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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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七、可撤销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情势变更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十、后合同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对全县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对全县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xx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社区建设,最近,由县委政研室、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桃花江镇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和全面的调研。一、居委会基本情况(一)机构和人员情况全县共有54个居委会,其中12个建制镇有51个居委会,3个单列乡(牛潭河乡、乍埠回族乡、河溪水乡)有3个居委会。居委会共有工作人员183人,其中男66人,女117人;各建制镇居委会工作人员平均年龄最大的65岁,平均年龄最小的39岁,居委会工作人员平均年龄50岁的建制镇就有9个;按学历结构分,大专以上10人,占5.4,中专以下173人,占94.6。(二)办公设施和服务业情况全县只有桃花江、修山、大栗港、马迹塘、武潭、石牛江、松木塘等7个建制镇的居委会有办公场所,马迹塘镇、石牛江镇的居委会有服务业用房;三堂街、源嘉桥、灰山港、牛潭河、乍埠等6个乡镇的居委会至今办公场所都是租赁的,更谈不上服务业用房;鸬鹚渡镇、河溪水乡的居委会实际上有名无实。全县54个居委会仅有3台电话机,计算机等现代化设施无从谈起,服务设施极为简陋,居委会的固定资产、服务业产值、年纯收入都是空白;经费来源仅有县、乡镇财政配套的3000元/年,人员工资无法保证。(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居委会在办公条件简陋、工资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发挥基层纽带作用,做好了一些基础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稳定了基层。居委会以综治为中心,狠抓管理与落实,及时发现和调解矛盾,处理有关问题,减少了治安案件的发生,近三年每年平均下降20;教育辖地居民反对参与xx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作用明显。二是环卫工作有所改变。尤其是桃花江镇的14个居委会配合文明县城创建,整顿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大为改观,许多居委会被评为文明卫生先进单位。三是拥军优属、低保等工作完成出色。居委会每年节日上门慰问、救济困难户(包括烈军属)108户,并定期开展探访孤老户、残疾人、90岁以上的老人等活动;通过居委会发放低保3420人。二、社区建设进展态势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xx23号和湘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将社区建设作为加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订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配合,精心组织试点,对全县社区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社区建设工作已引起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经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上下对搞好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达成了共识,增强了抓好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县性大会上强调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县委常委会议多次提到全面启动社区建设。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抓好社区建设,并明确今年以县城城区为龙头,带动全县各建制镇的社区建设工作。为此,县民政局三次组团赴辽宁、长沙等地学习社区建设工作经验。(二)开展了社区建设的试点。20xx年8月,县民政局在武潭镇开展了社区建设的试点,撤销原龙山路、琅琊路、板溪路三个居委会,合并成立了龙琊桥社区居委。该社区在参观赫山区社区建设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完成了起步工作,核定了社区工作岗位编制,设有党支部书记一名、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含民警)、委员2人,制订了详细的岗位责任制,原各居委的资产已过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目前,新的社区领导班子筹资200多万元进行“潭山新村”的开发,第一期工程平整土地近80亩接近扫尾,第二期工程将采取“借鸡下蛋”的方法,拟建立2280平方米的集贸场、1680平方米的车站和128套商品房,总投入资金3000万元;此外,拟筹建一个20余亩集办公楼、光荣院、敬老院、幼儿园、幼儿游乐中心等于一体的综合社区场所。这将成为一个功能完善、服务管理一流、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型社区。(三)社区建设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开始起步。一是社区服务有所发展。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发20xx12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湘发20xx18号以及湘劳社发20xx25号文件规定,从20xx年起,广泛开展了以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工作,每年投入建设资金20多万元。去年12月,该局以桃花江镇太平街居委会为试点,投入基础设施资金4.5万元,建好了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示范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促进了社区就业,去年以来,太平街居委50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该居委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已全面启动。二是居委卫生和文化发展来势趋好。通过落实居委卫生责任制和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居民居住环境有了较大改观。居委文化事业正逐步繁荣,不少居委建立了市民学校、文化活动室和一批室内室外健身设施,成立了文艺宣传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三是治安明显加强。灰山港镇由镇政府牵头成立联防队,实行24小时巡防工程,已破获治安案件20多起,保证了辖区的平安。四是居委低保、优抚、救助、老龄、殡改、计生等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三、社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尽管前段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社区建设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加上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当前影响全县社区建设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社区建设整体氛围尚未形成。