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操作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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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及个体验照操作实务,二O一O年三月,第一部分 企业年检相关操作要求,一、企业年检制度的基本认识,(一)企业年检功能 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1、年检机关是企业登记机关。 2、检查形式是书式+形式检查。 3、参加年检是企业的义务。 4、年检内容限于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的检查。 5、年检是一项定期检查制度。 6、年检有利于监督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利于监督歇业企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有利于监管企业及其投资者守法经营。,(二)年检依据,“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年检制度。 各类企业登记管理行政法规规定成为实施年检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由于属于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没有成为实施年检依据。,(三)年检范围,“凡领有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纳入年检范围: 1、企业年检制度只涉及有照企业(办事处、集团不需要年检)。 2、上一年度未参加年检但未尚未吊销的企业,如今年申报年检需对其进行重点审查,若符合规定予以年检,则需补上一年度年检材料;不符年检规定的,责令其办理注销。 3、未按规定应办理注销的企业,今年又申报年检应对其进行重点审查,对确需保留主体资格的,由企业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4、对在3月1日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注销的企业、年检期间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以及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参加年检。 5、已办理清算备案手续的公司,在未办理公司注销前仍需要接受年检,但可以免于提交除年检报告书以外的其它年检材料。,(四)年检管辖,“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谁登记谁年检 年检管辖原则的例外:委托年检。 有二种情形:企业登记机关之间的委托年检;企业登记机关对派出工商所的委托年检。,(五)年检内容,1、登记事项情况; 2、备案事项情况; 3、对外投资情况; 4、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情况; 5、经营情况。,(六)年检的程序,企业网上预申报年检审核员网上预审核企业打印年检报告书企业提交年检材料年检审核员受理并审查年检材料收取年检费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副本归档,网上年检系统企业端业务流程,1、企业提交年检材料阶段,(1)关于企业提交年检材料的时间:每年3月1日6月30日;例外情形设计(延期参加年检,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正当理由认定?由登记机关自由裁量即可,但经批准是前提。 (2)关于网上预申报:采取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外商投资企业登录省局网上年检平台;其他企业登记市局网上年检平台,并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及信用信用申报表。 (3)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A、年检报告书;B、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的证明;C、营业执照副本;D、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E、国家工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2、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阶段,(1)受理 A、受理机关:企业登记机关及其工商所 B、受理时间:企业提交书式年检材料之时 C、受理条件: 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 D、受理结果:在网上初审基础上,原则上 进入正式年检程序后应当场办理年检事务,予以年检。网上复核功能预设四种处理方式:受理,予以年检;受理,待审查;受理,转入实质审查;不予受理。 存在企业登记管理违法行为嫌疑的,可以受理,并予以年检,但随后应转入日常监管(巡查),或立案调查。为此,网上年检系统在初审、复核模块设置了“回查(巡查)”及“案源管理”指令的生成功能。,(2)审查,A、审查时间: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B、审查方式: 书式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查除外。 C、审查主要内容:公司11项、非公司企业法人10项、合伙企业8项、个人独资企业6项 分支机构及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5项。,审查内容之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包括: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共十一项。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共八项。 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共九项。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一类是一般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共六项。另一类是可能登记事项,包括合伙期限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共二项。(6+2)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共五项,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一企业名称的审查,(1)对企业名称的审查。审查时把握“三性”: 使用的一致性。牌匾、公章、开设银行账户、合同、产品包装、信笺等。年检报告书中看印鉴式样栏。 