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86园路和园林铺装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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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10-11-01实施2010-09-25发布DBJDBJ 440100/T 862010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4 目 次前 言II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及定义34 总 则55 基本规定56 路基分项工程67 基层分项工程78 面层分项工程89 汀步分部工程1110 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1211 试验和检验1312 工程质量验收16附 录A(规范性附录)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19附 录B(规范性附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0附 录C(规范性附录) 质量验收记录21附 录D(规范性附录) 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24附 录E(规范性附录) 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28附 录F(规范性附录) 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29附 录G(规范性附录)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37附 录H(一般性附录)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中面层的各种铺装材料分类51前 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原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提出,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刘励妍、冯强礼、吕晖、邓演灿、王治均、李启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的术语定义和基本规定,含园路、停车场、广场平台铺装、汀步及附属构筑物等分部工程检验、试验和检测评定及竣工验收,并给出了有关的表格样式。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域范围内园林绿地中的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施工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JTG F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CJJ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园林铺装工程是指用一定的材料和方法对园路、广场、平台等园林绿地中的硬地部分进行铺面和装饰,以实现其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3.2园路在园林绿地中具有引导游览、组织交通、构成园景功能的慢行交通道路。3.3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进行的活动。3.4主控项目 园林铺装工程中对公众利益、质量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3.5一般项目 园林铺装工程中除主控项目外的检验项目。3.6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量可反映的工程观感质量。3.7路基 按照园路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路面基础构造物,承受路面荷载。3.8基层 位于路基与面层之间,用高质量材料辅筑的承重层,包括:结合层、垫层等。3.9结合层 在面层与基层之间为了黏接和找平而设置的连接层。3.10垫层 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路基上的构造层,其功能是改善路基的湿度情况,保证面层和路基的强度和刚度的稳定性。3.11面层 直接承受荷载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并将荷载传递到基层的路面结构层,可分为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碎料面层等。3.12附属构筑物 附属于园林铺装工程的小型构筑物,含路缘石、收水井、支管、小型排水沟、园凳、种植池、护栏、台阶等。3.13路缘石 设在路面的界石,是设置在路面与路面、路面与其它构造带之间的分界构件。3.14整体面层 整体施工的面层,包括现浇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水磨石面层、斩假石面层和水刷石面层等。3.15块料面层 以块状铺装材料构造面层,含各种天然块料及预制块料铺装成的面层。3.16碎料面层 用卵石、碎瓦等碎料构造的铺装面层,可砌成不同的精美图案。3.17汀步设在园林绿地、水池等园景中用天然或人工整形材料铺装的非连续构造的人行道。3.18生态铺装园林绿地中主要使用自然材料进行铺装、具有生态化景观的园路、平台、广场、停车场等。4 总 则4.1 本市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等对施工质量及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4.2 本市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注意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4.3 本规范应在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条件下执行。4.4 园林绿地中的车行道路工程的施工验收,除需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内容和设计文件外,尚应符合CJJ 1的相关技术指标规定。4.5 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城市绿地中的道路施工验收,除需满足本规范和设计文件外,尚应符合JTG F10和JTJ 034的相关规定。5 基本规定5.1 质量管理5.1.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格形式见附录A。5.1.2 施工位置具备“四通一平”条件,技术、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满足施工要求。5.1.3 施工前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须获准,设计图纸、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要求、地下隐蔽工程的位置、标高等均应进行技术交底并记录备查。5.1.4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基层以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施工。5.1.5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前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后一层的施工。各层铺设前与各种管道安装、绿化种植等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5.1.6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本规范附录B执行。5.1.7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路基、各构造层和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每一层次或每一里程段(或独立区域)作为检验批进行划分。5.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管理5.2.