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名豪国际中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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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项目编号:2013YLBRFJ-33横山县名豪国际中心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横山县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权-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七章 图纸-(另册)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另册) 第九章 补充规定-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项目名称横山县名豪国际中心工程2建设地点横山县北大街、一完小西侧3工程建设单位横山县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招标地点榆阳区5招 标 人横山县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招标代理单位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和图纸审查纪要9招标方式邀请招标10工期要求要求工期:663日历天11资金来源自筹12投标保证金RMB:900000.00元/投标人1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5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16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各壹份、副本各壹份,电子标书壹份18踏勘现场自行勘察19发标开始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答疑开始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1发放答疑纪要开始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榆林博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航宇路)23开标开始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航宇路)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词语解释1.1“招标人”: 横山县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标件”:招标文件(含更改、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书面资料)和投标文件格式的统称。1.3“投标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符合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1.4“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2、工程说明2.1项目名称:横山县名豪国际中心工程2.2工程地址:横山县北大街、一完小西侧2.3结构形式:框架2.4建筑面积:19747.22.5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2.6建筑高度:46.75m2.7施工现场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2.8资金情况: 资金已落实并到位2.9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3、招标范围及工期3.1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和图纸审查纪要。3.3工期要求:从招标人要求的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合同工期总日历数663天。3.4开工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由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签字同意,签字之日即为开工日,并开始计算工期。3.5竣工日:工程完工后,由中标人提出竣工报告,经招标人签字后竣工,签字之日为竣工日,工期计算结束。3.6合同工期:从开工日至竣工日的总日历天数为合同工期。3.7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招标人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3.7.1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时;3.7.2在施工中连续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又不能安排其它工作时;3.7.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4、资金来源4.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5.2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3按照招标资质的要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5.4投标人投送投标书后,既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认同。6、踏勘现场6.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7.2本次招标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招标方、投标方自行承担。8、其它8.1一经投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恕不返还。 8.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招 标 文 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制,招标文件上盖有招标人单位圆形公章。9.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图纸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或U盘)9.3除9.2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已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5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由投标人购买,每份人民币500.00元,一经售出,一律不退。9.6发标时,随招标文件一并发给各投标人“招标文件电子版GBQ4.05616版本(光盘或U盘)”一套。盘中已刻录了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及表格。其中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数量及指定品牌、生产厂家的材料、已在相应表中规定,各投标人应无条件的使用招标文件电子版中所设定的表格。9.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1.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1.5 各投标人在答疑前对招标人的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未提出异议,则认为各投标人默认招标人的安排。(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投标文件和投标有关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言文字。12.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枝术标组成。商务标壹套正本、壹套副本;技术标壹套正本、壹套副本;分别密封于相应的标书袋里(电子文件密封在商务标书袋内)。13.2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如有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广联达预算软件默认格式为准);投标报价说明;报价表(以广联达预算软件默认格式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注:投标人在提交文字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规定密封提供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字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应完全一致,若出现两种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按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的编制要求如下:a、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中清单编码进行符合性检查外(应符合招标文件电子版的要求),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等一切评比项目,也均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编号进行投标。评标时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编号进行检查评审。b、存储电子投标数据前,须确保计算机无病毒,无病毒的标准为:使用瑞星、诺顿、金山毒霸等流行杀毒软件,并且是升级为最近10天内的病毒库检查无病毒。如若在接收电子投标数据时,使用此标准查出有病毒且导致数据损坏的,或由于投标其它原因而使得投标书电子版无法参与正常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负。c、U盘要贴有明显的本单位名称卷标。若使用记录光盘,请使用记号笔在光盘上写明本单位名称。13.3技术标(标前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经理部的组成;施工部署及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主要材料、构件计划;主要机械设备供应计划;劳动力安排;文明施工;13.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并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本工程的实际条件,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5、投标报价15.1本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15.2工程报价依据:投标人应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及其配套的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和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主报价。15.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认真进行核算组价,本工程此次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为一次包干价,在整个工期内除工程变更外其它均不予以调整。15.4投标人应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和程序及格式组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投标人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际情况、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报价。组价时应考虑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社会价格浮动因素,风雨雪等自然因素及停水、停电、停窝工损失等风险费用。