变动的严肃性。企业决定变更企业名称应在作出决定30日内申请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 名称的规范性。纠正不规范、含不良文化的名称,打击使用、仿冒他人名称行为。注意一点:企业名称译成外文不属监管范围。,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二企业住所的审查,对住所的审查主要是“四看”: 通过实地检查,看住所与登记核准是否一致,发生变化是否变更; 通过对照登记时的租赁协议,看房屋租期是否到期,过期的要求提交新租赁协议,变动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通过核查,看企业有无登记时虚报住所、无固定住所; 企业经营场所变动的,要注意变动后的场所是否与其经营范围、方式相适应,看是否变更。引起注意的:很多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为股东个人住房。,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审查,主要从两个方面审查其资格:看是否变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决议或决定作出30日内应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应办理变更登记。看是否具备继续担任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8种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正在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的、通缉的、判刑不满年限规定的、破产有责任不满3年、吊销有责任不满3年、个人负债大、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现的应责令其进行变更登记。 符合提前解除任职资格限制条件的按规定可予以解除。,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四实收资本的审查,公司法确定了公司资本有三个原则,即是确定原则、维持原则、不变原则。对实收资收资本的审查目的是看有无“两虚一逃”,两虚一逃问题的常见手法: 1、虚报注册资本:指虚报投资额或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处罚主体为申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虚报货币投资额。违法手段是伪造或者涂改银行进账单。查证方法是对照“实收资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看有无等额记载、有无真实凭证、有无伪造或者涂改。 虚构实物投资。违法手段是利用虚假进货发票或他人实物虚构投资。查证方法是对“固定资产”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核对,看有无以实物购进发票作为凭证借记,然后贷记“实收资本”的凭证。如果实物投资是虚购的商品的,我们通过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账,看同期“银行存款”有无反映、有无库存、有无出库记载、有无销售收入记录。 利用不实或虚假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文件虚报资本。违法手段是放大固定资产中设备的价值、数量,涂改设备购置时间,虚增固定资产总额,获取不实或虚假评估报告。查证方法是对固定资产明细及原始购置凭证逐笔核对各种设备的规格、数量、购置时间、价格、折旧等。如核对后的总金额小于评估金额,则证明该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此外,也有的将工程预付款或往来中的应付款转作增资验资后虚报。,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四实收资本的审查,2、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设立后,发起人或股东将其出资抽走的行为。其表现为两种: 空挂往来。把抽逃的资本挂在往来账户,财务处理上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检查方法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发现与其往来的对方单位和所汇款项的时间、数额、笔数,然后到对方单位核对往来即可查明是正常往来,还是抽逃出资。 虚假投资。把抽逃的资金挂在投资账中,借记“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查证方法是通过“长期投资”科目查明资金投向单位、时间和金额等,然后到投向单位对账,即可查明是否真实投资。 3、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违查证方法是核查验资报告中出资人承诺件,对照资产评估报告,实物为土地、房屋、汽车等,看是否办理过户手续。,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五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的审查,企业类型是公司重要登记事项,经济性质是非公司企业的登记事项。注意三点: 企业产权关系是否变动; 企业内部冶理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六经营范围的审查,对经营范围的审查 经营活动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品种、服务项目和经营方式; 增加经营项目、改变经营方式是否变更; 企业注册资本(金)减少低于经营项目或经营方式的最低要求,是否变更; 登记机关执行法律法规需要调整的是否办理变更。 注意:国家局12号令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定将经营范围确定为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也明确了对经营范围有哪些要求。我认为主要要重点把握三点:其一是监督管理的重点就应该放在许可项目上;其二是企业法人有30日、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15日的变更期限规定;其三是分支机构经营所属企业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七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出资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审查四项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股东)任职资格的审查; 主体资格是否存在; 变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名称改变是否办理了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八对维护执照严肃方面的审查,审查“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 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公司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非公司企业法人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情节严重,吊销的依法办理。