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 教员管理+外委培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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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程序阐明了技术公司分公司专、兼职教员的选拔、授权和管理方法1.2 适用范围飞机维修部附件部 安全质量分部人力资源分部(机务 培训中心)综合事务分部1.3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程序责任主体部门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程序责任人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高级经理1.4 编者首版次编写者评审者本版次修订者评审者2 引用文件和术语2.1 引用文件1)AC-145-05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2)YNMMM维修管理手册9.2人员培训管理要求3)YNMTP维修系统培训大纲5.0培训教员管理、8.1教员评估4)AC-145-13R1维修单位培训大纲编写指南2.2 术语1)教员:在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中授课 的专职和兼职人员。2)专职教员:是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的人 员,获得安全质量分部的批准和授权,在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 心)的组织下从事授权范围内项目培训的人员。3)兼职教员:是指人事关系不属于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的人 员,获得安全质量分部的批准和授权,在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 心)的组织下从事授权范围内项目培训的人员。3 人员岗位及部门职责3.1 所需的人员岗位序号人员岗位所属部门1专职机务教员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2维修培训管理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3培训质量管理安全质量分部4培训联络员各产品部3.2 部门职责3.2.1 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1) 负责对专/兼职教员需求进行评估。2) 负责制定专/兼职教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 负责在机务培训管理系统中,提交专职教员培训项目授权申请。3.2.2 各分部/中心1) 负责向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提交兼职教员培训需求。2) 负责推荐兼职教员,并在机务培训管理系统中提交培训项目授权 申请。3.2.3 安全质量分部1) 负责专/兼职教员的评估和授权,并出具授权证书。2) 负责专/兼职教员的监控管理。4 规定4.1 教员资格要求1) 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被认可的十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 验;2) 至少 5 年以上民航相关工作经历,并含至少3年以上的维修经历;3) 已接受将要教授课程或其等效课程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中 1、 执教课程培训教材的编者可豁免追溯该课程的初始培训; 2、初训课 程可覆盖复训课程);4) 完成教学方法与技巧培训或者通过面试;4.2 外站委托或协议维修单位兼职教员的资格要求1) 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被认可的十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 验;2) 至少 5 年以上民航相关工作经历,并含至少3年以上的维修经历;3)已接受将要教授课程或其等效课程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中 1、 执教课程培训教材的编者可豁免追溯该课程的初始培训; 2、初训课 程可覆盖复训课程);4.3 教员的权利和义务1) 教员享有优先接受“原装”培训和相关专业再培训的权利。此培训可分 配为多次的、多个培训项目、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出席相关的学 术交流和研讨会。2) 教员应该承担培训管理部门下达的在所授课程范围内的各类培训授 课任务。3)教员应按培训课程培训提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授课教员备课时应以 机务培训管理系统中现行有效的课件进行,熟悉和理解课件相关 内容,对于备课过程中和教学中发现的任何课件问题及时填写课件/教材修订意见表FYNMOP06-006-02反馈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原则 上对于初次授课课程的备课时间不低于授课规定课时的2倍。4)教员有义务参与培训提纲、教材(课件)和题库的编写和审核。5)教员进行培训实施准备和培训实施时,必须服从人力资源分部(机务 培训中心)的直接管理。6)授课津贴申领标准按照股份公司教委规定执行。4.4 罚则4.4.1 教员无故缺课,经调查核实,对违规教员填写违规处罚记录表,暂停 其该课程授权 3 个月,并通知教员本人、教员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分部 (机务培训中心)。4.4.2 教员如果超出授权范围实施授课,或委托未获得本课程授权人员实施授 课,经调查核实,对违规教员填写违规处罚记录表,暂停该教员的教 员资格 3 个月,并通知教员本人、教员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分部(机务 培训中心)。4.4.3 考试期间,如果教员有任何作弊行为,经调查核实,终止该教员资格, 对违规教员填写违规处罚记录表,收回其授权证书;通知教员本人、 教员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4.5 新增教员和新增项目的授权管理4.5.1 由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维修培训管理人员根据当前的培训资 源和培训需求,结合培训规划提出新增专/兼职教员的需求。4.5.2 申请人员完成由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维修培训管理人员组织 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培训,并将培训完成信息反馈给教员所在单位/部 门;或通过面试评估。4.5.3 各单位/部门培训联络员负责在机务培训管理系统中,对新增教员及 培训项目进行授权申请。4.5.4 培训质量管理人员依据规定 4.1 对教员授权申请进行资质评估。4.5.5 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在机务培训管理系统上对教员申请进行审核,对 审核合格的人员,将其教员申请提交至安全质量分部高级经理。4.5.6 安全质量分部高级经理在机务培训管理系统上对教员申请进行审批 授权有效期限为 2 年。4.6 教员的再授权4.6.1 培训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教员授权期限,每月发布授权即将到期教员 清单。