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西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工程群塔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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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工程概况1.1 工程总体概况长春西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工程(南广场)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双丰镇双丰村附近,北至长春西站站房轴,南至规划站前路,东、西侧均为发展用地。(本方案所指“长春西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工程”为南广场,未考虑北广场)根据设计图纸,本工程包括高架平台(0.000层)、地面层(-6.500、-6.000层)、半地下层(-12.000层)、地下层(-18.000层)。其中-6.500地面层为公交车场,-6.000地面层为集散广场;半地下层(-12.000层)为交通换乘大厅、商业开发及地下停车库;地下层(-18.000层)为商业及过街通道。本工程图纸设计分区见下图。1.2 塔吊使用概况根据本工程施工方案要求及场地、外界因素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大宗材料及大型机具、钢筋、钢管等的水平、垂直运输均需借助塔吊完成。根据施工工程量的测算及预计施工过程中对塔吊的使用要求,本工程共需使用塔吊10台,塔吊平面位置见附图1 塔吊平面布置图,塔吊型号见下表。塔号1#2#3#4#5#塔型HL5025HL6015HL6021TC7030HL6021塔号6#7#8#9#10#塔型HL6015HL5013HL5013HL6015HL60152 编制依据1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缩印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0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3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3 群塔作业管理体系3.1 群塔作业管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设置由项目管理人员、塔吊供应商作业指导人员及塔司、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人员共同构成的群塔作业管理机构,见下图。除此之外,另配备一定数量的电工及维修工,在塔吊操作过程中维护塔吊的安全运转。3.2 管理职能分工项目执行经理李邦红: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指定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例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如实报告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生产经理霍立波:对项目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知道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整改发现的问题;发生伤亡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人员。技术负责人高建: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编制安全技术规程;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指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安全总负责周禹成: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协助制定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管理有关安全资料。各分区安全员:参与制定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操作;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发现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经过、处理过程做好记录。各施工区负责人:对所管施工区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验收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发现事故先报告再抢救,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厂家作业负责人:熟悉工程情况,参与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负实施责任;施工前对塔司及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设备故障组织修整,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转。塔司、信号工:施工作业前认真学习相关操作规程,接受相关教育培训;认真执行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学习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等技能;定期接受体检。电工及维修工:对塔吊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对施工中出现的机械设备问题及时汇报;提出相关具体的辅助吊装要求。