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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报告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工作报告为规范学校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结合我单位的所处行业、资产结构以及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了一整套贯穿于学校各组织,以下是xxx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学校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报告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供大家参考!学校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报告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单位(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了评价。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结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本单位(部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 57 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 38 分,共计95 分。本单位(部门)各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类别评价指标评价得分单位层面(60分)1. 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14分)112.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6分)63.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8分)84. 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16分)165. 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6分)66. 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10分)10业务层面(40分)7. 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68. 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6分)69.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7分)710. 资产管理控制情况(6分)511. 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8分)812. 合同管理控制情况(6分)6(100分)评价总分95在本单位(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过程中,存在扣分情况的指标汇总如下: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3分)扣1分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4分)扣2分预算执行差异率 (4分)扣1分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4分)扣1分单位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不够健全,预算执行中存在差异,预算约束不够。资产管理不严导致,跟踪管理不够。二、特别说明项(一)特别说明情况本单位未发生相关事件。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下一步工作基于以上评价结果,本单位将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预算执行、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等管理领域作为x年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做好内控文化学习建设,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使执行人员及检查人员能系统地掌握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开展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实现了各项制度的统一、规范。业务流程梳理方面,对业务流程进行修订,同时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并形成了与流程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控制,提高管理效率与防范风险能力。编制业务流程架构目录。随着内控建设的推进, 将逐步进行完善。总体上保证了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财务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控制了管理风险,确保了管理目标的实现。本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20年月日学校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报告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促进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并有效执行,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x21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财厅x2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学校自行对自身及所属部门、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促进学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有效性。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学校整体或者单个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评价的范围和重点。第四条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要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学校及所属部门、单位的各种业务。(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要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单位、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要准确地揭示业务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四)及时性原则。评价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管理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进行再评价。第五条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校长任组长,总会计师、主管监察工作、主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学校办公室、监察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审计处。第六条 审计处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或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第七条 学校以每年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并于6个月内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第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第九条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学校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监控活动等的评价。第十条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的评价。第十一条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可以对整体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也可以对专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整体内部控制评价,是针对学校整体内部控制所进行的评价。专项内部控制评价,是针对学校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类业务或者某些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评价。学校每年对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价。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等开展专项内部控制评价。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评价主要考虑以下方面:(一)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覆盖了学校及所属单位所有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三)内部控制的设计对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是否给予足够关注,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重点关注了学校各关键部门和岗位、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执行和高风险领域。(四)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评价主要考虑以下方面:(一)各项经济业务控制在评价期内是否按规定运行。(二)各项经济业务控制是否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三)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四)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五)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错和重大风险的发生。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包括以下阶段:(一)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二)组成评价工作组;(三)组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四)实施现场测试;(五)认定控制缺陷;(六)汇总评价结果;(七)编报评价报告。第十五条审计处组织拟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需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其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经主管审计工作校领导同意后实施。第十六条 审计处根据批准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要保持与内部控制设计工作组的独立性。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内部相关部门或单位熟悉情况、参与日常监控的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聘请业务和管理方面的专家或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工作组成员应具备独立性、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第十七条 学校各部门、单位于每年年末开展全面自我评估,填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并撰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各部门、单位填报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应真实、完整,不得瞒报和虚报。第十八条 评价工作组结合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确定评价内容及重点,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第十九条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实施现场测试,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第二十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要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实际运行结果以及认定结论等。