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环境构建经验交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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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环境构建经验交流3篇执法环境构建经验交流第1篇今年以来,我们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为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大局理念、法制理念与和谐理念,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部门沟通,不断创新内部机制,积极构建内和外顺的执法环境,实现了地方经济发展与工商事业发展的同步共赢,有效提升了社会地位,提高了监管效能,塑造了良好形象。一、强化大局理念,在服务发展上做文章,促使部门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唯有紧扣发展才能与地方政府形成“共同语言”,唯有服务为先才能为执法创造良好空间。为此,我们着力强化大局理念,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自身职能,使工商工作始终与经济发展同步合拍。(一)靠积极作为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促进发展的原则,主动把工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的大盘子,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百姓消费维权、打击传销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努力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有作为中争取有地位。4月份,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地沟油”问题,我们果断出击,在全市率先开展了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取缔“地沟油”黑窝点2个,查获“地沟油”1000余公斤,及时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市委书记王培廷同志为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以工商部门为榜样,积极参与查处“地沟油”整治行动,为群众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二)靠有效沟通争得党委政府的理解。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我们切实增强整体意识,自觉将工商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通过主动汇报、广泛沟通,以党政部门作后盾,积极树立执法权威。凡重大案件和集中处罚的案件,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交底”,争取重视与理解,有效减少执法阻力。在违法广告整治、打击传销等专项执法工作中,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委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建立了“政府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监管机制,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复杂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案件及时查处。上半年,在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针对媒体广告泛滥的实际,先后3次召开由卫生、药监、广电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各自职责,限期予以整改。通过综合整治,全市新闻媒体广告违法率明显降低。(三)靠打造亮点获得党委政府的肯定。为了增加工商机关在党政领导心目中的砝码,我们在执法和服务工作中,还十分注重发挥职能潜力,在公司上市、股权质押、品牌建设等方面,积极打造工作亮点,并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工商机关协发税务登记证业务,切实加大了税源控管力度,有效杜绝了偷漏税现象。上半年,全市共协发税务登记证7973户,这一做法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新华社专题予以刊发。积极的作为、创新的工作为我们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3月17日,市纪委专门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在我局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我们规范自身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经验。二、强化法制理念,在借力造势上下功夫,推进单打独斗向整体协作转变依法行政是工商执法的根本要求,取得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是确保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为此,我们着力强化法制理念,坚持以建设“法制工商”为目标,积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变单打独斗为整体协作,借助外力为工商执法工作提供支持,排除干扰,杜绝隐患。(一)实施“三定一通”,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一定”,就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市区两级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交流行政执法状况,探索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二定”,就是定期开展执法调研。根据工商执法的难点和焦点,确定调研课题,市局法制科长与中院厅长一道深入县局和工商所召开座谈会,实施法制调研。通过调研,针对一些共性问题,形成具体的指导意见,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有效依据。“三定”,就是定期开展案件评审工作。年底组织由中院领导、法官和各县局法制科长参加的案件评审小组,到各县局开展案件巡回评审工作,现场解决基层处罚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及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一通”,就是随时保持信息沟通。遇到重大复杂案件,积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二)强化“三项合作”,积极争取公安部门的配合。一是强化移交合作。在移交案件过程中,我们与公安机关达成默契:对涉嫌的犯罪案件双方事先进行沟通,确认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随时将社会危害较小、构不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移交给我们。这一做法,既减少了移送环节中的扯皮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又降低了执法风险,实现了双方的互利共嬴。今年上半年,我们先后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4件,接受公安部门移交案件6件。二是强化取证合作。为破解“两虚一逃”等案件查处过程中面临的银行取证难题,我们与公安机关达成执法协议,确定此类案件统一由公安部门出面协助取证,从而有效地减少了工商执法阻力。三是强化安全合作。为了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群众抗法事件,确保执法安全,我们还邀请公安机关人员驻场协助办案。