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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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一、违法与犯罪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3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4违法:违反违法:违反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或者其他法律的行为者其他法律的行为犯罪:违反犯罪:违反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刑法的行为的行为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5二、校园违法和犯罪的五种主要类型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6 盗盗窃行为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7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8 抢劫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9 搶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七条“携带凶器抢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第二百六十九条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伤害行为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1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定。”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2 寻衅滋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3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4敲勒索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罚款。”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5 敲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敲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处3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 3年以上年以上10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10年以上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8 8)修订)修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是以是以10001000元到元到30003000元为起点,元为起点,“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是以是以1 1万元万元至至3 3万元为起点。万元为起点。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6三、校园中违法犯罪三、校园中违法犯罪预防预防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7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8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19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0第四条 严重违纪的相应处分一、对旷课学生的处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集体活动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一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2、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作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以上由教导处、政教处找学生谈话。3(1)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4节或旷课半天,予以通报批评;(2)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510节或旷课一天,予以警告处分;(3)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1115节或旷课二天,予以严重警告处分;(4)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1620节或旷课三天,予以记过处分;(5)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20节或以上,予以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6)迟到、早退10次以上,予以警告处分。二、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三、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四、对在学校组织的考试及竞赛中作弊学生的处分五、对打架学生的处分六、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七、对赌博学生的处分响肠中心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初中)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1夜不归宿往往使自己处于危险境地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2旷课是自己走下坡路的信号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3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4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5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6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7网瘾、早恋、意气用事要不得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8法制观念不强,好学生也会犯罪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29维权不依法,警惕“有理”变“犯罪”响肠初中第一期法律教育讲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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