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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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审定稿)XX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 dbsl庆 市 水 利 行 业 标 准 dbsl22012 重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 (试行) compilationspecificationforriver-relatedconstructionandfloodprevention assessmentreportinrivermanagementscope(fortrial) 2012-04-20发布2012-04-20实施 XX市水利局发布 XX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223号 XX市水利局关于印发XX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质量,我局现将XX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标准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请各地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河道处,以便于我局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89079113)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i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 (试行) 前言 根据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办建管2004109号)和XX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232号),按照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10章29节112条5个附录和标准用词及条文说明。主要技术内容有:报告编制的一般规定; 涉河建设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防洪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补救措施; 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河道管理措施和建议。 ii 本标准批准部门:XX市水利局本标准主持机构:XX市水利局本标准解释单位:XX市水利局本标准主编单位:XX市河道管理站本标准参编单位:XX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XX市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飞江泽秀王云谢芸张荣恒孟晓宁周亮邓一平 董世勇符富果刘勇刘岸松许云强洪波高道忠王静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光强 本标准审查会议参加审查人员:陈俊文罗凤江泽秀苏蘅肖川杨益道张剑波 王云邓一平商宏朱朝鸿唐世银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肖川 iii 目次 1总则。12概述。33基本情况。34涉河建设方案。45河道演变。136防洪评价计算。147防洪综合评价。188防治补救措施。209结论与建议。2110附件。21附录a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参考目录。22附录b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附图附表参考目录。24附录c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表。25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29附录eXX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0附录fXX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32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i 1总则 1.0.1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编制质量,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20027号)及XX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XX市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区县(自治县)审批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可参照执行。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权限划分表见附录d。 1.0.3涉河建设项目应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或备案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涉河建设项目不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应在申办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前编制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1.0.4长江、嘉陵江、乌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市级审查权限以上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由甲级水利行业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市级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区县(自治县)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由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单位不能越级承揽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务。 