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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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处理实施指南(试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19年4月前 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信息化建设要求和2018年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原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原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于2018年10月9日联合印发了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皖安监三20181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规范本系统建设的数据采集处理工作,依据实施方案,省应急管理厅在委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起草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处理规则(试行)的基础上,经省内外充分调研、聘请全国知名专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形成了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处理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作为该系统建设、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基本准则。实施指南主要分为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两部分。数据采集分为互联网数据采集和物联网数据采集2类:互联网数据采集涵盖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港口、码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础数据、项目信息、3D建模和高清方位图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和应急资源数据5项;物联网数据采集涵盖全省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报警数据、现场视频(含异常情况下高速公路视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信息3项。数据处理分为统计数据处理和实时动态数据处理两类:统计数据处理主要基于互联网数据,建设全省“一企一档”、“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一张图一张表”和“应急资源数据库”等模块;实时动态数据处理主要基于物联网数据,包括工艺报警(含工艺参数过程报警和关键联锁回路摘除、自身故障系统报警)数据、安全风险信息和相关许可证有效期等,具有动态风险发现、预测预警、安全提示、监管服务和大数据分析评估等功能。实施指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了不同类型企业数据采集的范围、内容及注意事项;着眼防重大事故、控重大风险,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风险管控着手,重点防范因安全管理不善引发的燃烧、爆炸、中毒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指南所有版权归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所有。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反馈。目 录第一章 数据采集1一、企业基础数据1(一)企业基本信息1(二)企业专项信息1二、项目信息4三、企业3D建模和高清方位图信息4四、安全风险信息4(一)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数据5(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5五、工艺报警数据5(一)采集对象和类型8(二)采集程序8(三)采集范围6六、现场视频10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信息10八、应急资源数据11(一)安全专家11(二)省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11(三)重点化工企业应急物资12第二章 数据处理15一、统计数据处理15(一)一企一档15(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15(三)一张图一张表16(四)应急资源数据库17二、实时动态数据处理18(一)处理范围18(二)处理原则18(三)处理措施19附表统计及使用分类28第一章 数据采集该信息系统所采集的数据主要分为八类:企业基础数据、项目信息、3D建模和高清方位图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工艺报警数据、现场视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信息、应急资源数据。一、企业基础数据企业基础数据,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专项信息。主要采取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的方式获取,并依托现有信息化平台,对接各级相关信息化系统。(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范围覆盖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进口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行业分类等内容。详见附表1。(二)企业专项信息根据危险化学品涉及的行业、领域不同,企业专项信息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信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信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专项信息、涉氨制冷企业专项信息、道路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专项信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信息、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专项信息、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企业专项信息等。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和涉氨制冷企业专项信息采集,省公安厅负责道路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专项信息采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专项信息采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企业专项信息采集。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信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息内容分为“证书与人员”、“工艺与物料”、“重大危险源”(指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下同)和“整体安全评价”4项,详见附表2至6。从事危险化学品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相关资质、证书等信息也一并采集。2.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信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涉及全省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的企业。信息内容分为“证书与人员”“物料与储存”“重大危险源”“整体安全评价”4项,详见附表7至10。从事危险化学品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其相关资质、证书等信息也一并采集。3.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专项信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涉及全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化工、医药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信息内容分为“证书与人员”“工艺与物料”“重大危险源”“整体安全评价”4项,详见附表11至15。从事危险化学品进口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其相关资质、证书等信息也一并采集。4. 涉氨制冷企业专项信息该类企业的采集信息详见附表16。5. 道路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专项信息道路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涉及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新中侨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滁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马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国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采集信息详见附表17。6.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信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涉及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采集信息详见附表18至19。