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应按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选用材料,并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法定文字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卫生环境的主要原材料还应有进场复验报告。5.2.2 面层施工选用的饰面材料,规格品种均符合设计要求,形状尺寸、图案花纹正确、边角齐整,无翘曲、裂纹等缺陷。饰面材料的种类见附录H 5.2.3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采用的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并具有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5.2.4 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5.3 施工阶段控制5.3.1 各工序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勘察,进行定线测量,并对施工面标高进行复核。5.3.2 附属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设计要求。5.3.3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应与相应的结构缝的位置致;沉降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前清理干净,完成面应与面层齐平。6 路基分项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本条款适用于园林绿地中的园路、停车场、广场、汀步等园林铺装工程路基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6.1.2 施工中应及时将地表水排走,各施工作业面层上不得有积水,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6.1.3 填土方须根据设计断面水平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其压实有效部位每侧一般应宽出路床20cm。对于土基含水量较大、土方压实度条件难以满足的特殊情况,应征求设计部门的意见另行处理。6.1.4 路基施工如遇石方或特殊基质(杂填土、房渣土、工业废渣等)时,可执行CJJ 1的相关技术标准。6.2 主控项目6.2.1 路基挖土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6.2.2 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6.2.3 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沿水平方向.6.2.4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6.2.5 路基填土严禁用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为填土,路基填料强度(CBR)的最小值5.0。6.2.6 填土经辗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当遇有翻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当采用石灰土处理翻浆时,土壤宜就地取材。6.2.7 土方路基的压实度标准见表2,如受施工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应按设计要求确定。表2 土方路基压实度标准填挖类型深度范围(cm)压实度(%)车行园路停车场、广场铺装宽度2.5m以上人行园路宽度2.5m园路生态铺装填方03090909087873080878787挖方完成面9090908787注: 本表压实度数值采用重型击实标准。6.3 一般项目6.3.1 土方路基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控制测量;控制性桩点,应进行现场交桩,并保护好交桩成果,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6.3.2 土方路基完成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土方路基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项 目平整度宽 度中线标高路床横坡规定值或允许偏差15mm不小于设计要求-20,+10 mm不得反坡6.3.3 土方路基的边坡应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6.3.4 土方路基的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7 基层分项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本款适用于各类稳定土类、砂石及砾石(砖)类和素混凝土类垫层、结合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7.1.2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7.1.3 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平整且无积水。7.1.4 当基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并应满足相关管道最低埋设深度的要求。7.1.5 基层材料摊铺宽度,应为设计宽度两侧加施工必要附加宽度。7.2 主控项目7.2.1 基层用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7.2.2 园林中停车场、园路、广场铺装的基层压实度应满足表4的规定。如受施工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应按设计要求确定。表4 各类基层、垫层的压实度标准项目压实度(%)车行园路停车场、广场铺装宽度2.5m以上人行园路宽度2.5m园路生态铺装碎石、砂石、水泥稳定层等基层、垫层9593908785注: 本表中压实度数值采用重型击实标准7.2.3 基层中有素混凝土垫层的,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7.3 一般项目7.3.1 园路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混合不均匀等现象,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分层。7.3.2 基层中各类垫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和检测项目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各类基层、垫层一般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序号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砂石、砾石(砖)等水泥稳定土类素混凝土垫层1厚度(mm)砂石+20-10砾石+20-10层厚10+10,-52平整度(mm)101053宽度(mm)不小于设计规定4标高(mm)1515符合设计规定5坡度坡向符合设计要求,横坡差不大于0.3且不反坡8 面层分项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本条款适用于园路和园林铺装的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8.1.2 面层与路缘石及周边绿地应顺接,不得有积水现象。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8.1.3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8.1.4 园林广场和停车场面层的施工,还需符合CJJ 1的相关技术标准。8.1.5 面层的铺装材料见附录H。8.2 整体面层8.2.1 一般规定8.2.1.1 本条款适用于水泥混凝土面层(含彩色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水磨石面层、斩假石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8.2.1.2 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终凝前完成。8.2.2 水泥混凝土面层(含彩色水泥混凝土面层、斩假石面层等)8.2.2.1 主控项目8.2.2.1.1 水泥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0.3mm的表面裂缝、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8.2.2.1.2 水泥混凝土等整体面层施工时应设置伸缩缝;其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8.2.2.1.3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厚度和抗压强度应不低于设计规定,厚度允许偏差为5mm。