1.0.5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目录详见附录a)包括:1项目背景、评价依据和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等概述 2建设项目及其所在流域和河段的自然河道、工程设施及规划、建设项目与河道的相关关系等基本情况(并应有图示) 3涉河建设方案4河道演变5防洪评价计算6防洪综合评价7防治补救措施8结论与建议 1.0.6按照确保防洪安全和维护河流生态健康的河道管理理念,通过科学评价,推荐合理的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涉河建设方案(含施工方案)应与工程设计的各比 1 较方案一致,按照拟建建筑物对影响河段河道防洪影响和自身受洪水影响进行双向评价,提出涉河建设方案优化调整意见和防治补救措施。 1.0.7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应按水工程和其他涉河工程分类编制,应提供23个比选方案。 1.0.8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技术路线和深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严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或自身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建设项目,应做河道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还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等)。 2中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应做河道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3轻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只做河道防洪综合评价。 4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且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跨河、穿河建筑物,应编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不进行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但因施工作业影响河道行洪的,应做施工期防洪评价。 5农村民房、村民过河便桥等小微型涉河项目和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临时占用河道项目,不编写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 1.0.9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报告编制单位应进行现场查勘,提供必要的声像资料。 1.0.10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内容,应按永久占用河道和临时占用河道分类审批。 永久占用河道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内容。包括批准的建设项目涉河建筑物设计与施工方案、防洪标准与防洪措施、防洪应急救援预案、允许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库容指标、河道行洪安全与生态健康保护手段、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处理意见、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意见等。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必须的民房、便桥等小微型涉河建设项目,按照附录e河道管理范围内小微型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 临时占用河道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内容。包括临时建筑物施工方案、施工期防洪标准、防洪抢险及河道维护措施、允许临时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库容指标、占用河道期限(不超过1年)、临时建筑物清退方案、第三人水事合法权益处理意见、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意见等。按照附录f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占用河道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 2 1.0.11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是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应严格遵守。 1.0.1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调整变更时,项目业主应重新编制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1.0.13编制工作除执行本规程外涉及其他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概述 2.1.项目背景 应阐明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所在地理位置(包括行政区域和流域水系)并附示意图、总体建设规模(重点按照特征表描述,投资规模应分别表述总体投资规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投资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包括工程设计过程、审查审批情况,并附具有关文件和文本)及编制单位受委托后编制工作的情况(编制和建设方案对比、优化过程)。 2.2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建设项目及有关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审查审批意见。3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有关规划文件。 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城镇防洪规划、河道治理(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城镇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等水利规划。 5其它有关依据资料等。 2.3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阐明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涉河建设方案和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3基本情况 3.