7. 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专项信息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涉及全省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企业。信息内容分为“证书与人员”“物料与储存”“重大危险源”“整体安全评价”4项,详见附表20至23。8. 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企业专项信息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企业,涉及全省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集信息详见附表24。二、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和管理情况等内容。主要采取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的方式获取,并依托现有信息化平台,对接各级相关信息化系统。采集信息详见附表25。三、企业3D建模和高清方位图信息企业3D建模和高清方位图信息,主要涉及全省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其中,3D模型为实景建模,包括建构筑物的高度、面积、容积、材质、防火等级以及存储物料等信息;高清方位图信息,包含企业布局、周边1公里范围内敏感目标方位、距离、常年主导风向等数据。四、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包括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数据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本项数据采集主要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的要求开展。其中,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数据实行企业自评申报、部门核定的方式,自动进行诊断获取;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采取企业每日按时上报的方式进行。(一)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主要针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及无须取得许可证但涉及“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企业应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要求,进行评估诊断,诊断结果按照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分级标准详见附表26。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主要针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具体采集内容见附表27。五、工艺报警数据工艺报警数据,包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备和库区的液位、温度、压力、气体浓度等参数的报警阈值、报警数据和实时数据;安全联锁回路摘除报警等。(一)采集范围工艺报警数据的采集范围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过程、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备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由单个或多个库房构成的库区。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备主要分为:常压储罐、低压储罐、压力储罐、全压力式储罐、半冷冻式储罐、全冷冻式储罐和气柜。其中,常压储罐为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6.9kPa(罐顶表压)的储罐;低压储罐为设计压力大于6.9kPa且小于0.1MPa(罐顶表压)的储罐;压力储罐为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罐顶表压)的储罐;全压力式储罐为在常温和较高压力下盛装液化气体的储罐;半冷冻式储罐为在较低温度和较低压力下盛装液化气体的储罐;全冷冻式储罐为在低温和较低压力下盛装液化气体的储罐;气柜为湿式气柜和干式气柜。各类型储存设备需采集的报警数据见下表, 具体采集数据见附表28。序号储存设备类型拟采集的报警点位1常压储罐、低压储罐(1)罐内介质的液位;(2)罐内介质的温度(经明确设计的);(3)罐区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2压力储罐(1)罐内介质的压力;(2)罐内介质的温度;(3)罐区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3全压力式储罐(1)罐内介质的压力;(2)罐内介质的液位;(3)罐内介质的温度;(4)罐区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4半冷冻式、全冷冻式储罐(1)罐内介质的压力;(2)罐内介质的液位;(3)罐内介质的温度(4)罐区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5气柜(1)气柜的柜容;(2)气柜的压力;(3)气柜周边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库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库区主要采集库区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具体采集数据见附表29。3.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共有18种: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具体采集数据见附表30至47。(二)采集对象和类型1.采集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有毒可燃气体浓度的报警数据,数据类型分为过程报警(即超限报警)和系统报警(即自身故障报警)两类。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的传感器及气体检测的点位数设置应不少于项目安全设计专篇、工艺指导书、工艺卡中的规定。2.采集安全联锁回路摘除报警。安全联锁回路的设置数应与安全设计专篇工艺指导书工艺卡一致。(三)采集程序1.确定并采集报警阈值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有毒可燃气体浓度的报警阈值预先采集在企业前端物联网主机,用于核定过程报警。该类数据不在政府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显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库区)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数据采集准则(试行)、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等相关规定,报警阈值分为两级,一级报警阈值为工艺设计的高限、低限,二级报警阈值为设计的高高限、低低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阈值数据应与项目安全设计专篇、工艺指导书、工艺卡中的数值一致,如工艺指导书、工艺卡与安全设计专篇的相关数值存在变更,企业应将相关的变更材料备齐待查。可燃气体阈值数据应满足:第一级报警阈值不高于25% LEL,第二级报警阈值不高于50% LEL。有毒气体阈值数据应满足:第一级报警阈值为最高允许浓度的75%,当最高允许浓度较低,现有采集报警仪器灵敏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第一级报警阈值可适当提高,其前提是既能有效采集报警,又能避免职业中毒;第二级报警值为最高允许浓度的2至3 倍。2.采集实时数据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有毒可燃气体浓度的实时数据采集至企业前端物联网主机,用于核定过程报警。该类数据不在政府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显示。3.采集安全联锁系统工作状态采集安全联锁系统的实时工作状态(在用或摘除)至企业前端物联网主机。4.采集报警数据(1)企业前端物联网主机将采集到的实时数据与报警阈值比对,当实时数据超出设定的阈值时,企业前端物联网主机将此作为报警数据传送至政府防控监测信息系统。(2)当检测设施自身发生故障时,该类报警采集至企业前端物联网主机,并传送至政府防控监测信息系统。(3)当安全联锁系统的联锁回路为摘除状态,企业前端物联网主机将此作为系统报警数据传送至政府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六、现场视频现场视频,包括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现场视频、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备和库区的现场视频、道路运输(高速公路)的现场视频。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视频采集,视频采集点覆盖相关生产场所、储存场所、装卸场所和中控室。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重大危险源的港区(口)内仓储经营企业视频采集,视频采集点覆盖相关储存场所、装卸场所和中控室。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视频采集,视频采集点覆盖相关生产场所、储存场所。省公安厅负责采集道路运输(高速公路)的现场视频。相关生产场所、储存区域的实时视频采集至企业物联网数据采集主机,通过网络传输至政府防控监测信息系统。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信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信息主要为GPS或BDS实时定位信息,由省交通厅采集并接入系统。八、应急资源数据应急资源数据,包括安全专家、省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重点企业应急物资等信息。