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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负担责任 篇一: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负担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负担摘 要 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负担,笔者认为不应简单地一概而论,而应该针对解除权行使时的不一样情况分别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关键词 任意解除权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多年来,伴随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逐年上升,有关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而引发的纠纷最为常见。针对这类纠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笔者愿和各位业内人士共同探讨。一、什么是委托协议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中国协议法(以下简称“协议法”)第四百一十条要求:“委托人或受托人能够随时解除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她人处理事务,她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协议关系中,委托她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收委托的人称受托人。委托协议是建立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之因此选定某一特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情,是以了解并相信受托人的品行,能力,经验为前提的,受托人之因此接收并愿意为委托人处理事物,也是以了解并相信委托人的信用为前提的,假如没有双方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协议不可能成立。所以,委托协议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协议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协议关系也难以巩固。因为委托协议是建立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假如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推行协议已无必须,所以,法律给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协议,就能够随时解除协议,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由此可知,任意解除权是法律给予委托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不论相对人是否同意,委托协议有没有期限,委托事务的处理是否告一(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段落,委托协议是有偿还是无偿,也不论是否含有一定的理由,双方均得以随时解除协议。二、诉讼委托代理协议解除后,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协议法第九十七条要求:“协议解除后,还未推行的,终止推行;已经推行的,依据推行情况和协议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它补救方法、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协议法从实际出发,对协议解除的效力所作的比较灵篇二: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负担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负担 摘 要 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及其责任的负担,笔者认为不应简单地一概而论,而应该针对解除权行使时的不一样情况分别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关键词 任意解除权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多年来,伴随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逐年上升,有关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而引发的纠纷最为常见。针对这类纠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笔者愿和各位业内人士共同探讨。一、什么是委托协议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中国协议法(以下简称“协议法”)第四百一十条要求:“委托人或受托人能够随时解除委托协议。”委托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她人处理事务,她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协议关系中,委托她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收委托的人称受托人。委托协议是建立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之因此选定某一特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情,是以了解并相信受托人的品行,能力,经验为前提的,受托人之因此接收并愿意为委托人处理事物,也是以了解并相信委托人的信用为前提的,假如没有双方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协议不可能成立。所以,委托协议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协议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协议关系也难以巩固。篇三:委托代理协议有以下法律责任委托代理协议有以下法律责任: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该向第三人负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假如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依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二,代理人不推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假如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同自己所代理的其它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该负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假如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假如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负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负担法律责任。假如本人知道她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假如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经终止还和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她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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