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3 1涉河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2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3.2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2河道概况(主要指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情况)。3水文、泥沙、气象特征。 4河道边界条件(河流、岸坡、水环境等)。5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 6现状河道达到的防洪(排涝)标准及相应的洪峰流量、洪峰水位。 3.3拟建项目与已有涉河工程的关系 说明拟建项目与现有水工程和其他涉河工程的位置关系和防洪功能协调关系(附示意图);简要说明已有涉河工程的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3.4水利规划及实施情况 应简述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水利规划要求及实施情况,重点说明涉及拟建项目所在河段的有关规划要求与建设项目运用期内因规划实施引起的防洪能力变化情况。 4涉河建设方案 4.1水库 4.1.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及工程等级、防洪标准、水库功能与主要任务(灌溉、供水、防洪、生态用水)、建设必要性、工程总布置方案(枢纽、渠系和附属工程)、水库总库容、淹没及拆迁补偿等情况。 4.1.2涉河建设方案 1大坝。简述坝型、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筑坝材料、坝顶坝底高程、特征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2溢洪道。简述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特征高程、下泄流量及泄洪水深、下游消能防冲设施等的设计方案。 4 3放水设备。简述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放水流量、取水口中心高程、死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4、取输水工程。简述取水建筑物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特征高程、取引水流量、进水口高程及尺寸和输水工程(渠道、隧洞、渡槽)主要尺寸(长度、过水断面)等的设计方案。 4.1.3施工方案 简要说明施工场地布置(平面、高程)、渣场布置方案、施工方法、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1.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水库特征水位,总库容,水库壅水高度及回水长度,水库淹没面积,大坝、溢流堰、取水口的底顶高程;溢洪道最大下泄流量,放水流量,下游减水河段生态流量,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河道占用情况(平面尺寸及高程范围、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容积)等。 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取输水工程的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水库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2水电站 4.2.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及工程等级、防洪标准、装机容量、建设必要性、工程总布置方案(挡水工程、取引水工程、调压设施、压力管道工程、厂房)、水库库容、淹没及拆迁补偿等情况。 4.2.2涉河建设方案 1挡水工程。简述坝型、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挡水工程底顶高程、特征水位、溢流及消能方式等的设计方案。 2取引水工程。简述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特征高程、取引水流量、取水口高程及尺寸,输水工程(渠道、隧洞、渡槽)尺寸和水位等的设计方案。 3调压设施。简述调压设施型式(调压井、调压塔、前池)、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顶底高程及尺寸等的设计方案。 4压力管道工程。简述压力管道型式、平面布置、结构型式、主要建筑材料、进出口高程、管道尺寸等的设计方案。 5厂房。简述厂房及尾水临河布置位置和型式、厂房及发电机层地面高程、机组台数及装机容量等的设计方案。 4.2.3施工方案 5 简述临河施工场地的总体布置(平面、高程)、施工方法、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2.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正常水位和设计洪水位,总库容,壅水高度及回水长度,淹没面积;挡水工程、溢流堰、取引水工程、电站尾水及防洪墙的顶底高程;最大泄洪流量,电站发电引水流量,下游减水河段生态流量,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河道占用情况(平面尺寸及高程范围、占用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库容积)等。 挡水建筑物、取水口、取引水建筑物、调压设施、厂房等建筑物的特征点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水电站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3防洪护岸工程4.3.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简述项目名称、地点、建设项目功能与任务、工程规模及建筑物等级、设计防洪标准、工程总布置方案、拆迁与清退等情况。 4.2.2涉河建设方案 简述防洪护岸工程的堤线布置、堤距、堤型及堤体等的设计方案。堤线:包括堤轴线、堤脚线(临水侧及背水侧)、堤顶高程及宽度。 堤距: 为工程河段的河道行洪断面宽度,是防洪护岸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控制性指标。应在工程河段选择多个行洪断面对断面形状和尺寸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断面选择应具有代表性。 堤型:在本规程中特指按迎水面划分的斜坡式和直立式护岸型式。堤体:按填筑材料分为混凝土、圬工、土石堤防。河道砂石资源利用设计方案。 4.3.3施工方案 简述施工场地总体布置、施工方法、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3.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保护对象及规划防洪标准,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堤轴线长度,堤距(最大、最小、平均),设计洪水流量和设计洪水位,堤顶堤基高程,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河道占用情况(河道行洪断面占用率或扩大率,占用或扩大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域容积),堤基开挖土石方用于填筑堤体工程量及自采自用河道砂石资源量等。 