目前,全市有两处县级局设立了由公安人员进驻的工商派出所,在公安部门强制措施的保障下,拒法抗法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三)突出“事前预警”,不断增进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一是突出警示教育。为了严防职务犯罪,实现安全执法,我们每年都邀请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结合工商实际,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讲座,讲解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严格把握执法尺度,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红灯。二是突出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为了降低执法风险,保护执法人员,我们与检察院进行多次沟通,对商业贿赂、“两虚一逃”、非法经营等案件移送标准进行了严格明确,对初犯、违法情节较轻、违法金额达到移送标准,但无社会危害后果的,原则上作行政处罚,不移交;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实行事前预警,及时移交。(四)狠抓“事后监督”,主动接受法制部门的指导。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避免乱检查、乱罚款、乱扣押等问题发生,我们还与市政府法制办密切联系,共同在社会各界聘请了40余法制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工商的执法、执罚及听证工作,在工商部门与当事人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通过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形象也得到了有效提升。三、强化和谐理念,在机制创新上寻出路,实现严格执法与理性执法兼顾坚持严格执法与理性执法相结合,在及时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的同时,切实维护尊重私权、保护人权,体现“执法民主”,是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为此,我们着力强化和谐理念,从优化系统内部执法流程、加强管理对象教育疏导入手,积极推进规范化和人性化建设,营造了和谐的执法环境。(一)立足“两个统一”,努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统一受理分流案源。12315申诉举报信息是行政执法的重要案源之一。为切实解决各县局申诉举报工作中存在的分头受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提高执法效能,我们对市、县、所三级网络的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确立了市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在受理投诉中的主导地位,将全市范围内所有申诉举报案件统一整合到市局的投诉平台,并与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有效对接,按部门分工实行多个窗口有序分流。为了提高申诉举报办理效能,我们还优化了内部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快速处置和限时办结机制,对涉及具体业务的普通投诉类信息,通过业务软件设定了办理时限,实行限期办结提醒;对涉及信访稳定的热点类信息,统一纳入局机关政务督查内容,实行全程督查,跟踪办结,促进申诉举报案件及时依法调解和行政处罚落实到位。二是统一明确岗位职责。为了确保执法过程中,每位干部能够在其岗尽其责、在其位谋其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我们专门制发了职业风险防范管理手册,以具有行政执收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的岗位及其工作环节为重点,确定了83个岗位职责风险点,明确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认定标准,使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明白哪些是高压线,碰不得,哪些是警戒线,要注意,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努力提升整体执法水平。(二)创新“三项机制”,努力推进人性化建设。一是实施合理裁量制。针对部分同类型或性质相似的案件做出的处罚标准不一、处罚幅度畸轻畸重等问题,我们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对违法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以教育引导为主,实施预警措施,利用行政告诫的形式规范当事人的经营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必须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件,严格掌握法律适用和处罚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确保案件处罚得当。同时,通过严把立案、案件核审、执法监察、案件回访、责任追究等五个关口,合理压缩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切实做到“一个标准对外”、”一把尺子量到底”,极大地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二是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为了融洽工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我们提出了理性执法的理念,强调以理服人,在全系统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统一制订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要求办案机关在处罚决定书中正确规范表述执法过程,富有人情味地增加说理内容,即:说清事理、讲清法理、明确情理,正确阐述实施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将处罚决定书变为当事人能够接受的一张“明白纸”、一份法律法规宣传单、一纸合理裁量说明书。三是实行“赠一法”、“上一课”。根据违法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的实际,我们将执法办案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当事人实行“赠一法”、“上一课”。“赠一法”,也就是在送达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赠送一份相关法律文件,让当事人对照法律条文,便于陈述、申辩;“上一课”,也就是每年集中一次对本辖区被处罚的当事人进行培训,实施再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赠一法”、“上一课”普法模式的推行,在教育当事人的同时,增强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威权,实现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和谐统一。执法环境构建经验交流第2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出现了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竞争也随之变得尤为复杂,所以,如何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市场体系规范,并以其来统一市场,将会成为国家如何实现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及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时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当前,由于诸多社会矛盾、利益驱使等原因,导致了工商执法环境的日趋恶化,行政干预、权力干扰、野蛮对抗、职能交叉、手段不力、权利失控等现象也屡见不鲜,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理念产生了扭曲和动荡,对工商行政管理日常监管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改善执法环境,如何提高执法效率,已成为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艰巨的课题。