安全专家、省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等信息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采集,重点企业应急物资信息由企业填报。(一)安全专家表1.8-1 安全生产专家信息采集表序号信息名称信息内容说明1.1专家1姓名1.2性别1.3年龄1.4职称1.5专业1.6联系方式1.7专长1.8常住地2专家2(二)省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我省现有5支省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安庆石化队、合肥红四方队、淮南淮化队、芜湖融汇队和淮北临涣队。表1.8-2 省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统计表序号名 称驻 地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1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安庆石化队安庆市0556-5375781刘 爱139658086372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合肥红四方队合肥市0551-64533081马 涛138056970483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淮南淮化队淮南市0554-6875400段昌体136155400884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芜湖融汇队芜湖市0553-5806438魏正敏139561812285安徽省危化应急救援淮北临涣队淮北市0561-4851902郑思亮13965882833(三)重点化工企业应急物资我省共有28家重点化工企业,相关应急物资信息由企业填入。详见表1.8-4重点化工企业应急物资信息采集表。表1.8-3 重点化工企业名单序号地市企业名称地址1合肥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巢湖市巢维路56号3淮北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濉溪县韩村镇小湖孜/亳州/4宿州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5路158号5蚌埠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涂山路1369号6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蚌埠市禹会区黑虎山路818号7阜阳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颍东区阜康路1号8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临化路2号9淮南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市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10滁州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炉桥盐化工业园1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12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定远县炉桥盐化工业园/六安/13马鞍山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14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15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当涂经济开发区16宣城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工业园新区17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彭村村18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19芜湖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芜湖市长江北路243号20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鸠江经济开发区二坝园区21铜陵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铜港路22铜陵金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23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24池州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25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26安徽泰合森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27安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庆市高花亭28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腈北路47号/黄山/表1.8-4 重点化工企业应急物资信息采集表序号信息名称信息内容说明1企业名称2专业应急救援人员数3专职应急救援人员数4应急处置专长5应急物资1名称6规格7数量8存放位置9应急物资2名称10规格11数量12存放位置13应急物资3第二章 数据处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分为统计数据处理和实时动态数据处理。一、统计数据处理统计数据处理主要基于企业基础数据、项目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和应急资源数据,建设全省“一企一档”“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一张图一张表”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一)一企一档按照“一企一档”的建设要求,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结构化信息、非结构化信息的采集汇聚、关联整合和统一的维护管理。实现企业信息列表展示,并可通过行政区域、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企业规模、企业行业、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多条件查询。选择单个企业,可展示企业信息档案,包括企业基础信息、安全风险信息等,可导出WORD文档或EXCEL表格,可直观展示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区域逐年变动情况。实现相关证照有效期的监控,对证照即将超过有效期的企业推送警示。(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可穿透查看具体企业的信息档案,实现按行业、品种目录、风险级别、分布场所等不同维度的统计展示。实现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展示。重大危险源统计及分布分析,主要用于从宏观层面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总体及多维度分析汇总,具体设计功能如下:1.重大危险源级别占比分析。统计重大危险源级别的数量和占比,同时,以辅助列表方式查看每个等级的危险源信息,从多维度进行统计和汇总,并形成历史数量发展曲线。2.重大危险源区域分布分析。统计市、县(区)重大危险源级别和可能引发事故类型的区域分布情况,并以图形化方式进行直观展示。3.重大危险源逐年变化趋势。统计市、县(区)重大危险源逐年变化趋势,包括整体数量、级别占比和可能引发事故类型占比变化趋势,并以图形化方式进行直观展示。4.危险源涉及的物质类型占比分析。以图形化方式直观展示危险源涉及的物质类型占比情况,并辅助于列表查看每种类型的危险源信息。5.危险源涉及的存储设备类型占比分析。以图形化方式直观展示危险源涉及的存储设备类型占比情况,并辅助于列表查看每种类型的危险源信息。6.危险源危险工艺类型占比分析。以图形化方式直观展示危险源危险工艺类型占比情况,并辅助于列表查看每种类型的危险源信息。(三)一张图一张表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在GIS地图上展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实现根据行业、品种类别、风险类别、分布场所等多维度风险点数量统计;可通过列表展示具体信息。通过一张图聚合统计数据,并使用一种渐进的色带来呈现,最终效果一般优于离散点的直接显示。可以直观展现空间数据的疏密程度及数值高低。单个点按权重值大小确定中心的颜色值,透过扩散模型按照扩散半径的大小从中心点到边界渐进的填充颜色值。通过Alpha通道来确定点的透明度。当多个点的叠加时,使用重叠点的值/场景中最大值,获取权重,来设置透明度的,权重得以用颜色体现出来。利用透明度的变化合成取值颜色变化效果,透过这些效果展现出风险热度云图效果功能模块图。用GIS地图的形式进行风险等级展示,可通过行政区域、风险源等级、行业、品种等条件进行查询。采用梯度级别模型的方式,将区域内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用红橙黄蓝显示。(四)应急资源数据库1.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本资源数据库,分类统计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重点化工企业应急配置等相关信息。在GIS地图上展示应急资源的分布情况。2.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紧急情况下,能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咨询和应急处置信息,并可根据地址、专长、救援能力等因素推荐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全力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保障。二、实时动态数据处理实时动态数据处理主要基于工艺报警数据、安全风险信息和相关许可证有效期等,具有动态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安全提示、大数据分析、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和监管服务等功能。