8.2.2.2 一般项目8.2.2.2.1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线格必须整齐、清晰;彩色混凝土面层的施工完成面必须色泽饱满,符合设计要求。8.2.2.2.2 水泥混凝土面层主要检查项目应符合表6的要求。8.2.2.2.3 斩假石面层应剁纹均匀顺直,深浅一致,颜色一致,无漏剁处,留边宽窄一致,楞角无损坏。8.2.2.2.4 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茬处进行处理。 表6 水泥混凝土面层主要检查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平整度相邻板高差宽度中线高程横坡井框与路面高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530,20200.3且不反坡38.2.3 沥青混凝土面层8.2.3.1 主控项目8.2.3.1.1 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8.2.3.1.2 沥青混凝土路面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8.2.3.1.3 沥青混凝土路面压实度应不少于95;厚度允许偏差为5 15mm。8.2.3.1.4 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周边绿化。8.2.3.2 一般项目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砺)石面层主要检查项目应符合表7的要求表7 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表项目平整度宽度中线高程横坡井框与路面的高差规定值及允许偏差(mm)7不小于设计值150.3且不反坡58.2.4 水磨石、水刷石面层8.2.4.1 一般规定8.2.4.1.1 普通水磨石面层磨光不应少于3遍。高级水磨石面层的厚度和磨光遍数由设计确定。8.2.4.1.2 在水磨石面层磨光后,涂草酸和上蜡前应有成品保护措施,其表面不得污染。8.2.4.1.3 水刷石施工应进行二次拍实、补足,完成面石米饱满、清晰。8.2.4.2 主控项目8.2.4.2.1 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级;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号水泥。8.2.4.2.2 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同一彩色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号的颜料。8.2.4.2.3 水磨石及水刷石面层拌和料的体积比应符合1:1.51:2.5(水泥:石粒)。8.2.4.3 一般项目8.2.4.3.1 面层完成面应光滑,无明显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符合设计要求,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8.2.4.3.2 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粒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粒径除有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8.2.4.3.3 水磨石、水刷石面层主要检查项目应符合表8的要求。表8 水磨石、水刷石面层主要检查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平整度相邻板高差宽度中线高程横坡井框与路面高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530,20200.3且不反坡58.3 块料面层8.3.1 一般规定8.3.1.1 本条款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木板等天然块料及各类预制砌块料面层的施工验收。8.3.1.2 铺设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和块料间的填缝采用的材料按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要求。8.3.1.3 块料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块料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在铺设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求试拼编号。8.3.1.4 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并进行养护;当块料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8.3.1.5 铺设大理石、花岗石、砖面层前,应对块料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8.3.2 主控项目8.3.2.1 面层所用的块料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木块料施工前,应进行防腐处理。面层所用的块料如有力学强度和厚度要求时,其力学强度和厚度必须符合该类材料的国家、行业等标准要求。8.3.2.2 混凝土预制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资料。铺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与强度试验抽样检验。8.3.2.3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8.3.3 一般项目8.3.3.1 块料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8.3.3.2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积水、渗漏。8.3.3.3 各种面层铺设时应符合表9的要求。表9 块料面层的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天然块料预制块料木块料1表面平整度按设计要求332缝格直顺1010103接缝高低差(相邻块高差)3214板块间隙宽度1115井框与路面高差5556横坡度0.3且不反坡0.3且不反坡0.3且不反坡8.3.3.4 块料面层石材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块料面层石材加工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的要求表10 块料面层石材加工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项目单位允许值备注外观质量缺棱个1面积不超过5mm10 mm,每块板材缺角个面积不超过2mm2 mm,每块板材色斑个面积不超过15mm15 mm,每块板材裂纹条1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1/10(长度小于20 mm不计)每块板坑窝-不明显粗面板材的正面出现坑窝8.4 碎料面层8.4.1 一般规定8.4.1.1 本条款适用于各种石片、砖瓦片和卵石等面层材料的施工验收。8.4.1.2 各种碎料面层完成面标高和坡度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8.4.2 主控项目8.4.2.1 卵石外观完好,镶嵌牢固;颜色分配和顺,颗粒铺设清晰,石粒清洁。8.4.2.2 各种碎料材料色泽及规格搭配应符合设计要求。9 汀步分部工程9.1 一般规定9.1.1 本条款适用于园林绿地里汀步的施工验收。9.1.2 汀步分部工程包括基层分项和面层分项。9.1.3 汀步分部工程面层施工应满足本规范第9.3条和第8条的规定。9.2 基层分项工程9.2.1 一般项目9.2.1.1 汀步基层完成面应平整密实,表面无明显积水。9.2.1.2 混凝土独立基础汀步的施工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需符合GB 50204的相关规定。9.3 面层分项工程9.3.1 主控项目9.3.1.1 各种混凝土预制件园路半成品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检测。9.3.1.2 各种半成品的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彩色道板必须表面平整,色彩均匀,线路清晰和棱角整齐。