防洪护岸工程堤线涉河控制坐标应在工程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6 4.4河道治理工程4.4.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地点、治理河道范围、拟采取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4.4.2涉河建设方案 包括河道治理范围、拟采取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设计方案。工程措施:包括修建调解水库、新建(扩建、加固)堤防、河道疏浚等。非工程措施:包括河道采砂、河道生态修复、制定防洪调度方案与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4.4.3施工方案 简述施工场地总体布置、施工方法、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4.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保护对象及规划防洪标准,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治理河段长度,河道占用情况(河道行洪断面占用率或扩大率,占用或扩大河道岸线面积及水域容积)等;采取工程措施的还应按相应工程说明有关参数;实施河道疏浚或采砂的,应说明淸淤(或采砂)工程量。 工程措施中的涉河建筑物的控制坐标、淸淤(或采砂)范围涉河控制坐标应在工程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5人工水道 4.5.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及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工程总布置方案、拆迁与清退等情况。 4.5.2涉河建设方案 简述人工水道(明渠、隧洞、箱涵)的线路走向及起始位置、断面形状尺寸、底坡、进出口高程、过水流量、水深(水位)等的设计方案,河道土石方开挖重复利用设计方案。 4.5.3施工方案 简述施工场地布置(平面、高程)、施工方法、进出口施工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5.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保护对象及规划防洪标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水道长度及坡降、水力坡降、过水流量、进出口设计洪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新增河道水域面积,砂石资源开采量(重复利用河道开挖土石方工程量)等。 7 人工水道的中心线、进出水口位置、水道拐点等的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6河道改道 4.6.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老河道。所在河流位置、存在的问题、改道的原因,改道范围及今后的用途,遗留问题等。 新河道。项目名称、地点、与老河道的关系,建设规模及工程等级、项目功能与任务、防洪标准、建设必要性、工程总布置方案、征地拆迁等情况。 4.6.2涉河建设方案 简述老河道开发利用规划方案、河道废置后存在的遗留问题解决方案、老河道截流工程措施。 简述新老河道上下游水位衔接方案,新河道的河流走向、河道管理范围、河道行洪能力、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设计方案。 4.6.3施工方案 简述新河道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上下游进出口施工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简述老河道截流工程施工方案等。 4.6.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老河道参数。废置(占用)河道长度及面积(其中说明新增土地面积),改道河段上下游控制流域面积,设计洪水标准与相应排洪流量,施工截流流量。 新河道参数。新河道长度及面积、设计洪水标准与相应排洪流量、典型断面尺寸、挖填工程量、效益,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征地拆迁情况等。 新老河道起始位置、河心线、河岸拐点及新河道重要涉河建筑物的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按新老河道分别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7故旧河道占用4.7.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简述故旧河道形成的原因、现状,区域发展规划及该河段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或工程方案)、防洪规划等情况。 4.7.2涉河建设方案 简述故旧河道的管理范围及形成的陆域面积,故旧河道排洪设计方案,故旧河道土地开发利用设计方案,控制地面高程与下游回水影响控制设计方案等。 4.7.3施工方案 8 简述故旧河道排洪工程布置、施工方法、与原河道上下游衔接处施工导流方式和导流时段、施工渡汛方案等。 4.7.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包括故旧河道范围内保护对象防洪标准,排洪工程设计洪水标准、泄洪流量及上下游设计洪水位,占用故旧河道面积、控制地面高程,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等,开发利用土地面积等。 主要控制坐标。故旧河道原管理范围界标、排洪工程特征点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8桥梁 4.8.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桥梁工程名称、建设地点(行政区域、河段位置)、桥型(梁板、悬索、斜拉等)、工程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等)、功能。 4.8.2涉河建设方案 简述桥梁建筑结构设计方案(包括梁体结构型式、跨径、桥墩及下部基础型式、两岸连接方式、桥上建筑装饰等);明确桥梁建设占用河道范围和影响河段长度,说明占用防洪护岸工程情况及其补救措施。 4.8.3施工方案 简述桥梁施工采取的围堰、导流、临时护岸措施及弃渣方案。 4.8.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桥梁长度、高度、跨度(跨径)、跨数,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桥轴线法向与主流方向夹角,设计(校核)洪水标准与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梁底板高程(相应水位时净空),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占用河道面积、水域体积,河道行洪断面缩窄率等。 控制坐标。