(一)处理范围实时动态数据采集处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工艺参数报警、联锁系统摘除报警、自身故障报警、企业安全承诺公告、相关许可证和登记证等。(二)处理原则1.监控等级的危险性从高到低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各等级监控的触发、升级和结束均依据系统设定,监控触发的信息推送对象主要为企业有关管理人员。2.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有毒可燃气体浓度的两级报警进行实时采集,根据其不同状况,触发不同等级的监控。3.对安全承诺公告、相关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人员安全合格证)进行动态监控。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等相关规定,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动态监控触发条件为当日10时,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及安全合格证动态监控的触发条件为有效期满前3个月。4.APP全程显示推送信息的即时状态,包括响应、反馈和处置等。企业有关人员使用APP对推送信息及时响应、反馈。同一企业账户下的不同级别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等)具有相同的响应、反馈操作权限。监管人员可通过APP查看信息的推送及企业的响应、反馈和处置情况。5.监控等级从低一级升到高一级时,低一级监控自动中止;除明确规定外,报警信号在待响应、反馈和处置过程中,因工艺参数波动,再次触发同一级、低一级监控时,不再推送信息,系统连续计时不变;监控从触发到处理结束的全过程中,系统统计最高监控等级和各监控等级的触发因素。6.系统将基于动态监控的大数据统计对全省、各市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定期向各市县推送警示信息。(三)处理措施具体处理措施见表2-1,相关示意图见图1至4。192表2-1 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动态数据采集处理措施序号监控等级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处理措施推送方式及对象响应与处置处置结果1蓝色一级报警信号1.一级报警信号只监控,不推送。2.(企业安全承诺公告;相关许可证、登记证;人员安全合格证。) 通过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1.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推送信息;2.企业在响应推送信息后的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置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所需的时间;3.企业应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将安全承诺公告更新处置完毕。1.在规定时间内,信号不再报警,则监控结束;2.在规定时间内,信号仍处在报警中,则监控升一级;3.一级报警信号升级到二级报警信号,则监控升级。2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当日10时未更新1.企业及时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并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但已更新,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安全承诺公告仍未更新,则监控升一级;4.企业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将安全承诺公告更新处置完毕,则监控升一级。3相关许可证、登记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1.企业及时响应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和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满提示,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和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满提示,但已办理延期,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和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满提示,且未办理延期,则监控升一级。4人员安全合格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5黄色一级报警信号(触发蓝色监控后,一级报警信号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响应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仍处在报警状态;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处置完毕。)1.信息通过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1.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推送信息;2.企业在响应推送信息后的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置所需时间;3.企业应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将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安全承诺公告更新处置完毕。1.企业及时响应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并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一级、二级报警信号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但信号已不再报警,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一级、二级报警信号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信号仍处在报警中,则监控升一级;4.企业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将一级、二级报警信号处置完毕,则监控升一级。6二级报警信号(触发蓝色监控后,由一级报警信号升级,且与一级报警信号间隔大于规定时间。)7企业安全承诺公告(触发蓝色监控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安全承诺公告仍未更新;当日10时30分未更新。)1.企业及时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并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但已更新,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安全承诺公告仍未更新,则监控升一级;4.企业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将安全承诺公告更新处置完毕,则监控升一级。8相关许可证、登记证(触发蓝色监控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证照有效期满提示;有效期满前1个月。)1.企业及时响应有效期满提示,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有效期满提示,但已办理延期,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有效期满提示,且未办理延期,则监控升一级;9人员安全合格证(触发蓝色监控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证照有效期满提示;有效期满前1个月。)10橙色一级报警信号(触发黄色监控后,一级报警信号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响应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仍处在报警状态;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处置完毕。)1.信息通过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信息通过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1.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推送信息;2.企业在响应推送信息后的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置所需时间;3.企业应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将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和安全承诺公告更新处置完毕; 1.企业及时响应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并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但信号已不再报警,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信号仍处在报警中,则监控升一级;4.企业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将一级、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处置完毕,则监控升一级。11二级报警信号(触发黄色监控后,二级报警信号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响应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仍处在报警状态;触发黄色监控后,二级报警信号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处置完毕;触发蓝色监控后,由一级报警信号升级,且与一级报警信号间隔小于规定时间。)