,登记事项审查内容之九对企业开业或停业的审查,主要是看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属公司的可以吊销; 属非公司企业的视同歇业,收缴执照,责令注销,不注销的予以处罚并吊销,审查内容之备案事项,备案事项种类: 公司登记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其分支机构经核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后15日内,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审查内容之备案事项,企业备案事由出现有否按规定办理备案 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上述情况的,应当先予责令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方可处以相应的罚款: 属于公司的,依据公司登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合伙企业的,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备案的,处以2千元以下的罚款。,审查内容之对外投资的审查,1、对外投资企业的核对; 2、对外投资金额的核对。,审查内容之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情况的审查,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受理审查中发现非公司制企业有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情况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予以年检。在具体操作中把握先改正后年检、先变更后年检的原则。 对于公司设立分公司行为,已废止的公司登记若干问题规定有相应处罚条款,应依照公司条例第八十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理。,审查内容之企业经营情况的审查,(1)主要报表: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有单列表和二合一表两种报表式样。 资本与资产:这两个概念其内涵完全不一样。资产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其控制权属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出现在表栏的左侧,总体数据反映是“资产总额”;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资产,是企业为购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资产的资金来源,是投资者对企业的投入。在资产负债报表中出现在表栏的右侧,分为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 说明:资本公积金是指企业投资人、捐赠人或从其他来源取得的由所有者享有但不属于企业注册资金范围内的资本,包括资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 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一般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用途有三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是弥补亏损。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盈余公积增资时,留存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审查内容之企业经营情况的审查,(2)看表方法: 1、年检报告书对应关系。“经营情况”类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实收资本”等四项的数额分别对应且等同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负债合计(流动负债+长期负债+递延税项)、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等四个科目的数额。“销售(营业)收入”对应于“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的数额(工业企业有的表述为: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有的表述为:商品销售收入),如工业企业的则应为“产值”,即“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的数额,而商业企业则应为“营业额”,即“主营业务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的数额;“全年利润总总额、全年净利润”两项对应于“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项的数额,如出现负数即为全年亏损额,反之则为税后利润,两者必居其一。“年未资产总额、年末负债总额”分别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负责合计”。“长期投资、长期负债”对应负债表中相应栏目。 2、平衡关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从这个公式上,我们要明确三点:第一,资产是企业所有;第二,负债归债权人所有;第三,所有者权益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是以其投资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审查内容之企业经营情况的审查,(3)审查内容: 1、审查报表填写看是否虚假。主要是审查其有关项目填报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数据准确。要求其编制单位、日期、数据单位(元或万元)、单位负责人签名、制表人签名、单位盖章等填写齐全。从中发现报表是否属虚构,如有此情况,查实后可按年检办法第二十条“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处理。 2、审查实收资本科目掌握出资情况。分两种企业类型加以说明: 非公司企业法人。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这一会计科目的数额应等于执照上的“册资本(或注册资金)”的数额。