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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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绪 论论v一、如何理解建筑师设计业务管理如何理解建筑师设计业务管理v二、建筑师的业务职能建筑师的业务职能v三、建筑师需要协调的业务相关部门三、建筑师需要协调的业务相关部门v四、与建筑师相关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四、与建筑师相关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v五、学习本课程的作用五、学习本课程的作用v六、本课程讲述的主要内容本课程讲述的主要内容v绪绪 论论v一、如何理解建筑师设计业务管理建筑师设计业务管理v系指建筑师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理论和方法对建筑产品形成过程形成过程的不同阶段,进行组织、指挥、跟踪组织、指挥、跟踪协调和控制等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以保证建筑产品达到建筑师的设计目的与效果。v二、建筑师的业务职能建筑师的业务职能v(1)建筑师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师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围绕设计项目围绕设计项目组织协调结构、水暖电相关专业,保证设计项组织协调结构、水暖电相关专业,保证设计项目能按照设计工期和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目能按照设计工期和任务书的要求完成。v(2)建筑师被派驻现场做工地代表现场做工地代表,对设计项目形成过程进行跟踪、协调、控制跟踪、协调、控制,保证项目按图施工过程中达到建筑师的设计意图。v(3)设计院开展项目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建筑师从项目前期选址开始进行跟踪、协调、控制、前期选址开始进行跟踪、协调、控制、保证项目达到建筑师的意图。v三、建筑师需要协调的业务相关部门:v(1)建筑师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土地与规划);与建设单位的协调.v(2)建筑师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v协调的目的:1)优化设计;2)提高建筑的可施工性;3)减少设计变更;v4)有利于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使用;v5)降低造价,提高市场竞争力 v(3)建筑师与造价师的协调:设计决定了工程造价、进度及质量。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对造价影响在 75%-95%,施工图阶段影响在35%-75%。招投标与实施阶段影响在 5%-10%。四、与建筑师相关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v(一)建筑法v1.建筑法实施的意义建筑法实施的意义: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开始迈入了法制管理的新时期。展开始迈入了法制管理的新时期。v2.建筑法适用的范围建筑法适用的范围:地域范围地域范围是中国境内;是中国境内;应用的主体是建设项目法人应用的主体是建设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政府相关的管理机关,同时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政府相关的管理机关,同时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如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如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也适用本法;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也适用本法;v活动的行为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设施的新建活动的行为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设施的新建、改、改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装修等活动。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装修等活动。v(二二)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建筑工程管理体制v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实行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实行“三方三方”管理体制。即在政管理体制。即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由建设项目法人、承由建设项目法人、承建商、监理单位直接参加的管理体制。建商、监理单位直接参加的管理体制。三方都对工三方都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投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四大目标,见图。资、工期、质量和安全四大目标,见图。v我国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五项基本制度,它们我国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五项基本制度,它们分别是:分别是:v(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 v指由投资各方派代表组成,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指由投资各方派代表组成,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全过程负责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值等全过程负责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招标投标制v 招标、投标是项目法人的招标发包工程项目和承建招标、投标是项目法人的招标发包工程项目和承建商投标承包工程项目建设的总称。商投标承包工程项目建设的总称。v(3)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v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受项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建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的过程实施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的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v(4)工程承包合同制)工程承包合同制(合同管理制合同管理制)v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在市场条件下交易的双方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在市场条件下交易的双方都要签订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是指项目法人与承包都要签订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是指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依据有关规定,以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为目商依据有关规定,以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为目的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的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v工程建设合同是指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依据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是指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依据有关规定,以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为目的签订规定,以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为目的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v(5)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制v“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百年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大计,质量第一”已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已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负责制质量负责制,并要求终身负责终身负责;工程建设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制度量监督制度;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制度;工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制度;工程建设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程建设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等。度等。v五、学习本课程的作用:v(1)本课程不是探讨建筑创作和设计的个性问题和艺术问题,而是需要学生通过学习了解建筑师作为一个职业的存在基础和社会角色;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师的业务管理范畴和对项目的沟通、协调、控制内容。v(2)建筑师作为一个集合和职业人的称呼,对今天和明天建筑、城市风貌和环境品质起决定性作用.v(3)建筑体制的思考与创新恰恰是推动建筑发展和建筑体制的思考与创新恰恰是推动建筑发展和提高整个行业水平的必由之路提高整个行业水平的必由之路.v六、本课程讲述的主要内容:本课程讲述的主要内容:v第一章第一章 建筑设计业务管理建筑设计业务管理v(1)了解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及建筑法了解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及建筑法v(2)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程序、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程序、招标投标法v(3)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v(4)房地产开发程序房地产开发程序v第二章设计项目管理第二章设计项目管理第一章第一章 建筑设计业务管理建筑设计业务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基本规定部门规章的基本规定一、与建筑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一、与建筑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 (一)(一)法律名称法律名称 主席令(主席令(层次层次)颁布日期)颁布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 1997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 1999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0705 2007-8-30修订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0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 1999-3-15v(二)行政法规法规 国务院令国务院令(第二层次第二层次)v v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 20080108 v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管理条例 20000925 v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0130v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0613 v城市绿化条例 19920622v(三)部门规章 建设部令(第三层次)v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199671v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01008v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0000825v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9990121v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GF20000209v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003v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117v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6/12/30v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2000v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0000407v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20305v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0404v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v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v建筑法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基本法v是制定和实施建设工程领域内制定和实施建设工程领域内各级法规及部门规各级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依据。章的依据。v(一)建筑法主要内容(作业)v建筑法主要包括建筑许可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v 1建筑许可v 包括建筑施工许可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从业资格两方面的内容,v(1)申请施工许可的条件施工许可的条件:v办理建筑用地批准手续办理建筑用地批准手续;v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已取得规划许可证;v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v已确定施工企业已确定施工企业;v有施工图纸有施工图纸;v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已落实;v有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具体措施有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具体措施.v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v(2)从业资格v施工企业、勘察设计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条件:v1)估价规定的注册资金;v2)有法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v3)从事建筑活动应有的技术装备;v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v根据注册资金、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已完成的工作业绩等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业。