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同名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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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一、熟悉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二、掌握事故、事故隐患、危险、重大危险源等分类原则;一)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的分类方法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将工伤事故分为2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二)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考虑事故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其他类隐患等. (三)危险 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 =f(F,C) 式中R-危险度;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四)危险源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五)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我国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00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当单元中有多种物质时,如果各类物质的量满足式(1),就是重大危险源. 三、掌握安全、本质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一)安全 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损害或环境危害的条件,是指安全条件。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失效、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是指安全状况。 (二)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失误一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故障一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三)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第二节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一、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近几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左右,发生各类事故10多万起。以04年为例,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03571起,死亡17人。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现状是:工矿企业事故发生总数有下降趋势,事故发生次数多,事故伤亡人数多,事故发生率远高于美国、英国、日本等工业化国家,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多发和死亡人数多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大特点。 二、熟悉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历史;二、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一)系统原理 1系统原理的含义 系统原理是现代管理学的一个最基本原理。它是指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理论、观点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系统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标,即用系统论的观点、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生产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等。安全贯穿于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安全生产管理是全方位、全天候和涉及全体人员的管理。2运用系统原理的原则 (1)动态相关性原则。动态相关性原则告诉我们,构成管理系统的各要素是运动和发展的,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显然,如果管理系统的各要素都处于静止状态,就不会发生事故. (2)整分合原则。高效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有效综合,这就是整分合原则。运用该原则,要求企业管理者在制定整体目标和进行宏观决策时,必须将安全生产纳入其中,在考虑资金、人员和体系时,都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虑。 (3)反馈原则。反馈是控制过程中对控制机构的反作用。成功、高效的管理,离不开灵活、准确、快速的反馈。企业生产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所以必须及时捕获、反馈各种安全生产信息,以便及时采取行动。 (4)封闭原则。在任何一个管理系统内部,管理手段、管理过程等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活动,这就是封闭原则。封闭原则告诉我们,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各管理机构之间、各种管理制度和方法之间,必须具有紧密的联系,形成相互制约的回路,才能有效。 (二)人本原理1人本原理的含义 在管理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人本原理。以人为本有两层含义:一是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以人为本展开的,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管理层面上,离开人就无所谓管理;二是管理活动中,作为管理对象的要素和管理系统各环节,都是需要人掌管、运作、推动和实施。 2.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 ()动力原则。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须有能够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这就是动力原则。对于管理系统,有3种动力,即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 (2)能级原则.现代管理认为,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并且可按照能量的大小顺序排列,形成管理的能级,就像原子中电子的能级一样.在管理系统中,建立一套合理能级,根据单位和个人能量的大小安排其工作,发挥不同能级的能量,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这就是能级原则。(3)激励原则.管理中的激励就是利用某种外部诱因的刺激,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是激励原则.人的工作动力来源于内在动力、外部压力和工作吸引力。 (三)预防原理 。预防原理的含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预防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这就是预防原理. .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事故后果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都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完全相同的后果,这就是事故损失的偶然性。偶然损失原则告诉我们,无论事故损失的大小,都必须做好预防工作。 (2)因果关系原则。事故的发生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只要诱发事故的因素存在,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时 间或迟或早而已,这就是因果关系原则。 (3)原则。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可归结为4个方面,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以及管理原因。针对这方面的原因,可以采取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Eniering)对策、教育(Educatin)对策和法制(Eforcemen)对策,即所谓3E原则. (4)本质安全化原则。本质安全化原则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本质安全化原则不仅可以应用于设备、设施,还可以应用于建设项目。(四)强制原理 1。强制原理的含义 采取强制管理的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为,使个人的活动、行为等受到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这就是强制原理。所谓强制就是绝对服从,不必经被管理者同意便可采取控制行动. 2。运用强制原理的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工作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原则. (2)监督原则.监督原则是指在安全工作中,为了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生产中的守法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三、事故致因理论事故发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只有掌握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系统处于安全状态。前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事故进行研究,给出了很多事故致因理论,下面简要介绍几种。 (一)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93年法默和查姆勃等人提出了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事故频发倾向是指个别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内在倾向。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工人是事故频发倾向者,他们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企业中减少了事故频发倾向者,就可以减少工业事故. (二)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事件的连锁,即: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5个因素: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的因果连锁关系。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枚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几枚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中间的一枚骨脾,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他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能量意外释放理论1年,吉布森提出了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作为能量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166年,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哈登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哈登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伤害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能量时 间长短和频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根据能量意外释放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系统安全理论 在20世纪0年代到60年代美国研制洲际导弹的过程中,系统安全理论应运而生。 系统安全理论包括很多区别于传统安全理论的创新概念: (1)在事故致因理论方面,改变了人们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故障在事故致因中的作用的传统观念,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从而避免事故. (2)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通常所说的安全或危险只不过是一种主观的判断。 ()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可以减少来自现有危险源的危险性,宁可减少总的危险性而不是只彻底去消除几种选定的风险。 (4)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有时不能完全认识危险源及其风险,即使认识了现有的危险源,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能源的出现,又会产生新的危险源. 四、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事故预防与控制包括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事故预防是指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不发生;事故控制是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使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后果尽可能减小。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人手,采取相应对策。 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安全管理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安全教育对策主要是使人知道哪里存在危险源,如何导致事故,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如何,对于可能的危险应该怎么做。安全管 三、熟悉事故致因理论; 四、掌握事故预防原理与原则。第四节 安全生产“五要素”及其关系一、掌握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二、了解安全生产“五要素”之间的关系。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三、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为:(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班组长 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要求.第三节 安全生产投入一、了解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而定.一般说来,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工程、通风工程等。 (2)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5)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二、熟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 ()自力更生与勤俭节约的原则. ()轻重缓急与统筹安排的原则。(4)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三、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计划内容 编制措施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单位和工作场所。 ()措施名称。 ()措施内容与目的。 ()经费预算及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6)措施使用方法及预期效果。 四、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1编制时 间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同年度的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等计划同时编制。 2计划内容 编制措施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单位和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与目的.()经费预算及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6)措施使用方法及预期效果。3.编制计划的布置 企业领导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向下属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具体要求,进行编制计划布置。 计划项目的确定与编制 下属单位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并编制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经群众讨论后,送上级安全部门审查。 5计划的审批 安全部门将上报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再由安全、技术、计划部门联合会审,并确定计划项目,明确设计施工部门、负责人、完成期限,成文后报厂总工程师审批。 