如两者不符,则说明“实收资本”发生变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39条“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查实增减超过20%,且未办理变更手续,可按63条第3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照经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重点说明:无责改前置、没收非法所得(国家局工商企字1999第172号“关于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法律适用等问题的答复”中明确:“应采取实事求是和慎重态度,对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的,一般情况下不作出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审查内容之企业经营情况的审查,公司制企业法人。依据是否分期缴付分两种情况:(一)出资者是一次性缴足出资的,则财务报表上的“实收资本”与执照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数额三者是相同的,但如果财务报表上的“实收资本”大于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数额,则说明企业增资后未办理变更增资手续,应责令限期办理,逾期可按规定处罚。反之,如报表上的“实收资本”小于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数额,则说明企业可能有虚报注册资本行为或股东、发起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的行为,需及时对该企业财务帐册的实质内容进行具体审查。(二)如出资者是按公司章程规定分期缴纳出资的,则在规定的缴清出资期限前,出资者尚未足额缴纳的,报表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应等于执照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执照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一定小于“注册资本”的数额),如出现报表上的“实收资本”与执照上“实收资本”数额不同的,应认真审核,如发现企业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其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而在规定的缴清出资期限后,报表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仍小于执照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或二个“实收资本”的数额是相同的,但执照上的“实收资本”的数额仍小于“注册资本”的数额,则要重点审核,检查是否有虚报注册资本等行为,一经查实,应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重点关注的相关科目 实收资本科目。货币出资看凭证,实物出资看资产科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出资看转移证明。 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科目。主要看有没有股东的相应记载。 长期投资科目。主要看企业作股东对外投资情况是否作记录。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主要看股东以实物、土地使用权、车辆等投入是否在账面有反映。,其它需要审查的事项,1、信用监管提示、信用预警或者现场巡查记录显示企业涉嫌存在违法行为,企业自行申报内容与之不一致的,应对企业进行实质性审查。 2、信用信息申报情况的审查。,年检审查结果,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但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当场加盖年检戳记的除外。 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出具载明不予受理理由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予以处罚。,3、缴纳年检费,注意收费标准:自2009年8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工商部门在收取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年度检验费时,按现行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每户企业收取25元年检费,期限1年。 注重规范收费行为:企业年检与会费收取作为两个不同的工作环节,分设窗口,分离人员,改变以往先收费后年检或收费后返还营业执照的做法,在今年的年检工作中,不得在年检结束之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免收年检费情形:2009年度办理过变更登记并缴纳变更登记费的企业,在2010年参加2009年度年检时不再缴纳年检费。,4、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阶段,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符合规定后,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其中,属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改变的,经变更登记后,在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5、需要关注的几种特殊情形,(1)年检截止日期前如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需规范的企业,先办理变更登记再申报年检。 (2)年检截止日期间发生登记管辖变更(迁移)的,应当在原企业登记机关接受年检后予以办理迁移手续,年检档案随同企业档案一并移交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 (3)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内资转外资的企业,适用内资年检; 12月31日前外资转内资的企业,适用外资年检。 (4)企业仅在网上预申报但未提交书式年检材料到登记机关复核的,视同未参加年检,但要做好行政指导。 (5)未经营企业的年检,要求企业提交说明停业或未开业的原因及下一步经营计划、要求保留主体资格的申请。,(六)违反年检办法行为的查处,1、不接受年检的企业 责令限其接受年检,并处以罚款。 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接受年检的,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程序是关键)。