一、当前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经济环境的影响。许多地方在建设发展过程中,过多考虑地方利益和短期政绩,发展失去了平衡,弱化法制以突出经济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某地政府就明文规定,包括工商机关在内的监督执法部门,未经当地政府许可,不得进入政府保护区内的企业查办案件,而我们知道,这绝不是个别地方的做法。显然,在这种扭曲的经济的环境里,工商执法就无从甚至很难开展。现在有的地方官员明知某些企业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当工商部门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时,政府或部门领导往往出面干涉,工商部门有时也只能从于地方党委、政府的意愿,使案件查办工作无法进行。这就是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政策上的反向保护,即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地方保护主义与行政执法的冲突与矛盾,此种唯求经济发展,淡化和弱化法制的做法,从长远的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势必会成为将来经济发展的桎梏。(二)社会环境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也发生变化,金钱至上观念导致一些经营者无视社会道德。一方面,他们置国家法律与商业道德不顾,疯狂制假获取不法利益;另一方面,人们对于社会丑恶现象已经司空见惯开始麻木甚至默许,对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的执法活动表现出不理解、不支持。近年来,工商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遭遇抗拒事件屡屡发生。有关统计表明,工商执法人员遭遇暴力事件的伤亡人数仅次于公安。显然,不断发生的抗法事件,很大程度上伤害了监管执法的感情。在政府的各项社会管理活动中,很多工作都要求工商人员参加,诸如创建卫生城市、房屋拆迁、生猪屠宰等名目繁多的整治工作,大大消耗了原本就十分紧缺的执法力量。甚至,案件说情日趋盛行,现代人际关系的变化及通信联络的高度发达,使得案件说情越来越多、速度也越来越快,法律原则在人情攻势下往往会作出让步。(三)法律环境的影响。从基层的执法实践来看,尽管国家出台了不少有关工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有些法律法规间存在脱节现象,相互衔接不好,缺乏连续性,有的地方与其他法规相互矛盾和抵触,具体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较多。二是有些法规、条例过于笼统和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三是有些法规严重滞后,少数改革开放初期以及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的法规仍在施行中。四是工商行政管理立法工作明显滞后,权力与职责不相称。例如:传销和变相传销是有严密组织和隐蔽地点,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活动,以国家目前授予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力,根本就不能独立进入传销活动现场进行执法。(四)部门职能的影响。按现行管理体制,对市场赋予执法权的有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这些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现象较为严重,而且各自执法手段都无法满足其职责需要,势必导致有利抢上前,无利退后边的推诿扯皮现象。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力之争有时会造成企业无所适从,负担加重。显然,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本身就不规范,也很难使市场走向规范。(五)综合执法手段的影响。在工商执法的法规中,有执法力度和强制措施的甚少,且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执法依据不足、手段不硬,难以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在执法实践中,一是经常出现当事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有关部门不积极配合工商调查,主要原因是工商部门没有传唤权,对其没有约束力;二是行使扣押权过程中,在不懂法律的当事人面前,工商执法往往显得无力,严重影响了执法权;三是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的义务时,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路径不太顺畅,使基层工商行使执法权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六)权力制约机制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违法行为的发生多种多样,工商行政执法点多面广,在执法实践中,还有客观存在的现象:一是案源大都集中在基层执法人员手中,瞒案不报、私下处理,数量虽少,影响却大;二是办案人员直接掌握处罚幅度,处罚的幅度集中在直接办案人员手中,缺乏监督权力。二、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些想法如何改善工商行政的执法环境,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在努力思考并付诸行动的新趋势,结合基层执法的实际,提出以下想法。(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让执法工作得到理解支持。基层工商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是要经常将行政执法情况及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汇报,尤其是对一些大要案件的查处要做专题汇报,加强工商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使地方党委、政府真正作为我们行政执法的坚强后盾,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赢得宽松环境;二是要以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继续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效率。首先,国家应进一步加快对工商执法的立法进度,加快填补市场监督法律方面的空白,同时应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的强制措施权和必要的执法手段;其次,要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统一执法职能,努力改变多头执法、只能分散的局面;三是要对现行法规和条例进行全面清理,解决一些法规内容前后矛盾、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建立科学统一的法规系统。