v2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v 规定了建筑市场承发包的基本原则,双方应双方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v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v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v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v 3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v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v第30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实施监督.v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不得超越监理资质范围;不得与承包单位、供货单位有隶属或厉害关系。v v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v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v工程设计应按国家制定的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v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v 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v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v 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v 该部分对违反建筑法规定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相关描述。v(二)建筑法与建筑师直接相关的条文v1、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技术性能指标注明技术性能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且不得指定生厂、供应商。不得指定生厂、供应商。v2、(第57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14条)v 3、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4条)v第二节第二节 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及注册建筑师条例等方面的规定及注册建筑师条例等方面的规定v 一、注册建筑师考试规定一、注册建筑师考试规定v 1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资格v(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年以上的。v(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年以上的。v(3)具有建筑学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 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 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v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城市规划和建筑工程专业;v相关业务相关业务,是指规划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古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以及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等.v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v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2)、建筑设计(知识、建筑设计(知识3.5)、建筑结构)、建筑结构4、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2.5、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材料与构造2.5、建筑经济、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2、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6)、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5)、场地设计(作图题3.5)。3.考试合格后向聘用单位申请注册后发职业证书与职业印章.v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v(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v(2)因在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之日止不满2年的;v(3)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不满5年年;v(4)有国务院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v二、注册与注册资格的延续二、注册与注册资格的延续 v(1)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注册注册的,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继续注册手续。办理继续注册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并提交下列材料:v 1)申请人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简况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简况v2)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v3)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体检证明。v(2)继续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继续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v1)申请人向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v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材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原批准注册的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料一并上报原批准注册的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会;v3)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收到上述材料,并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认定后即可为其办继续注册手续审核认定后即可为其办继续注册手续 三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建筑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建筑设计单位v1.执业范围执业范围:(1)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2)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建筑物调查与鉴定;(3)对本人主持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4)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程复杂程度的限制。v 2注册建筑师与建筑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与建筑设计单位(1)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由建筑设计单位统一接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由建筑设计单位统一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受委托并统一收费。(2)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筑设计单位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筑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筑设计单位有权向签字的注册承担赔偿责任;建筑设计单位有权向签字的注册建筑师追偿建筑师追偿.v(3)承担民用建筑承担民用建筑设计项目,须由注册建筑师任设计项目,须由注册建筑师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工业建筑承担工业建筑设计项目,由注设计项目,由注册建筑师任建筑册建筑师任建筑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v(4)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建筑设计单位执只能受聘于一个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行业务。单位聘用注册建筑师必须签订聘任合同。单位聘用注册建筑师必须签订聘任合同。注册建筑师在聘任期内需要调离时,也必须依据注册建筑师在聘任期内需要调离时,也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除聘任合同。有关法律、法规解除聘任合同。v 3证书与专用章证书与专用章v(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建筑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执业专用章是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证明,是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证明,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仿制、涂改。转借、转让、仿制、涂改。v(2)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只能在自己任项目设计经理的设只能在自己任项目设计经理的设计文件计文件(图纸图纸)中签字盖章中签字盖章;不得在他人任项目设不得在他人任项目设计经理的设计文件中签字盖章,也不得为他人设计经理的设计文件中签字盖章,也不得为他人设计的文件计的文件(图纸图纸)签字盖章。签字盖章。v(3)经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设计经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如需要修改设计,必须征得原注册建筑师需要修改设计,必须征得原注册建筑师同意,同意,并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经注册建筑师签字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经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的设计变更手续,方可修改设计。盖章的设计变更手续,方可修改设计。v(4)修改设计时无法征得原签字盖章的注册建修改设计时无法征得原签字盖章的注册建筑师同意,可由该注册建筑师执业的筑师同意,可由该注册建筑师执业的建筑设建筑设计单位委派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计单位委派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代行签字盖章。师代行签字盖章。v四、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v1.权利权利(1)有权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注册有权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建筑师业务,非注册建筑师不得以注册建筑师非注册建筑师不得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名义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v(2)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二级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2.注册建筑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注册建筑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v(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利益;v(2)保证设计的质量保证设计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图纸上签字;并在其负责的图纸上签字;v(3)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v(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设计单位执行业务v(5)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本节掌握的主要内容v1.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有哪些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有哪些?v2.注册建筑师执业的权利与义务注册建筑师执业的权利与义务?v3.注册建筑师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注册建筑师与设计单位的关系v4.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有哪些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有哪些?v5.建筑师考试合格后如何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后如何注册?注册有效注册有效期期?v6.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资格有何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资格有何要求?何何为相近专业为相近专业?何为相关专业何为相关专业?