15.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计价,清单工程量及单位不允许改变。竣工时,若无发生工程量变更按中标价双方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变更,则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确认后,按双方确认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但中标单价不变。15.6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都需要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15.7符合合同专用条款中承包人工作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其它项目费或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总价之中。15.8本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项目其工程内容仅表述了主要用料及做法,报价时各投标人应依据图纸设计说明及相关图集用料及做法规范等组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答疑纪要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15.9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施工用水电费综合考虑在组价内决算时招标人按实抄表数收纳,不承担差价。15.10本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劳保统筹费由招标人交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预算时应在含税工程造价后扣除;其它规费、税金等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计取。15.11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凡漏组价的合同签订后一律不调整。单价分析表中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多算部分予以重新核实并调整其合价及总价。15.12材料明确品牌或生产厂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实际工程中不管市场行情变动与否都不再调整。除暂定材料价及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指定材料外,其余材料决算时均不找差。15.13凡投标人投标时有优惠条款及承诺对工程变更及所有新增工程内容仍然有效。15.14在实际工程中发生整项工程变减时,不论投标人综合单位分析表中所列子目数量多少,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子目和投标人的中标单价进行核算变减。15.1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5.16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投标人供应,价格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其具体要求详第二章合同条款3.6条。16、投标货币16.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视有效。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担保1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8.2投标人应于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人民币900000.00元(玖拾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含图纸押金)。18.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开户行:横山县农村合作银行柴兴梁支行 账号 名称:横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8.4投标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采用电汇、转帐等形式交入上述指定银行,凭进帐单在横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换取缴款证明。18.5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6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因中标人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有串标、陪标行为; 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未投标的;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修正标价;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9、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9.1本项目不要求替代方案。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部署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字迹清晰易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名“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因字迹不清、表达不畅或不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3投标文件不允许有涂改或行间插字,确需涂改和行间插字时,涂改处应加盖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的印鉴。20.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入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1.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规定的标袋内密封,标袋封口处与标袋正面须加盖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封面(即投标总价)须加盖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鉴。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21.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应包装于商务标袋内,并在投标文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1.3在标袋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应写明具体的时间)前不得开封。22、投标文件提交2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3.1 各投标企业如果对投标的有效时间有异议可在答疑会中以文字的方式提出,否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企业认同此次投标的有效时间.23.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23.3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3.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4、迟到的投标文件24.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的时间,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织部分。2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2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改”或 “撤回”字样。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6、资格预审申请书面材料的更新2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得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 标27、开标27.1 开标时各投标企业的与会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拟用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会负责人另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加盖企业原色印章及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通过资格核验,不具备上述要求,视投标人为自动放弃投标。27.2开标时投标企业的与会负责人同时还应持本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诚信管理手册(市内)、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便通过资格核验,不具备上述要求,视投标人为自动放弃投标。27.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7.4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7.5开标程序:27.5.1开标由招标人委托代理人主持;27.5.2检查投标人相关有效证件原件。27.5.3由招标人、监标人、公证处和各投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7.6招标人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8.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8.1.1未按规定方法进行的投标。28.1.2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28.1.3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投标。28.1.4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内容不整的投标。28.1.5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2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8.1.6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20条文件书写和签署要求的;28.1.7未按招标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件的投标;28.1.8逾期送达的投标;28.1.9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保证金形式、金额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28.1.10当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六)评 标2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9.1招标人将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人发(2004)25号、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参考评标细则(行)陕建招发(2004)8号和榆政建招发(2004)229号文件和榆政发200829号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9.2本项目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担任。评委共5人,其中招标人1人,专家库4人。