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

上传人:ta****u 文档编号:166501959 上传时间:2022-11-01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34.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 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 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 守。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 至,东至。第二条 承包时间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1. 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2. 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1. 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2. 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 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 (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 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 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 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3. 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 税。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1. 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 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2.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 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3. 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 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4. 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 分配给乙方。5. 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奖惩1. 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 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 方。2. 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 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3. 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 应付赔偿的数额。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 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第八条 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1. 转让承包费按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余下的价款在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4. 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 价款%的违约金。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 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月日年月_日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二)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 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 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 图作为合同附件。二. 承包期共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周年止。(最好是写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格式”)三. 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1.承包款合计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 155,元)2.承包款缴纳方式:(1) 签定合同之日付万元。(2) 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万元。(3) 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四. 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 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五.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2. 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 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2) 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 上户主签名同意。(3) 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3. 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 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 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 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 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4. 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 使用。5. 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 产。6. 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二乙方权利义务:1. 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2.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3.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4.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三)林地家包字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乡(镇)村组,负责人:住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乡(镇)村组农户代表人:住所: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 订立本合同。一、承包林地情况第一宗山: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 1)。第二宗山: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 1)。第三宗山: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小竺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 1)。第四宗山:林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龙湖乡(镇)竺由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 1)。二、承包期限承包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地建设或者其他建设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承包的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 权。2、甲方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 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 权,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 方式流转。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 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 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 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木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 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 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_%。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六、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变 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 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发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名:承包方(签名):年月日鉴证单位:(盖章)鉴证人签名:年月日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四)甲方:乙方:甲方在依干其乡七大队承包一片沙石土荒地,于开恳完,通过开恳,多年改 良,于年定植为苹果果园,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这片果园亩承包给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由甲方于时间定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承包费交纳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果树培养期,果园间种副作物期,收入归乙方所有,改果园后, 按每年每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第二部分从年开始为交纳优质红富士苹果,按当年乡政府规定的价格计 算上交,并在当年的月日前交纳给甲方。果品缴纳的数量、质量按合同中的列表二执行。四、乙方除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外,国家和政府收取的其它费用(水费、世行 费、防雹费、农业保险费、农业税费等)均按当年乙方承包实际面积、数量、时 间交纳给甲方代收。五、乙方可按发包方提供的技术、安排对果树进行管理;如管理不当,投资 不到位等造成成果树抽干、病虫害死亡或弃耕、弃种等,造成的一切严重损失由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年承包费五倍的违约金。六、果园周围的防风林带,由甲、乙方购买树苗,乙方栽植,乙方负责管理。 合同到期后,除去发包方的%,剩余的甲乙双方各占%。七、乙方在三年内必须补栽齐果园内的果树苗,果园周围的防风林带树苗, 如三年内不补齐果树苗,损失由乙方承担。八、合同期内,如国家政府占用果园,对果园果树、防风林树的补偿费,如 前三年内占用赔偿归甲方所有,以后占用赔偿归甲乙双方各占_%,其它赔偿归 甲方所有。九、乙方必须参加农业保险,如遇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经市乡政府农业部 门组织专家鉴定后,根据受灾轻重,适当减免当年的承包费,乙方向甲方交纳的 承包费和其它费用必须按时交纳,不能按时交清的支付给对方%的滞纳金,交完全部费用以收条为凭证。十、乙方的住房由甲方提供建材,乙方出资修建平方米建筑面积,合同期满后,产权归甲方所有。十一、本合同乙方与发包方村乡镇府不存在任何关系,合同到期后,果园的 产权及房屋归甲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须要转让、转卖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 必须给甲方缴纳转让费,转让费多少,甲、乙双方协商。十二、乙方在承包期内,牲畜、家禽必须圈养,不许打架斗殴,偷盗别人财物,如因打架斗殴、偷盗,造成的严重后果,由乙方自负。十三、本合同各条款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由违约方 向另一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甲方也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乙方连续两年不交清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果园地(包括果树和房屋)。十四、本合同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五)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一、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果园名称: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三十年。三、承包价格:1.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年一次交纳。2. 承包金按每亩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亩,共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四、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 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 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 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年一次交纳。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承包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承包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 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 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种植,即 补偿谁;但前提是按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 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承包金,甲乙双方 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同时按甲乙双方的林木 受害的情况补偿;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 乙方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2. 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3. 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 执行。七、债权债务的承担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 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 关。八、征地补偿及承包金变更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 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 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 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九、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承包金总额的_%;2、承包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十、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保亭县人民法院裁决。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六)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果园的项目、地点和数量甲方将座落在乡村的亩果树,共株转包给乙方,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 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买卖出租和抵押。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1、承包费共元。2、合同生效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元。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最后款项元。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转包协议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 营权。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种耕、除草、培土、施肥、喷药防治病 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如遇果树荒芜或成批死亡,甲方有权收回果园承包 权并不退还承包费。2.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终止承包协议,退还承包费元并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2、乙方无故终止承包协议,甲方不退还承包费,且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有缺失的,承包期内乙方应补栽缺少的 株数,合同期满数量不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株。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的%的违约金,并限期个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承包权。5、如遇旱灾、火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地方政府征用,合同就此终止 甲方有权收回果园承包权,并退还剩余年的承包费。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月日年月_日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七)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 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 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 图作为合同附件。二. 承包期共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周年止。(最好是写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格式”)三. 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1.承包款合计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 155,元)2.承包款缴纳方式:(1) 签定合同之日付万元。(2) 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万元。(3) 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四. 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五.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 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2) 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 上户主签名同意。(3) 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 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 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 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 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4. 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 使用。5. 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 产。6. 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二乙方权利义务:1. 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 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2.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 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3.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 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4.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 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5. 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 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 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6. 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 项税费。7. 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 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 有。六. 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 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 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七. 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 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 同。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 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 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 第一款处理。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 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 第一款处罚。八. 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 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九.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八)甲方(发包方):村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乙方(承包方):村组户主:身份证号: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 方。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元人民币(大写)。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 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7、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 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 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 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 的_%。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 林业主管部门汇报;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 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 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 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 林地用途非法牟利。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 门报告。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 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 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七、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 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 合同。(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 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 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 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 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 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农村个人林地承包合同(九)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 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 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一、承包范围: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 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 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 至查细久楼房以上。二、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七十年。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 权。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