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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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共3篇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公路借款人:_住所(地址):_法定代表人:_贷款人:_住所(地址):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借款人因_公路建立工程,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1.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1.2 所建工程已经获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获得的政府批准文件;1.3 向贷款人提供本工程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1.4 本合同项下_万元的工程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1.5 向贷款人提供本工程的其他建立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1.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本钱超支;1.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8 在会谈、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好、准确;1.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二条 贷款2.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的贷款。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 公路工程建立。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年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第三条 利率和利息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那么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3.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第四条 提款前提条件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文件或办理以下事项:4.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工程资金方案安排等;4.1.3 生效的建立承包合同;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给合同;4.1.5 工程财产保险单;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4.1.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4.1.3 未发生本钱超支或者本钱超支局部已自筹解决;4.1.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4.1.5 出具按规定用处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4.1.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4.1.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第五条 贷款人承诺5.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5.2 对得悉的借款人工程建立、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第七条 通讯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 、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7.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第八条 其他8.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_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_ (签字)贷款人: _ (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权代理人):_ (签字)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本2第一条 本协议为(_)_字第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归还协议书。第二条 借款方按借款用处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第三条 展期理由:_。第四条 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第五条 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第六条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第七条 原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八条 展期期限:至_年_月_日止。第九条 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第十条 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_份,借款方_份,贷款方_份,保证人_份。借款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年_月_日贷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专用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年_月_日借款展期申请审批书_年_月_日 编号:_企业名称 借款金额 到期日 贷款审批书编号合同编号 借据编号展 期 理 理申请展期金额早请展期到期日企 业(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信贷员审查: 章 年 月 日科股长审核: 章 年 月 日行长主任审批: 章 年 月 日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本3_年_字第_号借款人:_住所(地址)_法定代表人:_贷款人:_住所(地址)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借款人因_公路建立工程,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1. 1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2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1 .3 借款人指根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1 .4 贷款人指根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施行账户监管的银行。1.5 提款期指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第6. 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延提款的期间。1 .6 还款期指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1 .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1.8 工程指_公路。1 .9 建立期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1 .1 0 经营期指工程开工交付使用开场至运营期完毕。1 . 11 完工指开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交付使用。1 .12 预备费包括根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1 .13 工程资本金指在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1 .14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2.2 所建工程已经获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获得的政府批准文件;2.3 向贷款人提供本工程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2.4 本合同项下_万元的工程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2.5 向贷款人提供本工程的其他建立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本钱超支;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8 在会谈、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好、准确;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三条 贷款3. 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的贷款。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公路工程建立。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年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那么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文件或办理以下事项:5.1 .12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5.1 .3 生效的建立承包合同;5.1 .4 生效的原材料供给合同;5.1 .5 工程财产保险单;5.1 .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5.2. 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5.2.3 未发生本钱超支或者本钱超支局部已自筹解决;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5.2.5 出具按规定用处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6. 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6.3 借款人确需推延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延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6.5 假如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局部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前方可取消。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延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分_次还款,详细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还款日_还款本金数额_年_月_日_万元_年_月_日_万元_年_月_日_万元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6.9.1 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6.9.26.9.36.1 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缺乏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归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6. 11 借款人要求提早还款的,应于拟定提早还款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早还款。对于提早归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6. 12 借款人提早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展;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万元。6. 13 借款人提早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6. 14 借款人提早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方案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6.1 5 假设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那么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假设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那么该提款、还款日提早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早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第七条 账户监管7. 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展监管。7.2 账户监管包括:7.2. 1 监视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工程的开支有权拒付;7.2.2 监视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7.3. 1 开立于_的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工程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根本结算账户;7.3.2 开立于_的根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工程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本工程下的所有保险赔款;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工程下的所有其他款项。7.3.3 开立于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获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天的宽限期。7.4 借款人承诺,其从根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以下次序支付下述款项:7.4. 1 工程建立期: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c.其他支出7.4.2 工程经营期: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e.其他支出。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获得的其他债权,否那么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获得贷款人的同意。7.6 贷款人对为施行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当法律责任。第八条 担保8.1 为保证工程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8. 1. 2 在工程建立期间内,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本钱超支、不能按原方案本钱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8.1 .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8. 1.4 工程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归还,由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当连带责任(见附件二)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9. 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9.2 成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处使用贷款;9.4 在每个财务年度完毕后_日和每个季度完毕后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好、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9.6 本工程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当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归还;9.7 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工程建立、消费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9.8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施行;9.9 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9. 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平安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9. 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10.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1.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第十二条 保险2.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保险。险种为_险、_险、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工程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假设工程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根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工程毁损局部的修复或提早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3. 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局部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处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局部计收万分之_的利息。3.5 借款人违背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的违约金。3.7 发生第 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公路收费权。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3.9 贷款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局部万分之_的违约金:3.9.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延放款的;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第十五条 通讯5.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 、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5.1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第十六条 其他6.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借款人:_(公章)贷款人: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权代理人)_(签字)附件附件一:_承诺函中国工商银行_分行:为了使_公路工程可以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承诺当工程本钱超过原定方案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缺乏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工程所需的任何资金。第 27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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