各施工班组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机械设备工作性能;听从信号工和现场管理人员指挥。3.3 塔吊管理流程管理组织机构责任人应以塔吊管理程序确定的主要管理环节加强管理,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加强自检和互检。4 群塔作业具体措施4.1 塔吊布置原则因本工程施工作业面积大、工程量大,故需选择多台塔吊布置在施工区域内同时施工。并考虑到作业区域内的作业量、钢筋加工堆放区、模板堆放区、按拆场地等条件因素,且保证施工需要,无死角,所以在塔吊布置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多台塔吊重叠作业半径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发挥塔吊施工作用,给施工生产创造便利,防止两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发生碰撞,我部采用塔吊平面均匀布置、垂直多层次安装,使塔吊尽量能够360回转,尽量不影响其他塔吊作业的原则。4.2 塔吊平面布置1 在深基坑轴间设置五台塔吊,由西向东依次为:1#(HL5025)、7#(HL5013)、2#(HL6015)、8#(HL5013)、3#(HL6021)。2 在二区深基坑轴间设置三台塔吊,由南向北、由西向东分别为:4#(TC7030)、5#(HL6021)、6#(HL6015)。3 在一、三区浅基坑轴间分别设置一台塔吊,为:9#(HL6015)、10#(HL6015)。根据塔吊半径及布置位置,利用电脑放样得出,塔臂与相邻塔吊塔身相距最近的两台塔吊为2#(HL6015)与6#(HL6015),2#(HL6015)塔臂与与6#(HL6015)塔身相距5.4m,满足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10.5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故塔吊平面布置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详见附图1 塔吊平面布置图。4.3 塔吊垂直高度的确定为使用稳固、安全起见在塔吊各自的设计最大自由高度范围内,尽可能低的设置塔吊的大臂高度,并且为使各塔吊能在相邻塔吊工作时,均能具有360的回转角度,要求在大臂半径内有重叠的两相邻塔吊大臂垂直高差不小于7m,根据塔吊基础的埋置深度及塔吊底座、塔身标准节等的高度,设置相应数量的塔身标准节,以满足使用和安全要求。各塔吊大臂标高为:1#:+4.000 7#:+12.500 2#:+22.500 8#:+12.500 3#:+4.000 9#:+25.550 6#:+31.850 10#:+24.050 4#:+14.850 5#:+5.850(本标高系统0.000同南广场0.000)经与塔吊使用说明书核对,本工程设置的塔吊塔顶与塔吊基础顶标高高差均小于各自塔吊设计的最大自由高度。(塔吊基础顶标高详见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塔吊基础(9#、10#)施工方案,本方案不再另行阐述;塔吊设计最大自由高度详见附件:厂家提供的塔吊使用说明书。)由于塔吊大臂高度需根据实际塔身标准节逐个推算,故要求塔吊安装时,大臂安装标高与以上标高相差不大于1.5m即可,如安装高度无法满足本方案规定标高,则必须经项目技术人员同意后再行修改。经计算,相邻塔吊大臂标高最小差(减去1.5m安装误差)为7m,满足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10.5的规定“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的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故塔吊垂直高度的设置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详见附图2 塔吊安装垂直高度示意图。4.4 塔吊运行措施4.4.1 塔吊运行基本原则为防止群塔运行时相互碰撞、摩擦、绳索钩挂等,在施工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各塔吊在界定的作业角度范围内规范运行;2 相邻塔吊作业遵循“轻车让重车、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低塔让高塔”的“四让” 原则;3 统一听从调度、指挥,协调管理。4.4.2 协调运行措施4.4.2.1 现场安排为保证塔司熟悉塔吊的操作及维护,并能昼夜连续作业,保证塔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我项目部为每台塔吊安排至少两名塔司及四名信号工,每个白班及每个夜班均安排至少1名塔司及2名信号工。工作时,信号工在起吊处1名,拆卸处1名。每台塔吊配备对讲机3个、哨子6个、小彩旗1个,其中对讲机应对应各塔编号110频道,方便通讯。信号工及塔司每人均需穿戴具有明显标志的特殊工种服装(黄背心)。我项目部派遣韦国余担任现场塔吊的总调度,现场作业的塔司、信号工必须首先遵循塔吊总调度的指令。如遇特殊情况,首先停止塔吊作业,再请示总调度如何处理。总调度应随时在现场视察所有塔吊的运转情况,并与工程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知道现场工作情况,以更好的分配塔吊作业。总调度配备对讲机1个。每台塔吊塔身上均应安装至少1个2000瓦的镝灯,用以夜间照明。必要的塔吊塔身安装23个2000瓦的镝灯。4.4.2.2协调操作每次塔吊塔司或信号工交接班,和每日上班前,塔司及信号工应进行工作的交接,对上个工作或正在进行的工作向接班人员进行详细描述介绍,提醒注意事项,再把对讲机、彩旗、哨子等交予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应先熟悉作业范围内的施工情况后再接班。塔司在每次上岗前均要检查塔吊仪器仪表、操作间、塔身等的可靠性。每台塔吊的塔司只听从本塔吊信号工的指挥,信号工听从总调度指挥,信号工及总调度均听从指挥小组的调度指挥。各塔司、信号工及总调度间要加强沟通,防止出现指挥混乱。4.4.2.3 其他要求1 未经正规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色盲、高血压、冠心病患者不得上岗,严禁酒后和疲劳上岗。2 塔司、信号工应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沟通顺畅。