一是没有成立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工作步调不一致。目前,只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社区建设上进行了探索。社区建设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涵盖了城区基层基础工作的大部分内容,牵涉到党委、政府的30余个部门,要尽快成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使上下左右步伐协调统一,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宣传不够,没有形成共驻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社区建设不只是政府部门的事,更不仅是居委会的事,它涉及到每个社区成员的利益,需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组织和居民等一切力量的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但由于前段宣传不够,目前这种氛围没有形成,少数部门单位对社区建设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相当数量的居民对社区建设还比较陌生,或者感到漠然,社区意识不浓,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政策法规滞后。我县尚未出台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的关于社区建设的政策文件,桃花江镇党委、政府虽认识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政策指导,工作也难于落实。(二)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现有居委会的规模、设施、人员素质和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随着国企改革,“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全县将有16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9000多名离退休人员进入社区实行归口管理;大量外来打工、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进入社区;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大部分需要由社区来承接;社区不仅需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担负着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介绍和指导,劳务输出,就业岗位开发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委会的管理、服务、环境、文化、医疗、治安等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等等,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区管理模式。另一方面,现有的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力不从心,从规模来看,全县现有的54个居委会中,户数在700户以下的39个,最小的不足100户,由于规模过小,各类生活要素只能在有限的狭小空间配置,造成了资源分割浪费;从设施和工作条件来看,由于历史的原因,居委会大部分没有办公场地,更谈不上服务设施,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从人员素质来看,居委会干部大都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符合今后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从经济条件来看,居委会工作要正常运转,一个居委会一年至少需要工作经费、事业经费、工资补贴和福利3.5万元,而因为企业改制等原因,居委办企业等经济来源已经枯竭,每个居委会仅靠上级拨款,缺口很大;从管理方式来看,居委会客观上成了政府的派生机构,不适应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用群众的话讲:居委会是“镇政府的腿(自治程度很低),忙自己的嘴(为自己的工资福利忙创收)”。二是责、权、利不统一,现行居委会管理体制不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一方面,城镇管理体制是条条为主,如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卫生管理等工作,人、财、物、事权集中在县直部门,居委会有责无权,正如群众所讲:“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另一方面,目前现状是县直部门给居委会下达各项任务,指挥、考核居委会,而不是由居委会监督部门做好工作,因此,必须下决心改革现行管理体制。(三)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居委会由于拆除违章建筑、取消街委城管收费等原因,经济来源减少,大部分居委会自身无财力建设服务设施、发展居委事业。虽然县、镇财政克服困难每年投入每个居委会3000元,但其中包括工资和办公经费等,数量很少。(四)居委会干部有后顾之忧。桃花江镇14个居委会现有28名居委会干部,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一名也有50岁,其余都是在60岁以上,且文化程度偏低,进入新社区领导班子的可能性很小,但他们有的在居委会工作30多年,最少的也有10多年,又未能加入社保,既不是国家干部,又不是事业编制,现在要她们不干,没有解决后顾之忧,这又是一部分不稳定的因素。四、加快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今年必须启动社区建设,且上半年要完成桃花江镇社区合并调整,健全社区组织,改革社区管理体制,拓展社区服务,丰富社区建设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社区事业。要确保社区建设的全面启动,需特别注重解决好三个问题。(一)切实加强领导1、实行“一把手”工程。为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民政的领导任副组长,县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保、公安、计生、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联点扶建社区制度,从今年起,县、镇两级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社区建设联系点,实行县级领导带几个部门分别具体扶建一个社区的制度,通过加强指导并给财力物力方面的大力扶持,把联系扶建点创建成全县标准化社区,为全县社区建设提供典型示范,联系点每年确定一次,经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命名为标准化社区,验收不合格者,继续联系帮扶创建。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2、制定下发政策文件。根据中办发20xx23号和湘办发20xx17号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由县民政局负责起草桃江县20xx20xx年社区建设工作规划、桃江县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桃江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权利的意见、桃江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召集县直有关部门和各建制镇负责人讨论征求意见,再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印发执行。