,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这一行为一是要足够重视;二是本条款无责改前置易操作;三是要正确理解。构成违反本条的要件有两条:一是隐瞒的情况和作假的事实要与登记事项或企业年检有关;二是其行为的目的是想通过隐瞒作假通过工商部门的年检。具体包括: 虚构资产负债表。公司未按规定做账,为应付年检找人虚构。发现此类线索途径:一是通过两年报表年未数与年初数对比;二是通过交谈走访;三是通过报表相关数据;四是找财务报表中的签名负责人、复核人、制表人了解。 虚构损益表。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注意“可以”一词。可以从损益表与财务账目的对比中核查。发现线索方式:一是看进货或销售台账(经营类企业);二是看生产产品及库存商品(生产类);三是看财务及管理费用支出明细;四是完税凭证。 虚造前置审批证件。方法简单核对原件。如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证明虚假。此类情况不多见,年检中可核对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其它行为。主要是指年检报告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印章、财务人员及复核人虚构。,3、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1、年检中发现企业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转实质性审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待违法行为改正并规范后再予以年检。 2、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3、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企业、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逾期未缴的公司、信用监管系统提示、预警或巡查记录显示两年内存在违法记录或涉嫌违法的企业、上级通报或有关部门函告、移送的企业、日常巡查发现、被举报、投诉正在处理期间或涉案未结企业转实质性审查,待改正并规范后再予以年检。,第二部分 网上年检系统的操作,(一)工商端操作流程图,(二)年检预审核,根据系统的管辖分配,系统将已申报的管辖企业,以列表方式排列在桌面,点击所选企业,便进入该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页面。如排队待审企业较多,也可在查询框中输入限定条件,系统便能根据条件,搜索出待审企业。 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系统给出不同数量和内容的审核页面,除第一页“审核综述”外,其他页面数量与内容和企业端企业填报页面相同。(本节说明以公司为例) 进入审核后,首先看到的是系统从其他业务系统提取的协调和警示信息,左键双击相关条目,便可读取该信息的详细内容。,年检预审核,年检预审核,预审核之审核比对,该页内容及功能是系统审核的核心模块。该模块通过对企业填报数据相互间逻辑关系的核对,以及本年度企业填报数据与准入系统、上年度年检数据间的比对,发现存在的问题、错误。如:登记事项变化、登记数据错误、股东及出资的变化、出资逾期、未开展经营活动、报表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等,以辅助年检人员完成对申报材料的预审核。 该页的上半部份是比对审核项目。下半部分是审核反馈意见。如下图:,预审核之审核比对,1、登记事项变动情况:该项审查主要针对企业填报“基本情况”页。如企业填报的实际情况无变动,则比对结果显示“正常”,审查确认意见默认为“审核通过”。如系统审查发现异常(年检实际情况与登记情况不一致或备注栏中有说明),在比对结果栏中将显示:“登记事项有变化(或有备注)”,审查确认意见栏中显示:“未确定”,此时年检初审人员应查看基本情况页后再在该栏中选择系统给出的“未确定/忽略/审核通过/限30日内办理变更,然后提交年检。如该项目已办妥变更登记,可直接提交年检材料”等备选意见,对该问题的处理进行确认。 2、经营期限到期情况:该项审查的基准数据来自准入系统中公司的经营截止时间。如系统审查发现经营期限已到期或将在30天内到期,在比对结果栏中将分别显示:“经营期限已到期/经营期限将到期(或有备注)”。同时,系统还将通过准入系统数据展开对清算组备案情况的审查。审查确认意见栏中显示:“未确定”,年检初审人员应查看相应页面并在该栏中选择系统给出的“未确定/忽略/审核通过/请办理注销手续/请在年检后30天内办理延期手续” 等备选意见,对该问题的处理进行确认。如系统审查结果正常,审查确认意见栏中将显示:“审核通过”。,预审核之审核比对,3、许可证及期限情况: 该项审查主要针对企业填报“许可证情况”页。如系统审查发现许可证期限已到期,或企业填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在比对结果栏中将显示:“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等, 点击详情栏可显示出:“经营范围+许可证+截止日期”等内容; 审查确认意见栏中显示:“未确定”,年检初审人员应在该栏中选择系统给出的 “未确定/ 忽略/审核通过/提交有效许可证(文件)或变更取消相关需前置审批经营项目后提交年检” 等处理意见。如系统审查结果正常,审查确认意见栏中将显示:“审核通过”。 该项审核除以上情况外,有时页面“详细情况”栏中显示“详情”,审查确认意见栏显示“未确定”。这是系统审核发现异常,提请审查人员必须对许可证页进行人工审核,防止因许可证信息录入不全而造成的审核差错。,预审核之审核比对,4、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该项审查主要针对核准的实收资本与企业填报的股东实缴出资合计、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科目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查。如系统审查发现相互间逻辑错误,在比对结果栏中将显示:“出资情况需核对”,详情栏将分别情况显示:1、实收资本(数额)实缴出资(数额);2、未按期出资等。审查确认栏中显示:“未确定”。此时,年检初审人员应将页面分别切换到出资情况、分期出资和资产负债表等,对相关情况进一步审核,然后在系统给出的处理意见:“ 未确定/忽略/审核通过/请办理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凭变更后营业执照办理年检/催缴出资,请提交验资报告;或办理出资延期手续后,申报年检” 中选定处理意见。如系统审查结果正常,审查确认栏中将显示:“审核通过”。 对异常的,应分析原因,对确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嫌疑的,初审人员应填写本页下端的案源管理表,以对该问题做进一步调查。