专定评委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3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陕建发2007118号)进行评审,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29.4开标结束后,随时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0、评标过程的保密30.1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开标后,直至确定中标侯选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0.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的过程中,如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30.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亦不退回投标文件。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材料。31、投标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中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时经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1.2评委会并非对所有的投标人都采取澄清这一做法。31.3按本须知第三十三条规定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作为评标的依据且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但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正常运行。3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2.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第28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2.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要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32.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有权否决认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3.1.1当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33.1.2当出现数字表达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按无效标书处理。33.1.3当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33.1.4当出现合价与汇总价不符时,单价与合价不符时,分别以合价、单价为准,并修改相应的汇总价及合价。33.1.5投标文件电子版各种数据应同投标文件文字版各表数据相一致,若不一致时,按废标处理。33.1.6不可竞争的规费、税费,凡未按规定标准报时,按无效投标文件对待。33.1.7电子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若其中某一个数据丢失,按其余的为准;若电子投标文件文本格式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按无效投标文件对待。33.1.8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文件无法读取时,其投标文件为废标。3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4.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不接受过激(过高或过低)的投标。3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包括:34.2.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和各章合计价构成应合理。34.2.2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所报工程量清单中报价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或者明显不合理,澄清其单价分析资料,仍不能证实其合理性,将作为废标处理。34.3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审方法见本须知:评标办法和标准。34.4评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4.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标人足以依法重新招标。35、评标办法和标准35.2.1资格复核:因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故不再进行资格性评审,只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委托代理人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技术标作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后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35.2.2技术标的评审35.2.2.1本工程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凡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均有成为中标侯选人的资格。35.2.2.2技术标所含内容a、项目经理部的组成;b、施工部署及总平面布置图;c、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d、施工方案;e、质量安全保证措施;f、主要材料、构件计划;g、主要机械设备供应计划;h、劳动力安排;i、文明施工。35.2.3商务标的评审主要评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其组成要素的合理性。35.3评审的程序及要求:35.3.1评审的程序是只评商务标。35.3.2 本工程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和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的投标上限价:D=45673244.61元(肆仟伍佰陆拾柒万叁仟贰佰肆拾肆圆陆角壹分);凡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范围的时视为脱标,不得参与评标。35.3.3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进行评标。35.3.4商务标的评审方法:35.3.4.1投标报价当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的报价上限价D时为不合理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5%时最低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当(再次低报价一次低报价)再次低报价4%时,次低报价和最低报价都均为不合理报价;不合理报价的投标人不得成为中标人且不再参与商务标所有单项的评标。35.3.4.2措施项目费将合理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B,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在基准价的0.751.10范围内为合理措施项目费,否则,该措施项目费为不合理,其投标人不得成为中标侯选人。35.3.4.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在拦标上限价中选定综合单价中量大、综合单价高的且不少于综合单价总数量的10%作为评审对象。合理投标报价投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C,投标人的该项综合单价在基准价C的0.801.10范围内为合理综合单价。凡投标综合单价中有1/3及以上不合理时,其投标人不得成为中标侯选人。35.3.4.4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本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计取,养老统筹费税后扣除。其它规费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的规定,不参与招标竞争。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是否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的规定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规定的标准计取规费进行审核。对于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标书为无效标书,且不再参与其它项目的评审。35.3.4.5其它项目清单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应计入其它项目清单中的各种费用,投标企业必须如实计入,否则按废标处理。35.3确定中标人35.3.1商务标、技术标内容评审合格后,按投标人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来确定中标侯选人,第一名者(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第一中标侯选人。35.3.2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为中标价(即合同价);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条款,中标人按推荐顺序依次递补。35.3.3确定中标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35.4其他情况35.4.1评标中如采用插入法计算评审结果时,评审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相同得分时小数点后保留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35.4.2商务标算术评审中,若出现合价与汇总价不符时,以合价为准重新计算汇总价,若出现综合单价与合价不符时,以综合单价为准,重新计算合价。35.4.3各评标人必须按照本办法据实评审,凡评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者,均按无效评审处理。35.4.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后,再行评定。35.4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执行有关规定。(七)合 同 的 授 权36、合同授予标准36.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全须知第35.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6.2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或不能够履行对招标文件的承诺条款,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中标时,中标人按评标排序依次替补。37、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7.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8、中标通知书38.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有限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招标人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的总价(即合同价格)。