桥梁轴心线、桥墩中心线、桥梁与河道外缘控制线交叉点等的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桥梁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9码头(车渡、人渡)4.9.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类别(集装箱、件杂货、散货等),建设规模(泊位数、泊船等级、吞吐量),建设目的(功能)简述,建设地点(行政区域、河段位置)、岸别(左岸、右岸)。 4.9.2涉河建设方案 9 明确项目涉及河道的范围,各级(洪、中、枯)码头布置方案及结构型式(斜坡、直立等),各级码头之间连接方式,与岸坡及上下游连接段布置方式,堆场及仓库设计方案;明确码头建设占用河道范围和影响河段长度,说明占用防洪护岸工程情况及其补救措施;砂石资源利用设计方案。 4.9.3施工方案 明确施工措施(围堰等),挖填方案(含港池开挖、炸礁),弃渣方案,施工期度汛方案等。 4.9.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纵深宽度,设计高、低水位及各级码头设计流量和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和水位,河道占用情况(占用岸线面积、水域体积、河道缩窄率)等;码头基础开挖(含港池淸淤、炸礁)土石方用于填筑堤体工程量及自采自用河道砂石资源量等。 主要控制坐标。码头边缘与岸线结合轮廓线特征点涉河控制坐标应在码头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10航道整治 4.10.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简述航道所在河流及航道等级,航道现状、存在的问题、整治的必要性,航道整治河段位置、整治任务和措施(整治建筑物、炸礁、疏浚、截弯取直等)。 4.10.2涉河建设方案 明确航道整治影响河段范围(长度、宽度);提出整治工程措施(包括丁坝、顺坝、锁坝、护岸等建构筑物,航道炸礁、疏浚、截弯取直等)和河道内弃渣设计方案;说明航道整治后的整治线平面位置和形态;砂石资源利用设计方案。 4.10.3施工方案 简述工程措施河段的施工导流与施工期度汛方案,河道挖填和弃渣填埋施工方案等。 4.10.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通航水位,航道尺寸,整治水位,整治线宽度,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和水位;航道整治范围(航道里程、岸线宽度)及工程量(挖方、填方);弃渣河段影响范围(填筑体工程量、水域面积)。 主要控制坐标。开挖、填筑河段边缘与岸线结合轮廓线特征点涉河控制坐标应在航道整治工程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11道路 10 4.11.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类别(国道、县际、市政、防汛抢险通道等)、等级、建设目的(功能)、建设地点(行政区域、河段位置)、岸别(左岸、右岸)。 4.11.2涉河建设方案 明确项目涉及河道的范围,建设规模,迎水面及背水面护坡(挡墙)方案及结构型式(斜坡、直立等),主要筑路材料,雨污水集排方式,道路平、立面设计方案。 若道路穿越河道,简述隧洞结构及防渗处理设计方案,重点说明隧洞与河道之间的位置关系、地质情况等。 4.11.3施工方案 主要为涉河部分土石方挖填施工及导流方案,在河道内取土石筑路的施工方案,弃渣方案,施工期度汛方案;隧洞施工期防渗及洞内排水方案等。 4.11.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路幅(弯道)尺寸,路面高程,设计洪水位及相应洪水流量,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水位,占用河道面积、水域体积(库容),河道行洪断面缩窄率(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隧洞长度、洞径,隧洞顶与河道最低处之间的距离,穿河段最大渗流量等。 主要控制坐标。道路临水侧路基外缘线、路面外缘线特征点和背水侧与河道岸线交界线的特征点的涉河控制坐标应在道路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12管线 4.12.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管线类别(水、电、气、通讯),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行政区域、河段位置)、岸别(左岸、右岸)。 4.12.2涉河建设方案 明确项目涉及河道的范围,管线布置方式(穿河、跨河、顺河),为铺设管线需建的涉河建构筑物的设计方案。 穿河方案(挖埋式、隧洞式)中。管道挖埋式方案着重挖槽方案,管径尺寸的介绍;隧洞式方案简述隧洞结构及防渗处理设计方案,重点说明隧洞与河道之间的位置关系、地质情况、两岸出露部位等。 管道跨河方案参照桥梁的涉河方案,电力、通讯跨河方案应明确杆线的平面里面布置方案。 顺河方案参照道路涉河方案,如有护岸措施,可参照防洪护岸工程涉河方案。 4.12.3施工方案 11 明确施工是否采取导流、围堰等措施,挖填方案,弃渣方案,施工期度汛方案等。 4.12.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管道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上图),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管道铺设底高、顶高及回填高程,净空尺寸,占用河道面积、水域体积(库容),河道行洪断面缩窄率(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隧洞长度、洞径,隧洞顶与河道最低处之间的距离,穿河段最大渗流量等。电力、通讯项目包括跨度、悬垂度、离水面最小安全距离。 管线进出口等特征点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13取、排水工程4.13.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类别(取水、排水),功能与任务,建设地点(行政区域、河段位置)、河流名称及岸别(左岸、右岸)、河道纳污能力、取水排水水质标准等。 4.13.2涉河建设方案 取水工程。包括取水方式(深井、缆车、囤船等),取水建筑物(进水管道、进水渠或隧洞、泵房、输水干管等)的设计方案。 排水工程。包括出水口位置、涉河部分管道(或明渠、涵洞)、消能方式等的设计方案等。 4.13.3施工方案 主要为涉河部分挖填方案,弃渣方案,施工期度汛方案等。 4.13.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设计流量和水位;取水口进水口高程、泵房地面及设备层地面高程;出水口中心高程、流量、流速;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和水位;占用河道面积、水域体积(库容),河道行洪断面缩窄率;进出水管道、隧洞长度和断面尺寸,穿越堤防长度等。 主要控制坐标。进出水口涉河控制坐标应在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4.14工业与民用建筑物4.14.1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12 项目名称,类别(厂房、仓库、住宅等),建设目的(功能)简述,建设地点(河段、岸别、与镇街或邻近已成或在建较重要涉河项目的相对距离),总平面布置方案。 