3 塔司根据信号工的信号进行操作,起吊和拆卸前要鸣哨或对讲机讲话,对方要有回应。4 起吊时,应注意保持吊钩与大臂间的距离,吊装重物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障碍物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m。5 严禁超范围作业。6 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7 工作结束后,应将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将小车收到距塔身最近点,收起吊钩,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切断电源,并锁上驾驶室。8 向接班塔司进行运转交底,做好交接班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9 两台塔吊大臂、绳索或吊物相互靠近时,应相互鸣笛示警,以提醒对方注意。10 作业中塔司不得离开操作位置。11 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得超过8小时。12 操作间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塔司视线。13 严禁无指挥操作,更不允许违背指挥员指令。14 回转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15 六级以上大风严禁作业。4.4.3 群塔作业所需材料、物品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对讲机个36包括备用5个2哨子只453彩旗把23包括备用3把4黄背心件70包括备用10件5镝灯2000瓦只40包括备用25只6热吹风2000瓦台10塔吊内安装7棉手套双758棉大衣件759棉鞋双75其他必要物品及器具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 塔吊配备系统的、良好的器件,“四限位、两保险”齐全。2 按照规定的作业区域、回转角度作业,认真执行相关规程。3 对吊载辅助工作,如挂吊钩、捆绑钢丝绳、照明灯要加强管理,保证正常的作业需要。4 吊装散装物时,应使用封闭吊斗。5 对塔机加强检查、保养、维修,防止漏电、漏油。6 大风、雨、雪天后,应对塔吊防雷接地、结构、线路等检查。7 在塔吊上固定的镝灯,距离施工操作面不小于10m。8 塔吊在运转过程中,禁止随意进入场外道路上空。9 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清楚不吊;雨雪大风恶劣天气不吊;零散物品无容器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下有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重量不明或超载不吊;斜牵斜挂不吊;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楚起落点不吊;安全装置失灵或有异常情况不吊;违章指挥不吊。6 应急预案群塔施工主要安全隐患是相邻塔之间的大臂碰撞、摩擦、绳索碰撞、吊装物品碰撞等,故本方案只针对于此范围做预案。任何情况下的塔吊碰撞均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6.1 轻微碰撞本方案中“轻微碰撞”系指塔吊之间发生了相互摩擦,碰撞,但并未造成塔吊塔身倾斜、物品掉落、大臂弯曲、绳索断裂、人员伤亡之范畴。当本工程所投入的塔吊之间发生轻微碰撞时,应立即停止运转,信号工仔细观察碰撞原因。同时,塔吊下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马上撤离危险地带(塔吊作业半径内)。待信号工和塔司经检查确认原因后,信号工指挥塔司缓慢移动小车或转动大臂,使两塔吊离开一定安全距离。如在缓慢移动小车或转动大臂时,塔吊运转不正常,出现卡位现象,则不得继续移动或转动。通知塔吊厂家技术负责人进场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维修完毕,验收合格后方能申请复工运转。待复工后,对此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适当惩罚,如是塔司或信号工责任,以后不得进行此类工作。6.2 危险碰撞本方案中“危险碰撞”系指塔吊之间发生了相互碰撞,并且造成塔吊塔身倾斜、物品掉落、大臂弯曲、绳索断裂、人员伤亡之范畴。6.2.0.1 塔身倾斜相互碰撞之塔吊及其他相邻塔吊立即停止作业,操作人员马上顺安全通道逃逸,塔吊作业半径内的施工人员亦必须迅速撤离危险地带。通知相关负责人及塔吊厂家技术负责人进场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塔身倾斜之塔吊立即作废,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拆除此塔吊。6.2.0.2 物品掉落或绳索断裂当由于相邻塔吊互相碰撞而致使所调运物品坠落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看掉落物品下面是否有人员伤亡或损坏结构现象发生。如有人员伤亡,必须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保护现场,紧急时可先拨打急救电话120。如损坏结构,事后应及时对毁坏的结构进行有效处理或加强。以上两种情况均需对绳索和吊钩检查或更换后方能申请复工。6.2.0.3 大臂弯曲当由于碰撞力量过大,致使塔吊大臂发生弯曲现象时,除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下面施工人员外,还需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联系厂家技术负责人,分派一定数量的人员配合厂家技术负责人对塔吊的大臂进行拆除更换,并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6.2.0.4 人员伤亡应立即停止作业,如是轻微伤害,可就地进行简单救治,否则应拨打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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