3、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为使社区建设上下左右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对社区建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县委、县政府向各建制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下达目标责任书,综合考核评比。(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第一阶段:清理居委会债权债务,勘定社区居委界址(4月10日至5月10日)。社区建设先在桃花江镇启动。分两步走:第一步由桃花江镇分管民政或城镇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民政、财政、经管、司法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资产清理领导小组,负责撤并居委(村)资产清理及债务清偿事宜。为确保原居委会的资产不流失,每个居委会抽调一名工作能力强、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临时负责接管所在居委会财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筹备新的社区居委领导班子。四个郊区村按居住位置并入社区,村民归社区管理,其债权债务属村民共同所有,不归并于社区居委,成立由民政局社团办管理的民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只负责村上债权债务的管理;资产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的产生由原有村民代表推举,也可以由原村干部留任。对退出现职及已退休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解决的办法有两个,一是离任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人员原则上采取一次性补贴解决,即以居委会和村委会人员20xx年12月工资为标准,按工作年限,每年补贴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平均每人大约是30005000元,桃花江镇合计总额8万至14万,由县财政一次性付清;二是采取每月补助部分生活费的方法,标准为每人每月120150元,经费来源一部分由民政局从解决生活困难途径予以考虑,其余部分从财政拨给社区居委的经费中拿出一部分。我们建议采用前一个办法,因为新组建的社区在经费上也很困难,不能背老帐,长痛不如短痛。第二步,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开发利用社区资源、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发挥社区功能的原则,以自然区域界线、社区构成要素、资源配置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划分依据,对桃花江镇14个居委会辖区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合并后的居委会辖区作为社区,称社区居委会,并使其具备一定的规模,一般管辖10003000户、500010000人居民。社区调整合并工作由桃花江镇提出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县民政局备案。桃花江镇初步拟定划分为8个社区,其中河东片划2个社区居委:宝塔街社区居委、团山社区居委,河西片划分为6个社区居委:太平街社区居委、保卫街社区居委、桃花路社区居委、邮电巷社区居委、花桥路社区居委、金凤社区居委。同时,公安部门做好户籍调整工作,规范街道、巷名、门牌号的统一,全面解决人户分离的问题,并按一区一警的模式向每个社区居委下派干警,并由一名干警任兼职副主任。第二阶段: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5月11日5月30日)。一是建好社区党支部,选配好支部书记。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原则,选配好社区党支部书记,由桃花江镇党委考察、考核、任命,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1、推选产生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居民议事决策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每个居民小组23名)、辖区单位代表(每个社区单位1名)、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住在本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代表人数以50人左右为宜,其中居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2、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包括一名公安干警兼任的副主任)、委员13名组成,总计57人,每届任期3年。其组成人员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入围、民主选举”的原则,选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担任。人员来源分三个主要渠道:从社会上招聘,要求中专以上文化,年龄男不超过35岁、女不超过30岁,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从现任居委成员中选用,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5岁,工作成绩、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从镇政府分流干部中选派,要求中专以上文化,男不超过40岁、女不超过35岁。其成员由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共同审定,由县民政局颁发当选证书。3、调整居民小组,选好居民小组长,组建治保会、调解会、计生协会等下属组织。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工作,4月中旬召开全县社区服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建设工作。第三阶段: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扶持社区中介组织、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开展社区服务单位认证(6月1日9月30日)。同时,在8月份召开全县社区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推介好的典型。第四阶段: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并组织检查、评比、总结,表彰先进(10月1日12月31日)。年底召开全县社区建设工作总结表彰会,评选和表彰先进,命名标准化社区、示范社区。(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落实社区居委会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新社区划定后,新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主任550元/月、副主任500元/月、委员450元/月,人员按1名主任、3名副主任(含公安部门派出的兼职副主任)、2名委员,仅工资一项就需2.94万元,办公经费每人20xx元/年,就需1.2万元,合计4.14万元。其经费来源渠道有四条主要途径:1、由县、镇两级财政拨给每个居委会的3000元工作经费按20xx年底54个居委会核拨,总金额保证每个新社区居委4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工作经费每年由民政和财政部门按54个居委会总数核拨到镇,由民政局按新社区所辖户数比例和社区规模统一测算后核拨到各社区居委会。