,预审核之审核比对,5、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该项审查主要调用“黑名单”数据库,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如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黑名单中人员的相匹配,且未满三年的,则系统显示异常,在比对结果栏中显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受限制”,显示详细情况及处理方法与上述基本相同。但为避免差错,有时应采取其他方式作进一步核对。 6、投资人(股东)资格审查:该项审查主要针对法人股东是否已经注销(吊销)的情况进行审查,通过调用本地注销(吊销)数据和“黑名单”数据库,如系统审查发现法人股东名称、注册号与注销(吊销)企业相匹配,则显示异常,在比对结果栏中将显示:“法人股东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显示详细情况及处理方法与上述基本相同。但为避免差错,有时也应作进一步核对。 7、投资人(股东)变动情况:结合企业填报情况开展审查,功能及处理与上述基本相同。,预审核之审核比对,8、有关事项备案情况:该项审查主要针对分支机构、机构人员和章程修改等是否备案展开。如系统审查发现企业填报有未备案情况,在比对结果栏中将显示:“有关事项变动未办理备案”;详情栏分别显示:“章程修改后未备案/董事、监事等变动后未备案/新设分支机构未备案” 等内容; 审查确认栏中显示:“未确定”,年检初审人员应在系统给出的处理意见:“ 未确定/忽略/审核通过/限30天内办理有关备案登记,然后凭备案手续申报年检” 中选定处理意见。如系统审查结果正常,审查确认栏中将显示:“审核通过”。 9、年报数据核对情况:该项审查主要针对企业填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对外投资情况展开。检查申报的资产负债表的本年期初数和上年期末数中的货币资金、预付帐款、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资产总计、其他应付款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在排除审计调账情况后,基本可判定存在提交虚假财务报表情况。,预审核之审核比对,10、报表关注事项:该项审查主要针对资产负债表中其他一些应关注科目,当这些科目数额达到一定比例,系统将会提示。(1)其他应收款超过实收资本的30% ;(2)应收款超过实收资本的30%;(3)货币资金占总资产50%;(4)存货超过总资产的50%;(5)检查对外投资情况与资产负债表长期投资科目金额是否相对应(系统将按照“对外投资合计长期投资98%,或对外投资合计长期投资102%”)。如果差值超出以上范围,在排除核算方法不同(成本法与权益法)造成的差异后,可基本判定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违法嫌疑。根据这些情况,经综合分析,审查人员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进入年检受理 。,预审核之审核比对,11、开展经营活动情况:当系统审查发现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为O时,给出提示,并预备相应处理意见。 12、对外投资企业核对:核对企业填报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和工商部门企业登记数据库相一致,以及年报中长期投资数额与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基本对应。 13、清算责任履行情况:审查企业是否存在所投资企业被吊销执照后没有依法履行清算责任,没有依法办理被吊销企业的注销手续。,预审核之审核综述(反馈意见)形成,当上述比对审核项的审查确认全部完成,无“未确定”事项,便可开始形成审核综述。,预审核之审核综述(反馈意见)形成,1、设定企业年检下一步流程。根据以上审核情况,在“该企业预定”选择框中对下一步流程进行设定。1、如可以进入受理状态,选择“可以提交书面材料申报年检”;2、如审核后,认为材料需修改,选择“退回重新申报”。如确定退回重报的,应该在退回说明理由框中选定适当理由。 2、指定复核(受理)单位。根据各市年检管辖的分工,在该选择框内指定本级或分配至根据管辖对该企业具有受理、复核权的下一级单位,接受该企业的书面申报。 3、确定完成复核的时间。在指定复核时间框内选择,如五个工作日、十个工作日等。 4、确定提交书面材料目录。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在备选框中进行确定。 5、生成综述(初审)意见。点击页面右下方“生成综述意见”按钮,系统便能按照设定的流程,将以上的审查确认意见、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单位、完成时间、提交材料目录等编辑成反馈意见,显示在页面中下方的文本框中。经对反馈意见进行适当编辑、调整后,点击“转入受理状态”按钮,系统向企业填报人员发送短信通知,在企业端便可看到完整的反馈意见,然后进行打印和提交书面年检材料。 年检初审是网上年检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审查及问题处理应该全面、完整和准确,从而为后续流程的顺利展开创造良好条件。,预审核之后续监管,增加信用提示,预审核之后续监管,进行巡查(回查),预审核之后续监管,调整信用监管等级,预审核之后续监管,经济户口数据修正,预审核之后续监管,责令整改,预审核之后续监管,行政指导,预审核之后续监管,提醒提示,预审核之后续监管,录入案源,(三)年检复核,企业完成网上年检材料申报,经过预审核,按照反馈意见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向年检窗口提交书面年检报告书,此时具有该企业复核(受理)权限的工商年检窗口人员进入年检系统“年检复核”模块,从待复核企业列表从找出并打开该企业的年检复核页面,年检流程便转到复核(受理)阶段。 复核人员首先应通过初步浏览以确定该书面年检报告书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并仔细阅读初审意见,检查提交的年检材料是否完整,便可进行复核(受理)审查。 复核页面结构与初审基本相同,操作也基本一致。复核时除了网上内容审查外,还应注意对书面的前置许可证、审计报告等的审查;注意企业是否已按照初审要求完成了有关事项的变更、备案等。,年检复核,复核比对,完成审核确认。结合书面材料,完成对所有比对审核项的检查,形成完整的审核确认意见,复核审查即告完成。 形成复核综述意见。首先应根据情况确定复核结果。在复核结果选择框内选择:予以年检、不予受理、待审查、转实质审查。相应的,在复核不通过理由框中选择不予通过的理由。然后点击生成复核意见按钮,系统便能按照设定的流程,将以上的审查确认意见、复核结果、复核不通过(不予受理)理由等编辑成复核综述意见,显示在页面中下方的文本框中。经对该意见进行适当编辑、调整后,点击“保存意见”按钮,便在系统中正式形成复核综述意见,在企业端也可看到完整的的复核意见。 其他。与初审环节相同,复核环节中,也可以通过有关按钮,设定巡查(回查)、数据修改、发出案源信息等操作。,年检复核,予以年检(当场)。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当场办理。不出具受理单,直接完成缴费、盖章。 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或符合不规定,退回待完善后重新申报。根据规定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待审查。