9.3.2 一般项目9.3.2.1 天然材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厚度不应少于5mm。9.3.2.2 面层与基层应连接牢固。10 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10.1 路缘石10.1.1 一般项目10.1.1.1 路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型顺直、无折角、勾缝应严密,顶面应平整无错牙;平石铺设应平整、不得阻水。10.1.1.2 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密实。10.1.1.3 预制路缘石其强度和厚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0.1.1.4 路缘石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所示。表11 路缘石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直顺度相邻板高差缝宽侧石顶面高程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10331010.2 收水井、支管10.2.1 一般项目10.2.1.1 收水井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10.2.1.2 井框、井篦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应平稳。10.2.1.3 井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井周及支管回填必须满足路基要求。10.2.1.4 支管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管头应与井壁齐平;支管管材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质量要求。10.2.1.5 收水井、支管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所示。表12 收水井、支管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井框与井壁吻合井框与路面吻合雨水口边线与路边线间距井内尺寸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100,-1020+20,010.3 小型排水沟10.3.1 一般项目10.3.1.1 砌筑砂浆饱和度不应少于80。10.3.1.2 沟基础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沟基础的处理必须满足设计强度要求。10.3.1.3 排水沟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沟内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垃圾。10.3.1.4 排水沟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所示。表13 小型排水沟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沟断面尺寸沟底标高墙面垂直度墙面平整度边线直顺度盖板压墙长度砌石砌块砌石砌块砌石砌块砌石砌块砌石砌块砌石砌块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2010201010515520102010.4 园凳、护栏10.4.1 一般项目10.4.1.1 基础应埋于实土层,平稳牢固。10.4.1.2 混凝土基础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10.4.1.3 成品表面无裂纹、掉角等缺陷。10.5 台阶台阶分项参照GB 50203有关规定执行。10.6 种植池种植池分项参照GB 50203有关规定执行。11 试验和检验11.1 材料检验11.1.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砂石、钢筋、砖等原材料和侧石、井盖等半成品,工程进场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1.1.2 有关原材料的检验方法为按批次观察外观和查验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出厂检测报告)及材料进场检测报告。11.1.3 园路铺装的各种面层材料的检验方法为按批次观察外观和查验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出厂检测报告),有力学要求的如人行道砖等面层材料应有材料进场检测报告,检测频率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材料每2万块抽取一组样品进行检测。11.1.4 园路和园路铺装的各分层完成面的检验方法为按批次观察外观和查验相应部位的检测报告11.2 园路土方路基主要检测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见表14。表14 土方路基主要检测项目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序号项目检查频率检验方法范围数量1压实度1000m21组,每组3点环刀法或灌沙法2平整度50m1点,且2点3m直尺量3宽度20m1点,且2点用尺量表14 土方路基主要检测项目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续)序号项目检查频率检验方法范围数量4中线标高20m1点,且2点用水准仪测量5路床横坡20m2点,且4点用水平尺注: 标准击实试验应每批次、同质地材料做一次。11.3 各类基层、垫层主要检测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见表15。表15 各类基层、垫层主要检测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频率检 验方 法水泥稳定层垫层砂石、碎石、碎砖垫层素混凝土垫层范围数量范围数量1压实度大型园林铺装1000m21组,每组2点灌水法或灌砂法园路;汀步、生态铺装200m2强度每台班1组见GBJI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3厚度1000m21点,且2点50m3点用尺量4平整度20m1点,且2点50m3点用3m直尺每100m量5坡度20m1点,且2点50m3点用水准仪具或水平尺测量6宽度40m1点,且2点用尺量7标高20m1点,且2点用水准仪具测量注: 标准击实试验应每批次材料做一次。11.4 整体面层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见表16。表16 整体面层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频率检 验方 法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水刷石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范围数量范围数量1抗折强度(行车园路)每台班1组见GBJI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抗压强度每台班1组见GBJI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3压实度2000 m21点,且2点腊封称质量法4厚度每块2点2000 m21点,且2点用尺量5平整度每块2点20m2点用3m直尺量6相邻板高差每缝1点用尺量7宽度40m1点,且2点40m1点,且2点用尺量8中线高程20m4点20m4点用水准仪具测量9横坡20m2点20m2点用水准仪具或水平尺量10井框与路面高差每座1点每座1点用尺量取最大值注:如有需要厚度可通过抽芯法抽取芯样进行量度。11.5 块料面层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见表17。表17 块料面层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频率检 验方 法天然块料预制块料竹、木块料范围数量范围数量范围数量1抗压/抗折强度每批次1组按相关规范要求2厚度按相关规范要求3表面平整度20m 1点20m 1点20m 1点用3m直尺量,量取最大值4缝格直顺20m 1点20m 1点20m 1点拉10米小线,量取最大值5接缝高低差(相邻块高差)20m 1点20m 1点20m 1点用钢尺量和契型塞尺6板块间隙宽度20m 1点20m 1点20m 1点用钢尺量11.5.1.1.1.1 7井框与路面高差每座1点每座1点每座1点用尺量8横坡度20m 1点20m 1点20m 1点用水准仪具或水平尺量注:如所用块料为混凝土路面砖时,应按JC/T 446混凝土路面砖的规定进行抽样检测,且符合其质量指标。 