第二十一条 评价工作组组长对评价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复核,签字后提交审计处。第四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第二十二条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须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完好的控制没有按设计意图运行,或因执行者没有获得必要授权或缺乏胜任能力而无法有效实施控制。第二十三条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学校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学校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学校审计处根据上述要求确定。第二十四条评价工作组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经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学校审计处。第二十五条 审计处以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估,进行综合分析,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进行审核后,以适当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最终认定。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报第二十六条评价工作组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第二十七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被评价单位对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声明;(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或对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八)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意见、建议等。第二十八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处审核后,报主管审计工作校领导审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提交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审定。第二十九条 审计处将审定后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学校负责人和内部控制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评价报告及时组织整改。内部控制整改情况将纳入下次评价范围。第三十条 学校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干部考核体系。第三十一条 学校逐步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开制度。以适当方式在学校内部披露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第三十二条 审计处对内部控制评价各阶段涉及的有关记录、表格、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学校和被评价单位的监管措施及跟踪监管情况等内部控制管理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报告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高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概述内部控制监督是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内控建设,一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另一方面要求建立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制度的执行。建立内控监督机制对以上两方面均能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内控监督评价内控设计有效性,可以协助高校建立健全制度;另一方面,内控监督评价内控执行有效性,可以保障高校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可以说,高校内控监督机制就是保证高校内控体系建设得以开展并有效实施的重要机制。规范确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监督机制包含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三个层次。本文将主要从这三个层次分析高校内控监督机制。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范所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机制三个层次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层负责实施的,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下简称内控自我评价)。对于如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范虽有所要求,但只是比较原则性的规定,尚未出台配套指引,可操作性有所欠缺。而与此相对照,由于我国内外部监管要求,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开展较早,相关规范较为完备,多项指引的出台更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指导,在内控自我评价的规范和实践方面具有较多可供借鉴之处。因此,本文将借鉴企业内控评价指引等规范和企业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的实践,从内控自我评价的组织、范围、内容、依据和操作标准、内控自我评价方法和流程等五个方面对高校如何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加以探讨。(一)内控自我评价的组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首先要明确评价工作的实施主体和组织架构以及相关部门在内控自我评价中的职责。1.内控自我评价的主体和组织架构高校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特别是内控制度建设早期的高校内控自我评价,通常需要成立高层次、权威的内控评估领导小组来推动相关工作,并且要组建内控评估工作小组承担具体内控评价工作。内控评估领导小组应包括高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保证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能得到校领导班子和各级人员的支持,有足够的权威性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内控评估领导小组应审核批准评价方案,组成内控评估工作小组。内控评估工作小组应由内审部门或专门的内控自我评价部门牵头,吸收高校内部熟悉情况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日常监控的业务骨干参加,以提升内控自我评价的执行力和全员参与度。无论是哪一个部门牵头,在选择内控工作小组的牵头部门时应注意,负责内控设计和评价的部门应适当分离,以保持内控评价独立性。高校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控自我评价。据了解,上海某大学x年2月即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开展了内控体系建设专项调查工作。借鉴很多上市公司将内控管理手册编制等工作委托给中介机构的实践,高校也可将内控自我评价中的部分工作委托给有经验、有实力的中介机构。但中介机构受托为高校实施内控自我评价是一种非保证服务,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责任仍应由高校自身承担。2.高校相关部门在内控自我评价中的职责(1)高校领导高校领导对内控自我评价承担最终责任,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高校领导可以通过指派适当的内部职能部门作为内控评估工作小组的牵头部门来承担内控自我评价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职责。(2)内控自我评价机构高校在选定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在单位制度成熟、条件允许时也可以成立常设的内控自我评价部门。牵头部门或内控自我评价机构根据高校领导班子授权负责内控自我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任务,承担评价工作方案的拟订与组织实施、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沟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写、整改方案的审核、督促实施与完成情况验证、内控考核方案的验证等职责。(3)各职能部门高校各职能部门也要逐级落实内控自我评价责任,建立日常监控机制,开展内控自查、测试和定期检查评价,针对内控缺陷拟定整改方案和计划,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并及时与上级单位进行沟通、反馈。(4)高校工作人员高校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开展,需要各级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单位工作人员应结合日常掌握的业务情况,配合内控自我评价各阶段工作。如在内控评价方案制订前的意见征询阶段,及时反馈关键控制点及应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等意见;现场测试前,按照内控评价测试提纲对本单位内控有效性进行自查;现场测试时,积极配合内控工作小组测试工作;测试后,听取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对于内控自我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报告的缺陷,按照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工作,对发现的设计和执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积极整改,并报送内控工作小组复核。(二)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内控自我评价应贯彻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主要业务和事项。(三)内控自我评价的内容内控自我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按照规范的要求,借鉴企业内控评价指引等规范,高校内控自我评价的内容涉及以下方面:1.高校应当根据规范和本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2.高校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内控评价,应重点关注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的建立与实施,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内控的控制方法设计与执行情况等;3.高校组织开展单位层面内控评价,应重点关注内控工作的组织情况、内控机制的建设情况、内控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内控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等;4.高校组织开展业务层面内控评价,应当以规范要求为依据,结合本校的内控制度,对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5.高校组织开展评价与监督内控评价,应当以规范要求为依据,结合本校的内控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单位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四)内控自我评价的依据与操作标准高校应当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基本标准和依据,同时参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高校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为更好的构建高校内控体系,建议高校对各项制度进行梳理,拟定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手册。在具体工作中,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内控测试提纲,将其作为内控自我评价现场测试的纲领性文件和具体操作标准,为评价人员提供指引。内控测试提纲一般采用EXCEL表格形式,应包括评价对象、责任部门控制要素或业务环节、设计有效性评价指标及评价情况、运行有效性评价指标及评价情况等要素。提纲内容应针对风险评估与控制活动、单位层面内控、业务层面内控、监督与评价等内控要素,涵盖学校关键控制点及应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在设计内控测试提纲的过程中,应根据上文所述的制度依据,充分征询学校相关业务单位意见,以保证关键控制点全面性和测试提纲可操作性。同时,设计提纲时应考虑内外部审计、纪检部门对相关部门历次审计、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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