不确定是否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可以受理,但无法当场完成复核。根据规定应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五日内完成审查,以决定是否予以年检。 转实质审查。材料齐全、内容完整,但不符合规定。如发现存在问题较严重,或较复杂,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或纠正;也不适宜先年检,然后查处(纠正)的。一般应先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完成时间视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在年内完成)。 根据以上规范要求,点击“打印审核意见”按钮,系统将会根据复核结果自动匹配打印相应的通知书 。,年检审核端其他功能,(一)延期年检审批。完成企业网上提出年检延期的审批和回复业务,年检最迟可延至七月三十日,操作完成后,系统会将结果直接反馈至企业端。 (二)申请数据修改审批。完成企业网上提出年检数据的修改申请审批和回复业务,操作完成后,系统会将结果直接反馈至企业端,同意的,将年检报告书退回企业端,并允许其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 (三)超时提示、短信群发。对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复核的企业发出限期复核通知短信业务。年检截止期后仍不提交的,可按照逾期年检或未年检,依法进行处理。 (四)年检数据补录、修改。完成以传统方式申报年检的数据处理。 1、数据录入对象。采用传统书面方式申报年检的企业和复核发现错误需要修改的企业。 2、录入方式。根据企业注册号或企业名称,系统给出企业年检报告书相应录入界面(同企业端),完成数据录入、校验、保存。 完成录入后,所录入企业进入待复核列表,进行数据复核处理。,(四)查询和统计,1、企业查询:查询的对象为在册企业。查询条件:注册号、企业名 称、企业类型和年检情况。查询条件可以设置为单一,也可以相互组 合,条件组合的逻辑关系是“并且”。系统也满足用模糊条件来搜索查 询。 2、年检查询:查询对象为已进入网上年检流程的企业。按照上述查询方 法输入查询条件或条件组合后,系统首先给出的是满足条件的企业 列表。点击该列表数字字段的字段名称,系统便执行排序,将列表 显示企业的先后次序按照所选定的字段,从大至小,或从小到大进行 排列。通过执行该功能,可以方便找出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 额、销售收入、利润、亏损等数值最大的企业。该项功能还能帮助查 找由于输入时的货币单位错误,所导致的奇大或奇小的数据。 3、在执行以上查询任务中,可以通过导出EXCEL表或打印功能,复制 所查询到的列表,以满足生成逾期年检吊销名单或其他的一些表单。,相关监管信息查询,根据年检工作中的一些要求,系统提供了以下查询: 问题企业查询 、督办任务查询 、调整信用等级查询 修改经济户口数据查询 、 增加信用提示查询 、案源管理查询、年检出资情况查询、问题企业查询 问题企业查询:这一查询功能可以将比对审核发现的所有问题和异常以列表方式给出。列表包括了比对审核的各项目,点击所选定项目,系统会进一步给出具体的企业名单列表,我们可以通过导出EXCEL表,打印或发送,以便于按照所列名单开展回访、巡查或年检实地检查工作。 督办任务等的查询:督办任务查询、调整信用等级查询、修改经济户口数据查询、增加信用提示查询、案源管理查询。点击相应按钮,系统会自动给出年检审核时,对以上内容进行过设定的全部企业名单。选定列出的企业,可以看到审核时对该项目录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年检出资情况查询:可以将年检年度中有分期出资任务的公司名单列出。,年检实例分析,浙江金汇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股东浙江金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实缴800万元),股东李天明出资400万元(实缴200万元),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李天明,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推广和培训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3月28日),网络设备、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的销售。以下内容限分支机构经营:固定包装食品,卷烟零售,互联网上网服务。 该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在省局网上年检系统中填写提交了年检材料,网上年检系统给出了以下的审核页面:,年检实例分析,审核事项 比对结果 详情 审查确认意见 登记事项变动情况登记事项有变动详情(见详情1)未确认 经营期限到期情况正常审核通过 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属于监控限制对象详情(见详情2)未确认 投资人(股东)资格审查正常审核通过 投资人(股东)变动情况投资人(股东) 有变更或有备注 详情(见详情3)审核通过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注册资本与填报的实收资本不符详情(见详情4)未确认 对外投资企业核对正常审核通过 清算责任履行情况正常审核通过 开展经营活动情况正常审核通过 相关备案手续 正常审核通过 许可证及期限情况许可证新增、失效、即将到期详情(见详情5)未确认 报表关注事项 应收款项数额较大详情(见详情6)未确认 审计范围确认 正常审核通过,详情1:住所有变动。原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17楼1708室。现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76号蓝天大厦1505室 详情2:属于监控限制对象。法定代表人李天明存在任职资格问题,身份证号33020-5196810064832。被吊销企业名称:浙江利安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被吊销企业注册号:3300001004563,被吊销日期:2009年2月5日,行政处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原因:未年检被吊销。 详情3:股东有变动或有备注。备注说明内容如下:“我公司的股东名称应当是“浙江金汇实业有限公司”,不是“浙江金江实业有限公司,贵局数据有错误。” 详情4:注册资本与填报的实收资本不符。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出资情况表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两者不一致。 详情5:许可证新增、失效、即将失效。新增许可证如下:文件证件名称: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日期至2012年3月28日。 详情6:应收款项数额较大。