4.6.2 维修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在教员授权到期前一个月在网上提出续聘申请。4.6.3 对未提出续聘申请的教员,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取消其教员授权。4.6.4 培训质量管理人员结合日常监督和内部年度培训质量检查工作,至少 24个月根据机务教员定期评估表(FYNMOP06-005-02)对专/兼职教员 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对评估合格的教员,则按 4.5.2-4.5.6 对其教员资格授权;若不符合要求,则不进行教员授权。4.7 外站委托或协议维修单位教员的授权4.7.1 人力资源分部(机务培训中心)维修培训管理人员组织申请人填写机 务教员授权申请表(FYNMOP06-005-01),交安全质量分部。4.7.2 培训质量管人员理根据规定 4.2 的资质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评估,评估合格 后对教员申请进行审核授权。5 流程图5.1 新增教员和新增项目的授权管理流程图6流程开始是否合格合格安全质垦部 总莖理专/兼砥埶员需 求禅估新增教员和新增项目的授权管理流程图.冬东航培训管理系绕敢安全质里部 培训质里管理培训部 维修培训管理专/兼胆锁员各产品部 培训助理埶员培训顼目授 权申请4.4. 1教员授权申请表对于外站申请敎员惡组 级填写申请表专/兼胆埶员申请评估5.2 教员的再授权流程图殊程开始定期评估埶员再授权申沽 评估提出埶员再授权 斯青教员的再授4.5. 1发布授权即将到乂机努埶员定期 评估表匚4.5.4云南安全质里舒部 培训质重管理腿各单应 培训联络员6 程序无。7 记录与归档序号表格号记录名称保管期限保管部门1FYNM0P06-005-01机务教员授权申请表2年安全质量分部2FYNM0P06-005-02机务教员定期评估表2年安全质量分部8 表格8.1 FYNMOP06-005-01 机务教员授权申请表8.2 FYNMOP06-005-02 机务教员定期评估表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 本程序阐明了有限公司人员外委培训的管理要求和监督实施流程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有限公司机务工程部各职能分部。2. 引用文件和术语2.1引用文件2.1.1 EM维修工程管理手册9.3培训的实施2.1.2 MTP维修系统培训大纲4.4外委培训的组织和管理2.1.3 MTP维修系统培训大纲5.2外委培训单位的评估和监督2.2 术语无。3. 要求3.1 所需的人员岗位1) 培训计划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与监督人员。3.2 需要的资料、工具和器材 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常用办公用品。3.3 职责3.3.1 培训管理分部1) 负责对外委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和培训质量调查。2) 负责建立外委培训机构清单。3) 负责外委培训的管理和外派学员培训协议的签订。3.3.2 各职能分部1) 按外委培训通知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并将信息反馈。4. 程序4.1工作要求4.1.1 外委培训机构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培训教员的资格;2) 培训提纲;3) 培训教材课件;4) 培训范围和能力;5) 培训设施。4.1.2 外委培训机构评估豁免情况包括:1) 对国家直属机关指定或认可的按国家标准进行的资格证书培训单位(质 量监督局指定单位、国家计量检测中心指定单位等)豁免评估。2) 对民航管理局批准或认可的培训单位(如制造厂家的培训单位、147 部批 准单位等)豁免评估。4.1.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将对外委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进行限制、暂停或取 消1) 对外委培训机构的定期评估结果表明其在培训质量、周期、服务等某一 方面有所下降;2) 培训课程不能满足有限公司的培训要求;3) 未对本公司审核发现的问题做出响应;4) 未满足规章要求。4.1.4 培训管理分部应建立有效的外委培训机构清单,并在外委培训机构清单 的范围内选择外委培训的实施机构。4.1.5 各部门在推荐外委培训的人员时应首先考虑兼职教员。4.1.6 下列涉及的培训项目必须签署培训协议:1) 参加 147 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2) 其它参加国内培训总费用(学费)在人民币 10000 元(含)以上的或 培训天数 10 天(含)以上的;3)所有国外培训项目。4.1.7 培训协议主本由培训管理分部按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保存,副本由学员保 存。4.1.8 外送学员培训考试通不过者,限12 个月内不得参加同类培训,如在此期 限内需参加同类培训,其因培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4.1.9 培训管理分部计划组织的外委人员的外委培训,其选定的外委培训机构 必须满足 4.1.1-4.1.3 的评估要求,其外委课程必须满足有限公司培训大 纲的课程要求。4.2 外委培训管理流程培训管理分部培训计划管理人员4.2.1挑选和推荐具有相关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并提供培训管理与监督人员 进行评估。培训管理分部培训管理与监督人员4.2.2按本程序4.1.1和4.1.2的要求对外委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并填写外委 培训机构评审表(FLMOP06-005-03),将评审结果报培训管理分部主管 审批。培训管理分部主管4.2.3审批外委培训机构评审表。培训管理分部培训管理与监督人员4.2.4建立和更新外委培训机构清单,并保存。培训管理分部培训计划管理人员4.2.5根据外委培训机构清单,选定相应培训机构作为外委培训项目的实施单 位。4.2.6 下发培训通知,明确培训内容、拟开课日期、地点、培训对象、报名 要求等要素(如适用)。培训管理分部培训计划管理人员4.2.7如符合4.1.6要求,必须与学员签署培训协议,培训协议按4.1.44.1.5 进行处理。4.2.8 指定一名学员做临时负责人,监控该外委培训项目的进程,完成培训后填写培训效果评价表(FYNMOP06-011-05)4.2.9 收取培训证书原件进行扫描后保存,填写培训项目完成情况记录表(FLMOP06-004-04)后进行保存。4.2.10 负责核销外委培训学员的培训费用和/或培训差旅费。培训管理分部培训管理与监督人员4.2.11按4.1.3的要求对外委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4.2.12 委托工程技术公司完成的培训项目 工程技术公司作为有限公司的工程委托单位,其课培训程满足有限公司培 训大纲相应的课程要求,承接有限公司培训项目的实施。5. 记录与存档序号表格号记录名称保管期限保管部门备注2FLMOP06-005-02培训协议长期培训管理分部3FLMOP06-005-03外委培训机构评审表2年培训管理分部6. 附录无7. 表格7.1 FLMOP06-005-02 培训协议7.2 FLMOP06-005-03 外委培训机构评审表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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