如检测的实际范围不足表格中范围规定的数值,检测数量均不少于2点。11.6 路緣石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见表18。表18 路缘石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频率检 验方 法范围数量1预制缘石强度每批次1组按相关规范要求2预制缘石厚度每批次1组按相关规范要求3直顺度100m1点,且2点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4相邻板高差20m1点,且2点用尺量5缝宽20m1点,且2点用尺量6侧石顶面高程20m1点,且2点用水准仪具测量注:如所用路缘石为混凝土路缘石时,应按JC 899混凝土路缘石的规定进行抽样检测,且符合其质量指标。11.7 收水井、支管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见表18。表18 收水井、支管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频率检 验方 法范围数量111.7.1.1.1.1 支管管材质量每批次1组按相关规范要求2井框与井壁吻合每座1点用尺量3井框与路面吻合每座1点与井周路面比4雨水口边线与路边线间距每座1点用尺量5井内尺寸每座1点用尺量注:支管应按所用管材产品的相应国家、行业等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且符合其质量指标。11.8 小型排水沟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见表19。表19 小型排水沟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频率检 验方 法范围数量1沟断面尺寸40m1点,且2点用钢尺量2沟底标高20m1点,且2点用水准仪具测量3墙面垂直度40m2点用垂线、钢尺量4墙面平整度2点用2m直尺、塞尺量5边线直顺度2点用20m小线、钢尺量6盖板压墙长度2点用钢尺量11.9 台阶台阶分项的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参照GB 50203有关规定执行。11.10 种植池种植池分项的主要检查项目的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参照GB 50203有关规定执行。11.11 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检验11.11.1 各种项目的检验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11.11.2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11.11.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选取抽样方案,并满足GB 50203的规定。12 工程质量验收12.1 一般规定12.1.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12.1.2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12.1.3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必要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12.2 检验批的质量合格评定12.2.1 主控项目各检查点数合格率达到100%,该主控项目为合格。12.2.2 一般项目各检查点数合格率达到85%以上,该一般项目为合格。12.2.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12.3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条件12.3.1 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12.3.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H 12.4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12.4.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项工程质量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C。12.4.2 各分部工程控制资料应完整。12.4.3 路基、基层、面层等分部工程有关的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12.4.4 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2.5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竣工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2.5.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子分部)工程工程质量记录应完整,表格形式见附录C。12.5.2 单位(和各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12.5.3 单位(和各子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子分部)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12.5.4 单位(和各子单位)工程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本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12.5.5 单位(和各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2.5.6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观感质量由验收组现场确定,验收前应制定现场抽样方案,对现场外观可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12.6 竣工质量验收程序12.6.1 参建各方分别向验收组介绍工程建设情况,包括合同履行、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分项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处理、整改落实、质量评价等情况。12.6.2 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按合同与设计文件及相关的标准、规定等,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并填写外观检查表附录D。12.6.3 验收组审阅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12.6.4 验收组根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及实地查验情况,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应在验收意见上签字。12.6.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该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全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评价均达到合格。若参加验收各方未能达成一致的竣工验收意见,应另行组织验收。12.6.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表格形式见附录*。12.6.7 当园林铺装工程(园路)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或设计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2.6.7.1 经返工重做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12.6.7.2 不能返工重做,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12.6.7.3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已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2.6.7.4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附 录A(规范性附录)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A.