第三节第三节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v一、设计招投标及承发包管理一、设计招投标及承发包管理v1基本概念基本概念v(1)工程招标:招标人招请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工程招标:招标人招请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优选承包人,与之签定合同。招标人与竞争,从中优选承包人,与之签定合同。招标人为项目法人。为项目法人。v(2)项目采购:通过招标方式采购设计、施工、设备项目采购:通过招标方式采购设计、施工、设备与材料等。与材料等。v2、招标方式的选择及相关内容、招标方式的选择及相关内容v(1)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请招标。v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发布招标公告。v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向三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向三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v(2)(2)工程设计工程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或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批准,可以直接发包。v(3 3)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特级或一特级或一级工程项目、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风级工程项目、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风景区或重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景区或重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以及以及1010万平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鼓励通过竞的建设项目鼓励通过竞选方式委托。选方式委托。v(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布。v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5)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施工或设计项目):载明下列内容(施工或设计项目):v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v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v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v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时间;v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v 6)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v(6)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工作日。v(7)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v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v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v(8)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公告。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v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v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v(9)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是否符合下列条件:v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v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v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v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问题;v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3 3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行组织招标:v(1 1)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具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具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v(2 2)有组织评标的能力。)有组织评标的能力。v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v4、关于招标行政管理、关于招标行政管理v(1)依法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邀请书15日前日前,持有关材料到主管部门备案;,持有关材料到主管部门备案;v(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应在委托合同签定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应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日内备案。备案备案。备案5日内审核日内审核,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v(3)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建设部建设项)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建设部建设项目分类标准规定的特、一级的建设工程项目、标志目分类标准规定的特、一级的建设工程项目、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风景区的主要建筑和重要地性建筑、纪念性建筑、风景区的主要建筑和重要地段有影响的建筑,以及建筑面积段有影响的建筑,以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鼓励通过竞选方式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鼓励通过竞选方式委托。委托。5、设计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设计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v(1)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v(2)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v(3)可供参考的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可供参考的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v(4)供水、电、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供水、电、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等方面的基础资料;6、施工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施工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v(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v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已经批准;v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v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v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v6、中标、中标v(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v(2)中标人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v(3)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v v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1.设计文件招标内容设计文件招标内容v(1)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要求;要求;v(2)已批准的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3)对投对投标资格审查的要求;标资格审查的要求;v(4)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v(5)可供参考的可供参考的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v(6)供水、电、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供水、电、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础资料;v(7)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v(8)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v(9)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v(10)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v(11)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v2、招标要求:、招标要求:v(1)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文件中载明。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文件中载明。(2)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5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接受人。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接受人。v(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特级和一级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不少于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日;二级二级以下建筑以下建筑工程工程不少于不少于30日日;进行进行概念设计概念设计招标的招标的,不少于不少于20日。日。三、投标文件v(1)投标人应当具有)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程设计资质;v(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建筑方案设、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v(3)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注册建筑师签章,加盖单位公章。筑师签章,加盖单位公章。v(4)投标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投标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证金将被没收。v(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载明。v(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v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v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四、开标四、开标v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v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v 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内容。v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封、宣读。v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杏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杏五、评标五、评标v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v(1)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v(2)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v(3)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委会。参加评委会。v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v(1)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v(2)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v(3)无投标人公章的;)无投标人公章的;v(4)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v3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v(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v(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v(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v(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标委员会成员:v(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v(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标公正评审的;v(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行政处分的。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行政处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回避。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回避。v5.评标评标v(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造型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和造型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优设计方案最优设计方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v(2)采用公开招标的,推荐采用公开招标的,推荐23个中标候选方案。