6。计划的下达 厂长根据总工程师的意见,召集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查、核定计划。根据审查、核定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验收已完成的计划项目要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交工验收时一般应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外购设备必须有质量证明书;负责单位应向安全技术部门填报交工验收单,由安全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负责单位持交工验收单向计划部门报完工,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使用单位应建立台账,按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制度进行维护管理。第四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掌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基本要求(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培训时间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8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于谷顺主讲(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1。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培训时 间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6学时。 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8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三)对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2。新从业人员 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48学时。3。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实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202年10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该大纲与标准内容涉及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电梯驾驶员、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业人员、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个工种,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全国通用.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1次.复审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记录,安全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三、掌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与一般教学方法一样,多种多样,各有特点。在实际应用中,要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灵活选择。安全教育可采用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第五节 建设项目“三同时”一、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掌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内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一)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 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的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级、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2.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总图运输、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供电、仪表、设备、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含图纸),我国对初步设计的深度有详细规定。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专用投资概算;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3。施工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试生产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5.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阶段进行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编制完成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后,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的情况。 (2)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情况. (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4)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情况。(5)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情况,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 小结:本讲讲述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法律依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时 间和所要达到的要求。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法律依据,概念和内容第六节安全生产检查一、熟悉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的。检查周期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如次/年、次季、次月、次周等。定期检查面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则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主管部门对下属各企业或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6。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生产检查 由企业或车间工会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特长的职工代表进行巡视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执行情况;查事故原因、隐患整改情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此类检查可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利的维护。二、掌握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及要求;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目前,对非矿山企业,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舱、起重机、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有毒物质的浓度等。对矿山企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矿井风量、风质、风速及井下温度、湿度、噪声;瓦斯、粉尘;矿山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坝;提升、运输、装载、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各防爆电器、电器安全保护装置;矿灯、钢丝绳等;瓦斯、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器、仪表;自救器;救护设备;安全帽;防尘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防噪声耳寨、耳罩。三、掌握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及工作程序。(一)检查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的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完全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因此,对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要求较高。 。安全检查表法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是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制止违章行为的一个有力工具。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 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应明确.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 (3)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都是安全检查表的内容。 ()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新标准。3.仪器检查法 机器、设备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数据,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才能发现不安全隐患,从而为后续整改提供信息。因此,必要时需要实施仪器检查。由于被检查的对象不同,检查所用的仪器和手段也不同.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安全检查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安全检查准备 ()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1)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了解相关部门、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到作业现场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通过分析做出判断 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就要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可凭经验、技能进行分析、判断,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检验得出正确结论。 4。及时做出决定进行处理 做出判断后,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采取措施的决定,即下达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包括要求进行信息的反馈。 5整改落实 通过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第七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一、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从劳动卫生学角度,通常按防护部位分类。(1)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安全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由呼吸道吸人,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眼面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以及防冲击眼护具等.()听觉器官防护用品.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5)手部防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劳动防护手套),如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X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足部防护用品。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通常人们称劳动防护鞋,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静电鞋、防高温鞋、防酸碱鞋、防油鞋、防烫脚鞋、防滑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振鞋等。(7)躯干防护用品。即通常讲的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砸背心、防毒服、阻燃服、防静电服、防高温服、防电磁辐射服、耐酸碱服、防油服、水上救生衣、防昆虫服、防风沙服等。(8)护肤用品。指用于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的用品,如防毒、防腐、防射线、防油漆的护肤品等.(9)防坠落用品。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通过绳带,将高处作业者的身体系接于固定物体上,或在作业场所的边沿下方张网,以防不慎坠落,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也可按照用途分类。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放射性用品,防热辐射用品,防噪声用品等.二、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原则及发放要求;一)选用原则1989年,我国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161989)国家标准,为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依据.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选用的基本原则是:(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2000年,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9号),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为:(1)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2)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3)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5)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三、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四、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五、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及其安全标志标识。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了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3监察机关的监察4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6新闻媒体的监督7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熟悉安全生产(包括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 一、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二、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职责;三、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的方式与内容。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熟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 二、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职责;三、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与内容。第四章 安全 评 价第一节 安全评价的分类一、了解安全评价的分类;安全评价是指运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文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二、掌握安全预评价的内容;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它是以拟建建设项目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和产出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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