12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13自身故障报警信号14企业安全承诺公告(触发黄色监控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安全承诺公告仍未更新;当日11时未更新。)1.企业及时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并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但已更新,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安全承诺公告仍未更新,则监控升一级;4.企业在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将安全承诺公告更新处置完毕,则监控升一级。15相关许可证、登记证(触发黄色监控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证照有效期满提示;有效期满前1个月。)1.企业及时响应有效期满提示,则监控结束;2.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有效期满提示,但已办理延期,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有效期满提示,且未办理延期,则监控升一级;16人员安全合格证(触发黄色监控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证照有效期满提示;有效期满前1个月。)17红色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触发橙色监控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响应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仍处在报警状态;在企业反馈的处置时间内未处置完毕。)1.信息通过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信息通过语音电话推送给企业主要负责人;3.信息通过短信自动推送给园区、县有关监管人员。1.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推送信息;2.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推送信息(不含证照有效期信息)处置完毕;3.对于证照未过有效期的推送信息,企业应反馈处置所需时间;对于证照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期的推送消息,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4.推送给园区、县有关监管人员的信息无须响应、反馈。1.企业及时响应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2.企业未响应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但信号已不再报警,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且信号仍处在报警中,则再次进行信息推送;4.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将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处置完毕,则再次进行信息推送。18企业安全承诺公告(触发橙色监控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更新提示或未反馈处置所需时间,且安全承诺公告仍未更新;当日11时30分未更新。)1.企业及时响应安全承诺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2.企业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处置完毕,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安全承诺公告,且安全承诺公告仍未更新,则再次进行信息推送;4.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安全承诺公告处置完毕,则再次进行信息推送;19相关许可证、登记证(触发橙色监控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证照有效期满提示;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期。)1.企业响应有效期满提示,(针对有效期未满);或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针对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期),则监控结束;2.企业未响应有效期满提示,但已办理延期,则监控结束;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有效期满提示,且未办理延期,则再次进行信息推送;4.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有效期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置完毕(针对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期),则再次进行信息推送。20人员安全合格证(触发橙色监控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响应证照有效期满提示;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期。)一级报警信号数值回落监控结束一级信号数值恶化数值无大变化与一级信号间隔时间长一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企业反馈企业无反馈未处置完毕处置完毕二级报警信号数值回落数值回落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一级信号数值恶化一级信号数值恶化数值无大变化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数值无大变化一级信号数值恶化一、二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一、二级报警信号一、二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与一级信号间隔时间短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企业反馈企业无反馈未处置完毕处置完毕二级报警信号数值回落数值回落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一级信号数值恶化一级信号数值恶化数值无大变化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语音电话自动推送企业主要负责人;3.短信自动推送给园区、县有关监管人员。数值无大变化一级信号数值恶化一、二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一、二级报警信号一、二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企业响应(处置)企业未响应数值回落数值回落监控结束监控结束一级信号数值恶化数值无大变化数值无大变化一级信号数值恶化二级报警信号一、二级报警信号一、二级报警信号二级报警信号图1 一、二级报警信号处理示意图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置完毕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蓝色监控黄色监控橙色监控红色监控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企业反馈处置时间企业未反馈处置时间未处置完毕处置完毕报警中止报警中止报警持续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语音电话自动推送企业主要负责人;3.短信自动推送给园区、县有关监管人员。企业响应(处置)企业未响应图2 关键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摘除报警信号、自身故障报警信号处理示意图处置完毕未处置完毕报警中止监控结束报警持续报警持续橙色监控红色监控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安全承诺公告(10时未更新)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企业反馈处置时间企业未反馈处置时间未处置完毕(未更新)更新更新更新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未更新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未更新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语音电话自动推送企业主要负责人;3.短信自动推送给园区、县有关监管人员。企业响应(处置)企业未响应图3 安全承诺公告处理示意图安全承诺公告(10时30分未更新)企业反馈处置时间企业未反馈处置时间未处置完毕(未更新)更新更新更新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未更新未更新安全承诺公告(11时未更新)企业反馈处置时间企业未反馈处置时间未处置完毕(未更新)更新更新更新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未更新未更新安全承诺公告(11时30分未更新)更新未处置完毕(未更新)更新监控结束未更新监控结束蓝色监控黄色监控橙色监控红色监控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安全合格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已延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未延期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图4 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安全合格证提示处理示意图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安全合格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安全合格证(有效期满前1周)监控结束监控结束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安全合格证(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期)有效期是否已满未满已满未延期已延期监控结束企业响应企业未响应已延期监控结束监控结束未延期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短信自动推送给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未延期已延期已延期未延期推送信息1.APP自动推送至企业账户;2.