工商部门应本着基本原则和立法宗旨,积极行政,有所作为,创新监管方式,不断解决市场监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加强县(市)局机关的协调能力,为基层执法提供有利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的县(市)局机关,是沟通上级和连接基层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内指导和对外协调的主要工作部门,作为机关科室,当前,要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中暴力抗法的应对、解决办案手段不足、解决与相关智能部门的执法链接、解决地方行政干预、解决居高临下的个案说情等问题,实实在在地为具体执法办案工作减轻阻力、排除干扰,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四)建章立制,构建行政执法的监督体系。在约束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出台相应规章制度,积累基层在执法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对于可行性的规章制度给以推广和应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有效促进基层执法活动合法操作,不断提升工商系统的整体执法水平。总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管中遇到的问题有其复杂性,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要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制定相应措施,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空间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执法环境构建经验交流第3篇一、进一步加强城管职能的宣传,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前提。(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一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其职能还没有被广大市民所了解和认知。因此遇到执法受阻时,常有不明就理的群众围观起哄。从现状看,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城管执法机关要把城管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城管执法人员的亲和力。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采取标语横幅、设立网站、行风热线、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从正面引导公众,宣传队伍新形象。新闻媒体是城管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我们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通过媒体,大力弘扬正气让社会舆论、各级领导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肯定执法队员的成绩;客观地对待我们这支刚成立的年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看到尽管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的队伍是富有活力的,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努力的,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让公众知道我们的队伍视形象如生命,一直为改善形象在努力。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必备条件。(一)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业务技能,实现了由经验型向学习型机关的转变。(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一是实行”三公开”,即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二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查处,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能直接、及时反馈,从而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是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罚款全部到指定银行缴纳。重塑了执法机关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新形象。三、健全法律体系,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基础。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已严重影响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是个新生事物,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只有通过立法,确认为城市管理的合法主体,城管执法局才能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只有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支撑,才能谈可持续发展。因此须尽快制定适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使之成为可以遵循的法律体系。否则处理违章行为对方拒不服从时,执法人只能束手无策。因此健全法律体系才是最基础和最应先行的工作。四、充分发挥城管公安的作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司法保障。我们城管工作面对的执法相对人多是“弱势群体”,他们不得不靠违章经营维持生济。当执法人员进行纠正和取缔时,这些人就会把对自身现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发泄到城管人员身上,在面对执法者时,常常是以暴抗法,甚至围攻城管队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对暴力抗法事件仅依据现有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及规章,城管部门难以独立解决此类问题,因此,这样就需要公安队伍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保障。我们可借鉴部分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建立城管公安分局执法机制,或是增加城管队伍中的治安办的力量。公安协同执法,既可对违章者形成震慑,又可随时调处城管执法中的各种纠纷,避免抗法事件的发生。只有对不法分子严惩,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只有维护城管人员的威严,才能更有效地开展城管工作。五、执法者转变观念,树立“执法中管理、管理中服务”的意识。是改善执法环境的生命线。在执法过程中,确实有一些执法人员执法艺术不高,没有较好地向群众宣传城管法律法规,不能做到“亲民执法”和“柔性执法”,更加激发了群众对社会、对城管工作的抵触情绪,致使执法人员被打现象屡屡发生。因此,执法者要进一步提高素质,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亲民执法”,重新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营造和改善行政执法软环境.我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理解以及每位城管人的努力,城管不再因负面新闻而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我们城管人旨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城管卫士”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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