个中标候选方案。v(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推荐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推荐12个中标候选方案。个中标候选方案。v 六、定标六、定标 v1.确定中标方案确定中标方案 v(1)招标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招标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实力确定中标方案结合投标人的实力确定中标方案 v(2)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案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案;v(3)招标人认为推荐的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招标人认为推荐的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v2.中标方案确定后的工作中标方案确定后的工作v(1)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7日内,发出中标通知日内,发出中标通知,并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并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v(2)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15日内日内,向主管部,向主管部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v(3)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方案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方案,公开,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是否给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是否给予经济补偿;予经济补偿;v邀请招标的,应当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邀请招标的,应当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v(4)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工程设日内签订工程设计合同。计合同。八、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和保修抵押金制度v1工程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计算:照下列规定计算:v (1)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电气管线、上下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供热及供冷为个月,供热及供冷为1年采暖期年采暖期或者供冷期;或者供冷期;v (2)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年;年;v (3)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由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v 2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责任方承担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责任方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由于地震、洪水、台风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由于使用单位使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由于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用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v 3在工程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合格出在工程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现质量问题,v有关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有关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v (1)属于施工单位采购或者经其验收同意的,由属于施工单位采购或者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质量责任;v (2)属于建设单位采购或者属于建设单位强行为施属于建设单位采购或者属于建设单位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工单位提供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v (3)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错误检测数据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错误检测数据的,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责任。的,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责任。v 4工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按照下列规工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按照下列规定从工程结算价款中定从工程结算价款中v一次划拨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存入建设工一次划拨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存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v (1)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3;v (2)公共建筑按工程造价的公共建筑按工程造价的15;v (3)其他工程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其他工程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确定的比例。中确定的比例。v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v 5在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属于施工方的在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属于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或者虽已出现,但施工单位已返修,质量责任或者虽已出现,但施工单位已返修,经验收合格的,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本金经验收合格的,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本金及利息退施工单位;及利息退施工单位;v属于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应在接属于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应在接到工程保修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保修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返修。日内予以返修。施工单位拒绝返修或者施工单位被撤销的,施工单位拒绝返修或者施工单位被撤销的,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本金及利息拨给建设保修期满,保修抵押金本金及利息拨给建设单位;属于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但建设单单位;属于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但建设单位未与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返位未与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返修的,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原保修抵修的,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原保修抵押金本金及利息退施工单位。押金本金及利息退施工单位。八、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v 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 v100以下 1.0 v100一500 0.7 v500一1000 0.55 v10005000 0.35 v5000一l0000 0.2 v10000一l00000 0.05 vl00000以上 0.0lv1.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有标底的含 标底标底)服务的,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计收。v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v 100万元10=1万元v(500100)万元07=28万元v(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v(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v(60005000)万元02=2万元v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v 第四节 设计合同管理v一、合同有效的四个条件合同有效的四个条件v(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v(2)意思表达真实意思表达真实,双方自愿双方自愿.v(3)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v(4)合同的格式符合要求合同的格式符合要求.v二、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生效时间v(1)不需批准登记的不需批准登记的,双方确认后双方确认后,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立即生效.v(2)按批准登记时间按批准登记时间.v(3)按附加条件确定按附加条件确定.v三、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要求包含以下内容:v1.总述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v 2.甲方的义务:v在规定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提供批准的立项书提供批准的立项书,规划审定书、勘察资料等规划审定书、勘察资料等;v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设计文件审批工作;v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技术交底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技术交底,工程竣竣工后,应组织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工后,应组织有关单位竣工验收;v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时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提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使用。v3.乙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v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的期限设计文件提交的期限;v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批上一阶段批准的设计文件准的设计文件,设计规范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量的设计文件;v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乙方应负责修改乙方应负责修改v进入施工阶段对所承担设计项目应配合施工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收和工程竣工验收。v4.设计的修改和停止:v设计文件不得随意修改不得随意修改;v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意见书审批机关批准的意见书,双方协商,另订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合同;v 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费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段的实际耗费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结束合同关系。v5 设计费支付设计费支付v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支付定金甲方支付定金20%,初步设初步设计报批后计报批后,支付支付3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施工图完成后支付50%.v履约与违约责任履约与违约责任:甲方违约甲方违约,乙方不返还定金乙方不返还定金,乙方乙方违约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双倍返还定金.v第五节第五节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v 一、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一、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v(1)建设工程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设工程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相统一.v(2)依法进行建设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准,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v(3)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v二、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二、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v(1)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能满足设计方案能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主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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