4.14.2涉河建设方案 明确项目涉及河道的范围,建设规模,主要结构型式,河道范围内各楼层功能分区,建基面,设备层、地下车库、供水排水、化粪池等的布置方案,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通道设计方案等。如有护岸措施,可参照防洪护岸工程涉河方案。 4.14.3施工方案 主要为涉河部分施工方案,挖填方案,弃渣方案,施工期度汛方案等。 4.14.4主要参数及控制坐标 主要参数。评价河段及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控制高程,建基面、设备层、地下车库(出入口)高程,施工期防洪标准及水位,占用河道土地面积、水域体积(库容)等。 小区规划红线与河道岸线交界线的重要分界点涉河控制坐标应在平面布置图中标明,并在报告和图中列出控制坐标表。 5河道演变 河道演变主要介绍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特点,分析其近期河床的冲淤特性和河势变化情况,明确河床演变的主要特点、规律和原因,对河道的演变趋势进行预估。 5.1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历史演变过程应利用已有的分析成果,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和特点。 5.2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5.2.1河道近期演变分析宜根据有关实测资料,分析河段内深泓、洲滩、岸线等平面变化、断面变化及河床冲淤特性;深泓、岸线及断面变化可进行定量定性结合分析,河床冲淤特性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分析成果进行定性分析。 5.2.2河道近期演变宜根据河段及工程特性,选择的平面及断面分析重点。 5.3河道演变趋势分析 13 5.3.1河道演变趋势分析应根据历史、近期河道演变情况,结合相关规划实施安排,对河道将来的演变趋势进行定性分析,包括河道的平面变化、断面变化、河床冲淤变化。 5.3.2河道演变趋势分析根据河段及工程特性,选择分析重点。 6防洪评价计算 6.1一般要求 6.1.1防洪标准计算条件。建设项目防洪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应分别采用所在河段的防洪、排涝或规划标准,建设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标准以及历史上最大洪水。 6.1.2壅水计算条件。对占用河道断面,影响洪水下泄的阻水建筑物,应进行壅水计算。计算方法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或数学模型;对于有水位壅高时,必须开展数学模型计算。 6.1.3冲淤计算条件。对河道的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冲刷和淤积分析;对于所在工程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及穿、跨河工程等宜进行定量分析计算,对于其他涉河工程可进行定性分析。 6.1.4建设项目工程规模较大的对河势稳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除需结合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项目实施后河势及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还应进行数学模型计算。 6.1.5在选择数学模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条件下,选用一维、二维数学模型的各自优点,或者联合应用。在进行壅水分析计算时,考虑河道实际情况,可选用一维数学模型用于分析计算。对于工程附近有其他涉水工程,由于本项目的修建导致周边流场改变较大时,须采用二维数学模型进行局部、典型场次洪水计算。 6.1.6对于下游有重要防护对象的水库、水电站等工程应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并提出相应的防洪应急预案。 6.2水文分析计算 水文分析计算主要为设计洪水的计算,内容包括: 1.资料的审查与分析 设计洪水计算所依据的水文资料及其系列应具有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 2.资料的插补和延长 14 资料的插补和延长条件及方法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要求进行。 3.历史洪水调查与考证 历史洪水调查与考证主要依据已有的洪水调查及历史文献、文物等,当工程河段无历史洪水资料时,须进行洪水调查,并推求的洪峰流量;在对洪水调查资料进行合理性检查后,分析大洪水、大暴雨发生的次数和量级,合理确定历史洪水、暴雨的重现期。 4.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 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具体情况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要求有针对性地选用进行;当河段洪水受到下游干支流的顶托影响,计算时至少应考虑本河段洪水为主,干、支流来水为主,本河段洪水相应两种情况取其外包线。 5.不同频率设计流量及设计水位的计算成果 根据工程需要,列表求得计算所在河段的防洪、排涝或规划标准,建设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洪水标准。 6.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要充分利用项目区上下游已有的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并通过对采用不同方法计算的设计洪水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分析成果的合理性。 6.3壅水分析计算6.3.1经验公式计算分析 当采用经验公式进行壅水计算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采用的经验公式及其适用性分析 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结构型式、河道特性选用合适的经验公式,并对其适应性进行分析。 2有关参数的选用及其依据 应根据阻水建筑物的结构型式、附近流速流态、河道边界条件等具体情况,合理选取或计算有关参数,并分析其依据。 选用的计算水文条件 3所在河段的防洪、排涝或规划标准,建设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标准。4计算方案及其条件 阐明各种计算方及其条件。对工程施工临时建筑物占用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除需工程运行期的壅水计算外,还需进行工程施工期壅水计算。 5壅水高度及长度的计算结果。 15 6.3.2数学模型计算分析1一维数学模型 (1)模型基本原理及部分参数确定 一维数学模型一般可将水流视为恒定非均匀流,可采用恒定非均匀流的一维基本方程,并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动能修正参数和沿程水头损失、局部水头损失。