省其他身份参保,如:省(市市)内其他单位任内其他单位任职,或在人社部门参加了城乡养老职,或在人社部门参加了城乡养老(医疗医疗)保险等。保险等。解决方式:缴费单位向员工了解其参保情解决方式:缴费单位向员工了解其参保情况,如已经以其他身份参保,需先办理停况,如已经以其他身份参保,需先办理停保后再进行网上增员。保后再进行网上增员。二、系统提示二、系统提示“存在身份证明类型存在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明号码身份证明号码相同,但姓名不同的人员相同,但姓名不同的人员”原因:系统校验到该人员在广东省内相同身份号下原因:系统校验到该人员在广东省内相同身份号下有不同姓名的信息,如:曾参保的缴费单位增员时有不同姓名的信息,如:曾参保的缴费单位增员时录入错误或者个人曾办理过姓名变更录入错误或者个人曾办理过姓名变更;未任职前曾未任职前曾参加农转居养老保险,系统中姓名上作了标识。参加农转居养老保险,系统中姓名上作了标识。解决方式:已参保农转居的个人,在有任职受雇单解决方式:已参保农转居的个人,在有任职受雇单位后,要办理减员停保。有两条不同姓名信息的,位后,要办理减员停保。有两条不同姓名信息的,缴费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查询原因,属于个人信缴费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查询原因,属于个人信息有误的,按变更个人关键信息进行修改,涉及多息有误的,按变更个人关键信息进行修改,涉及多个社保号的另行办理社保号合并手续。个社保号的另行办理社保号合并手续。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具体的查询和办理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具体的查询和办理 三、系统提示三、系统提示“系统存在相同身份证明号系统存在相同身份证明号码、相同姓名但不同社保号的情况码、相同姓名但不同社保号的情况”原因:在广东省系统内有两个或以上的社原因:在广东省系统内有两个或以上的社保号。保号。解决方式: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号对应不解决方式: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号对应不同社保号时,缴费人须到区社保基金中心同社保号时,缴费人须到区社保基金中心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取得重复参保人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取得重复参保人员合并确认表后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员合并确认表后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合并个人社保号手续。请办理合并个人社保号手续。备注:如缴费人为新参保的大学生,只曾备注:如缴费人为新参保的大学生,只曾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不需办理社保号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不需办理社保号合并。合并。问:港澳台人士办理参保时,应如何填其问:港澳台人士办理参保时,应如何填其证件号?证件号?答:从答:从20152015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港澳台居民在我省日起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时,身份证件类别应选择参加社会保险时,身份证件类别应选择“通行证通行证”,并按调整后的编码规则记录参,并按调整后的编码规则记录参保人的个人编码,填写到保人的个人编码,填写到“身份证明号码身份证明号码”栏。即:香港特别行政区代码(栏。即:香港特别行政区代码(HKG)HKG)预留位(预留位(0)0)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第码第2-92-9位的终身号;澳门特别行政区代码位的终身号;澳门特别行政区代码(MAC)(MAC)预留位(预留位(0)0)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第行证号码第2-92-9位的终身号;台湾地区代码位的终身号;台湾地区代码(TWN)TWN)预留位(预留位(O)O)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第通行证号码第1-81-8位的终身号。位的终身号。问:用人单位的增员发生在当月问:用人单位的增员发生在当月2525日后,日后,当月可否再作补申报?当月可否再作补申报?答: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增员答: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增员,若当月已申报社会保险费,仍可继续办,若当月已申报社会保险费,仍可继续办理增员。用人单位当月未及时办理增员的理增员。用人单位当月未及时办理增员的,允许补申报,但此部分人员的补申报必,允许补申报,但此部分人员的补申报必须进行门前纸质申报。须进行门前纸质申报。问:企业忘记减员导致多缴了社保费,怎问:企业忘记减员导致多缴了社保费,怎么办?么办?答: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减员答: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减员而导致多扣费,或因死亡未及时减员人员而导致多扣费,或因死亡未及时减员人员,需要申请退回多缴社保费,可以按照退,需要申请退回多缴社保费,可以按照退费手续办理。费手续办理。补缴申报热点详解补缴申报热点详解 问:之前单位没有帮我买社保,现在想补问:之前单位没有帮我买社保,现在想补,可以吗?,可以吗?答:正常补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答:正常补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1.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但没有参保或没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但没有参保或没有足额参保的时段进行补缴;有足额参保的时段进行补缴;2.2.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成立时间;成立时间;3.3.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以及对应单位类型和人员险种开始时间,以及对应单位类型和人员类别的各种险种开始时间。同时符合上述类别的各种险种开始时间。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补缴。条件的可以办理补缴。7-97-9月养老保险差额补缴详解月养老保险差额补缴详解 根据粤人社函根据粤人社函2016201628612861号的规定,根号的规定,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粤人社发20132013268268号号),2016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9062906元元(全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加权平均值的60%)60%)。通知公布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通知公布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下限标准从20162016年年7 7月月1 1日日起执行起执行 问:养老保险下限从问:养老保险下限从7 7月月1 1日起执行,企业日起执行,企业补缴差额部分是否有滞纳金?补缴差额部分是否有滞纳金?答: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答: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62016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在此期间补缴,不计算滞纳金。,在此期间补缴,不计算滞纳金。广州养老保险延缴的规定广州养老保险延缴的规定 根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老金。养老保险延缴指的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延缴指的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领取基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继本养老金条件的,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继续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续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为止。件为止。根据广东省人社厅根据广东省人社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税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粤人社规201620164 4号号)(一)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延缴养老保险(一)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延缴养老保险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1 1、本省户籍的人员、本省户籍的人员(不含男不含男6060周岁、女周岁、女5555周岁后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2 2、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3 3、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业职、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5 5年。年。(二)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延缴养老保险(二)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延缴养老保险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州参加企业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基本养老保险:1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外省户籍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外省户籍参保人。2 2、截止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当月,在、截止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当月,在我市养老缴费历史累计满我市养老缴费历史累计满1010年且不满年且不满1515年年。该养老缴费历史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在。该养老缴费历史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在我市补缴或一次性缴费以及省内转入的养我市补缴或一次性缴费以及省内转入的养老缴费历史,不包含省外转入的缴费历史老缴费历史,不包含省外转入的缴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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