3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9.2合用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9.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章 合同条款使用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使用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本招标文件仅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部分内合同专用条款。3.1合同价条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固定综合单价合同。3.2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按合同总价的20%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3.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待本工程审计决算完毕后付至审计价的85%时暂停支付,所余款项在竣工验收后按结算办法执行(工程造价5%的保修金除外)。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如果招标人用于支付本标段工程项目进度款有困难时,中标人应保证本工程的连续工不受影响。3.4工程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造价计算规定如下:.1涉及的金额不超过中标价的5%或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增(减)不超过该项清单工程量15%时,依发生的工程量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单价进行结算,且原中标价的措施项目费不变。.2若增(减)工程量涉及的金额超过中标价的5%或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增(减)超过该项清单工程量15%时,对超过部分工程量依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重新组价。工程量以实际增(减)工程量为准;措施项目费按以下标准调整:一般不作调整,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作调整(1) 招标人更改已审定的施工方案(修正错误除外),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增加。(2) 施工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费用的增加。(3) 上述两种情况发生时,中标人原中标价以综合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执行已有综合单价。b、合同中已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调整。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由中标人或招标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双方确认后执行;中标人原中标价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中标系数计算。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提出的相应综合单价必须按顺序依据以下计价规则:.1工程量清单中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换算(仅需材料换算的);.2采用参考单价X(中标价/标底)作为结算单价。3.5工程结算方法以中标作为合同价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进行结算。结算价三方(招标人、中标人、监理)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设计变更的工程造价增减。若施工中中标人提出建设性的深化设计时,应作多方面比较,由招标人会同设计院确定方案,招标人同意后,工程结算套用类似综合单价。施工中若出现清单中未列项的零星工程发生时,工程量以实际签证量为准,单价参照3.4条。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经招标人委托审价机构审定后除预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外,其余款项一次结清。3.6材料、设备情况的供应招标人给定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在工程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办理。.1双方共同看样定货认质认价,按实进行结算。.2招标人另行组织加工定货本工程所需材料的均由投标人供应,价格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其中:.1钢材和水泥必须采用国内国家认证的大中型钢铁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检验、化验、试验报告。.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检验、化验、试验报告。.3各种型材、手动装置等应为正规厂家产品。制作安装单位应具有专项资质,型材等各种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4中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随设备所带的构配件交接地点在施工现场,交接时,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同时在场,对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并且做好详细记录;到场后的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负责保管直至竣工验收。.5中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允许复验,复验机构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材料、设备复验如合格,由提出复验方负担复验费用,如果不合格由供应方负担复验费用。.6凡由中标人采购的大宗、特种、重要材料、设备,必须有招标人代表参与,并由招标人认质。.7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须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3.7其他条款中标人未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招标时认定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伍。中标人必须自行施工,不得转包,确需分包时,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中标人应按投标时所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确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须修改、完善、补充或编制标后施工组织设计时须会同招标人商定并得到招标人的批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未发包项目或发包范围内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另行指定承包人,投标人应给以积极配合并不再计取各种费用。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标人聘用的农民工工资,当中标人申报当期进度款计划时应一并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监督中标人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若因中标人不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影响时,招标人有权在支付当期进度款中代扣代发。施工现场水电费的计取:水表、电表由发包方指定连接位置、承包方负责安装,承包方按发包方核定的实际耗水、耗电应付金额向建设单位交纳水电费,建设单位不承担水、电差价。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协议方式由 (以下简称“招标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商定并签署。鉴于招标人拟修建: 工程,并通过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民币 元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所做的招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议相同。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来看待。(a)合同协议书及附件(b)中标通知书(c)投标书及标书附录(d)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e)承包人投标时所作的申请、承诺、澄清及答复资料等(f)合同专用条款、(g)合同通用条款(h)技术规范(i)图纸(j)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k)补充资料表(l)资格审查表(m)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上述文件认为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述文件次序在前者为准。4、考虑到招标人将按下列规定付款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此与招标人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合同的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5、考虑到承包人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招标人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人。本合同协议书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协议书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承 包 人:(盖公章) 招 标 人:(盖公章)承包人代表: (签字) 招标人代表: (签字) 姓 名: 姓 名: 地 址: 地 址: 证 人: (盖公章) 证 人 代 表: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所涉及到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3、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如无上述1、2条的标准,在材料、设备的定货采购和施工时,应出据生产厂家或施工安装企业在技术监督部门已备案企业标准。并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一、投标文件封皮)横山县名豪国际中心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或技术标)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 权 委 托 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的工程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 理 人: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五、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2013YLBRFJ-33的横山县名豪国际中心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金额, 单位 )(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方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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