当资料不全时,动能修正参数、局部水头损失可用经验公式计算,局部水头损失中的糙率,由实测资料率定或参照水力手册“天然河道糙率表”查表确定。 (2)计算范围及断面布置的选取宜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选取。模型出口水位可采具有一定断面控制的出口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推求。 (3)计算水文条件 阐述工程影响计算所采用的水文条件及依据。所采用的计算水文条件应根据防洪评价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选取,对径流河段应采用设计洪水流量和相应水位。 (4)工程计算方案 阐明模型的各种计算方案及其条件。对工程施工临时建筑物占用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除需工程运行期的壅水计算外,还需进行工程施工期壅水计算。 (5)计算结果统计分析 对各方案的计算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最大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2二维数学模型1模型的基本原理 阐述模型的基本方程、计算网格型式、数值计算方法、边界处理等基本原理。 2计算范围及计算边界条件 阐述数学模型的计算范围、计算网格尺寸、开边界的控制条件等。数学模型计算范围的选取除应考虑附近河段水文测站的布设情况外,应能充分涵盖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及模型进出口边界稳定所需的河道范围,计算范围不小于5km。计算网格的大小应满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对计算精度的要求。在资料满足条件时,上游采用流量控制,下游采用水位控制。当资料条件限制时,也可以采用适当的边界控制条件,但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 3模型的率定与验证 阐明模型率定与验证所采用的基本资料,模型率定所选定的有关参数,模型率定与验证的误差统计结果,在此基础上分析模型的可靠性。模型率定与验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水位、垂线平均流速、流向、断面流速分布、汊道分流比等。模型的率定和验 16 证应采用不同的水文测验资料分别进行,模型率定和验证的误差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尽可能选取较大洪水进行验证。无实测资料时可采用经验值。 4计算水文条件 阐述工程影响计算所采用的水文条件及依据。所采用的计算水文条件应根据防洪评价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选取,对径流河段应采用设计洪水流量和相应水位; 5工程概化 阐述建设项目涉河建筑物在模型中的概化处理方法,工程概化的合理性分析等。6工程计算方案 阐明模型的各种计算方案及其条件。对工程施工临时建筑物占用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除需工程运行期的壅水计算外,还需进行工程施工期壅水计算。 7计算结果统计分析 对各方案的计算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最大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 6.4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冲刷与淤积可采用相关规范规定的经验公式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1)计算公式的选用及其适用性分析 对于所在工程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及穿、跨越工程等宜进行定量分析计算 (2)水文条件 所采用的计算水文条件应根据防洪评价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选取,对径流河段应采用设计洪水流量和相应水位。 (3)有关参数的选取值及其依据 有关参数的选取要依据项目所在河段的特性,并选择最不利工况选取。(4)冲刷计算结果 计算成果得出冲刷深度,并对冲刷计算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 6.5河势影响分析计算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河势稳定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可采用数学模型计算等技术手段进行。其内容除需满足上述数学模型计算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包括: 1对主要汊道分流比的影响值,若为动床数学模型或动床物理模型,还应统计各汊道分沙比的变化; 2工程影响范围内代表性断面流速分布的变化情况;3主流线、深槽、洲滩、岸滩断面等的变化情况; 4工程影响范围内防洪工程及其它设施附近流速、流向的变化; 17 5代表性垂线流速、流向的变化; 7防洪综合评价 根据评价涉河项目的基本情况,结合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要求,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河项目情况,在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及自身防洪安全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内容有: 7.1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及相关要求 防洪标准包括所在河段的评价标准和自身防洪标准两方面,两个方面的标准相对独立。所在河段防洪标准除依据规范进行外,还需与区域规划和防洪规划相衔接,不一致时取其高值;工程自身防洪标准按规范及相关行业要求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所采用的洪水标准、结构型式及工程布置,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以及是否符合水利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分析项目运行期和施工期的设防标准是否满足现状及规划要求,并对其所采用的防洪、排涝措施是否适当进行分析评价。按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修建防洪护岸工程后,堤后未能同期回填到防洪相应高程,可能形成内涝的,需有应对方案。 7.2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根据经验公式、数模计算成果,结合河道演变分析,综合评价工程对河势稳定的影响。 分析项目实施后总体河势和工程影响区域局部河势的变化趋势。 