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考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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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9。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 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 。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规章的制定。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9条规定,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具体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故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所以C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是错误的。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项说法正确。4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2003年9月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00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是上述规定但书范围,故AB项说法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5条第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C项说法正确,项说法错误. 1.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行为的撤销 行政检查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判断。 行政许可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甲公司在申请行政许可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上述规定第(四)种情形,市建设局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该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具体行政行为,故这种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撤销。故项说法正确。 42。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公务员制度。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调任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转任是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变动。挂职锻炼是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职务。 本题AC属于交流制度中的调任;项属于挂职锻炼,B项不属于交流制度,故B符合题意。 43.村民陈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镇政府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作出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的决定,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政府的决定、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关于镇政府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 B。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C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 D.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但可以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职权。 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根据该规定,有权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无权作出该决定,故排除AB项. 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根据该规定,镇政府也无权强制执行,排除D项,项正确。【注意】这道题提示我们,在复习行政法的时候,还要关注与行政法相关的其他大纲要求的法律、法规。比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4申请人申请公开下列哪一项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A要求税务机关公开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信息 B.要求区政府公开该区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信息 C。要求县卫生局公开本县公共卫生费用使用情况的信息 D.要求市公安局公开办理养犬证收费情况的信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根据该规定,本题只有A项属于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信息,符合题意。 5。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第三人。A项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至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B项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C项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项说法错误,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相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当事人和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根据该规定,本题省公安厅维持了没收决定,那么本案的被告为市公安局,故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该规定,田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项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规定,本题并不是复议改变的案件,所以只有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故C项正确,D项错误。 7某市工商局发现,某中外合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生产的一种软件带有暴力和色情内容,决定没收该软件,并对该公司处以三万元罚款。中方投资者接受处罚,但外方投资者认为处罚决定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侵害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外方投资者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起诉 B。外方投资者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C.法院受理外方投资者起诉后,应追加未起诉的中方投资者为共同原告D。外方投资者只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起诉讼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其他三项说法错误。 48某区公安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元.蔡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和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处罚决定违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蔡某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B。一审法院应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500元、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拘留十日的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C如一审法院的判决遗漏了蔡某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如蔡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蔡某另行起诉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判决、二审的审理。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A项说法错误. 对于精神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国家不予赔偿,但可以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不包括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故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条第2、3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故C项说法错误。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D项说法正确.49200年月李某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某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该局补充侦查,200年1月李某被取保候审。200年,县公安局撤销案件。次年3月,李某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县公安局于0年12月作出给予李某赔偿的决定书.李某以赔偿数额过低为由,于00年先后向市公安局和市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复议和申请,二者均作出维持决定。对李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应按照下列哪个年度的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A。002年度 B.200年度C.20年度。20年度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赔偿金额的确定。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本题县公安局是05年作出赔偿决定,那么上年度就是204年度,故项正确。 0.关于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地方政府在设置机构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 C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机构可以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D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发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故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故项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故C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故D项错误。(200年) 8。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A项中,一般地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以A项错误.B项中,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所以B项说法正确。 项中,具体行政行为成立条件之一是: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即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故项错误。 D项中,如果行政行为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故D项错误。 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ACD. 81。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8年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A项正确。该会议纪要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B项错误。该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而且并不涉及不予公开的事项,故属于公开范围,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所以D项正确。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 A。降级 .免职 C撤职。责令辞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公务员处分。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83。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 ) 。机构的名称 B。机构的职能 C.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 D机构的领导职数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二)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8.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前置、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段某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 本题中,王某为第三人,而不是县政府,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法律教育网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根据上述第(五)项规定,C项正确。 该行政诉讼的被告为镇政府,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镇政府作出的,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也只能由镇政府作出,所以行政诉讼原告段某与第三人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不能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D项错误。 5.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合并审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本题属于上述第(一)项情形,故A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该规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故B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根据该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是听证范围,而且C项“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一事不再罚原则中的“罚”是指罚款,本题中,省建设厅作出的是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所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项错误.6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和暂缓拘留的条件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故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规定,本题非经复议的案件,故管辖法院为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C项说法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本题并不是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项正确。 87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鉴定结论。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故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D项正确,C项错误,重新鉴定应书面申请. 8.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治安管理处罚中检验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故A项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故B、C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规定,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故D项错误,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检察在笔录上注明,该检查笔录仍然具有证据效力。 89.2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8年6月5日到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日到00年3月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年12月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根据该规定,国家对王某被判刑造成的损害应依法给予赔偿,对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则依法不予赔偿,本题对王某判决确定的时间为208年6月日,所以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8年月5日到09年3月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BCD. 9.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中的公告制度. 行政许可法第4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故A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故B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故C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6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故D项错误,本条并没有关于公告的规定。 (年) 六、(本题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问题:.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中如有不足,请您指教!1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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