2、由负责联点扶建社区的县直部门和驻社区单位对社区内的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实行社区共建,解决一部分经费来源。3、民政局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额度,用福利资金扶助社区建好部分老年福利设施;体育部门利用体育彩票资金扶助社区建设体育设施;社区居委会通过为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偿服务,以及社区服务实体和网点实行市场运作,增加经费来源。4、各个部门将社会性服务职能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运作方式。二是加大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新社区居委会要有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场地,其中包括具有接待、办公、档案室和统一警务标志的警务室,不少于50平方米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这些硬件设施,应由新社区居委会自己想办法解决,县政府可采取以奖代扶的形式,对按时完成100平方米办公用房并进行了布置的居委会奖励2万元,并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由县财政解决适当的社区建设启动经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上午好!首先感谢局领导和组织上给了我一个站在这里展现自己的机会。 根据竞争上岗的要求,我竞争的岗位是稽查队副队长,有局领导和评委们的支持,有同事们的共同努力,我有信心、有能力搞好这项工作,因为我有以下五点优势和有利条件: 一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四年的基层生活,十年多的农税征管稽查工作,养成了勤俭好学,勇于吃苦,乐于贡献,淡泊名利的思想品格,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由于工作突出,在农税局工作6年多,被各级表彰22次,平均每年3.5次。 二是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在工作中,我从未放松过学习,通过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边学习,边实践,使自己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我主动利用业余时间自修完大学本科,考取了财政经济师职称。由于多年不间断的学习,极大地优化了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了工作技能,更好地服务了本职工作。 三是有丰富的稽查工作实践经验。在乡镇财政所工作时,我就从事农税稽查一年多。农村税费改革后,因工作需要,我每年都多次参加过乡镇和县直的农税稽查工作。同时,我参与了农税稽查员守则、农税稽查工作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为规范税费改革后全县农税稽查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对农税稽查工作可以说是了解深、业务熟。 四是有较强农税稽查宣传调研能力。我一直关注和参与稽查工作。对国家关于农税稽查的政策法规做到了早学习、早了解,对全县农税稽查动态,做到了勤收集、勤调查,在农税局工作6年中共撰写了反映我县农税稽查工作特色的信息50多篇、调研文章20多篇,被省、市、县各级报、刊、台发表。为净化稽查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是有较好的年龄优势。我正值而立之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敬业精神强,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秉承工作至尚的原则,无任何影响工作的不良嗜好,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如果能竞争上岗,我将不负众望,以为争位,以位促为,做一名称职的稽查队副队长。我的任职目标是:以“团结协作,规范程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原则,积极协助稽查队长开展农税稽查工作,查处农税征管过程中发生的偷、逃、抗、欠税案件,规范稽查工作程序,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抓好稽查宣传调研工作,帮助基层征收机关搞好农税集中催收,在纳税人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农税稽查形象。我将从以下5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任职目标的圆满完成。 一是摆正位置,当好配角。稽查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而政策性强的工作。搞好团结与协作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前提。在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当好助手,当好参谋,维护集体团结,为抓好稽查工作尽心、尽力、尽责。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催收。税费改革后,农税征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协助乡镇搞好集中催收,是当前农税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将在稽查队的统一安排布置下,同全队稽查人员一道,继续发扬勇于吃苦、克难奋进的工作作风,协助乡镇搞好农税集中催收工作。 三是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农税稽查在近几年才真正发挥重要作用,还存在许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为此,我将积极协助稽查队长,进一步健全农税稽查报送程序、农税稽查过任制等制度,规范稽查文书格式,从而提高农税稽查工作效率。 四是注重实践,强化调研。农税工作一直是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而农税稽查则是焦点中的焦点。我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专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采写出有价质的宣传调研文章,为树立良好的农税稽查形象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是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新的形势,对农税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工作中,我将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农税新知识、新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严格遵纪守法,力争在工作中形成动力,在创新中增加压力,在与人交往中凝聚合力。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我深知农税工作任务的繁重,稽查工作,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但我坚信,只要心里始终装着工作,时刻牢记政策观念、群众观念、敬业观念,就一定能做好稽查工作。如果我能竞岗成功,这是大家的厚爱和鼓励,我一定以踏实的工作作风、求实的工作态度、进取的工作精神,严格要求,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诺言。 谢谢大家! 税务稽查队副队长竞职演讲稿 2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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