分析项目建设对分汊河段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流、分沙比,流速、流向变化等);分析项目建设对边(心)滩较发育、主槽摆动较明显等复杂河段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拦河建筑对下游河势的影响(下泄流量、流速及消能措施)和水库库岸稳定分析;分析排水项目对出口段河势的影响(流量、流速、流向及消能措施);河道改道的,应对新、老河道的稳定性进行分析;根据工程(尤其是垂直于水流方向布置的项目)建设后近岸流速、流向的变化情况,分析是否阻水、挑流,是否对岸坡造成冲刷。 7.3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前后壅水计算成果,结合上下游河道现状,分析工程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施工方案(含渣场)占用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需分析工程施工对河道泄洪能力的影响。应对施工期超标准洪水对上下游的洪水影响分析,并提出相应防洪影响预案。 18 分析挡水建筑运行方案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箱(管)涵封盖河道线形布置、断面尺寸是否满足泄洪要求。 7.4对航道的影响分析 对有通航要求的河道,应有项目建设对通航影响的分析,说明项目建设后流速、流向的变化是否对航运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其净空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如项目对航道的影响已通过专项审查,则需将其结论意见明确体现在防洪评价报告中。 7.5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 根据有关计算结果,分析项目建设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各类水利工程与设施的安全运行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后影响范围内流速、流向的变化情况,分析对堤防(护岸)稳定的影响;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影响分析;对项目建设占用了堤身或护坡的,应对堤防(护岸)工程的稳定性进行专门的安全性复核(由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 对临近水文观测断面和观测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分析对测报、水文资料的连续性和代表性的影响,以及对观测设施的安全运行影响;对可能影响现有引水、排涝设施引排能力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有关计算结果,分析项目建设对引水、排涝的影响。 7.6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应与当地城市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协调。 结合区域综合规划、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水功能区划、交通规划、河道岸线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相关规划,分析项目建设与其符合性,是否产生不利影响等。 7.7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对跨堤、临堤以及需临时占用防汛抢险道路或与防汛抢险道路交叉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汛抢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跨堤、临堤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断面结构及主要设计尺寸,分析是否会影响汛期的防汛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的正常通行;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方案,分析工程施工期对防汛抢险带来的影响;分析项目建设是否会影响其它防汛设施(如通讯设施、汛期临时水尺等)的安全运行。 7.8建设方案自身防洪安全分析 涉河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对自身防洪安全的影响需相应进行分析。 19 桥梁净空尺寸是否满足上游较大漂浮物通过时对其安全的要求,下部基础是否置于冲刷线以下;码头堆场、仓库等物资存放处的防洪标准是否与河段评价标准一致,位于淤积区域的码头是否安全作业,开挖(炸礁)的港池是否回淤;管涵埋设高程是否置于冲刷线以下,防洪标准以下设施(管网等)是否考虑浮力的影响,采用箱(管)涵封盖河道的,其检查井、拦渣、沉沙、消能设置是否合理;工民建建基面、设备层、地下车库出入口高程是否低于所在河段防洪标准,地下部分是否考虑扬压力影响,防渗、排涝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编制防洪应急预案等。 7.9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相关计算成果,结合建设项目的布置型式、施工方案,分析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工程影响河段涉及的征地移民拆迁、水利水电设施、航运、砂石资源、取水、交通、通讯、河流生态健康等)造成不良影响,提出拟采取的补偿(补救)措施。水库拦河闸坝溃坝时对下游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应做溃坝分析,提出溃坝应急救援预案建议。 8防治补救措施 8.1应编制防治补救措施的项目:1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的项目;2影响现有防洪护岸工程安全运行的项目;3防碍防汛抢险通道畅通的项目; 4影响已成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发挥效益的项目;5其他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项目。 8.2防治补救措施8.2.1补救措施 1补救措施布置方案:平面布置、结构型式及尺寸、建筑物特征参数;2补救措施方案比较:至少应进行两个方案比较选择;3补救措施结构说明:满足相关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4补救措施的工程量:对推荐的补救措施的工程量进行估算; 5补救措施效益评估。对采取补救措施后河道行洪各种特征指标(防洪标准、水位、流量、流速、冲淤)变化情况和河势稳定方面进行评估说明。 8.2.2拆迁、补救与清退方案 20 1对因项目建设而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建设项目应编制拆迁、补救和清退方案; 2对因项目建设造成的其他影响须提出明确的影响内容和范围;3对影响范围内的实物量进行搜集统计;4拟定拆迁、补救与清退实施方案。 9结论与建议 9.1主要结论 包括涉河建筑物设计与施工方案、防洪标准与防洪措施、防洪应急救援预案、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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