应收款项150万元,占实收资本15%;其它应收款8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占实收资本80%。 提问: (1)你对该企业进行预审核,对于以上审核内容比对提示,你分别提出哪些预审核意见(处理意见)? (2)除对企业填报材料提出预审核意见外,还需要作哪些处理或操作(跟踪管理与后续监管)? (3)该公司申报书式材料时,你作为受理审核人员,应当收取哪些年检材料?年检审查可能会作何种处理?,第三部分 关于个体工商户验照,一、验照概念及对象,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了个体工商户验照程序。 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验照对象:凡上一年12月31日前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验照;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二、验照时间及程序,验照时间:过去的验照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3月。这一期间正值春节假期,又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旺季,验照时间过紧。现在将验照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提供了更加宽裕的时间。 验照程序:为了减少个体工商户往返次数,个体工商户办法规定,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三、验照方式,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这样就大大缩短了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空间距离,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就近就地验照,为个体工商户节省了验照的旅途费用和时间。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为其代办验照。受委托人代办验照时,须提交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另外,有条件的工商机关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验照。,四、验照应当提交的材料,(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二)营业执照正、副本;(三)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当提交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日期,原件核对后退还申请人;(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受托人复印件由受托人签名并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日期,委托人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名并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日期。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还申请人。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五、验照审查内容,(一)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二)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三)生产经营情况;(三)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四)前置许可文件、证件是否有效、齐全;(五)有无其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六)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事项。,六、验照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在验照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 (一)对经营者主体发生改变,与登记事项不符的,属于家庭经营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后申请验照;属于个人经营的,责令原经营者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开业登记。 (二)对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后申请验照。 (三)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五)个体工商户在验照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改正。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过程中做出责令改正、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决定,个体工商户拒不执行的,应当本着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七、对逾期不申请验照个体工商户的处理,对于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之规定,工商所应先责令限期申请验照,对责令期届满后,仍未申请验照的,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处罚。 1、对逾期不办理验照且无正当理由的个体工商户吊销营业执照处理,参照拒不接受企业年检案件的相关程序操作。 2、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执法办案相关法律文书时,应当同时寄送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和业主个人住所。,八、验照的收费,个体工商户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营业执照到期,换发营业执照的,收费20元,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费3元。涉及变更登记或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补换发营业执照的,收取变更登记费或补换照费正本10元,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费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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