语音电话自动推送企业主要负责人;3.短信自动推送给园区、县有关监管人员。蓝色监控黄色监控橙色监控红色监控附表统计及使用分类附表1.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附表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证书与人员”信息采集表;附表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艺与物料”信息采集表;附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信息采集表;附表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信息采集表;附表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体安全评价”信息采集表;附表7.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证书与人员”信息采集表;附表8.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物料与储存”信息采集表;附表9.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表1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整体安全评价”信息采集表;附表1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证书与人员”信息采集表;附表1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工艺与物料”信息采集表;附表1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信息采集表;附表1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信息采集表;附表1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整体安全评价”信息采集表;附表16.涉氨制冷企业信息采集表;附表17.道路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信息采集表;附表18.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信息采集表;附表19.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信息采集表;附表20.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证书与人员”信息采集表;附表21.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物料与储存”信息采集表;附表22.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表23.港区(口)内装卸及仓储经营企业“整体安全评价”信息采集表;附表24.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企业信息采集表;附表2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信息采集表;附表2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标准表;附表27.安全承诺公告内容采集表;附表2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备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2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库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0.光气及光气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1.电解工艺(氯碱)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2.氯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3.硝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4.合成氨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5.裂解(裂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6.氟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7.加氢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8.重氮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39.氧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0.过氧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1.胺基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2.磺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3.聚合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4.烷基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5.新型煤化工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6.电石生产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47.偶氮化工艺报警数据采集表;附表使用分类序号分类使用的附表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6、附表25、附表26、附表271.2仅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6、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8、附表291.3仅涉及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5、附表6、附表25、附表26、附表271.4仅涉及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6、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30至471.5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6、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8、附表29、附表30至471.6涉及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5、附表6、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30至471.7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8、附表29、附表30至47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1不带储存装置附表1、附表7、附表102.2带储存装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附表1、附表7、附表8、附表10、附表252.3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附表1、附表7、附表8、附表9、附表10、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8、附表29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3.1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3.2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3.3仅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3、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8、附表293.4仅涉及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4、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3.5仅涉及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30至473.6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3、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8、附表29、附表30至473.7涉及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4、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30至473.8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3、附表14、附表15、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8、附表29、附表30至473.9无须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5、附表253.10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附表1、附表11、附表12、附表15、附表253.11仅涉及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附表1、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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