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A.2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合同段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A.3 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形成独立使用空间或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A.4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或施工部位划分。A.5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A.6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表A.1进行划分。A.7 分项工程可有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里程等进行划分。图A.1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划分附 录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B.1 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按表B.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表B.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序号项 目检查情况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责任制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5施工图审查情况6地质勘察资料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8施工技术标准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10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附 录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C.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C.1记录。C.2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C.2记录。C.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C.3记录。表C.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通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专业工长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其它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表C.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工程类型检验批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 责 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 责 人分包项目经 理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1112检查结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表C.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工程类型里程(位置)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专业分包单 位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专业分包技术负责人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合格率(%)质量情况123456质量控制资料验收必须的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其他单位附 录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D.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D.1.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按表D.1填写。D.1.2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验收重要检验和使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按表D.2填写。D.1.3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观感质量检查按表D.3配合填写,附属工程按建筑工程观感抽查项目填写,检查质量状况与质量评价按本规范相关内容填写。表D.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序号项目资 料 名 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1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开工报告、有关规划文件等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3施工组织审批表、技术交底记录等4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5原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和进场检(试)验报告6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压实度试验报告11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12其它重要检验和功能性试验报告13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14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15施工记录16竣工图纸1718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表D.1.2单位(子单位)工程重要检验和使用功能检验抽查记录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序号项目资 料 名 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1园林铺装工程(园路)234567891011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表D.1.3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序号项目检查质量状况质量评价不合 格合 格123456789101112平均合格率(%)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本表格可按里程或该工程各分部工程分别进行观感质量检查附 录E (规范性附录)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E.1 园林工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按表F.1相关内容配合填写。表E.1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工程规模建设单位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项目经理招标文件姓名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姓名工程验收条件具备情况项目内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情况监督站竣工前检查及整改情况资料实物施工安全评价书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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